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柯桥区2018-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制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号),省政府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 47号)、浙江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制方案(试行)(浙农专发 201896号)及柯 桥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柯政发 201717号)等要求,为做好 轻度、中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农田土壤环境风险,最大限度的利用耕地资源,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充分认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
2、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指出“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省委、省政府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根据国家、省、市的决策和部署,柯桥区也针对性地制定并出台了柯桥区农业“两区” 土壤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绍柯政办综2016 55号)和柯桥区土壤 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柯政发2017 17号),并开展了耕地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落实了2个市级土壤修复试点工作,为改善提升柯桥区耕地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必须看到,柯桥区农田土壤污染问题仍较突出,土壤环境质量
3、总体状况不容乐观,特别是局部地区土壤中重金属等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既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大耕地质量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全面建设高水平绿色农业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研究和管制工作,统筹规划,创新体制机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任务。 二、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以“ 八八 战 略” 为总纲 ,深入践行绿色发 展和生态文明理念,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
4、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污染耕地合理利用与风险管控,重点针对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隐患,依靠科技进步,强化政策引导,落实有效措施,优化并建立可推广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努力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耕地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高水平实现农业绿色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重点在水稻种植等区域,积极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形成较完善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在柯桥区推广应用
5、安全利用技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到2022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体系,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实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三)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规范运作。按照耕地污染现状进行科学布局,统筹安排,优化、集成并建立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安全利用关键技术模式,统一技术标准和要求,做到规范运作。2、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区域的耕地土壤类型、种植特征和受污染程度,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现有资源和设施,合理布局,示范带动,整区推进,分批实施。3、机制创新,注重实效。建立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在强化政府宏观指
6、导的同时,引入市场化运行和第三方参与机制,发挥农民、农民合作社的积极性、自主性、创造性,确保取得实效。三、主要任务 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和农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选择轻中度污染和农产品超标的典型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农产品不超标。(一)加强外来污染源头防控。针对工矿企业区和城市郊区周边农田,在农田周边设立污染缓冲区,建设污染隔离带;针对产地周边大气污染排放和主要交通线,建立适宜的树木隔离带;针对受污染的地表水体周边农田,改造田间灌渠系统,实行灌排分离,建设生态沟渠,加强农田污染监测预警,防治工矿业“ 三废” 及河道淤泥、生活垃圾等对农
7、田污染。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制度。(二)筛选和应用低积累品种。结合当地主要推广作物品种、种植习惯,开展对重金属低积累品种筛选和应用,重点针对不同作物品种对重金属的吸收特征,选择抗性强、重金属低积累的作物品种,发布一批低积累作物品种,在水稻、蔬菜等种植区域进行示范和推广应用。低积累品种的筛选需关注污染类型及异地种植的适宜性。对于污染类型单一的耕地土壤,选择相应低积累的作物品种;对于复合污染耕地土壤,需综合考虑该品种对复合污染物的累积特性。对新引进品种需先进行多点试种,确认无超标风险后才可大面积种植。种植期间应加强监测,防止因土壤条件、年际
8、气候(温度、降水)波动等因素造成农产品重金属含量的超标,必要时结合水分管理和钝化剂施用。种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类种子重金属积累特性的管理和引导,选择推广适合当地的低积累品种。(三)实施水肥综合调控措施。根据作物不同生育期水肥需求特征,建立适宜田间水肥综合调控措施,并实行农业投入品清洁化替代,采用低重金属含量的化肥、碱性肥料及低重金属含量的有机肥料,以及生物和物理防虫、防菌和防病措施等,降低作物可食部位对污染物的吸收累积。(四)应用土壤环境改良技术。以调节农田土壤酸碱度为核心,通过施用钝化剂、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提高土壤pH值、增加土壤有机质,降低重金属等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和危害程度,阻控作
9、物对土壤中污染物的吸收。并可通过深耕翻土、客土利用、超积累作物间作、套种、轮作等物理、化学、生物治理措施,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风险能力。(五)采用粮食替代种植技术。针对受污染耕地和当地种植作物的实际情况,在各种安全利用技术不能保证粮食(主要是水稻)作物可食部位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科技为依托,因地制宜采用替代种植品种和技术,确保耕地基本生产功能,实现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六)预防农业废弃物二次污染。针对受污染耕地种植产生的秸秆,以无害化、资源化为目标,采用秸秆能源燃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技术,采取秸秆移除和无害化安全处置。加强畜禽粪污、沼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10、强化质量检测,严禁重金属超标的有机肥和沼液施入农田,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中轻度污染耕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对难以治理的污染严重区域且确实无法调整的农业“ 两区” ,要因地制宜 调整种植结构,依法将其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实行严格的风险管控;加强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和安全使用,实施特色农产品风险管控“一品一策” 行动,推行农产品合格上市和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防范不良舆情扩散。四、进度安排(一)2018年。开展2个市级土壤修复试点工作,启动受污染耕
11、地安全利用工作,组织编制柯桥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12月底将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的培训,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区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样板。(二)2019年。初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及标准,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培育一批从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主体,形成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社会化、专业化推进格局。(三)2020年。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推广和应用,实现大面积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工作,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及推进机制。(四)2021-2022年。巩固我区在重金属中、
12、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取得的成果,提升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级,持续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及推进机制。另外,总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的经验与不足,为下一期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打下扎实基础。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及相关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柯桥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和考核,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纳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内容。各镇(街)要抓紧制订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扶持力度。要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投入,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科研院校技术优势,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研究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编制安全利用推荐技术目录,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水平。 (三)加强监督宣传。 农业部门对开展安全利用的区域,要先期进行耕地-农产品污染情况综合评估,制定安全利用目标。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开展阶段性绩效考核和终期评估;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并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班,提高队伍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