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射性肺损伤概念 肺组织接受一定剂量的电离辐射后会出现不同程度放射性肺损伤 包括 放射性肺炎和放射性肺纤维化。 通常将发生于放射治疗结束后 3个月内出现肺损伤症状称为急性放射性肺炎。 将放射治疗结束 3个月后出现肺损伤症状称为晚期放射性肺损伤,一般表现为放射性肺纤维化,但也有急性渗出性炎症表现者。发病原因 放射性肺炎发病原因明确,都是由于肺组织接受了一定剂量的电离辐射所 引起,但 通常都是由于胸部肿瘤如肺癌、食管癌、淋巴瘤、胸腺瘤以及乳腺癌等接受放射治疗时一定体积的正常肺组织受到一定剂量照射后产生。 放射性肺炎 的发生有一定的剂量体积效应,必须有一定体积的肺组织接受了一定剂量的照射才会发生放射
2、性肺炎。放射性肺炎发生的影响因素 肺受照射的剂量、体积因素。 病人的基础肺功能情况、受照射的部位、年龄、性别。 化疗。胸部放疗的病人同时或放疗前后接受了某些化疗药物(如博来霉素、阿霉素、紫杉醇、吉西他滨、多西他赛等),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会明显增加。 某些靶向治疗药物如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厄洛替尼(商品名:特罗凯)等与放疗联合应用也会增加放射性肺炎产生的风险。发病机制目前 认为放射性肺炎发生与肺泡 II型细胞及血管内皮细胞的损伤密切相关。1、肺泡 II型细胞损伤导致肺泡张力变化,肺顺应性降低,肺泡塌陷和不张 。2、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导致肺血流灌注改变及血管通透性增加,微血栓形成,毛细血管堵塞
3、 。3、损伤后产生的炎 性因子介导的急性自发性免疫样 反应。放射性肺炎发生概率 肺癌常规放疗:中 -重度( Grade2)放射性肺炎发生率 2%-9%。 肺癌常规放疗:合并化疗时中 -重度放射性肺炎发生率 10%-20%。临床表现 肺癌接受放疗后 70%会发生轻度的放射性肺损伤,多数无症状或症状轻微。仅有 5%-15%的病人出现临床症状,称作放射性肺炎。 放射性肺炎通常发生于放射治疗后 3个月内。 如果照射剂量较大或同时接受了化疗等,或者遗传性放射损伤高度敏感的病人,放射性肺炎也可能发生于放射治疗开始后 2-3周内 。 放疗后进行化疗的患者,因为化疗而诱发放射性肺炎的以发生,称为 “ 回忆效应 ” ,是放疗和化疗共同造成的肺损伤。放射性肺炎的临床表现 与普通型肺炎相比无特异性,但症状重,体征轻 咳嗽咳痰( 95%以上):干咳或少量白痰。伴感染明显时有黄痰,少数有血丝痰 发热( 50%):多 37 -38.5 低热,也有出现 39 以上高热者。 气短( 70%):与肺损伤严重程度及自身肺功能有关。严重放射性肺炎可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可导致死亡。 体征不明显,多无明显体征,部分病人会出现体温升高、肺部湿罗音等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