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王卿,200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师生互相尊重,教学相长。作一个理性的人。国际法(国际公法)36学时案例引入:1864年普鲁士政府派遣李斯福为驻华公使,4月间,李斯福乘坐兵舰“羚羊号”抵达中国天津大沽口海域,遭遇三艘丹麦商船。当时普丹正在欧洲因领土问题交战,于是,普鲁士兵舰将三艘丹麦商船拿捕。清政府根据惠顿万国公法第2卷第4章第6节:“各国所管海面及澳港长矶所抱之海,此外更有沿海各处,离岸十里之遥,依常例归其辖也。盖炮弹所及之处国权亦及焉,凡此全属其管辖他国不与也”,认为普舰在中国洋面拿捕丹麦商船,“显系夺中国之权”。并与普鲁士公使进行了严正交涉,最终迫使普舰释放二艘丹麦商船,并对第三艘予以折款抵偿。#惠顿万国公法惠顿,美国国际法学者,1836年出版了国际法原理一书。美国驻中国的传教士丁韪良(威廉.马丁)于1864年将该书译成中文,称为万国公法。这是介绍到中国来的第一部国际法著作。国际法主要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一系列法律、规则、制度。国际法学亦主要研究与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则、制度以及该学科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