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托宾 Q 的企业商誉研究 摘要:利用会计的属性来反映商誉存在许多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本文建议通过引用托宾 Q比率对企业的商誉进行分析比较,而不再将商誉的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项,在一定程度上能更合理有效地反映企业的商誉价值。 下载 关键词:商誉会计 自创商誉 负商誉 托宾 Q比率 一、引言 商誉的会计研究是自 19世纪以后引入商业领域并逐渐引起会计学家的重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制度化和学术界的研究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丰富,有关企业商誉问题的价值得到更多的重视。会计学界对有关商誉会计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经过 19 世纪的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企业的经营组织向着以独资或合
2、伙制为主的方向过度,人们对企业经营的认识又有了新的变化。商誉被普遍理解为能使企业获得更多收益的业主与顾客之间的友好关系。 20世纪初,企业的组织形式更加复杂多样化,对商誉的认识又进一步转变。企业仅仅靠与顾客之 间良好的关系已经不能生存,而要全方位的、从内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革新等各方面努力。商誉的概念被扩展为 “ 导致企业产生超额利润的一切因素 ” 。随着企业改制、并购、资产重组等经济业务的不断增加 , 如何能对企业的商誉进行准确而有效的会计计量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 06 年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现行的各国会计准则中关于商誉的初始确认及计量处理基本是一致的。介于托宾 Q比率与企业的商誉
3、有着非常密切的相关性,如果引用 “ 托宾 Q比率 ” 这一数据来反映企业的商誉价值而脱离会计报表,将会是一种更优的处理方式。 二 、相关研究回顾 目前我国会计实务中把商誉视为一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隶属于无形资产项目,但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迄今为止我国并没有为商誉会计处理发布专门准则。我国 06年颁布的新准则中不再将商誉确认为无形资产,因为外购商誉属于不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中对商誉做了如下的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初始确认后的商誉 ,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损失的金额计量。 另外,负
4、商誉的会计处理也是商誉 问题中的一个比较典型而又颇具争议的问题。 首先在负商誉是否存在的问题上,学者们之间就有很大的分歧。主张负商誉不存在的观点的,最具代表性的支持者是亨德里克森。他认为如果被并企业可以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和大于主并购方的购买价格 ,那么被并企业的所有者将会将净资产分项出售,而不会像商誉那样将净资产整体或一揽子出售,即负商誉在逻辑上是不存在的。第二种观点主张负商誉是存在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会计学者认为,负商誉在现实中是客观存在的、不可避免的。吴娜和杨秋波( 2007)将不同原因下形成的负商誉具体分为长期性负 商誉、调整性负商誉和暂时性负商誉。 综合国际上各个主要国家对负商誉账
5、务处理方法的比较,最具代表性的做法有以下三种: 1、将负商誉作为企业未实现的利润,作为股东权益的一个单项而不列入损益表。这是基于使企业的合并损益同企业的正常经营成果相隔离的原则考虑,以免引起当期的损益表剧烈波动; 2、将负商誉作为一项贷记项目,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进行系统分摊调增收益。采用这种处理模式是的理由是:对负商誉的会计处理应该尽可能地与对正商誉的会计处理相对应; 3、将负商誉的值等比例冲销企业购入的各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后,余额列作 递延收益。这一做法的理由是考虑到被购买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存在价值被高估的情况,如果把并购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购买成本的差额全部确认为负商誉也不可取。三种做法分别
6、从不同的角度入手试图对负商誉的价值做出会计反映,但都存在着不同的缺陷,这里就不再一一详细分析。 纵观学术界对有关商誉会计问题进行的思考与认识,由于受限于会计记录所要求的原始资料的客观存在性与对应性,传统的会计处理将不能准确地反应一个企业所拥有的商誉的真正价值。仅将企业重组或合并过程中产生的 “ 账面差价 ” 列为企业的商誉内容,完全不能给内部管理人员 和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合理有用的信息。总而言之,商誉的会计处理有悖于会计记录对目标信息的基本属性要求,即商誉问题不能在会计资料中得到有效反映。 三、商誉问题的思考与重构 (一)对商誉会计处理的反思与置疑 针对商誉的特殊性质和会计上的具体处理,笔者提
7、出以下几点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 1)既然商誉的价值不能以货币形式准确地表示出来,那么只将合并企业行为过程中所产生 “ 合并商誉 ” 记入 “ 商誉 ” 这一涵义更大的账户下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自创商誉由于其为企业日后带来的超额经济利益无 法提前预知,且每年为企业创造的收益是波动和不确定的。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考虑,自创商誉是无法入账的。但仅仅将 “ 合并商誉 ” 在账上予以反映,这在会计处理上是非常无奈而又不合理的。合并商誉并不是在企业合并中产生的,企业合并之前就已经存在,也就是企业的自创商誉。合并商誉只是在企业合并的时点存在,商誉大多数时间是以自创商誉的形式存在,所以只确认合并商誉,不确认自
8、创商誉极为不合理。 ( 2)会计上对 “ 合并商誉 ” 和 “ 自创商誉 ” 的处理口径不一。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不能就该企业是否进行过合并业务而将两者 硬生生地区分开来。在会计上仅将合并商誉确认入账而忽略企业原本具有的自创商誉的处理是值得商榷的。不能因为受会计处理局限的制约而对两者分别做出相反的入账与不入账处理。 ( 3)予以确认的合并商誉也不能准确反映其内在的真实价值。账面上有据可寻的 “ 公允价 ” 充其量也不过是个估计值,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准确。因为公允价值的确定本身就存在着不确定性,第三方很难判断企业所采用的公允价值在实质上是否真正 “ 公允 ” 。 ( 4)对合并商誉
9、的后续计量处理中,只进行 “ 只可减值不得增值 ” 的减值测试处理不符合商誉的特点和性质。 虽然这是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考虑,以免容易引起账户的混乱和利润的操纵,但是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以不损害会计信息质量为前提。如果不切实际地滥用这一原则,又会损害会计信息的质量,削弱会计信息的作用。 (二)企对业商誉反映的思维重构 * 引入托宾 Q 比率的概念 笔者认为企业的商誉已经超出了会计信息所能反映的范围。受目前会计计量的单一性所限,我们无法对企业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做确切地估价入账,勉强地将商誉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在会计报表中进行反映披露,有悖于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和相关性的要求。笔者 的建议是:对企业合并
10、行为活动中产生的 “ 合并成本 ” 与 “ 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 的差额(即平常所说的 “ 正商誉 ” 和 “ 负商誉 ” ),合并方应该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原则,将这部分差额都记入当期合并损益,并在当年的财务报告说明书中作出说明。商誉和负商誉实际上是同一项业务活动的两种不同的结果,理应做相对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既然企业的会计系统对商誉难以做出准确的计量和处理方法,而商誉本身也具有不确定性,不如干脆在会计资料中不对 “ 商誉 ” 进行确定和记录,转而引入 “ 托宾 Q比率 ” 这一数据替代反映企业的商誉价值。 托宾的 Q 比率 (Tobins Q Ratio),由诺贝尔经济
11、学奖得主詹姆斯 ?托宾( James Tobin)于 1969 年提出。其内容是:公司市场价值对其资产重置成本的比率。即公式: Q 比率 =公司的市场价值 /资产重置成本 托宾 Q比率反映的是一个企业两种不同价值估计的比值。分子上的价值是金融市场上所说的公司值多少钱,分母中的价值是企业的 “ 基本价值 ” 重置成本。公司的金融市场价值包括公司股票的市值和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重置成本是指现在要用多少钱才能买下该企业所有的资产,也就是指如果我们不 得不从零开始再来一遍,创建该企业需要花费多少钱。 * 托宾 Q 比率与商誉的融合 以托宾 Q 比率来反映企业的商誉,很好地解决了 “ 合并商誉 ” 和
12、“ 自创商誉 ” 这一对并无本质区别的概念在会计处理中的矛盾性,使两者融为一体;同时也超越了基于会计谨慎性考虑对商誉进行的年度减值测试的后续处理规则,大大提升了对商誉反映的灵活性。企业一切有利条件的变化(如地理位置的优化、独特生产技术的取得等等)均能提高企业商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并购这一企业就要支付更高的合并成本;相反,企业不利因素的不断增加必将有损于企业的商 誉,此时企业的市场价值便会受此影响。而企业的重置成本相对企业的商誉而言是客观不变的。这样,企业商誉的提高就会致使托宾 Q比率变大,而企业商誉的降低便会使得托宾 Q比率变小。另外,运用托宾 Q比率也就克服了负商誉在会计具体处理方面的尴尬
13、局面。托宾 Q比率与企业商誉的结合很好地解决了对 “ 负商誉 ” 的反映问题。当一个企业的各种环境、社会地位每况愈下时,其在市场中已经失去了竞争能力,企业的很多方面都不尽人意。要想恢复往日的活力就要通过重大的变革来改变现状。此时,企业的市价将低于企业资产的重置成本(即托宾 Q 比率小于 1),意味着 企业的商誉为负。这样看来,托宾 Q比率等于 1便可作为企业商誉正负问题的天然分界点。当比率大于 1 时商誉为正,比率小于 1即商誉为负。 可见,托宾 Q 比率所提供的数值同企业的商誉价值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关性。我们想要估计企业商誉的价值,完全能够通过对该企业托宾 Q比率的测算结果对其予以反映。 四
14、、结束语 本文针对目前各国对企业商誉问题的会计准则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进行思考总结,进而引入托宾 Q比率对企业的商誉价值进行反映。其中仍有两个方面的问题有待深入研究解决。一是对 “ 合并差价 ” 如何入 账的问题,如果将差价记入当期损益,势必会对企业利润的稳定性产生强烈的冲击。怎样有效而合理地进行会计反映这份差额仍需会计界人士进一步研究讨论。二是怎样科学地验证商誉与托宾 Q比率的相关性问题。要测算两者的相关性,需要大量的企业信息,并做大量的抽样、调查、分析总结等统计工作,难度较大且统计结果的信度难以保证。 参考文献: 阎红玉:商誉会计 C,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9 出版 洪荭,周勤:新准则下商誉减值确认及计量刍议,财会通讯 2007 年第 7期 吴娜,杨秋波:对负商誉会计问题 的思考,会计研究 2007 年第 47 期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年 11月 李小腾:对负商誉账务处理的思考,广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6 月 王俊敏:商誉的发展历程研究,江苏商论 2007 年 5 月 许家林:商誉会计研究的八十年 :扫描与思考,会计研究 2007 年 8 月 (责任编辑:罗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