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川西北草地沙化治理的现状及其应对措施【摘要】随着城乡经济进程的发展,草原的生态功能逐渐被破坏,草原沙漠化的速度不断加快,目前川西北地区的土地沙漠化现象十分严重,如果相关部门还不加以管理和保护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本文分析了川西北治沙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几点治理土地沙化的对策和措施,以期能以将来治沙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川西北 土地沙化 措施与对策 一、沙化现状 川西北沙化主要为自然因素(地理区位与大气环流、地质条件、气候等) 、生物因素(鼠虫害) 、人为因素(过牧、挖沟排水、滥采滥挖等)综合作用的结果【sup】 2-4 【/sup】 ,其中自然因素为川西北沙化提供了基地条件,而生物因素、
2、人为因素和政策体制因素是其诱导触发因素,起主导作用【sup】 2 【/sup】 。 川西北沙化土地面积 82.19 万 hm【sup】2【/sup】.按沙化土地类型分:流动沙地 0.73 万 hm【sup】2【/sup】 ,占沙化土面积的 0.9%;半固定沙地 2.25 万 hm【sup】2【/sup】 ,占 2.7%;固定沙地 17.23 万 hm【sup】2【/sup】 ,占 21.0%;露沙地 60.72 万 hm【sup】2【/sup】 ,占 73.9%;沙化耕地 1.26 万 hm【sup】2【/sup】 ,占 1.5%。 按沙化程度分:轻度沙化面积 58.59 万 hm【sup】2
3、【/sup】 ,占沙化土地面积的 71.3%;中度 18.45 万 hm【sup】2【/sup】 ,占 22.4%;重度 4.18 万 hm【sup】2【/sup】 ,占 5.1%;极重度 0.97 万 hm【sup】2【/sup】 ,占 1.2%。 按土地类型分:草地沙化面积 64.70 万 hm【sup】2【/sup】 ,占沙化土地面积的 78.7%;林地(林业用地)15.34 万 hm【sup】2【/sup】 ,占 18.7%;耕地 1.26 万 hm【sup】2【/sup】 ,占 1.5%;未利用地 0.89 hm【sup】2【/sup】 ,占 1.1%。 二、川西北治沙工作的现状及存
4、在问题 (一)治理规模 。 川西北沙化治理工程仍在试点阶段,主要依托四川省省级沙化治理试点工程和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工程,据统计, “十一五”期间,川西北共开展沙化治理试点工程 12 540 hm【sup】2【/sup】.国家在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县若尔盖县、石渠县投入 600 万元资金开展沙化防治综合示范 4 500 hm【sup】2【/sup】.四川省高度重视沙化治理工作,20072010 年共计投入资金 7 000 万元,建设沙化治理示范区 8 040 hm【sup】2【/sup】.由于治沙示范效果显著,2011 年四川省已初步确定再投入 4 000 万元进一步加大示范力度. (二)沙化危害
5、依然突出,局部扩展依然存在。 过去由于对环湖地区的乱垦滥开、超载放牧,致使草场退化,土地沙化,河流干涸,湖面水位下降等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日益严重。尽管近几年生态治理步伐不断加大,但是环湖地区生态治理投资和难度大,见效慢,加之农牧民群众生态治理意识不高,沙化现象仍然在与农牧民争夺生存发展的空间,严重制约着沙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影响着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另外,还有近 62 万亩土地具有明显沙化趋势,如果治理不当,极易成为新的沙化土地。 (三)沙区气候条件差,社会治沙造林没有积极性。 由于川西北海拔高,气候严寒,治沙造林只有生态效益,没有经济效益,导致了群众和社会对治沙造林没有积极性
6、。经过 30 年的治理,易治理地区已经实施相应的治理工程,下一步需要治理的是流动沙丘,治理条件更差,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配套物理或化学固沙措施后才能治沙造林,造林成本和难度都很大,造林成本在每亩 1000 元以上。但目前国家对造林的投资很低,三北地区的治沙投资只有成本的十分之一,远远不能满足造林需要,地方无财力大量投资,导致治沙造林建设质量低,进展缓慢,与社会经济发展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不相适应。同时缺补植经费,受自然条件的限制,造林难度大,一次造林一般都达不到质量要求,需要 12 次,甚至 3 次以上的补植补种才能成功,但由于缺少补植补播费用,使造林成效难以巩固。 三、对策与思路 (一)对
7、沙区禁牧保护给予生态补偿。 在沙区真正实现减人减畜,保护和恢复生态,需给当地的农牧民给予生态补偿,才能保证农牧民因保护生态而不减少经济收入。因此,建议国家和政府下大力气,有步骤地对沙区生态十分敏感和脆弱区域的牧民群众实行生态补偿,并通过采取实用技术培训、劳务输出、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舍饲畜牧业等方式提高农牧民收入,既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双赢。按川西北当前草地利用情况,补偿标准应为露沙地草地按每年每亩 8 元,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每年每亩 10 元补偿。 (二)加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 围绕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物种多样性,以青海湖为主体,以保护鸟禽重点栖息繁
8、育地为核心区,对青海湖进行重点保护,外围区允许正常的农牧业生产,但要服从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以发展特色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牧民收入和实现湖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三)提高营造林工程投资标准。 根据近几年的固沙造林情况,造一亩设置草格沙障的沙棘林地每亩当年投资需 1000 元以上,造林后补植三年,需投资 200 元,由于川西北地方财政困难,自筹资金无法落实,加之目前国家只有每亩 100-200 元的造林投资强度,导致低投入只能选用低标准的建设方式,无法设置沙障,造林质量在低水平徘徊,工程建设质量难以保证,生态效益难以显现。为此,建议加大营造林工程的投资力度,将每亩造林投资标准提高到
9、 1000 元以上。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切实加大以人畜饮水为中心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牧民素质,改变过去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生存方式。同时,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为农牧业内部结构调整和农牧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条件,从而减轻生态压力,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五)加大执法力度、巩固治沙成果。 防治沙漠化工作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建设成果,就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 、 水土保持法 、 草原法 、 土地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管护。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和必要的治理办法,强化保护措施,严格执法,做到治理一片、绿化一片、保护一片,使沙区生态环境得以彻底改善,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