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基层女性公务员主观幸福感群组差异的实证研究摘要随着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幸福指数已经进入我国各级政府的决策视野。本文对基层女性公务员主观幸福感的群组差异性进行了实证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基层女性公务员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在不同年龄上存在着一定的波动,但不是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已婚的基层女性公务员的主观幸福感高于其他婚姻状况的基层女性公务员;基层女性公务员的学历越高,其主观幸福感水平越高;基层女性公务员的收入越高,其主观幸福感水平越高;基层女性公务员的行政级别越高,其主观幸福感水平越高。 关键词基层女性公务员;主观幸福感;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
2、5-6432(2013)28-0065-03 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国民幸福指数已经成为社会和谐的一个关键指标之一。不知从何时起, “幸福”一词在中国大地流行起来, “你幸福吗?”成为了一个时髦的问题。各种形式的对幸福感的调查逐渐兴起。同时,随着积极心理学的兴起与发展, “主观幸福感”这一概念的研究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研究者们的关注。其中,苗江元教授认为“公务员作为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中坚力量,充当着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多重决策,其幸福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自身的素质的提高,且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从根本上影响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2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女权思想的影响,我国女性群
3、体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女性加入到公务员队伍。而“女性公务员”从生理、心理各方面与“男性公务员”有着差异,并且不同层级的公务员主观幸福感也有着差异性,因此本研究特选择“基层女性公务员”这一群体作为研究对象。 1 研究假设 笔者在查阅了大量文献,总结了学者们对女性群体主观幸福感的群组差异研究形成了本研究的相关假设。 11 年龄方面 有研究表明,年龄与幸福感成 U 型关系,U 型最低点在 40 岁左右。邢占军认为:在主观幸福感总量表和分量表上,城市老年女性群体的得分都显著高于城市中年或青年女性群体,在身体健康方面,中年女性群体同样得分较低。城市青年女性群体是身体健康状况最好的。她们对
4、事业和家庭生活充满了期待,但由于经验不足而常常遇到挫折,这使她们的社会信心和目标价值感遭到冲击。理想和现实的冲突使得她们心理健康体验得分不高,主观幸福感水平较低。黄立清认为,在享有发展方面,随着年龄的增加,女性主观幸福感有降低的趋势。根据学者们的研究,笔者做如下假设: 假设 1:随着年龄的增加,基层女性公务员的主观幸福感水平越高。 12 婚姻状况方面 邢占军认为婚姻状况是影响城市女性群体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家庭生活对于城市女性群体来说十分重要。已婚城市女性之所以在主观3幸福感总量表和 8 个分量表上得分高于其他组,就是因为婚姻家庭生活能够提供很大的社会支持。而陆建民对上海市高学历群体的调查研
5、究也认为:未婚者的生活满意度均低于已婚者,已婚者对自己的受教育程度、物质和精神生活、社会交往更为满足,更能从中得到快乐。根据学者们的研究,笔者做如下假设: 假设 2:已婚的基层女性公务员的主观幸福感高于其他婚姻状况的基层女性公务员。 13 学历方面 邢占军认为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其社会地位也越高,相应其健康状况也越好。 “教育既是改变女性地位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女性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 ”同时国内大多数研究普遍认为,被调查者的学历越高,主观幸福感水平也越高。苗元江、余嘉元对南京师范大学 140 名本科大学生的研究同样认为,女性大学生正性情感显著高于负性情感,积极情感占绝对优势,达到极为显著
6、的水平。根据学者们的研究,笔者做如下假设: 假设 3:基层女性公务员的学历越高,其主观幸福感水平越高。 14 收入状况方面 有学者认为女性收入水平高会给配偶带来较大心理压力,容易产生家庭矛盾,女性也可能因此缺乏价值感和生活乐趣。收入偏低的城市女性,一些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心理上有不平衡感,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生活的压力。在主观幸福感总量表上得分最高的是中等收入水平的城市女性。同时,段建华认为,只有在非常贫困时,收入对主观幸福4感才有影响;当收入达到了一定程度后,反而会出现主观幸福感随着收入的上升而下降的趋势。随着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减弱,主观幸福感的质量在不断提高。根据学者们的研究,笔者做
7、如下假设: 假设 4:基层女性公务员的收入越高,其主观幸福感水平越高。 由于本研究的研究对象是基层女性公务员,因此笔者试讨论基层女性公务员的主观在行政级别上是否存在差异性。在实证研究前,笔者以主观判断做出如下假设: 假设 5:基层女性公务员的行政级别越高,其主观幸福感水平越高。 2 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基层女性公务员”作为研究对象,关于公务员的定义,本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 2 条中的规定为基准,即:“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尽管各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中也经常出现“基层公务员”这一词汇,但通过大量的文献资料的检索,笔者未曾发现对基层
8、公务员的明确的定义,甘培强(2007)指出“基层是指最低的层次,实行直接管理是它最突出的特点,即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其一切管理活动都具有直接性而没有中间环节” 。笔者对工作在政府一线的工作人员、领导以及专家进行了访谈,他们认为“基层”是一个相对的模糊的概念,不同的领导层级来看,基层是变化的。因此,本研究的基层公务员是指在我国行政体系中乡镇区域内的,乡科级以下的,在国家行政编制内的,由国家财政拨款,享受国家工资及福利的行政工作人员。研究将基层公务员的范围定位于乡级是由于乡级公务员群5体范围较小,便于调查的开展。在实际的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若仅把严格按公务员法的定义的女性公务
9、员作为研究对象,数量较少,因此我们将在乡镇工作的属于事业编制的女性工作人员、女性大学生村官纳入研究对象。本研究以方便随机抽样的形式选取了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锦屏、镇远、黎平、剑河等地进行了问卷调查。所选取的样本都是工作在最基层的工作人员,不论年龄、职级、民族等,因此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 研究工具 笔者在测量幸福:基层女性公务员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一文中,对邢占军教授编制的“中国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量表简表”在本研究的适用性进行了分析,分析表明:该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效度,适用于基层女性公务员主观幸福感的测量。该量表采用 6 级计分制度,从社会信心、目标价值、心态平衡、家庭氛围、知
10、足充裕、心理健康、成长发展、自我接受、人际适应及身体健康等 10 个维度对研究对象的主观幸福感进行测量。 4 数据收集 本研究以方便随机抽样发放问卷的形式进行,共发放问卷 140 余份,回收问卷 125 份,有效问卷为 108 份,问卷有效率为 864%。 5 变量说明 自变量:本研究将年龄、婚姻状况、学历、收入、行政级别设置为自变量:20 岁及以下,2029 岁,3039 岁,4049 岁,50 岁以上。设置这些变量的目的就是测量基层女性公务员的主观幸福感是否在年龄方面、婚姻状况方面、学历方面、收入方面、行政级别方面存在显著差6异性。 因变量:本研究设置主观幸福感为因变量,量表采用邢占军教授
11、编制的“中国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量表简表” ,从知足充裕体验等 10 个维度表现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核心特征。 6 分析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 SPSS170 对所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其中包括对各测量结果进行效度分析、信度分析、方差分析。 7 研究结果 为了检验不同年龄的基层女性公务员的主观幸福感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性,笔者对样本的年龄进行了方差分析,并进行了相关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8 结论 本研究从年龄、婚姻状况、学历、收入、行政级别 5 方面对基层女性公务员的主观幸福感水平的群组差异性进行了实证检验,并验证了前文所有假设。本文所有的假设验证结果如下: 假设 1:随着年龄的增加,基层女性公务员的主观幸福感水平越高假。 假设 2:已婚的基层女性公务员的主观幸福感高于其他在婚姻状况的基层女性公务员真。 假设 3:基层女性公务员的学历越高,其主观幸福感水平越高真。假设 4:基层女性公务员的收入越高,其主观幸福感水平越高真。7假设 5:基层女性公务员的行政级别越高,其主观幸福感水平越高真。 参考文献: 1甘培强和谐社会建设中基层公务员的定位与作用J.行政与法,2007(1):36. 2谭艺君政府基层公务员培训问题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