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农村金融供求问题分析一、引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有近 60%的人口在农村,但是,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乡镇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收入差距的加大,严重影响到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而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城乡金融发展极不平衡,农村金融抑制现象严重,从而造成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因此,如何加快农村金融发展,就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最为重要的一个焦点。 二、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现状分析 中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制度变迁
2、基本遵循了“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模式,在有关农村金融机构的研究中,研究者更多关注制度的供给方,忽略了制度的需求方,造成许多制度供给理论上看来很完美,但在实践中却无法执行。所以本文将从需求方和供给方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尝试探索出改善供求不平衡现状的路径。 (一)农村金融需求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金融需求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农村地区外部因素的变化促进了对新的农村金融制度的强烈需求,但是这些需求在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需求主体之间,其总量与结构都存在巨大差异。 1.在贷款规模上,需求量随经济总量上升而扩大 根据全国金融机构的统计,近三年来农业贷款总额仍然呈上升趋势。农村贷款主体中一些
3、农户和农村企业随其生产规模的扩大而资金需求在急剧上升。但农村金融机构却“一刀切”地规定了农户和企业贷款的最高上限,这样使得急需贷款的农户和农企得到的资金数量明显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从地域来看,需求总量和结构在不同地区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总量和结构在不同地区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东部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往往需要建设及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性金融服务,而中西部农村地区可能更需要生产及生活性融资类的金融服务。 3.从农户需求看,农户借款额度较小且非常分散 家庭经营规模决定了用于家庭生活和生产方面的借款需求规模不会太大。农户借款用途主要分
4、为生活性借款、生产性借款和非正常借款。农户家庭的收入水平在过去的 20 多年里虽然迅速提高,但农户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十分有限,农户最大的资产或者说最具有抵押意义的资产是住房。希望采用较少抵押甚至无抵押的贷款方式。 (二)农村金融供给分析 1. 农村金融组织服务功能缺失与错位严重 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供给缺乏针对性,造成了各种金融机构的功能残缺问题非常严重。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农村地区机构,造成金融服务不健全;农村信用社合作制不规范,没有发挥应有的支农作用;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造成资金外流严重;非正规金融受到政策歧视,服务功能受到限制。 2. 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单一化与结构失衡状况严重 我国不
5、同地区之间以及不同需求主体之间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特点是各不相同的,在这种外部环境下,农村金融体系在各个地区整齐划一的制度安排必定不能满足各个地区不同的金融需求。而且,作为需求主体的农户与乡镇企业按照从事的生产领域以及规模大小不同划分,也具有多样性,单一的金融产品种类和结构也无法满足其多样性金融需要。3.农村金融市场垄断程度过高 在分析金融结构中的金融机构时,戈德史密斯(1969)指出,金融机构的市场集中程度能够反映出金融发展水平,高度垄断的金融市场结构将牺牲竞争的效率。以此考察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可以发现,正是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较为严格,市场准入成本较高,新的竞争主体很难进入,尤其是
6、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受到严重抑制,导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严重的垄断经营,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从而造成了资源配置效率较低。 4.农业保险等中介组织制度建设缺位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农业保险业务却迅速萎缩,农村地区的保险服务不足问题非常严重。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农业保险的专门法律法规,虽然保险法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 ,但该法实际上是一部主要规范和保障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行为的商业保险法,无法规范和保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色彩的农业保险问题。 三、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 (一)改革已有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明确其定位 农村信用社要适
7、应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针对农户生产规模小、抵押担保能力弱的实际,建立和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信贷经营机制,通过农户小额信贷和联户贷款等方式,不断增加对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二)放松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探索发展新的金融组织 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有必要适当放宽农村金融业和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逐步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在可能的范围内允许和扶持其他形式的金融组织发展,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 (三)鼓励、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 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要由政策主导性向商业可持续性转型,把发展小额信贷作为信用社的业务重点,采取措
8、施逐步扩大无抵押贷款和联保贷款业务,使小额信贷向制度化、机构化和商业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要扩展小额信贷业务的资金来源,就需要提高信用社的吸储能力,建立和完善地区间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流通机制以及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 (四)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使支农资金得到有效的补充 当前,在我国农村建立股票、债券市场的条件还不成熟,应深入开展票据贴现、项目融资、农机具的金融租赁、信托等真正适合农村的直接融资方式,使“三农”资金从不同渠道得到满足。总之,壮大农村资金实力,降低农村金融风险,强化农村金融基础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是最终实现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的重要途径。 (五)建立农村金融风险防范、转移和补偿
9、机制 第一,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村支农贷款保险机制。第二,推出农产品期货、期权等金融支农衍生产品。农产品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和风险转移的功能,能有效分散和规避各类农业生产风险和农业信贷风险,应该加强宣传和培训,引导农民积极进入。第三,加强农村金融的风险防范。 总之,必须整体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强化中国农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金融组织的支农责任,拓宽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并将小额信贷作为其未来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要适当放松市场准入管制,对非正规金融积极引导,允许新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政府要为整个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扶持农村金融机构,适时推出配套服务,加强监管,以此来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向前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 责任编辑: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