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及采购流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低值易耗品计划、采购、保管、领用等过程行为的基本规范。第三条 安排采购计划应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既要保证满足生产需要,又要减少资金占用。第四条 采购计划的安排与落实要按照“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的原则进行。第二章 集中统一管理的范围第五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主要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单价在1500元以上的类似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实行由后勤保障部统一集中管理的采购方式。第六条 各部门日常使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品均由后勤保障部统一比价采购,一次批量采购价值在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的由后勤保障部在比质比价的基础上进行统一采购。50000元以上的由后勤保障部进行统一的招标。第七条 各部门因特殊情况(会议、活动等)需自行采购的,必须先报集团办公室,经审核签批后,方可采购,且在报账时由后勤保障部审核后方可入库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