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观视角下林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研究摘 要 我国迅速发展的林业产业使得林木产品供需缺口不断加大,木材对外贸易系数不断提高。近年来,国内林业企业贸易活动迅速发展,但我国林业企业主要从事林产品低附加值环节的加工,在国际市场上没有足够的竞争优势,因此部分林业企业开始走上对外直接投资的道路。在此背景下,本文通过具体研究多家代表性林业企业对外投资动因与运行机制,区分资源获取和产业链扩展两种投资方式,归纳了林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林产品进出口贸易产生促进作用的微观机理。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通过发展林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我国林产业升级及林业企业国际化的建议。 下载 关键词 林业企业 对外直接投资 进
2、出口 林产品贸易 一、文献综述 从我国当前林业产业发展趋势来看,随着重点基建工程、城市房地产开发热潮不减、建筑装修业蓬勃发展,国内木材供应不管从数量、质量,还是从结构、品种,远不能满足国内各行业以及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基于以上对木材资源需求不断增加的驱动,直接投资对缓解供需矛盾有着积极作用。 近年来,对于林业对外直接投资经济效应的分析注重结合森林资源的开发特点、投资环境状况与东道国发展情况等方面,强调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性。王秋菊论证了目前中国企业在俄罗斯进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和问题,认为解决这些问题是林产品稳定供应的保障。唐帅、宋维明对中俄在林业方面的合作情况进行了研究
3、,认为俄罗斯限制木材出口、吸纳外资的林业政策为我国林业企业对俄投资提供了利好信号。二、我国林业对外直接投资与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本文对我国林业对外直接投资及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行简单分析,说明林业企业对外投资的行业背景环境。 (一)我国林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结构 1.企业类型。按行业类型分:林业企业有 156 家,非林业企业有 11 家。国内非林业行业企业近年的林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规模较大,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2.投?Y 方式。以上企业主要有两种投资方式:一种是以购买或租赁国外林地为主的林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另一种是与国外企业合作开发,并主要从事木材采伐、初加工以及家具生产等
4、项目,产品按一定比例分成。根据我国 2013 年林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统计数据分析,4 家中方企业通过并购展开林业对外直接投资,99 家通过直接投资展开林业对外直接投资,104家通过与国外企业合资建厂展开林业对外直接投资。 (二)林产品进出口贸易规模与结构 1.贸易规模。自 2014 年以来,我国同东盟、欧盟以及南非、墨西哥、印度等新兴国家市场林产品进出口贸易发展良好,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14 年全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为 1399.5 亿美元,比 2013 年增长 8.4%,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出口额 722 亿美元,比 2013 年增长 11.3%;进口额677.5 亿美元,比 2013 年增
5、长 5.5%。 2.产品结构。我国林产品进出口结构具有非常强的不对称性,进口以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为主,而出口以家具与纸制品等产成品为主,具有明显的“两头在外”特征。这一点体现了我国林业限伐政策及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在全球林产品贸易中处于材料进口国和产品出口国的地位,向价值链中的高级阶段发展(图 1)。 三、我国林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典型案例分析 (一)概念界定 我国林业对外直接投资从驱动因素角度可以划分为单纯资源获取型投资和将边际产业转移出去的全产业链扩张型投资。 1.单纯资源获取型投资,是指投资者以开发利用资源为目的,在资源丰富和廉价的国家投资、开发、采掘或生产利用当地
6、的资源优势,获得长期、稳定和低廉的自然资源,以解决本国经济发展与原材料供应不足甚至资源匮乏的矛盾,避免由于资源供给不足或价格上升而带来的风险,为本国工业生产提供原料,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如内蒙古森工集团。 2.全产业链扩展型投资,是指通过在海外投资设厂,把企业处于低附加值环节的生产能力输出到当地认为在技术水平和质量档次方面具有一定先进性和竞争性的发展中国家,盘活存量资产并使其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同时不断提高国内对高附加值林产品的研发,并将眼光放于国际市场上,加强中国相对薄弱的市场能力和渠道分销能力,促进高价值产品的出口,逐步推进林业产业链扩展升级,如中国林业集团。 (二)案例企业选取及其对外投资
7、基本情况 从微观角度选取在对外投资及进出口贸易上表现突出、发展良好且投资驱动因素符合本文研究主题的四家企业,即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森工集团、中航林业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 (三)案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口的影响分析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口产生了促进机制,本文接下来分别从资源获取型和全产业链扩张型两种角度结合案例企业实际情况对该促进机制进行详细分析。 1.资源获取型投资对进口的促进机制。内蒙古森工集团旗下 8 家森工企业先后与俄罗斯多个州的相关企业签订了 23 个森林采伐项目合同,企业累计投资 1455.62 万美元。自 1999 年至 2009 年 10 月末,集团累计进口木材88
8、.04 万立方米。通过签订采伐合同,将俄罗斯采伐的原木资源进口到国内,解决了木材资源不足问题。 另一典型企业中航林业在俄罗斯以“注册公司+建立经贸合作区+森林资源采伐+建立加工厂初加工”的模式,进行林业资源的获取。中俄经贸合作区利用我国先进原木采伐机械、木材加工生产线和较为完整的基础配套与服务设施,在沃州马林斯克建设加工基地,并开展林木资源贸易业务。中航林业经过多年发展,其资源进口量增长了 225%。 这种资源寻求型的对外投资的主要对象是林业资源丰富的国家,以签订采伐合同、建立经贸合作区的方式,获取林木资源运回国内进行深加工,从而降低原材料成本,增加利润。 2.产业链扩展型投资对进口的促进机制
9、。中林集团与新西兰、新加坡、俄罗斯、北美、加拿大、加蓬等国家或地区建立了投资合作关系。21 世纪,其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模式是“合建公司+直接购地+森林采伐进口”。随着我国高新技术的兴起及林业贸易的发展,中林集团在新的发展形势下积极推动林业产业向微笑曲线的两端扩展,将低附加值的林产品加工制造转移到与中林有合作关系的国家,在原产国直接进行加工制造,从而降低原木运输的成本。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转移使得中林集团带领着一大批国内的林业企业能专注于产品研发与对外贸易,提高了我国林业产业的经济价值。 中林集团扩展产业链的第一步是对新民洲港进行战略投资规划建设生态产业城。集团将木材加工、贸易、国际货运代理以及仓
10、储物流等基本功能转移至新民洲港,这种一体化港口以其较低的物流运输成本和较强的市场辐射力,推进了木材产业链的港工贸一体化发展,而中林集团内部则积极推动产业科技升级,不断寻找提升附加值的途径。第二步是在中俄重要口岸绥芬河边境建立国家木材储存加工与交易示范基地国林木业城。中林集团以国林木业城为基础,集合多家企业将森林采伐、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木片造纸、木制建筑材料生产等融为一体,极大地延伸了产业链条,而在核心发展地整合林产品贸易、林下产品开发和森林旅游等优势资源,大力扩展企业发展空间,使经济行稳致远。 (四)案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影响分析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同样产生了促进机制,本文仍从资
11、源获取型和全产业链扩张型这两种角度结合案例企业情况对该促进机制进行详细分析。1.资源获取型投资对出口的促进机制。近年来,俄罗斯采取了大量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我国林业企业赴俄投资。中航林业抓住机遇,在俄罗斯建林木采伐及林产品加工园区。目前,合作区已签署森林资源采伐合同 47.7万公顷,年采伐总量可达 117 万立方米;累计完成投入 20 亿元人民币,已具备年采伐、加工 80 万方原木,生产 40 万方产品的能力;引进国内外企业 19 家。合作区已建多种产品的生产线,经过多年的发展,合作区生产加工板材从 2012 年的 5 万立方米到 2015 年的 17.7 万立方米,增长 254%。借力“中航”
12、品牌,在业内的知名度大幅提升,并通过保证资源供应提高了国内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优势,实现了增加出口的目的。例如,中航林业与立陶宛针对立陶宛考纳斯自贸区展开合作,考纳斯自贸区是苏联国家和欧盟国家间的交通枢纽,中航林业也表示欧洲毫无疑问将是未来重要的产品市场以及潜在投资地区。 大亚人造板集团作为一家木材加工贸易企业,也具有其代表性。该企业处于产业链末端即出口加工环节,并不直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而是通过与对外投资的企业合作,间接促进对外出口贸易的发展。该企业下属的黑龙江绥芬河生产基地是集团木材的八大来源之一,这一基地同时也是与中林集团合作建立的木材进口加工基地,通过中林集团的对外直接投资获取原木
13、资源,为产品加工生产提供重要原材料,现已成为各行业知名品牌的首选合作供应商。2015 年,中国商品木材产量 7200 万立方米,人造板产量2.87 亿立方米,FAO(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数据显示,中国已是全球最大的木制品出口国,人造板的出口稳居世界第一,而其中大亚人造板功不可没。 2.产业链扩展型投资对出口的促进机制。中林集团的产品出口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逐步实现竞争优势向高层次的品牌、技术等方面转移。其一,集团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建立跨越国界的内部化市场,将低附加值的林产品加工制造转移到与中林有合作关系的国家,有效降低出口贸易中存在的运输、关税、贸易壁垒等成本,且通过与林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合作
14、,建立我国出口林产品知名品牌;其二,集团在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的前提下,注重对国外林产品市场的研究与开发,逐渐把出口市场目光从传统的北美、欧盟、东南亚地区转移到俄罗斯、印度以及西亚地区。 以中林集团设立的中国林产品(新加坡)有限公司为例,这一海外布局充分利用了新加坡作为全球大宗商品主要交易中心的有利地位,能够享有多元化的金融环境及优惠的税率体制,从而使集团依托地缘优势进一步提升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有助于其对外出口贸易的提升。同时,中林集团在完成低附加值环节转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国内对高附加值林产品的研发,并将眼光放于扩展市场效应上,加强了中国相对薄弱的市场能力和渠道分销能力,促进了
15、高价值产品的出口。2014 年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国际投资贸易促进会成立,同年经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理事会批准,中国林木种子公司成为其正式会员单位,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积极开展与国际种业及相关组织的合作,探讨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途径和方式,引领会员拓展国际市场。 (五)两种类型投资的综合分析 上文将我国林业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归纳为资源获取型投资和产业链扩张型投资两种模式。事实上,这两种模式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体现了对外投资的不同发展阶段。企业通过资源获取型投资获得原材料,并逐步将低附加值环节转移至东道国,将核心环节保留在国内,增加企业利润。当企业扩大到一定规模后可以通过对外投资进行全产业链扩张,通过优化生
16、产要素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布局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而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这两种投资模式体现了我国林业投资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在我国林业贸易快速发展和林业对外直接投资起步的背景下,从微观的视角对我国林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我国目前的林业对外直接投资以资源获取型为主,并逐步推进林业产业链扩展升级。 根据研究结论及我国林业对外投资及进出口贸易的背景,本文提出如下建议:第一,通过输出边际产能,将具有高经济价值、高技术含量的加工环节保留在国内,使得林产品出口企业从规模导向型向效益导向型转变,出口产品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也为林
17、业资源丰富但产能不足和技术落后的国家提供了支持,实现了互利共赢的投资目的;第二,我国林业对外进出口企业应当在巩固原有市场和贸易伙伴的同时,实行多元化的战略进行市场经营,扩大出口的范围,尽可能避免由于出口目标市场高度集中所导致的市场风险及其他问题。 (作者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 作者简介:王宇(1996),女,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中长期项目(2015ZCQ-JG-0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YJC790022)。 参考文献 于祥明.我国原木进口飙升凸显资源危机N.上海证券报,2007. 王秋菊.中国企业开发利用俄罗斯森林资源博弈研究D.北京林?I 大学,2011. 唐帅,宋维明.中俄林业合作面临的形势和发展趋势J.国际经济合作,2013 (11):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