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学治理模式的理性思辨:“教授治校”与“教授治学”摘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明确提出教授治学。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群体通过治学参与治校,既是教授的学术属性决定的,也是现代高校治理的复杂性决定的。治学是治校的核心内容,建立教授治学的机制保障实际就是建立教授参与大学治理的权力实现路径。 关键词:大学治理模式:教授治校:教授治学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3)04-0010-05 教授治校还是教授治学?核心本质在于对高校科学治理模式的探究。即以教授为代表的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在学校治理中的权力和义务界限。笔者认为,
2、“教授治学”是现代大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尝试从发达国家高校治理模式、 “教授治校”与“教授治学”的关系、我国现代大学的发展趋势选择及教授治学的实现方式等方面略呈管见。 一、从“教授治校”到“教授治学”欧美现代大学治理模式发展进程 我国现代大学起步较晚,天津大学的前身北洋大学始建于 1895 年,是我国第一所现代大学。而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大学的建立则远早于我国。博洛尼亚(Bologna)大学是世界现存最古老的大学,建立于 1088 年。21810 年,威廉?冯?洪堡建立柏林大学,将研究和教学结合起来,并确立了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原则,这被认为是现代大学的开端。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大学的治理结构对
3、我国高校教授治学与教授治校争论的解决大有裨益。 1.以德国大学为代表的欧陆模式:“教授治校”向“教授治学”转变 德国高校内部治理效仿中世纪学者自治模式,崇尚教授权威,具有典型的教授治校传统。柏林大学建成的 1810 年,德语国家在校大学生规模很小,约为 4000 人,高校教学主要以讲座形式呈现,担任讲座教师的正教授享有学校管理的绝对权力,德国高校是完全的“正教授执掌的大学” ,是彻底的、绝对的教授治校。在学生规模扩张、知识和学科进一步分化的双重影响之下,19 世纪中叶,正教授之外的其他教职人员开始参与学校管理。二战后,战败的德国在重构德国大学辉煌的开端,重新赋予正教授对高校管理的绝对权力,然而
4、这种管理单一、权力绝对的治理模式显然不适应工业化和民主化的社会需求。1968 年,德国爆发大学生运动,各方参与学校管理的“集体治校”模式形成。1976 年和 1985 年,德国分别颁布和修改了高等学校总纲法 ,以法律形式确认了高校治理模式,既保障了教授在学校各级管理机构中的话语权,尤其是在学术管理与决策方面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也加强了校级管理决策机构尤其是校长的职权。大学校长在学校管理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正式形成,德国实际形成了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群体与以校长为核心的行政人员对大学的“共治”模式。教授主要治学。 32.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模式:“教授治学”的不断强化 1776 年美国独立以前,美洲大陆
5、即有大学出现,1636 年,由于美洲大陆移民的增加和基督教宗教教育的需要,基督教会仿照英国的学校模式成立了美洲历史上第一所大学哈佛大学:1701 年,殖民政府与基督教会成立了耶鲁大学;18 世纪 60 年代又相继成立了布朗、达特茅斯等大学。美国独立以后。一大批州立大学纷纷成立。美国大学发展的鼎盛时期为内战结束至 20 世纪初,这段时间美国新成立了 200 多所大学。目前美国约有 3600 所高校。美国大学兴起的主因在于政府(包括殖民政府)和教会需要,形成了校外人士执掌大学决策权的董事管理制度。教师作为雇员,参与大学管理的权力有限。南北战争以后,德国大学治理理念进入美国,美国大学运动蓬勃发展,学
6、术管理更加复杂,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群体地位提升,教授权威凸显,逐渐掌控了招生、课程设置、学生教育、教师聘任等学术权力,形成了教授治学的局面。美国大学的内部管理也正式演化为由大学各种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共同治校”格局。在共同治校的框架内,各利益群体分享着自己的“利益范围” 。董事会作重大决策。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人员强力控制学校整体运营,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群体在学术事务上享有话事权。 纵观欧美高等教育办学史,无论其起源和过程如何,其发展的趋势都是向“教授治学,校长治校”发展,逐步构建高等院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各司其职的平衡体。追溯“教授治校”的历史,最早可到欧洲中世纪大学。公元 12 世纪。 “一般
7、学者群集于那般旧式的学校,以为研究学问之所,不久这些机关,遂渐改名为大学了” 。当时的巴黎大学就4是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师行会”组建而成,既负责学术类的课程设置,又负责行政类的人事任免,既掌握大学的内部管理,又负责大学的对外权力。但是,19 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大学规模不断扩张、知识学科不断分化,组织架构日益复杂,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更加紧密,对大学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日益提高,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的相对分离已成为必然趋势。因此,学校一级的决策机构和校长的管理职能得到明显加强,教师管理权更多地在学术事务中呈现,逐步走向“教授治学,校长治校”的发展模式。 二、我国现代大学治理模式的选择“教授治校”与“
8、教授治学”的理性思辨 1.我国现代大学治理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1895 年。李鸿章的幕僚盛宣怀创办北洋大学,其目的主要是为推进洋务事业,培养专业人才;1898 年,京师大学堂(1912 年更名为北京大学)创办,即成中国最高学府,初期还兼具国家教育行政之责。由此可见,我国现代大学发轫之初就有明显的行政化烙印。以北大为代表的中国现代高校在辛亥革命后迎来了一段短暂的教授治校时期,蔡元培在北大建立教授评议会,是校内“立法机构” ,凡是学校的大事,都得经过评议会。当时的教授们认为这一治理模式为“虚君共和” ,即校长权力弱化。后来,蔡元培也逐渐意识到所有事情都采用合议制比较严重地影响了办事效率,故而组织行政
9、会议, “把教务以外的事务,均取合议制,并按事务性质组织各种委员会,来研讨各种事务” ,教授逐步转向治学为主。北大另一位校长蒋梦麟更是明确指出“治学”与“治事”应当分离。提出5了“教授治学、学生求学、职员治事、校长治校”方针。 21 世纪以来,我国做出了“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重大决策,高等院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1 年,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 80%。2012 年 3 月,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指出, “高等教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紧密结合,提高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 。一方面是高等教育规模的大幅度扩充,另一方面是高等院校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系日益紧密,客观上要求大学管理向专业化
10、、精细化转型,这就要求今天的高等院校管理组织架构针对学术事务、行政事务等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提出“教授治学” 、 “高校去行政化” ,并不是不要正常的行政管理,而是要抛弃官僚习气,着眼点在于强调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和自主地位,理顺大学内部治理中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建立一种大学自我发展又自我约束的制度。诚如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现在大学主要的矛盾关系,就是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干预比较多,要协调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行政权力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通过任命而产生的,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权力架构,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保证学校作
11、为一个整体,能够实现学校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另外一个权力就是学术权力,它实际上是以教授为代表的。基本特点是自下而上的,这样一种相对松散的权力架构,它体现了大学的本质特征,大学的核心是学术,是人才培养和研究,这是大学本质特征体现的,这两种权力的存在都有合理性。关键问题是把这两种权力协调好,不能相互之间出现越位、错位或者失位。 ” 2.“教授治学”与“教授治校”的关系 6教授“治学”还是“治校”并非截然区分的,二者争论的实质是对大学内部治理权力分配的讨论。 “教授治校”主张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队伍执掌大学内部管理的全部或主要权力,在学校重大决策上享有决定性的话语权;“教授治学”则主张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
12、群体积极参与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学风建设等活动,既在个人研究领域对学术问题进行自主研究,也在学校教学、学科、学术活动等方面参与决策。 “教授治校”赋予教授更广、更深的权力,学校制度的建立与解释、重大事务的决定、分歧的解释,最终权力在教授群体,治学之意也自在其下。 “教授治学”则是明确地界定了教授群体的话语范围,在学术专属领域,教授们享有最终的决策权,实施“教授治学”的目的在于实现从行政本位向学术本位的转变,让教师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而在学术领域之外,则由专业的行政管理团队来负责运行,校长则是行政管理团队之首。 我国大学行政化烙印一直比较明显,办学效率受制太多,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队伍参与大学
13、治理的地位也未被充分重视,正因如此,才提出高校“去行政化” 。高校去行政化是指淡化高校的行政色彩,突出大学知识和人才产出的属性,既要求政府部门推进管办分离,也要求大学自身治理从观念和行动上剔除行政化,凸显专业化。大学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学术治理是重要内容但并非全部,大学治理的不同领域需要不同的专业人士加以运行。 “教授治学”正体现了这种大学治理的专业匹配性。若实行“教授治校” ,要求其主体不仅能够科学把握学术事务管理的规律和要求,而且必须科学把握多方面事务管理的规律和要求,客观上远远超出教授的职业要求和专长,超出了治学的范围,教授们的本业和专长7就是“教书育人治学” ,学术事务之外的其他事项,教
14、授则作为非专业人员从事管理决策,其实践缺陷就如同行政人员干预学术事务一样,不顾这样的现实和逻辑,一定要赋予教授执掌高校内部全部事务的权力,不仅不会有效保证包括学术事务在内的高校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可能因为教授在其他方面事务的不专业,导致决策和管理上的错误。因此,实施“教授治学” ,决不能将治学扩大到治校,导致教授事务缠身,精力分散,不能安下心来搞学术,造成“教授治学”无法实施,而应做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对分离。教授参与治校而非“教授治校” ,教授参与治校主要通过治学来实现,这既是大学治理专业化、专家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当代大学在复杂环境、多元竞争下实现稳定、持续、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 3.“
15、教授治学”是当代大学治理模式的必然选择 大学治理模式的选择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并反映大学自身的发展规律。西方古典大学以传授宗教知识为主,学校规模小、学生数量少,学校功能单一、事务单纯,教授治学即是治校。比如德国的讲座教授制度。在通过讲座的形式向学生传授知识之外,学校没有其他太多的事务。发源于 18 世纪中叶的英国并于 19 世纪初传播到世界各国的工业革命是一次技术革新的时代,这一时代也正是现代大学兴起之时。技术革新引发了科学的独立化,科学研究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发展命题进入大学并成为大学人才培养之外又一重要功能。大学教授在学科专业领域的造诣决定了他们仍然是大学科学研究功能发挥的核心力量,因而这
16、一时期的“教授治学”仍然基本涵盖了“教授治校”的内容。科学研究发轫于欧8陆,美国引入与社会服务结合后又开始蔓延世界,以德国高校为代表的欧陆大学逐步走出象牙塔,社会服务成为大学的又一重要功能,大学治理也由真正意义上的教授治校向多方参与管理,教授以治学为主的模式转变。 我国现代大学发展的初段,正是社会经济文化落后、国力衰微、外敌频繁入侵的时期,大学教授们也曾对教授治校进行过一定的探索与实践,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教授治校从未得到广泛推行。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大学的管理体制主要还是借鉴苏联模式,行政集权明显。1985 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
17、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 ,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实为校长治校;“有威信”的人参与校务委员会,则是强调要吸纳部分专家教授参与学校决策管理。1999 年,我国大学进入大发展时期,招生规模、大学数量、大学规模急剧扩张,大学管理呈现出更加复杂、更具挑战的特性,需要更加专业的人员从事大学内部事务管理。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
18、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明确了我国大学治理结构的主要模式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授主要治学,9参与管理与监督。 三、 “教授治学”的内涵及实现路径 1.“教授治学”的内涵 “教授治学”的主体是教授, “教授的角色是教育者、研究者,其根本职能应该是教书育人和从事具有研究属性的学术活动,一切治学活动均由此萌生、拓展和规定。 ”归纳起来, “教授治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第一,治理教学。教学是大学人才培养的根本途径,因此治理教学就成为教授治学的首要任务;第二,治理学科。学科及其下属专业
19、既是大学人才培养的主体构架,也是教授学术发展和渗透的主要平台,因此治理学科应是教授治学的重要任务。第三,治理学术。学术活动是教授工作的主要内容,学术成果则是教授在教育界的“身份证”和“识别卡” ,良好的学术管理既能促进大学层次提升,也有利于教授自身学术成果的进一步产出。学术管理专业性强,须由专家治理,因此治理学术就成为教授治学的必要任务。第四,治理学风。学风应包括教师学术之风、学生学习之风,与教风一起构成高校校风,是学校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教授治学”应该也必须包含大学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主要范畴。人才培养是大学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大学区别于研究院所的根本所在;学术研究是现代大学发
20、展程度的标尺和继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大学区别于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根本标志。我国当代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四大功能的实现,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群体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 “治学”既有研究、传承高深学问的本义,又有管理和治理学术事务的延伸意义,但本质都隶属学术事务范畴,科学性、专业性和探索性很强,一般管理者很难胜任。教授以“教10书、育人、治学”为本,在学术事务方面是当仁不让的行家里手,自然应该享有比其他群体更有力的发言权,因此,切实推进“教授治学” ,完善各种机制保障教授治学,是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2.“教授治学”的实现路径 我们之所以执著于争论教授治学
21、还是治校。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当前“教授治学”尚未落到实处,学术权力体现不充分,行政权力多有僭越学术权力之处。与社会联系纵横交错、学生规模过万、国际合作频繁、发展受多种因素制约的现代大学, “教授治校”的理想缺乏现实根基。我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关键在于通过法律、制度规范好大学管理中三大权力的科学有效行使。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大学领导的根本制度,是我国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二是理清教授职权和行政职权的范围,处理好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是“教授治学”的前提和基础。大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库、思想库、决策支持系统和创新基地。 “教授治学”的主旨在于通过“术业有专攻”的教授群体来有效开展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学术事务,从而保障教学、科研、经济引领、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健康运行与发展。而“教授治学”的关键在于协调高校内外关系,理顺高校管理体制,切实为“教授治学”提供适宜的环境和支撑。教授行使对学校教学、学科、学术、学风的治理权力是“教授治学”的基本内容,教授理应在上述领域的资源配置上享有主导型话语权,而行政权力在这些领域则是提供服务功能。然而事实上,行政权力往往在无形中实施了对教学与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