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努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关键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法治方式能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这是对领导干部治国理政能力提出的一个新的更高的要求。2013 年 11 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 ,再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将这一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过程里。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能力 法治思维不同于人治思维等,它是指公共权力的掌有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和法律规范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分析、
2、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法治思维决定、支配着法治方式,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具体体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实践两个层面,为新时期治国理政指明了具体的路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新时期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这是领导干部在我国政治体制中所处的地位所决定的。在我国。领导干部是公共权力的主要掌控者,如果其权力不能得到有效的限制,就可能会导致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力滥用等情况的发生。而限制公权力最有效的手段不是领导一句话,也不是某一个政策、制度,而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治方式,而要运用这一方式。前提必须具备法治思维。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3、是形势所需 一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到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充分说明党的法治思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历史实践证明,执政者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这个意义来说,领导干部具备法治思维正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要求。二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需要。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多数遗留下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已经触及深层次矛盾,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会促进改革的深入发展。三是依法决策的需要。行政决策是政府工作的中心环节,但现实中有些领导习惯依靠长官意志及行政命令管理事务,在决策中搞部门利
4、益至上、地方保护主义等,损害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统一。只有依法决策,才能防止重大决策失误,才能防止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四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近年来,针对各类群体性事件不断涌现的严峻形势。中央提出了“稳定是第_责任”的要求。为此,不少地方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及“花钱买太平”的维稳逻辑,这种从短期利益考虑的维稳方式促生了地方政府诸多非理性行为,也助长了一些民众“不闹不解决”的预期,一些地方维稳工作出现了诸如将稳定问题扩大化,稳定突破法治等情况。此种背景下,强调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就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三、当前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
5、力应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干部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干部培训是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平台,是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必由之路。一是培训机构上,强化党校的法治教育功能。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党校教育是第一位的,其核心是政治、党性、素质和,能力的培训。其中,能力培训就包括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二是在培训形式上,引入案例式、研究式。体验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以时政热点、焦点案例等材料为载体,强化教师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动态信息交流,引导学员形成新的认知结构,培养用法律思维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培训内容上,增加法学课程在干部教育中所占的比例,对法律知识、
6、法律原则及法治精神的内容合理配置,适当增加执法、司法实务内容,还要增加未来法治建设重点、难点及我国法治状况的内容。 2.改善法治环境,通过改善外部环境影响和促进领导者的法治思维 法洽思维增强了,自然会改善法治环境;而法治环境改善了,又反过来影响和促进公权力执掌者的法治思维,二者是辩证的、互相促进的关系。一是健全、完善法律及制度、机制、程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但也有不健全的地方,如还有很多法律如行政程序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需要及时出台,还有土地管理法 、环境保护法等法律需要及时修订,一些党内法规还需要尽快完善。二是做好政府的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政务公开、行政监督和问
7、责等项工作。三是做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解决社会矛盾、争议、纠纷的机制,包括健全完善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项相关制度。四是营造好依法办事的舆论环境。目前,关于公权力滥用方面舆论宣传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私权利滥用报道较少。有时还不能正确引导民众依法表达诉求、意见,有些甚至片面、歪曲报道,激化社会矛盾。应加大对记者、新闻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力度,多宣传社会正能量,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年一代的法治观念。 3.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对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在保持现有考核指标体系中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硬指标外,确有必
8、要增加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比重,特别是对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多采用具体量化、可操作、可测量的指标来衡量,作为领导干部选拔、奖惩、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所占比重应根据领导干部岗位不同而有所侧重。比如,对行政执法、司法类公务员队伍中的领导干部,考核中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比重可以大一些。一是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重点征求服务对象、普通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对依法行政、治安状况、居民安全感的意见。二是抽查法制机构履行职责情况,侧面了解领导干部对法律学习的重视程度。三是对群众主动检举、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领导干部有无违法行为。四是检查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受理数量及裁决状况。 (编辑/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