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全国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测评摘要: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研制推出“全国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评价体系,对各地文化建设和文化生产的发展成效进行可加验证的量化评价,具体检验文化消费民生需求增进的实际效应。对全国各地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展开测评, “十五”期间绝大部分省域景气指数明显提升, “十一五”以来大部分省域景气指数略有降低。 关键词:文化消费;民生效应;各地城镇;景气指数 中图分类号:F063.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9448(2011)02007183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历经数年研制改进,成功推出“全国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评价体系,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国
2、统计年鉴历年公布的法定数据,对全国及各地文化建设和文化生产的发展成效进行可加验证的量化评价,具体检验各地文化消费民生需求增进的实际效应。这样就能够体现出数值测算推演的合理性,避免文化研究中各地“自说自话”而“见仁见智”的“非精密科学”之憾,保证纵向年度之间和横向地区之间在同一标准下具有可比性,显然比仅仅援引各地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数字更加令人信服。这是全国首次以文化消费民生需求的量化“硬”指标来衡量文化发展的实际效果,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原则要求,具有突破创新意义。 “全国文化消费民生效应评价体系”的指标设置和测评方式,全国2及各省域(指除港澳台外的全部省级行政区划,包括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后同)
3、城乡居民综合测算的景气指数排行,已有诸文进行分析。本文基于“十五”以来全国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态势各个方面的分析透视,集中针对全国总体、东中西部和东北整体、31 个省域的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民生效应展开测评,最后提供全国各省域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景气指数排行榜。 一、数值关系及其基本态势分析 “十五”文化消费增长分析需要以“九五”末年 2000 年为基数起点,20002008 年全国人均产值及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总消费、积蓄(消费剩余)与文化消费增长的关系态势见图 1。 本项研究基于以上各类数据之问的历时变动和共时关系,精心构思并设置整个评价体系的权衡指标及其测评方式。不过,除了人均产值数据不区分城
4、乡以外,人均收入、总消费、文化消费及积蓄数据均包含城镇与乡村两个方面,在城乡居民综合演算测评中,已经整合城镇与乡村两个方面分别统计的基础数据加以推演。本文单独进行全国及各地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测评,有必要结合数值关系分析和测评指标简述,补充几点技术性说明。 本项评价体系的测评指标分为三类七项:第一类是基础指标,即为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一项指标;第二类是基本指标,包括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之比、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收入之比、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总消费之比、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之比四项比例值指标;第三类是校正指标,包括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人均文化消费地区差两3项比差值指标。指标设计的现实依
5、据、学理思路和技术方案,包括本项评价体系两年多来的多次增补改进之处,以及与既往发表诸多成果可能形成的细微差异,已经有专文加以系统阐述,本文无需重赘,仅在相关指标数据分析时简要说明。还有必要专门予以解释的是,在分别单独针对城镇居民或乡村居民文化消费民生效应的测评操作中,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比例值、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两项指标具有特殊性。 (1)中国统计年鉴发布全国及各省域人均产值数据并不区分城乡范围,在城乡综合演算测评中,人均文化消费已经演算为城乡综合数值,与人均产值数值形成城乡综合的比例关系值;而在城镇或乡村单独演算测评中,则是城镇或乡村单方面的人均文化消费数值与城乡综合的人均产值数值形成比例
6、关系值。其问显然有所不同,体现为综合与不同侧面的关系。 (2)本项评价体系将统计数据中用以表示城乡差距的“城乡比”设置为一项校正指标,城乡比以城镇与乡村相应人均数值演算得出。在城乡综合演算测评中,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揭示出城乡综合数值中实际存在的城乡差距;而在城镇或乡村单独演算测评中,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则揭示出对应的另一面与之形成的现实差距。其问显然也有所不同,体现为整体与不同部分的关系。 经过认真思考和反复测试,在本项评价体系的实际演算操作中,三类七项指标同样用于城乡居民综合测评、城镇居民与乡村居民单独测评。其数理思路在于,本项评价体系的最终测算结果 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一并不追求具有绝对
7、意义,而注重演算4的通约性和结果的可比性;其技术可行性在于,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比例值、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皆为比例关系值,因而在同构的数值关系推演中,具有演算的通约性和结果的可比性。无论是城乡综合演算,还是城镇或乡村单独演算,只要同样的测评指标、同样的演算方式同时用于各个年度之间、各个地区之间,演算过程就是可以通约的,演算结果也是能够加以比较的。 回到图 1 里的数据关系上来。各项绝对值直接加以比较,难以看出其问的趋势动态,一旦转换为比例值,各项数值关系的动态趋向便很容易体现出来。随着中国人均产值迅速提高,2001 年超过 1000 美元,2005年超过 2000 美元,2007 年超过 3
8、000 美元,城镇人均收入、总消费和文化消费总体上逐年增多。然而,从其问的比例关系值来看,明显结果一方面是人均总消费占收入的比重逐步下降,另一方面是人均积蓄占收入的比重逐步上升,而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的比重却并没有得到提升。这一点在图中可以十分直观地看出, “十五”以来数据项(1)人均积蓄形成了对于数据项(2)人均文化消费、(3)人均非文消费的明显下压走势。 深入比较“十五”期间五年年均增长与“十一五”头三年年均增长的差异:首先, “十五”期问,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0.81,人均总消费年均增长 9.71,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9.40,人均积蓄年均增长 14.75,而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
9、14.78,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超过了收入、总消费、非文消费和积蓄增长的速度。这就是“十五”期间中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背景因素。其次, “十一五”头三年与“十五”期间相比,全国城镇居民人均5收入年均增长幅度提高了 3.76 个百分点,人均总消费年均增长幅度提高了 2.57 个百分点,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幅度提高了 2.91 个百分点,人均积蓄年均增长幅度提高了 6.43 个百分点,而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幅度却降低了 2.94 个百分点。这足以表明, “十一五”以来城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受到积蓄迅速高涨的挤压。在此也能够清楚地看出,本项研究揭示出来的一个重要发现:中国民众文化消费需求的“积蓄
10、增长负相关效应”不仅适用于城乡综合情况的分析,而且也适用于城镇单方面情况的分析。 二、2008 年各地城镇文化消费状况 按照本项评价体系的各项测评指标,演算整 理 2008 年全国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及其年度增长指数,人均文化消费各项比例值,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地区差各项数值见表 1,分为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按照各省域从北到南、由东至西的大致地理方位排列。 (一)文化消费绝对值增长 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及其年度增长指数反映出最基本的增长状况。以 2007 年数值为 100 来衡量,得出 2008 年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指数,东部略高于全国城镇总体增长水平,东北和西部略低
11、于全国城镇总体增长水平,而中部则呈现为负增长(指数小于 100 即为负增长)。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高于全国总体水平的省域,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西藏、吉林、宁夏、内蒙古、上海、海南、重庆、山东、河北、江西、河南、云南、江苏、陕西、辽宁,居于全国前 15 位;此外浙江、安徽、北京、天津、广东、四川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虽6低于全国总体水平,但仍为正增长;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出现年度负增长的省域,按降幅从小到大依次为山西、广西、新疆、福建、甘肃、黑龙江、青海、贵州、湖北、湖南,处于全国后 10 位,其中包括东部发达地区福建,降幅最大的湖北、湖南负增长甚至超过 10。城镇地区都有这么多的省域
12、出现人均文化消费年度负增长,这一动向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20002008 年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态势见图 2。 图 2 直观反映了“十五”以来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态势。从历年年度增长率来看,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并不稳定,2002 年出现了一次极度增长高峰,拉高了整个“十五”期问的年均增长幅度;进入“十一五” ,至今还没有出现增长高峰,2008 年增长幅度甚至低于 2007 年 10.31 个百分点。再回顾“十一五”头两年各地城镇居民文化消费变动状况:2006 年,云南、广西、西藏 3 地城镇文化消费出现小幅负增长;2007 年,北京、宁夏、云南 3 地城镇文化消费出现
13、小幅负增长。正是由于这几年各地城镇文化消费增幅普遍下降,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负增长,拉低了全国城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 文化消费城乡比、地区差两项比差值校正指标本应放在最后,但出于制图的方便起见,2000 年以来全国城乡比、城镇地区差变动态势同置于图 2,于是提前到文化消费比例值指标之前加以考察。 (二)文化消费比差值变动 1.文化消费城乡比,表达为以乡村人均数值为 1 来衡量的当地城镇人均数值倍数比。表 1 提供了各地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同时也提7供各地文化消费城乡比演算数值,据此可以反推得出各地乡村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这就意味着,在比较各地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的同时,将其置于当地“城乡协调
14、”的背景下,考察当地城乡之间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的均衡性,失衡之下的城镇片面增长并不值得称道,在本项评价体系的测评当中反而会“失分” 。 事实上,各地文化消费绝对值存在着十分显著的城乡差距,由此形成文化消费的城乡比。2008 年东北整体城乡比大大低于全国总体城乡比,中部也较大地低于全国总体城乡比,东部略低于全国总体城乡比,而西部则较大地高于全国总体城乡比。黑龙江出现城乡比“倒挂”现象,即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乡村居民高于城镇居民,居于全国第 1 位。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城乡比的区域除了西部整体以外,按城乡比从低到高依次为江西、河南、云南、天津、宁夏、四川、青海、西藏、重庆、广西、贵州、广东,处于全国后
15、12 位,除天津、广东外均属于中西部。 展开考察图 2 中“十五”以来全国文化消费城乡比的变动情况:2000 年全国总体城乡比仅略高于地区差数值,此后除 2001 年、2003 年和 2005 年略有回降外一路上扬,到 2008 年增大了 65.48,达到“十五”以来最高点。各大区域城乡比扩大幅度不一,东北仅增大 21.44,东部增大 46.07,中部增大 66.97,西部增大 67.63。文化消费城乡差距的扩大态势远甚于地区差距的扩大,其原因在于,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增长一向远远赶不上城镇。20002008 年,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增长178.75,全国乡村人均文化消费仅增长 68.45,城镇增
16、长幅度是乡村的 2.61 倍。 8再集中分析 2008 年城镇和乡村各自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情况: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增长 6.56,乡村人均文化消费仅增长 2.90,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其中,中部整体及其湖南、湖北、江西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呈负增长,西部整体及其四川、西藏、内蒙古、云南、贵州乡村人均文化消费也呈负增长。值得注意的是,东部发达地区上海、浙江、山东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同样呈负增长。 2.文化消费地区差,表达为以全国平均值为 1 来衡量的各地人均数值离散绝对值(高于或低于均为偏离)形成的比值,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及全国地区差为相应范围内各省域离散绝对值的平均值形成的比值。表 1 提供了各地
17、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同时也提供各地城镇文化消费地区差演算数值。这就意味着,在比较各地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的同时,将其置于全国“区域协调”的背景下,考察各地城镇之间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的均衡性,失衡之下的局部“率先”或“滞后”都不值得称道,在本项评价体系的测评当中同样会“失分” 。 事实上,各地文化消费绝对值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地区差距,由此形成文化消费的地区差。2008 年东部城镇整体地区差最大,明显大于全国城镇总体地区差;东北城镇整体地区差略大于全国城镇总体地区差;中部和西部城镇整体地区差皆小于全国城镇总体地区差。城镇地区差大于全国总体地区差的地区除了东部和东北整体以外,按地区差从低到高依次
18、为上海、北京、西藏、广东、黑龙江、新疆、江苏、云南、浙江、湖北,处于全国后 10 位,除湖北外分属于全国最发达的东部和最不发达的西部。 9同样展开考察图 2 中“十五”以来城镇文化消费地区差的变动情况:2000 年全国总体地区差略低于城乡比数值,此后同样除 2001 年、2003年和 2005 年略有回降外一路上扬,到 2008 年增大 2.45,同样达到“十五”以来最高点。不过,文化消费地区差扩大远不如文化消费城乡比扩大那么严重。比较各大区域城镇文化消费地区差变动情况,有一些值得关注的动态性发现:东部城镇地区差“逆势”缩减 4.40,肯定是一个好现象;东北和中部城镇地区差增大幅度皆小于全国,
19、分别仅为0.08和 1.21;而西部城镇地区差增大幅度远远大于全国,达到11.46。这也许可以表明,西部地区内部已经出现了各地之间城镇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明显不平衡的局面。 (三)文化消费比例值升降 1.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可以体现当地文化消费对 GDP的拉动效应,反过来看则是经济增长带动文化民生增进的实际效应。2008 年西部城镇此项比例值高于全国平均比例值,中部、 东部和东北城镇此项比例值低于全国平均比例值。此项比例值高于全国城镇平均比例值的省域,按比例值高低依次为贵州、甘肃、重庆、广西、江西、安10徽、云南、四川,均属于中西部,居于全国前 8 位,其余各省域皆低于全国城镇平均
20、比例值。 2.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值,可以体现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下的文化消费需求。2008 年东部城镇此项比重值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比重值,西部此项比重值略低于全国平均比重值,中部和东北城镇此项比重值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比重值。此项比重值高于全国城镇平均比重值的省域,按比重值高低依次为上海、北京、广东、内蒙古、江苏、重庆,分属于东部的最发达地区和西部的较发达地区,居于全国前 6 位,其余各省域均低于全国城镇平均比重值。 3.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总消费的比重值,可以体现当地总消费结构中的文化消费需求。2008 年东部城镇此项比重值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比重值,西部和中部城镇此项比重值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比重值
21、,东北城镇此项比重值更大地低于全国平均比重值。此项比重值高于全国城镇平均比重值的省域,按比重值高低依次为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内蒙古、浙江、天津、重庆,分属于东部的最发达地区和西部的较发达地区,居于全国前 8 位,其余各省域均低于全国城镇平均比重值。 4.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例值,可以体现当地积蓄习惯下的文化消费需求。2008 年东部和西部城镇此项比例值高于全国平均比例值,东北和中部城镇此项比例值低于全国平均比例值。此项比例值高于全国城镇平均比例值的省域,按比例值高低依次为广东、上海、重庆、内蒙古、甘肃、北京、陕西、四川、宁夏,分属于全国最发达的东部和最不发达的西部,居于全国前 9 位,其余各省域均低于全国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