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GA 209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19990407 批准 19990601 实施前言本标准等效采用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CEN 批准的 EN403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面具 。欧共体国家从 1993 年 10 月起实施 EN403:1993 标准。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基本等同于 EN403 标准,其中一氧化碳防护性能、氰化氢防护性能、烟雾透过防护性能等主要技术要求与 EN403 标准一致,这样有利于我国的产品有一个较高的起点,尽快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标准中防护头罩的漏气系数、烟雾透过防护性能的试验方法没有采用 EN403 的钠焰法,而是采用了国内技术上成
2、熟且与钠焰法等效的油雾法。为了更有效地保证逃生人员的生命安全,本标准增加了防护头罩材料的抗辐射热渗透性能指标要求。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国定、凌新亮、徐兰娣、金义重、李申。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以下简称呼吸器) 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发生火灾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17的场所中,人员逃生时为防止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害气体及烟雾、热气流的侵害而佩戴的一次性使用的呼吸器。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作型呼吸
3、器。本标准规定的呼吸器,基本设计尺寸为成人使用。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28911995 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GBT 28921995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试验方法GA 101991 消防员普通防护服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透过浓度 penetrating concentration试验毒气通过过滤装置后的浓度。32 防护时间 protective time检验呼吸器防护性能时,从试验开始到过
4、滤后的有毒气体的有关指标达到标准规定值的时间。33 吸气温度 inhalation temperature检验呼吸器防护性能时,在距离试样的滤毒装置 40mm 处测得的吸气气流的温度。34 吸气阻力 inhalation resistance检验呼吸器防护性能时,试验装置的吸气口与环境大气之间吸气时的瞬时压力差。35 呼气阻力 exhalation resistance检验呼吸器防护性能时,试验装置的呼气口与环境大气之间呼气时的瞬时压力差。4 型式、型号41 型式呼吸器分为存放型和随身携带型。存放型用 C 表示,随身携带型用 D 表示。42 型号呼吸器型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标记示例:XHZ
5、LC15 表示防护时间为 15min 的存放型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5 技术要求51 结构511 呼吸器应由防护头罩、过滤装置和面罩组成,或由防护头罩和过滤装置组成。面罩可以是全面罩或半面罩。512 呼吸器应设计成使用人员不需培训,经阅读使用说明书后即能正确使用的形式。513 呼吸器应在防护头罩的额部设置环绕头部一周的反光标志。采用具有反光特性材料制造的防护头罩,可以不设置反光标志。514 过滤装置与防护头罩间的联接应牢固可靠,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应不易拆开。515 呼吸器的密封一经打开,应无法恢复原样。52 佩戴质量呼吸器的佩戴质量应不大于 10000g。53 材料531 金属材料表面质量呼
6、吸器的所有金属零部件应耐腐蚀,其表面应无龟裂、皱折、毛刺等缺陷。532 橡塑材料老化性能呼吸器使用的橡塑材料在高、低温试验后,不应出现明显的变形、破损、粘附、龟裂、硬化以及其他异常现象。533 材料阻燃性能呼吸器在耐燃试验后,所有可能接触到火焰的材料均不应出现继续燃烧、熔融等现象,不应对人体产生附加的伤害。534 防护头罩材料抗辐射热渗透性能呼吸器的防护头罩材料在抗辐射热渗透试验后,其内表面温升不应大于 25。535 包装材料强度呼吸器应密封包装,包装材料应有足够的牢度,在进行抗跌落、抗穿孔、撕裂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穿孔、撕裂、破碎等现象。54 抗机械碰撞及环境变化性能呼吸器对于规定的机械负荷
7、、环境温度和湿度变化,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不应有裂纹、爆开、破碎等能导致失效的损坏,且仍应符合 55510 技术要求。55 防护性能呼吸器的防护时间(厂方公布值 )应不小于 15min。551 一氧化碳防护性能在防护时间内,任何单个 10min 过程中,一氧化碳透过浓度的时间加权平均值应不大于 200mLm 2,至防护时间终了,透过过滤装置的一氧化碳总累积量应不大于 200mL。552 氰化氢防护性能在防护时间内,氰化氢透过浓度应不大于 10mLm 2。有时在流出的空气中可能存在C2N2,但 HCN 和 C2N2 的总浓度在防护时间内应不大于 10mLm 2。553 烟雾透过防护性能用油雾法测
8、定呼吸器滤烟装置的烟雾透过防护性能。在防护时间内,其油雾透过系数应不大于 5。56 吸气温度在防护时间内,吸气温度应不大于 65。57 呼吸阻力在防护时间内,吸气阻力应不大于 800Pa,呼气阻力应不大于 300Pa。58 防护头罩581 防护头罩漏气系数防护头罩眼区的漏气系数应不大于 20,呼吸区的漏气系数应不大于 5。若呼吸器中不设面罩,则防护头罩的漏气系数应不大于 5。582 视野防护头罩的双目视野应不小于 60,下方视野应不小于 35。583 吸人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的含量按体积计算应不大于 2。59 高浓度一氧化碳呼吸器机械结构完整性在高浓度一氧化碳条件下,呼吸器
9、应保持其机械结构完整性,不对佩戴者形成危害。510 联接强度过滤装置与防护头罩间的联接能承受的轴向拉力应不小于 50N。511 人员佩戴性能呼吸器的滤毒装置的密封,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应能快速打开;佩戴应迅速、简便;系带应能快速拉紧且脱卸方便;若设有面罩,则面罩与人员的脸部贴合应紧密、舒适。人员佩戴呼吸器后,应对行动无明显影响;接触佩戴者皮肤的材料应不刺激皮肤,应不造成对健康不利的影响;接触佩戴者的部件均应无锐边、毛刺等缺陷;视窗不应因上雾而影响视觉,且视觉不应模糊不清。6 试验方法61 佩戴质量测定用电子秤测定呼吸器的佩戴质量,结果应符合 52 的规定。62 材料试验621 金属材料表面质量
10、用目测法测定,结果应符合 531 的规定。622 橡塑材料老化性能试验橡塑材料应经过下列试验:a)在 70土 3环境中放置 72h;b)在一 30土 3环境中放置 24h。结果应符合 532 的规定。623 材料阻燃性能试验将整个头罩佩戴在图 1 所示装置的头模上,调整燃烧器喷嘴与呼吸器头罩外表面距离为 250mm;调整燃烧气体的流量,使头罩外表面处的火焰温度为 800土 5;调整头模转速为 5rmin,共旋转三周,结果应符合 533 的规定。624 防护头罩材料抗辐射热渗透性能试验防护头罩材料抗辐射热渗透试验方法按 GA 101991 附录 C 的规定,试样表面在受到10kWm 2 辐射热照
11、射 30s 后,其内表面温升应符合 534 的规定。625 抗跌落性能试验将带包装的呼吸器以三维直角坐标的三个不同的起始方向从 1.5m 的高度坠落到水泥地表面六次,每个方向各二次,结果应符合 535 的规定。D 型应做此项试验。626 包装材料抗穿孔、撕裂性能试验试验装置如图 2 所示,安装臂和撞击针水平自由释放时的有效质量为 100g。将单个包装的呼吸器放在试验装置上,使撞击针释放后能击中呼吸器。调整撞击针针尖至包装表面距离为 100mm,释放撞击针,让撞击针保持和包装表面的接触;按图 2 中箭头所示方向,把呼吸器轻快地拉出。再重复上述过程二次,使撞击针击中包装表面不同的部位,结果应符合
12、535 的规定。63 抗机械碰撞及环境变化性能试验631 抗机械碰撞性能试验试验装置如图 3 所示,带包装的呼吸器应独立地放置在钢铁盒不同室中,试验过程中相互间不应碰撞,但允许其垂直方向自由移动,水平方向有 6mm 的移动空隙。试验装置的转速为 100rmin,C 型试验时间为 20min,D 型试验时间为 100min,结果应符合 54的规定。632 抗环境变化性能试验单个密封包装的呼吸器应经过下列试验;a)在 70土 3环境中放置 72h;b)在 70土 3、相对湿度为 95100环境中放置 72h;c)在 -30土 3环境中放置 24h。结果应符合 54 的规定。64 防护性能试验641
13、 一氧化碳防护性能试验6411 试验条件试验条件如表 1 所示。表 1 一氧化碳防护性能试验条件项 目 数 值试验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 0.25*,1.0*试验气体流量,Lmin 100试验气体温度, 25 土 1试验气体湿度,gm 3 20.7呼出气体相对湿度, 95100呼出气体温度, 37 土 1呼吸频率,次min 20呼吸量,Lmin 30 土 0.6呼吸比 1:1*0.25为一氧化碳防护性能试验时,试验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1.0为高浓度一氧化碳呼吸器机械结构完整性试验时,试验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6412 试验装置试验装置原理如图 4 所示。1一呼吸机;2一单向阀;3一增湿器(呼出空
14、气) ;4一联接器;5一采样口(吸人空气 CO 含量) ;6一压力探针小孔;7一试验空气流量计;8 一一氧化碳流量计;9一增湿器( 试验空气);10一试验箱;11一采样口,在过滤装置进口试验空气的 CO 含量;12一试验样品;13一压力计;14一温度计;15 一一氧化碳分析仪(吸人空气);16 一一氧化碳分析仪(试验空气);17一湿度计(试验空气);18一排气口;19一湿度计(吸入空气)图 4 一氧化碳防护性能试验装置原理图6413 试验准备a)用标准气标定一氧化碳红外气体分析仪;b)对试验装置进行气密性检查:在 1.96 kPa 压力下,保持 1min,试验装置压力下降值应不大于 29Pa;
15、c)标定人工呼吸机的呼吸频率和呼吸量;d)检查恒温增湿箱内的水量;e)标定试验气体流量;f)将试验用呼吸器在 20土 5环境内放置 2h 以上。6414 试验步骤a)将呼吸器的滤毒装置及面罩部分( 设有呼气阀的呼吸器,应包括呼气阀)联接到试验箱内的试验接口上;b)当试验箱内的一氧化碳浓度上升至试验条件所规定的数值时,立即启动人工呼吸机并计时,连续检测过滤后的一氧化碳浓度。6415 记录a)试验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b)过滤后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c)进入试验箱的气体温度;d)进入试验箱的气体湿度;e)呼气湿度;f)吸气温度;g)呼气阻力;h)吸气阻力。6416 结果计算一氧化碳透过累积量按(1)式
16、计算: TdtPKM0(1)式中:M一氧化碳透过累积量,mL ;P一氧化碳透过浓度函数;K换算系数;T试验持续时间。计算结果应符合 551 的规定。吸气温度、呼气阻力、吸气阻力的结果应分别符合 56 和 57 的规定。呼吸阻力也可在流量为 95Lmin 的连续空气流下试验。采用此方法时,被试验的样品应在完成一氧化碳防护性能试验后 5min 内进行,结果应符合 57 的规定。642 氰化氢防护性能试验氰化氢防护性能试验按 GBT 28921995 中 32 的规定进行,试验气体中氰化氢浓度为 400mLm 3,结果应符合 552 的规定。643 烟雾透过防护性能试验烟雾透过防护性能试验按 GBT
17、 28921995 中 311 的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553 的规定。65 防护头罩性能试验651 防护头罩漏气系数试验防护头罩漏气系数试验按 GBT 28911995 中 31 的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581 的规定。652 视野试验视野试验按 GBT 28911995 中 33 的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 582 的规定。653 吸人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试验6531 试验条件试验条件如表 2 所示。表 2 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试验条件项 目 数 值呼出气体中二氧化碳含量, 4.50.1呼吸频率,次min 20呼吸量,Lmin 300.66532 试验装置试验装置原理如图 5 所示。65,33
18、 试验准备a)用标准气标定二氧化碳红外气体分析仪;b)对试验装置进行气密性检查:在 1.96 kPa 压力下,保持 1min,试验装置压力下降值应不大于 29Pa;c)标定人工呼吸机的呼吸频率和呼吸量;d)将试验用呼吸器在 20 土 5环境内放置 2h 以上。6534 试验步骤a)将呼吸器佩戴在标准头模上,使面罩与头模密合,必要时可以使用密封胶;b)调整呼出气体中二氧化碳含量至规定值,开启呼吸机,连续进行试验并记录,至吸入气体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稳定时停止试验。稳定时的二氧化碳浓度即为吸人气体中二氧化碳含量。试验结果应符合 583 的规定。1一呼吸机;2一采样泵;3一逆止阀;4一流量计;5一缓冲
19、气囊,6一二氧化碳分析仪,7一单向阀;8一试验头模,9一吸入二氧化碳采样管;10一二氧化碳吸收器图 5 吸人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试验装置原理图66 高浓度一氧化碳时呼吸器的完整性试验试验条件、试验装置、试验准备及试验步骤同 64116414;试验完毕,解剖滤毒装置部分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 59 的规定。67 联接强度试验用测力计按图 6 所示方向测定拉力,结果应符合 510 的规定。68 人员佩戴性能试验只有已通过 5558 检验合格的呼吸器才可用于人员佩戴试验。参加试验人员应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呼吸器,在发现呼吸器使用不正常时应能及时脱下呼吸器以保证自身安全。在试验开始前应检查试验用的呼吸器
20、,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会对参加试验人员造成危险。参加此项试验的人员不应少于五人。参加试验人员佩戴呼吸器后应完成下列试验项目:a)在平地上行走 5min;b)在平地上爬行 5min;c)准备一只容积约为 8L 的篮子;一只高度为 1.5m、底部和顶上有口,可以把内中物品从底口铲出并从顶口倒入的料斗(图 7);适量的橡皮屑或其他适当物品。参加试验人员可俯身或下跪,从料斗中铲出物品装满篮子,然后举起篮子,把篮内物品倒回料斗。在 5min 内重复上述过程 15 次。试验结束后,参加试验人员应按下列要求对呼吸器作出主观评价:a)呼吸器佩戴的方便性、舒适性;b)呼吸器视觉的真实性;c)佩戴呼吸器后
21、,行动是否自如。主观评价的结果应符合 51 和 511 的规定。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分别按 72 和 73 进行。72 型式检验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当正常生产的产品在原材料、设计、工艺、生产设备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正常连续生产一年时;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2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和 811 标志检查。723 型式检验每个项目的样本为三具。724 提供型式检验的产品批量应不小于 200 具。725 型式检验项目应全部符合本标准方为合格。73 出厂检验产品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准出厂。731 出厂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为:结构、佩戴质量、抗机械环境变化性能、防护性能、吸气温度、呼吸阻力、联接强度。732 检验批的形成检验批应由同型号、同规格,且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的单位产品组成。但材料的检验批可由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而不同型号、规格的单位产品组成。733 不合格分类不合格分类见表 3。表 3 不合格分类不合格类别 A 类 B 类 C 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