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终期考评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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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终期考评方案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 2009) 37 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 总结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落实国家各项艾滋病性病防治政策、策略和措施 情况及 示范区实施过程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为全国进一步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提供借鉴, 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决定开展第二轮示范区终期考评,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原则 (一)以示范区工作目标实现为原则。掌握示范区的工作进展,了解防治绩效,促进示范区各项工 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实事求是地收集数据和信息,客观、公正地分析和利用考评结果,促进考评工作的科学实施。 (三)根据示范区目标,精简考核内容,力求与现有全国工作考核指标框架(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以下简称全国质量考评方案)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一致。 二、考评内容 围绕第二轮示范区的目标、策略和措施,结合国家总体防治工作的要求,对保障措施的落实、防治工作的开展、防治工作创新性三个方面进行考评。共有 7项定性指 标和 19 项定量指标(详见附件 1)。 (一)保障措施的落实 主要考评专项经费到位、有效防治工作机制、业务工作机制与网络的建立、防治队伍和人员能力建设等情况,共 6

3、项定性指标和 2项定量指标。 (二)防治工作的开展 2 主要考评宣传教育与政策倡导、艾滋病监测与检测、预防干预、感染者病人的管理、治疗与关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社会动员等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共 17 项定量指标。 (三)防治工作的创新 主要考评示范区 是否 在完成国家各项防治目标和任务的同时, 通过健全防治工作机制、开展多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结合地区 疫情特 点,围绕主要工作内容,开展有特色的重点工作,探索和创新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综合防治方面成功经验和有效工作模式 , 1项定性指标。 三、考评方法 通过收集数据和有关信息,由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项指标

4、进行统计分析,在分析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 (一)数据和有关信息收集 根据考评内容不同,各指标所需数据和信息主要来自 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 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以及各示范区逐级收集上报(详见附件 2)。 1. 常规信息系统 ( 1)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 通过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分别获得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高危及重点人群 HIV 抗体检测、感染者病人的管理治疗与关怀以及美沙酮维持治疗相关 9个用于考评防治工作开展的指标数据。 ( 2)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管理信息系统获得预防母婴传播相关

5、 2个用于考评防治工作开展的指标数据。 2.通过示范区逐级收集上报 通过各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自行组织,逐级收集以下数据信息: 3 ( 1)专项经费拨付相关 2 个用于考评保障措施落实的定量指标数据; ( 2)建立有效防治工作机制、业务工作机制与网络、防治队伍和人员能力建设相关 6 个用于考评防治保障措施落实的定性指标信息; ( 3)宣传教育与政策倡导、高危人群规模及疫情估计、救助关怀以及社会动员相关 6个用于考评防治工作开展的定量指标数据; ( 4)探索和创新防治实践经验相关 1 个用于考评防治工作 创新的定性指标数据。 (二)指标与评分 围绕保障措施的落实、防治工作的开展和创新 3部分考评内

6、容统计各示范区最终得分,总分为 100分(详见附件 3)。 1. 保障措施落实,占 20 分。 根据专项经费到位情况、有效防治工作机制建立和业务工作机制与网络、防治队伍和人员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评分。 2. 防治工作的开展,占 50 分: 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统计全国 309 个示范区 18项防治工作开展主要工作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后,根据单项指标完成达 100%,得分为 100 分,指标完成未达 100%,按相应指标值减分的原则,对各示范区防治工作的开展 进行评分,低于全国平均值的指标不得分。如果示范区未开展某项防治工作,该项防治工作对应的指标对于该示范区不适用。 各示范区防治工作开展得分 =适用的

7、工作质量指标得分合计 /( 100*适用指标数) *50 3防治工作的创新,占 30 分 考虑示范区是否在完成国家各项防治目标和任务的同时, 通过健全防治工作机制、开展多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结合当地疫情特点,围绕主要工作内容,开展有特色的重点工作,并取得成功经4 验和有效工作模式。由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组织评选“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优秀实践案例” (评选流程见附 件 4)。 四、考评步骤 按照统一的考评方案,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考评。 1. 省级考评。 各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完成终期考评报表(附件 5)和终期总结报告(附件 6),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报省级示范区管理办

8、公室。 省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组织收集汇总及审核本省示范区上报材料,于 2014 年 1月 15 日前完成全省示范区终期总结报告,以文件的形式上报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2. 全国考评。 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依据信息系统,按照全国质量考评方案规定的方法统计相关指标,并组织收集汇总及审核各省上报的考评结果。根据以 上两部分结果,在 2014 年 1月 30 日前汇总统计各示范区综合得分;完成全国第二轮示范区终期考评总结报告。 五、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 示范区工作总结 考评结果用于第二轮示范区总结和评估报告中。 (二)通报批评 1.示范区各项 防治工作开展主要工作质量指标 中,有 20%以上适用指

9、标值低于全国平均值。 2.审计发现有违规使用经费情况。 3.考评过程弄虚作假。 六、考评组织管理 ( 一 )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示范区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并通过 现场督导,对考评内容进行抽查 。 ( 二 )各省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省示 范区考评工5 作,将终期 考评 结果上报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留存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备审核。 ( 三 )各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示范区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相关数据、信息的上报, 配合上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完成本示范区的考评工作。 附件: 1. 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考评任务 2. 数据信息收集和统计规则 3. 第二轮全

10、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终期考评评分标准 4. 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 优秀实践案例 评选流程 5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终期 考评 报表 6. 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终期 总结 报告(模板)6 附件 1: 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考评任务 编号 考评内容 编号 任务名称 编号 指标要求 指标类型 1 保障措施 的落实 1.1 专项经费的拨 付 1.1.1 要求足额提供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专项经费 -示范区经费,且 100%执行 定量 1.1.2 要求按 1:1 比例提供地方配套方艾滋病专项经费 -示范区经费,且 100%执行 定量 1.2 建立有效的防 治工作机制 1.2.

11、1 要求示范区政府要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将其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建立考核制度 定性 1.2.2 要求示范区政府防治艾滋 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均需明确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每年签订责任书 定性 1.2.3 要求示范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定性 1.2.4 要求示范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艾滋病综合防治五年规划 定性 1.3 业务工作机制与网络、防治队伍和人员能力建设 1.3.1 要求示范区至少建立 3 项以上部门间艾滋病防治业务工作机制 定性 1.3.2 要求示范区建立独立的艾滋病防治科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定性 2 防治工作 的开展 2.1 宣传教育与政 策倡导 2.1

12、.1 初中及以上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的学校比例 定量 2.1.2 副科级以上干部宣传教育培训率 定量 2.2 监测与检测 2.2.1 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 定量 2.2.2 开展高危人群规模估计次数占规定次数的比例 定量 2.2.2 开展艾滋病疫情预测和评估次数占规定次数的比例 定量 2.2.3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病人的配偶 /固定性伴 HIV 抗体检测率 定量 7 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考评任务 编号 考评内容 编号 任务名称 编号 指标要求 指标类型 2.2.4 孕产妇艾滋病 /梅毒检测率 定量 2.3 预防干预 2.3.1 社区美沙酮维 持治疗人数及年保持率 定量 2.3.

13、2 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受治者实验室检测结果上报率 定量 2.3.3 暗娼 HIV 抗体检测比例 定量 2.3.4 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的比例 定量 2.3.5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病人随访干预比例 定量 2.4 感染者病人的管理治疗与关怀 2.4.1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病人 CD4 检测比例 定量 2.4.2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 %) 定量 2.4.3 抗病毒治疗人数及比例( %) 定量 2.4.4 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致孤儿童及孤老得到生活救 助的比例( %) 定量 2.5 社会动员 2.5.1 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

14、防治活动的次数占规定次数的比例 定量 3 防治工作 的创新 3.1 示范区创新防 治工作模式 3.1.1 要求 示范区 在 完成国家各项防治目标和任务的同时, 应 通过健全防治工作机制、开展多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结合当地疫情特点,围绕主要工作内容,开展有特色的重点工作, 在探索和创新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综合防治方面 取得成功经验和有效工作模式 。 定性 8 附件 2 数据信息收集和统计规则 数据信息来源 考评任务 指标要求 统计规则 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 防治工作的开展 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 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得分比例 =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得分 /100*100% 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定

15、义和得分统计规则参考 二一三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病人的配偶 /固定性伴 HIV 抗体检测率 参考二一三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 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病人 CD4 检测 比例 参考二一三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 暗娼 HIV 抗体检测比例 参考二一三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 社区美沙酮维持年保持率 参考二一三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 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受治者实验室检测结果上报率 参考二一三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

16、病人随访干预比例 参考二一三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病人接受结核病检查 的比例 参考二一三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 抗病毒治疗比例 参考二一三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 9 数据信息收集和统计规则 数据信息来源 考评任务 指标要求 统计规则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 防治工作的开展 孕产妇艾滋病 /梅毒检测率 定义: 2013 年度,产妇在孕产期接受 HIV 抗体和梅毒检测的比例。 统计规则:通过查询开展 PMTCT 服务的医疗机构中的原始登记,工作报表,艾滋病 /梅毒检测记录统计。其中,分母为

17、2013 年度当地产妇总数,包括住院分娩和非住院分娩产妇;分子为分母中住院分娩产妇中孕期接受 HIV 抗体 /梅毒检测的产妇人数,仅产时接受 HIV 抗体 /梅毒检测的产妇人数以及非住院分娩产妇中孕期接受 HIV 抗体 /梅毒检测产妇人数,仅产时接受 HIV 抗体 /梅毒检测产妇人数之和。 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的比例 定义: 2013 年度, HIV 感染产妇及所生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的比例。 统计规则:通过查询个案登记表 3-2、用药情况原始登记表等,统计分母为 2013 年 HIV 感染产妇人数及所娩婴儿活产数,分子为分母中应用抗病毒药物的人数。 示范区逐级上报 保障措

18、施的落实 要求足额提供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防治 示范区专项经费,且 100%执行 定义: 2009-2013 年期间,要求示范区获得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防治示范区专项经费的总额要与规定拨付经费总额一致,且 100%执行。(中央重点建设示范区规定每年 40 万元, 5 年 200 万元;省部共建示范区规定每年20 万元, 5 年 100 万元) 要求按 1: 1 比例提供地方配套艾滋病防治示范区专项经费,且 100%执行 定义: 2009-2013 年期间,要求示范区获得地方配套艾滋病防治示范区专项经费的总额要与规定拨付经费总额一致,且 100%执行。(中央重点建设示范区规定每年配套 40 万元,

19、5 年配套 200 万元;省部共建示范区规定每年配套 20 万元, 5 年配套 100 万元) 10 数据信息收集和统计规则 数据信息来源 考评任务 指标要求 统计规则 要求示范区政府要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将其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建立考核制度。 定义: 2013 年度,要求示范区政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并建立考核制度 要求示范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均需明确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每年签订责任书 定义: 2013 年度,要求示范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要求示范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定 义

20、: 2013 年度,要求示范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要求示范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艾滋病综合防治五年规划 定义: 2009-2013 年期间,要求示范区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本地艾滋病综合防治五年规划 要求示范区至少建立 3 项以上部门间艾滋病防治业务工作机制 定义: 2009-2013 年期间,要求示范区在以下 4 项中至少建立 3 项以上部门间艾滋病防治业务工作机制: 1.民间组织 /医疗机构检测咨询、确认检测、疫情报告; 2.感染者管理、抗病毒治疗、社区关怀; 3.吸毒人群的强制戒毒、美沙酮维持 治疗、抗病毒治疗 ; 4.产前随访检测、母婴阻断治疗、住院分娩、母乳喂养 要求示范区建立独立的艾滋病防治科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定义: 2009-2013 年期间,要求示范区成立独立的艾滋病防治科室,并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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