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年金投资运作中的难题及对策建议 摘 要:企业年金的概念源自企业 “ 补充养老金 ” 的做法。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运作收益呈现稳中有升的情况,但整体收益依然较低。本文分析了我国企业年金运作中呈现的无法体现投资组合收益的差异性、在年金计划管理中不重视个人投资选择权以及长期收益的短期化这三个方面的难题,并对应提出了一些改进策略和建议,以期能够为企业年金投资提供可以参考的意见。 下载 关键词:企业年金;投资;难题;对策 根据证券时报( 2017),虽然 2016 年企业年金虽然已经达到了万亿的规模,但是收益率却是不尽人意,以 3%的利润率创 2012 年以来的新低。由此可见,关乎着企业员工未来养老的
2、 “ 钱袋子 ” ,在企业年金投资运作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和难题。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和难题,企业才能对企业年金的投入、保值增值树立信心,从而促进自愿交纳企业年金的积极性,以保障企业和企业员工的实际利益。 一、企业年金投资运作中的难题 企业年金主要来自铁路、电力、烟草等效益较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常采用的是企业年金由理事会模式集中运作。企业和职工并不要求一定要高的投资回报率,而是在稳妥的基础上追求尽可能高的收益率。基于这一要求,大部 分铁路企业年金计划通常设置年度投资业绩基准与在三年定期银行存款利率进行比较,作为企业年金收益率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企业年金的收益率高于定期收益率,
3、说明投资效益较高,反之则说明投资效益较差。但在运作过程中,其难题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无法体现投资组合收益的差异性。企业年金的投资规则通常被国家政策设定好了的,一个企业的年金计划可以选择十家以内的投资管理人,以表 1A 铁路局投资组合组合收益为例。根据企业年金的投资流程,通常都是企业将资金转交给受托人,再由投资管理人进入含权益类产品投资或者 不含权益类产品投资组合,对受托人而言从长期来看,这两类投资组合基本是相似的,看似是公平的。正如表 1所示的,从累积收益率上来看,都是呈现一个正向的累积收益率,且累计收益率的差异不会非常大。但实际情况是每种投资组合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存在着一
4、定的收益洼池,从一个长期的过程来看,收益洼池会拉低高的收益,从来导致累计的收益率被平均化,不能较好地体现出投资管理人的能力和优势,也就是差异性。此外,对于近几年的信托、债权投资计划,这些投资项目风险程度会比较大,需要对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项目本身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较好地评估。这些与投资管理者的实力水平密切相关,如果投资管理能力不够,所产生的亏损和损失最后会转移给企业年金的投资者。 “A -JS” 这一组合在本期的收益率就出现了负值,说明了该投资组合存在较大的风险和投资管理者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存在着不足的缺点。 “A -PA” 这一组合在本年的收益率为 6%,显示出该组合的投资管理者可能具有较强的
5、能力,可以进一步分析,再决定在未来增加对该投资的年金投入的可能性。 第二个方面是大多数企业在年金计划管理中不重视个人投资选择权。国家政策对是否给予职工年金投资的个人选择权并没有明文规定,意 味着企业可以自由选择。企业出于安定团结和节约成本的目的,通常会以整个企业年金进行统一的年金投资管理,这样企业的所有员工享受到的年金收益率都一致,体现出 “ 公平 ” 、 “ 平等 ” 的原则,但是不考虑员工个人的投资选择权,有两点弊端。首先,容易使得企业在年金投资计划的选择趋向于保守。年金资金的运作相当于职工委托企业进行管理,如果出现亏损的话可能会产生恶劣的影响,所以使得年金投资趋向保守,存在不愿意为了获取
6、更高收益而承受风险的情况,可能导致错过高收益。其次,企业成为年金收益的责任人,职工只能接受年金的正收益,而不能接受大幅 波动和亏损。投资决策是出自于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的高低通常取决于企业对待风险的态度和投资决策效果。由于企业年金投资未能对个人选择放权,职工个人处于被动地位且只能接受投资结果的状态,当企业年金整体能够获得高收益时 “ 一荣俱荣 ” ;当出现较大波动甚至亏损时,员工可能对企业充满怨气,从而挫伤其工作的积极性,甚至引起强烈的上访行为。 第三 ?方面是企业投资短期收益取代了长期收益。普遍意义上来看,年金属于大规模资金,据统计,我国企业的年金投资已逾 8000 亿的规模,比如 A 铁路局
7、年金投入已逾 40 亿元,属于企业为员工投 入的长期资产(如权益、信托投资等),基于长期投资的回报率大于短期投资回报率的原理,投资管理人在年金计划管理时应当规划为一种长期投资,甚至有的中标投资管理人和企业因此签订了 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投资管理合同。但实际并未如此。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委托企业在进行年金投资计划,委托期限逐渐变得短期化。现在有的投资合同的期限为 2 年 -3 年,甚至还有较短的 1年期限,使得投资管理人无法对投入资金做出长期规划,从而年金收益短期化。其次,投资管理者考核的短期化也会导致难以投资管理人存在频繁变更和转化。秉着对投入资金负 责任的态度,投资企业通常会设置
8、在每年对投资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考核结果符合年金投资企业的预期,则投资继续进行。如果考核结果差强人意,则可能采取一些应对措施,比如调整投资资产规模、更换投资管理人或者资产的抛售处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会带来资产转换成本或者是损失,比如流动性较差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抛售会导致巨幅波动等。这些问题和顾虑的存在,都会导致投资收益大打折扣,由 “ 长期收益 ” 变相成 “ 短期收益 ” 。 二、相应的对策建议 根据以上企业年金在市场化运作中存在的难题,本文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 首先,改进投资管理人准入、考核和评估的方式方法。在当前的政策规定下,对年金管理人的准入机制的设置比较笼统,就是只要符合年金投资管
9、理人的标准,就不受限制地自动允许所有的投资品种和投资组合。但众所周知,正如任何人都不会是全才一样,每个投资管理人的能力也会有所偏重,不会是非常全面地管理者,因此这一规定可能存在着一些比较狭隘的地方。例如:一个稳妥的投资管理者,可能擅长货币基金、国债等的投资,而对债权计划或信托投资并不在行,一个对股票等权益类擅长的投资管理人,可能不能很好地对信托或信用风险加以把控。再例如:投资管 理人没有专业的信用风险评估系统,自然也无法较好地评估债权、信托等投资计划中的信用和投资风险。在可预计的未来,年金投资的范围会更加的宽泛,比如股权风险投资等,这些投资范围的投资时间会更长、风险会更大、收益可能也会更高。相
10、比之下,可能是从事二级市场证券交易的投资者能力达不到的。因此,需要增强和改进投资管理者考核和评估的方式方法。这些工作需要年金管理机构和我国政府企业年金的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对于国家年金管理机构而言,应当以各投资项目大类为区分标准建立各大类的准入机制,具体可以区分为以下几大类:股权、债权和信托、 二级股票、债券、期货和衍生品等,投资管理者只能在各自获得准入资格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年金投资,没取得准入资格的范围不得介入。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引导各年金投资企业充分利用各投资管理者的特长和优势,尽量避免投入到投资管理的短处。对于各年金投资企业本身而言,也应当建立符合自身的投资管理者考核和评估制度。 其次
11、,增加企业年金投资的个人选择权,并根据个人的要求安排相应的投资组合。前述内容讲述了缺乏个人选择权的两点弊端。作为养老金的补充,企业年金未来是会以月收入的形式发放给退休的职工使用,因为需要对应个人的偏好和 需求以满足个人的投资选择。遵循在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取适度或者高些的收益的投资理念,可以设置出不同的年金投资组合。这些组合可以包括风险规避型、价值成长型以及高速增长型三种组合,见表 2铁路局三类年金组合建议。在拥有个人选择权的前提下,企业职工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组合方式。同时,对于一些对个人选择权不够重视的企业员工,可以开启年金投资的默认形式,提供最合适其年龄和风险偏好的年金产品。一般而言,年
12、龄偏小的企业职工更偏向于在获取高收益的同时承担一些风险的组合模式,年龄偏大的企业职工更偏向于获取稳妥收益、不愿意承担较 大风险的组合模式。 第三,调整计划层控制投资比例,增加灵活度。顺应国家有关国企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在个人选择权开放的同时,年金作为一种长期性投资,是这场改革中良好的投资者。从短期利益中解脱,对于投资能力较强的管理者而言,可以冲减短期波动的风险和实现长期的超额收益,可能会成为部分企业职工的一个最佳选择。因为毕竟企业年金是基本养老金基础上的额外收入,相对于基本养老金而言其保障程度可以弱些。根据我国政策的规定,社保基金的权益类投资比率为 40%,一些养老金产品这一比率的上限
13、可以为 100%。企业年金 的这一比率是 30%,这一计划比率应当是合适的,但是应该增加资产配置的灵活程度。比如股权资产,在年金投资企业在其经营稳定、债务低以及盈利强的情况下,在投资管理者风险控制水平较高时,可以增加权益性资本的投入。反之在年金投资机构在其经营动荡、债务较高以及盈利弱的情况下,可以适量地减少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此外,笔者认为,可以相应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因为固定资产在经济发展的成熟期,可以明显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考虑在投资的计划层控制中增加一些灵活的因素,如果预测未来具有较大的通货膨胀的情况,则可以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 在良好的金融环境和投资形势下,也可以对应增加一些股权投资。 参考文献: 2016 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仅 3.03%创 2012 年以来新低 .证券时报,2017.4.1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 11 号 .2011 年 1月 11 日 . 王一 ?w,丁日佳 .基于 IOS31000标准的企业年金风险管理策略研究 .上海金融, 2011 年(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