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吝啬鬼原来是巨贪对一个欲壑难填的贪官来说,接受法律的制裁是必然的结局。对此,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周航作了很好的诠释。经检察机关查明,周航涉嫌受贿犯罪的金额高达三百八十余万元,是该省近年来被查处的厅级领导干部中“家底”最殷实的一个;然而,在案发前他在许多人的眼里,却似一个“生活俭朴的领导干部” 为“20 元电梯费”鸣不平 2001 年 8 月 20 日,杭州某报社收到一位姓周的读者来信,周先生在信中反映,他家所在的小区收取的电梯费用过高,每月计 20 元,希望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该报社记者立即走访了有关部门,并得知该小区所收的电梯费用符合杭州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属正常收费。22 日,该报社即
2、在“杭州新闻”版面以电梯收费,应属正常为题,对周的来信作了答复。 这则小稿自然没有引起读者普遍的关注,而读者们有所不知,这位对“每月 20 元的电梯收费”耿耿于怀的周先生却不是一个普通之人,而是一位正厅级领导干部,论家产他拥有八九百万的存款他就是时任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周航。时隔还不到两个月,即 10 月 10 日,周航就因涉嫌受贿罪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而案件侦查工作的进展大大出乎办案人员的意料,经过对周航家的搜查及几家银行的调查表明,周航拥有银行存款四百七十七万余元,美金四十九万余元;此外,在股票账户上尚有 59 万资金。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这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令人大为吃惊!
3、 周航拥有巨额财产的消息在社会上传开后,与周有过接触的人十有八九感到不可理解。他们眼中的“周局长”是个“平日里吃穿不讲究、生活十分俭朴、且非常敬业”的领导干部。在不少同事与下属的脑子里至今还保留着这样的记忆:“周局长”在单位里一旦发现有不该亮着的“长明灯” ,他总是亲自把灯给关掉;下属单位的人在接待他时,他总要提醒几句, “吃饭随便一点,不要浪费” 。要是餐桌上太丰盛了,他会毫不留情地提出批评。在不少人的眼里,如今的周航与过去的周航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事实上,就连周航的妻子在一年前发现其丈夫拥有巨额存款时,也感到震惊:“你怎么会有那么多钱?!” 那么,周航又是怎样“敛财”的呢? 名为“保护干部”
4、 ,实为“独占好处” 1999 年 10 月,省药监局党组决定将下属的浙江医药学校从宁波市文教路 1 号迁至鄞县中心区,并由局长周航任学校迁址筹备组组长。 学校迁址,不仅要重建所有校舍,而且新建后的这座学校要提升档次,扩大规模,是个大工程,计划投入资金 1.2 个亿。对此,身为省药监局局长兼学校迁址工程筹备组组长的周航十分重视。在一期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始后,周多次亲临该校,监督招投标事项,且看中了一家参标建筑企业,即省第一建筑总公司。在迁址工程招投标前的一次筹备组全体人员会议上,周航为自己推荐的建筑公司提出了充分的理由,他说,“浙一建是国有企业,实力强,质量好,可以垫付资金;我本人与这个公司的领
5、导比较熟悉,有事可马上找他们解决;国有企业财务制度严格,不会乱来,不搞请客送礼这一套,我主张由他们来做,这也是要保护你们,不要房子上去了,干部下来了。 ”当时,他的这些“理由”还真的说服了不少人。 两日后,筹备组召开第一次招标会,周航亲自参加,并在出现有六七个单位参加竞标而综合评分对浙一建不利的情况下,他即决定“过几天再议” 。第二天,他带着该校领导一起去做鄞县有关领导的工作,要求他们给县招投办有关人员打招呼,将一期工程给浙一建做,并说:如果不给一建做,说明鄞县的投资环境不好,省局将另找地址迁建。在周航的坚持下,浙一建最后承接了该校迁址一期工程。 然而,当时有关的工作人员都被周航蒙骗了。他之所
6、以坚持将该工程交浙一建做,完全是出于个人的目的。原来,在浙一建三分公司有一个姓叶的项目经理,与周的关系非同一般。叶自 1996 年通过他人介绍认识时任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的周航后,就成了周家的常客。叶在 1997年春节前还给周航送了一份厚礼10 万元人民币;相隔几个月,当叶得知周航及妻妹计划在杭州市东新路岳帅里合建一幢四层楼房后,叶又出钱出力为他们造了房子(造价计 18 万元) 。这样一来,两人的关系很快有了实质性的发展,周成了叶的“大哥” 。 事实上,在浙江省药监局决定将浙江医药职业学校进行迁址扩建时,周已成了叶手中的一个“棋子” 。因为,在此前周已先后收受了叶所送的40 万元人民币与 2.
7、2 万美金。周航是一个“既收钱也办事”的人,叶的利益他不可能不顾。在学校迁址方案定下来后,他就决意要将这一项目交给叶去做,以求得“双赢”的结果。为此,周航可以说是摆出了一副“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架势,采取一切办法,为浙一建(实为叶某)承接该项目排除障碍。而在叶承接了一期工程后,周又于 2000 年初向该校负责基建的领导提出要求,要他们主动去做县招投办的工作,让叶续接预算为四千多万的二期工程。在这位“周局长”的不断督促下,叶再次如愿以偿。 诚然,叶也是个“明白人” ,他不能让这位“大哥”白出力,从承接工程开始至周航案发前,他又先后 7 次送钱给周航,共计人民币 40 万元,美金 1.6 万元。纵
8、观周航的上述表演,可见他大肆敛财的程度。 老子利用儿子敛财 周航为了掠取更多的不义之财,不愿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在其儿子出国前后,他一次次地以“儿子在美国读书需要外币”为借口,不断从他人身上索取“沉甸甸”的美金,儿子似乎成了他手里的一棵“摇钱树” 。1999 年 7 月的一天,周航的办公室里来了一位姓许的某公司经理。许经理虽然与周认识已有两年多,但两人的交往不多,关系一般。此前,许虽然曾两次有求过周,但事情均未办成。待许经理坐下来后,周即同许聊起儿子想要出国的事。两人聊着聊着周即把话题一转,同许说:“如果出国的话,费用是很大的,你有没有办法帮助换点外汇?” 许是生意人,自然听得出这话中之意,即对
9、周说, “我去想想办法” 。半个月后,当许经理再次走进周的办公室时,许给周带来了 1 万元美金。周问了这美金的“来历”后便笑纳了。 这是周航的一次“成功的尝试” ,这次的“成功”也使得他在受贿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在周的儿子去美国读书后不久,周航又给下属医药企业一位姓吕的经理打电话,说他的儿子在美国读书,问吕能否帮助换点美金。吕问周“需要多少?”周说“就 1 万吧” 。过了一段时间,周航到吕所在的企业检查工作,吕即将事先准备好的 1 万元美金交给了这位“周局长” 。 次年 8 月,下属医药企业一位姓金的老总来到周航办公室,就企业准备搞 GMP 认证、车间改造一事向周作了汇报,并希望省监局能派
10、人去指导。周航在点了头后,即向金提起儿子在美国读书一事,并对他说,“我儿子在圣诞节要回来,需要换点美元, ”问金“能否帮助换一点?”这位金老总自然不敢推托,过了一些日子,就将 1 万美金送到了周航的手里。 有一次,一位姓唐的公司经理在与周航闲聊时聊到了电脑,周航立马将话题转到了他的儿子身上,说是他儿子在美国读书很需要一部手提电脑。这位唐经理听出了周的话外之音,即问周需要多少钱,周说 3000美金。唐经理即将身边带着的 1000 美金给了周,日后又补上了 2000 美金。 周航“贪钱” ,已如那些上了“毒瘾”的人一般,几日不沾便会感到不舒服。上述几例,乃是周航通过儿子这棵“摇钱树”所获取的“金果
11、”中的一小部分。在案发前,周航的“朋友” 、同事及下属企业的老总几乎都知道他儿子在美国读书的事,有的也借此“理由”主动给他送上美金。那么,周航的儿子在美国读书真的需要那么多美金吗?其实不然。旁人有所不知,他儿子是由某医药企业公派去美国读书的,不仅所有的学杂费用均由该企业承担,还提供每月 1500 元的生活费。周航以儿子在美国读书需要美金为名托人所换取的美金,事实上从没有用在儿子身上,他也从没有兑付过人民币,其用心昭然若揭! 周航自然也不会放过其他机会,在他每次出国考察前,都会将这一“信息”传递给一些人。尔后,他等着收钱就是了。周航在案发前所拥有的四十九万多元的美金,大部分就是通过这样的途径索取
12、来的。 帮人拉赞助先收“回扣” 一个人一旦利欲熏心,党纪国法自然是顾不上了,就连做人起码的廉耻之心也会荡然无存,周航就是如此。随着银行存款数额的不断增大,他对“金钱”的贪欲也随之升级,发展到了什么钱都收的地步。 1999 年 3 月的一天,省某运动队一位教练来到周航办公室,请求“周局长”帮助找家赞助单位,并同周谈了该队的意向。在周答应帮忙后,该教练拿出 5000 元钱给周表示感谢,周客气了几句就收下了。但此次拉赞助之事并没有成功。 一星期后,这位教练又找“周局长”帮忙,这次周主动给这位教练推荐了一家医药企业,并答应帮他联系联系。这位教练非常感谢,又给了这位“周局长”4000 元钱。但此事后来还
13、是没能谈成。 到了 4 月底,这位教练为拉赞助一事,再次登门求助。这次他给周的钱加了码:人民币 1 万元。周说过几天去湖州某药厂走走,可以帮助联系一下。然而,这次还是没能让这位教练如愿以偿。 到了 2000 年 8 月,一直为找赞助单位伤透了脑筋的这位教练,鼓足勇气又来到周的办公室。这次周航没有先答应,而是提出了一个建议,让这位教练将赞助费定低一点。在该教练表示赞成后,周答应再帮忙联系赞助单位。这一次,终于成功了,新昌县的一家医药企业愿意为该运动队慷慨解囊。在双方签订了协议后,这位教练没有忘记“周局长”的帮忙,又给他送来了 2 万元以示谢意。 身为一个正厅职领导干部收钱收得如此“痛快” ,似乎
14、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在周航的案卷中,这般记录比比皆是。 在 20 年前,周航还在省机械局工作时认识了一位同姓的企业干部,并帮助这位企业干部的妻子夏某调动了工作,使得夏某甚是感谢。从这个时候起,两家人也建立起了友好的关系。然而,友好归友好,周航在“钱”字上可一点也不含糊。 1993 年 8 月,周航的儿子考上了大学。一天,夏某到周航家串门。周先是向夏通告了其子上大学一事,接着在夏面前感叹学费太高,要交6000 元。夏某听了,即让周次日去她家一趟。周也是心领神会,第二天晚上即去了夏家,并从夏的手里接过了 6000 元钱。 1996 年上半年的一天,夏某在周航家时,周告知夏“北山路的房子要装修了”
15、,夏听后即问:“钱怎么样?”周说“还有缺口。 ”第二天,夏打电话给周,让他去一趟她的办公室。周航很快就过去了,并从夏某的手里接过了 2.5 万元人民币。 到了 1998 年下半年,周航在万安花园又分到了新房,这次他同样没有忘记夏某。当夏某问周航“钱怎么样”时,周说“钱有些紧” 。时隔一天,周航又在夏某的家里带走了 2 万元钱。 周航装修房子没有忘记夏某,出国考察什么的同样不会忘记她。夏某先后 9 次送钱给周航,计人民币 7.9 万元,美金 800 元。而事实上,周航家的经济实力要比夏家强得多。夏某早已退休在家,虽不算困难,但也不是很富裕。而周航家,且不说收受了巨额贿赂,他们夫妻俩的正当收入及“
16、灰色”收入就不是一般家庭可以比的。他们继承双方父母的遗产就达 59 万元(包括房屋出租所得租金) ,还变卖他人所送的烟、酒、茶叶及磁卡、邮票等“灰色”收入七十多万元。对周航来说,他根本就不缺钱。那么,周航缺少的是什么呢?缺少的是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所应具备的理想、信念,缺少的是作为一个人应当具有的人格与尊严! 周航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先后收受及索取了一百多人、近 400 万元的钱财。正如他本人在“自我检查”中所说:“我本人非常节约,基本上不花钱。但我对钱已有了一种嗜好,觉得口袋里的钱鼓鼓的,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一个“贪”字,使周航迷失了人性,进而也就迷失了人生的方向,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责任编辑:李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