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上海 A 公司控制权争夺 摘 要:纵观近几年极具冲击力的商业事件,都与企业的股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上海 A公司第一大股东兴盛集团不断高位减持,以致上海 A公司陷入了控制权争端之中。本案例以争夺双方展开的收购与反收购措施为背景,描述了争夺战的过程,进而讨论措施的合法性及该事件对市场的示范效应。一方面可以通过案例了解控制权争夺的方式;另一方面,可以给证券市场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提供参考。 下载 关键词:上海 A 公司;控制权;股权溢价;举牌 一、 案例背景 上海 A 公司,即上海 A 公司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 “ 上海 港机股份有限公司 ” , 1996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上海兴盛实
2、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3 年收购重组并更名。此后主营业务由港口机械制造转为住宅房地产开发。历经数年精心打造, A 公司品牌被授予上海市著名商标。公司总股本 4.46 亿股,举牌通告前市值约 22 亿,大股东持股仅 11.19% 回顾兴盛集团从 2003 年进入以来,业绩平平且主业停滞。实际控制人兴盛实业、荣冠投资不断高位减持巨额套现,通过概念炒作拉升公司股价套现。 2011 年底,兴盛集团持有上海 A 公司 55.7%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2012 年年底,上海 A 公司的大股东变成了荣冠投资有限公司,持28.23%的股份,而兴盛集团的持股减至 22.63%。虽兴盛集团失去第一
3、大股东的地位,但实际控制人仍是张兴标。上海 A公司股价大涨的同时,张兴标控制下的荣冠投资和兴盛集团大幅减持公司股份。截至 2014 年 3 月 20 日,兴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6598.79 万股,占总股本的 14.785%。而荣冠投资则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 控制权争夺战上半场 钞票大战 2012 年 6 月底,公司第一大股东兴盛集团持有上海 A 公司的股份高达55.7%,随着兴盛 集团大规模高位减持,截至 2013年 9月底,这一比例已下降为 11.19%。 (一) 野蛮人袭击初露端倪。上海开南在 2013 年 10 月份成立以后就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上海 A 公司股票。 2013年 11月
4、 27 日,上海开南通知上海 A公司已持股份达 5.00%,触发 “ 举牌 ” 红线。 2013 年 11 月 29 日,上海 A 公司公告自 2013 年 11 月 28 日起停牌。耐人寻味的是,此次停牌一直持续了约三个月。从实际来看,此次长期停牌,可能是由于董事会出于防御目的而采取的一种反收购手段。 开南投资在 2013 年 10 月买入上海 A 公司 910.4331 万股;在 2013 年 11月买入上海 A 公司 1322.0637 万股,卖出 5768 股。开南投资持股成本为10958.73 万元,已超开南投资注册资本。 (二) 一致行动人现身。 2014 年 6 月 9 日,上海
5、 A 公司接到兰州鸿翔的通知,称该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6 日与上海开南等 5 家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共持上海 A 公司 63523486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4.23%。 上海开南投资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注册资本 1 亿元,实收资本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庄友才。 (三) 真相 。 2014 年 4 月初,上海兴盛已经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实名举报材料,对相关股东在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隐瞒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2014 年 6 月 10 日,举牌方因涉嫌超比例持股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披
6、露义务等违法违规事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 股权争夺攻与防。 2014 年 6 月 12 日,上海 A 公司董事会公告修改公司章程,股东须持股超过 12 个月才可行使临时提案权和董事、监事提名权,并且股东提出书面申请后还需董事会审议等。上述一致行动人股东持股时间 远低于此次拟修改的 12 个月的要求。很明显,上海兴盛意图通过此反击,来维持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控制权。 (五) 一致行动人遭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 2014 年 6 月 13 日,上海 A公司公告披露,因举牌方被举报的违法行为已由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暂时搁置其提案。 2014年 6月 20日,经证券交易所和证监局督促,上海 A公司取
7、消修改章程的议案,举牌方也撤消了临时提案。 2014年 6月 25日,上海 A公司股东大会选在较为 “ 偏僻 ” 的地方且不提供网络投票,被质疑是防止中小股东投反对票,毕竟兴盛集团仅持 11.19%。股东大会提出的八项议案仅通过两项。见证律师称:如果证监会认定举牌方在被立案调查期间的表决权受到限制,则本次表决结果不计入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 在控制权争夺中,控股股东必定采取手段阻止收购。如果证监会剥夺或限制收购方的表决权,肯定会使收购方处于不利地位,增加收购难度。 (六) 各退一步,战事停歇。一致行动人于 2014 年 7 月 26 日,提请召开上海 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同时提交修改议案。上海
8、A公司董事会则以材料不齐为由拒绝提案。经证监局及上交所协调,举牌方暂未召开股东大会。 ( 七) 股权争夺遇插足者。北京正谋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向上海 A 公司股东征集委托书,吁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但上海 A 公司回应 “ 并未发现以北京正谋名义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 。 三、 控制权争夺战下半场 互诉 “ 斗法 ” (一) 宁波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5 年 1 月 20 日,宁波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 2013 年 7 月至 11 月责令王斌忠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 50 万元罚款。一周后,上海 A 公司公告了王斌忠及一致行人提
9、交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该 报告签署日,王斌忠合计的持股达到 16.53%。 (二) 兴盛集团起诉开南账户组,要求判其股票买卖行为无效。 2015年 2 月 1 日,兴盛集团将王斌忠及开南账户组等共 16 个主体作为被告,上海 A公司作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自被告合计持有第三人已发行股票首次达到 5%之日,各被告买卖行为无效等。 (三) 一致行动人的反击。 2015 年 3 月 18 日,兴盛集团提起的诉讼还未开庭,当天 “ 开南系 ” 一致行动人向法院提起撤销上海 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三个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的诉讼。 (四) 后续。 2015 年 3 月 23 日,上海 A 公
10、司召开股东大会,一致行动人被告知,授权代表有权参加会议,但无权行使表决权。随后,一致行动人在对股东大会审议的两项议案投了反对票。上海 A公司则表示其表决无效。 2015 年 3 月 24 日,一致行动人再次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于 3 月 26 日收到受理通知书,案件将于 4 月 23 日开庭。 2015 年 4 月 9 日,上海 A 公司公告称,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文书。 2015年 4月 23日上海 A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开庭,但由于原告开南等6 家公司的代理律师,现场向法庭以及被告方递交了 最新变更的申诉请求。法庭当庭宣布, 15 天后择时重新开庭。 四、 控制权争夺背后公司退市风险
11、激增 上海 A 公司业绩不佳,在两大股东互诉之后股价却不断攀升。 4 月 24 和27日,换手率均超 13%, 27日盘中股价一度摸至 10.69元 /股,创下自 2013年 3月 5日公司股价除权后的新高。分析认为是公司未来有控制人变更的可能及较强重组预期。 2015 年 4 月 27 日,上海 A 公司发布 2014 年报显示,较 2013 年 2672.85万元亏损额再度扩大。由于连续 2年亏损,上海 A公司的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 A 公司预计 2015 年上半年仍将亏损。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两大股东对于控制权的争夺,那么上海 A公司很可能一步步陷入退市的深渊。 五、 案例反思 第一,上市公司到底有无权利限制股东的表决权? 第二,信息披露违规的 “ 责令改正 ” 到底如何理解? 第三,如果交易有效是否会给市场带来一定的示范效应? 第四,如何评价上海 A 公司董事会在面对外部投资者时采用长期连续停牌和迫使公权力介入等反收购方式的合法性?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有何启示? 第五,证监会介入限制收购方表 决权,从法律上看符合规定,却可能给目标公司提供了不公平的优势地位的情况该怎么改进?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