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 全站仪及其他电子设备的构造原理8 1 全站仪发展概述兼有光电测距、电子测角和测量数据记录的大地测量仪器称为 “全站仪 ”(TotalStation),亦称为电子速测仪(ElectronicTachymeter、 ElectronicTacheometer)或电子视距仪 (Electronicstadiainstrument)。第一代全站仪问世于 20世纪70年代,以前西德 OPTON厂的 RegEltal4和前瑞典 AGA厂的Geodimeter 700为典型代表。最初的仪器体积大、重量重、能耗高,在野外作业中使用不够机动灵活。但它们的出现,展示了一种高效的三维坐标测量方法,是大地测量
2、仪器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革命。之后,随着微电子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微处理器应用到全站仪上,使其能够对仪器的系统误差进行修正;对其测量过程进行操作和监控;对大量测量数据进行存贮和管理;与计算机实现双向通信;在一些内存容量大的仪器上,甚至将各种测量程序装载到仪器中,使其能够完成特殊的测量和放样工作。今天的全站仪是现代化测量和信息化测量工作最有力的助手。8-2 全站仪的检定一、全站仪的检定内容全站仪作为一种计量仪器,在我国已纳入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的范围,按照 计量法 的有关规定,必须对其进行检定。依据全站仪的构成,其主要检定项目有如下几部分:(一)测角部分 (电子经伟仪 )(1)望远镜光学性能,其主要
3、项目包括视场角、放大倍率、鉴别率等;(2)轴系关系正确性;(3)补偿器对水平方向和竖直角的补偿误差;(4)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差;(5)一测回竖直角标准差。(二)测距部分 (光电测距仪 ) (1)三轴 (测距光束的发射轴、接收轴及望远镜的视准轴 )关系正确性;(2)发光管相位不均匀性;(3)精测尺频率;(4)辐相误差;(5)周期误差;(6)加、乘常数;(7)仪器的测距准确度。(三)其他项目(1)数据记录的正确性;(2)与计算机通讯是否正确;(3)应用软件是否正确。二、测绘仪器计量检定中常用术语(一)检 定检定 是指由法制计量部门 (或其他法定授权组织 ),为确定和证实计量器具是否完全满足检定规程
4、的要求而进行的全部工作。检定是由国家法制部门所进行的测量,在我国主要是由各级计量院 (所 )以及授权的实验室来完成。检定是我国开展量值传递最常用的方法,检定必须严格按照检定规程运作,对所检仪器给出符合性判断,即 给出合格还是不合格的结论 , 而该结论具有法律效应。检定是一项目的性很明确的测量工作,除依据检定规程要给出该仪器是否合格的结论外,有时还要对某些参数给出修正值,以供仪器使用者采用。 例如在对全站仪测距部分加、乘常数的检定中,除要依据检定规程给出加、乘常数数值大小供使用者修正测距结果外,还要给出检定时的环境条件和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检定结果具有时效性和适应性,在使用仪器的检定结果时,要注
5、意检定结果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注意区分仪器检定时的环境条件与使用时环境条件的区别。检定方法一般分为两种: 整体检定法和分项检定法。整体检定法 :是将被检仪器直接与标准器具进行比较测量。如用双频激光干涉仪直接对钢卷尺进行检定,确定钢卷尺的尺长方程式。分项检定法 :用误差分析的方法判断被检仪器的符合性。如在全站仪测距部分的检定中,要分别对仪器的周期误差、加、乘常数等项目进行检定,并判断其相应的结果是否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二)检 测检测 是指对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物理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检测又称为测试或试验,通常是依据相关标准对产品的质量
6、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一般记录在称为 检测报告或检测证书 的文件中。检测需要对仪器所有的性能指标进行试验,它除包含检定的所有项目外,还包括其他一些在检定中不进行检定的项目。 例如全站仪的检测中,幅相误差的测试、仪器高低温试验和振动试验等,在全站仪的检定中就不是必检项目,而在全站仪的检测中,则为必检项目。(三)校 准校准 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校准是由组织内部或委托其他组织 (不一定是法定计量组织 ),依据可利用的公开出版规范,组织编写的程序或制造厂的技术文件,确定计量器具设备的示值误差,
7、以判定是否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一般只能获得本单位的承认。校准的目的是:(1)确定示值误差,并确定是否在预期的允差范围之内;(2)得出标准值偏差的报告值,可调整测量器具或对示值加以修正;(3)给任何标尺标记赋值或确定其他特性值,给参考物质特性赋值;(4)实现溯源性。校准的依据是 标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 校准的结果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也可用校准数据或校准曲线等形式表示。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如下:(1)校准不具法制性,是企业自愿的量值溯源行为。检定具有法制性,是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2)校准主要用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检定是对测量器具
8、的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的全面评定。(3)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检定的依据必须是检定规程。(4)校准不判断测量器具合格与否,但当需要时,可确定测量器具的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对所检测器具给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四)检 查检查 是指为确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该器具有关法定要求所进行的操作。计量器具的法定要求分三类:(1)计量要求 :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以及为确保计量性能的必要条件。(2)技术要求 :规定计量器具基本而通用的结构特性,而又对计量器具的技术发展不加任何限制,以便达到以下目的: 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在使用中保持不变; 测量结果可靠、简单和明确; 尽可能消除可能出现的欺骗行为。(3)行政管理要求 :规定计量器具在工作寿命的不同阶段,有关标记、外观形式和实用方面的特性;提出检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的方法;界定关于 “规定计量器具 ”特性的授予、确认或撤消的准则。对这三类要求相应提出了如何评价是否满足的具体做法,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