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国有企业“市场社会主义”改革的解读及其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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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我国国有企业“市场社会主义”改革的解读及其思考摘 要:市场社会主义改革一度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主旋律,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的改革曾是是我国市场社会主义改革的核心。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却暴露出许多弊端。进一步对国有企业市场社会主义改革进行分析,对当下的改革有着重要的(指导)启发价值。 关键词: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国有企业 一、 “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 20 世纪 2030 年代,奥地利经济学派对以生产资料国有制和中央计划为主要特征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质疑,引发了一场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学术大讨论。在讨论中,各方学者分为两派。一派是以泰勒(

2、F.Taylor) 、狄金森(H.Dickinson) 、兰格(O.Lange)等人为首的,坚定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合理、可行的经济学家,另一方是反对社会主义的米塞斯(L.Mises)和哈耶克(F.Hayek)等人。这次大讨论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兰格等人提出的“竞争解决的社会主义” ,其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构想被后人称为“兰格模式” ,也标志着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 关于“市场社会主义”的定义,至今没有唯一的阐述。许多经济学家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实践的深入,市场社2会主义的定义也在不断的丰富和改变。这里需要澄清的一点是, “市场社会主义”中的“市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

3、市场”有着根本的不同,后者的“市场”是真正的市场,价格是自由竞争的产物。而前者的“市场” ,是由中央计划机关模拟出来的,价格是在中央机关的调控下形成的。 笔者偏向于 W.布鲁斯对市场社会主义制度的定义:在市场社会主义体制中,生产资料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而资源配置则遵循市场规律,计划机关采用价格、利率、税收等手段和“受调节的市场”来取代分配实物的指令性计划。在市场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央计划机关的职能主要有三个。一是根据供求状况制定生产资料的价格;二是决定投资;三是分配由使用国有资源所产生的纯收入。企业根据价格信号所进行的生产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产出要达到使该产品的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二是在该生产水

4、平上追求生产成本最低化 20 世纪 6070 年代,布鲁斯根据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实际情况把兰格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化,提出了“装有内可调节市场机制的中央计划经济模式” ,即“分权模式”。这一经济思想,反映在实践上,就是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的“放权让利”改革。 二、中国“市场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 中国国有企业的“市场社会主义”改革,时间上从 1978 年到 1992年历经整整 14 年。在此期间,改革的核心思想始终是“扩大企业的自主权” ,向国有企业“放权让利” 。 (一)向国有企业进一步“放权”的尝试 31978 年 12 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粉碎“四人帮”之后两

5、年中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将工作重心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实现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此时,中国国有企业的境况却不容乐观。由于长期的“左”的错误,政府部门及企业管理人员沉湎于阶级斗争和各种政治运动,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没有积累充分和有效的技能与知识;与企业管理有关的统计、信息制度被破坏,国有企业的发展严重滞后。1978 年 9 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先念在国务院务虚会议上总结道:“过去 20 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缺点,是把注意力放在行政权力的分割和转移上,由此形成了放了收、收了放的循环 。在今后的改革中,一定要给予各企业以必要的独立地位。

6、使它们能够自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执行经济核算制度,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 在这种形势下,中国开始了被称为“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国有企业改革。1978 年 10 月,四川省就重庆钢铁厂等六家企业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这次改革的内容与 1965 年前苏联“柯西金”改革的内容非常相似,主要有以下两个点:一是简化计划指标,放松计划控制。例如允许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增加市场需要的产量,承接来料加工;允许企业销售物资和计划外的产品。二是扩大奖励基金的数额,允许企业提取利润留成,允许企业提拔中层干部,以强化对企业和职工的激励。在开始的几个月, “扩权”的企业生产积极显著提高,效益增加。基于四

7、川改革试点的成功,1979 年 7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 ,要求各地、各部门选择一些企4业按照类似于四川试点办法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验。到 1980 年,全国试点的工业企业达到 6600 家,它们的产值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产值的 60%,利润占全国工业企业利润的 70%。然而在企业增收的同时,却出现了财政赤字剧增和经济秩序的混乱的情况。但是在随后不久,这次改革就遇到了同苏联“柯西金”改革同样的问题。在新体制下拥有某些自主权的企业既不受产权的约束,也不受市场竞争的约束,不处在价格信息的引导下,企业增产增收“积极性”的发挥,并不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收益的增

8、加,因而造成了总需求失控。 (二)被动实施的企业经济责任制 为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财政赤字,1980 年 12 月中央工作会议明确经济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整顿国民经济” 。在这样的形势下, “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停顿了下来,转向强国有企业完成计划任务的“责任制” 。1981 年 4 月,全国工交会议肯定了经济责任制,同年 11 月,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实行工业生产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 。经济责任制在短期内刺激了企业盈利,但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自我约束问题的前提下,形成企业盲目扩大职工收入分配的倾向,由此引发了社会消费的膨胀,造成了经济秩序的混乱和物价上涨。 1983 年 6 月,国务院批

9、转了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 ,改成有比例的纳税制。停止全面推行利润分成,其主要内容是,通过税收的形式,把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确定下来,改变企业在利润上缴方面讨价还价的做法,既保证国家的收入来源,又有利于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来看, “利改税”是国营企业向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改革的5一个重要措施,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缓解企业与行管部门关系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国有企业创利的大部分上缴给国家,严重地挫伤了盈利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也造成了国有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上的不平等。 (三)企业承包制的普遍推行 虽然之前的“市场社会主义”式的“扩大企业在市场调解下的自主权”的尝试没有取得成功,

10、但对国企“放权让利”的改革却未停止。1984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 ,进一步扩大了国有企业的自主权。但是国有企业却仍不见起色,甚至出现了大面积利润下滑的局面。为解决这一问题,1986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 ,提出要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给经营者充分的自主权。 “企业承包制”是在不改变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基础的条件下“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最高形式,其原则为“包死基数、保证上交、超收自留、欠收自补” 。国有企业承包的形式主要包括:“上缴利润定额包干” ;“利润比例分成” ;“保上缴税利、保技改项目” ;工资总额和实现

11、税利挂钩。198788 年底,承包制在国有企业中推广开来。1988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承包制的制度安排为模板,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确认“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和领导上的高预期相反,企业承包制的推行并没有带来国有企业效率的提高和国民经济情况的改善。在短期增产增收以后,承包制企业出现了行为短期化、财务管理松弛混乱等现象。伴随着整个经济体制转轨进程的加速,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承包6制在实践中日益暴露出其内在的制度性缺陷,使得国有企业改革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1991 年 9 月中央工作会议强调要转

12、换企业经营机制。1992 年后国务院就不再鼓励企业搞承包。1992 年 7 月国务院公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该条例根据两权分离的思路明确了企业经营权、企业自负盈亏责任、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企业和政府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但是各项改革措施到了实践中却显得束手无策,种种迹象表明,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已经在日渐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日薄西山。虽然采取了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措施,实行承包制、承包责任制、企业留成制度、厂长制度等形式,但却收效甚微。很快人们就发现,仅靠企业内部转换机制,难以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 三、对国有企业“市场社会主义”改革的反思 (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度不足 我国国有

13、企业市场社会主义式的改革,经历了由下放经营权为主线的简政放权和赋予收益权的承包制改革两个主体阶段。基本上完成了国企与政府由行政隶属关系到产权控制的过渡,但并未解决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深层次问题。一方面,企业经营者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受到制度的阻碍,企业经营不善,市场竞争力不强;另一方面,缺乏制约企业经营者权利的有效机制,导致腐败等寻租行为的大量产生。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改革并没有脱离原有旧体制下“放权”的思路,仅仅是进行了政策性的调整,并没有解决国有企业所有制的固有弊端。其弊端主要有以下两点: 1、产权结构不合理。市场社会主义式的国企改革中,以国家为主体7的国有独资企业产权结构单一,政府凭借其所有权,

14、在实质上控制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尽管也有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的尝试,但是由于国家股权的比重过大,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再加上法律对股份制下出资人权利界定上的模糊,导致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实质上收回了下放的经营权。 2、存在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内部人控制指的是经理人员事实上或依法掌握了控制权,他们的利益在企业的决策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种控制主要是通过经理人员与工人共谋而实现的。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源于政府的授权,企业的监督者和经营者都是出于政府的委派,这就形成了“内部人”自己监督自己,企业的最终控制权被淡化的情况。以承包制为例,承包制度特点主要为:意识发包人(所有者)把承包期内的剩余控制权和部

15、分剩余收入索取权都交给了承包人(经营者) 。在企业承包制下,国有企业的领导人获得相当大的经营自主权,但是由于在缺乏产权约束的情况下授予企业经理人员(承包人)承包期间的全部控制权,造成了企业“内部人控制”的状态。它既不能使这些企业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企业,也不能实现政企分开和企业间的平等竞争,使得企业的产权边界变得模糊1。 (二)企业承包制存在根本性缺陷 从 1979 年开始进行企业承包制试点到 1986 年以承包制为模板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承包制在国有企业已经普遍推行。1983 年中共中央书记处的领导甚至提出了“包字进城,一包就灵”的口号,但是改革的效果却不如人意。虽

16、然承包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8企业的活力,但由于企业既不受产权的约束,也不受市场竞争的约束,企业出现了扭曲的行为,到后来形成了企业盈亏“三三制”的局面。 改革的实践让人们认识到承包制的一列根本性缺陷,这些缺陷表明承包制不可能成为现有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目标模式。企业承包制主要有以下四个缺陷: 1、在承包制下,承包人追求的是企业承包当期利益的最大化,承包人不可能对企业进行长期的规划,这就造成了承包企业发展长期增长的动力,甚至发生挖所有者“老本” ,做大企业自留利润的行为,为企业今后的发展留下隐患。 2、承包者同广大职工之间存在收入分配上的冲突。这主要是因为企业“负盈不负亏”造成和承包者收入过高造成的。

17、企业的职工认为:承包者在企业盈利时增加的收入,与其所投入的劳动不对称。承包者在企业困经营不善时对企业亏损所担负的责任不够。由此,消极怠工成为了企业职工表达不满的方式,直接导致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受损。 3、承包制下的生产要素在社会范围内的流动和优化组合受到限制。企业承包者凭借其权利,抵制实际上对社会生产有利的企业兼并和重组。因此,承包制下,生产要素的跨企业、跨领域、跨地区的流动难以实现,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4、政企不分。承包制下,发包者仍是政府,因此企业的实际上仍是政府的行政性附属,企业的认识和最终决策权仍属于政府,没有完全的独立决策权。2 四、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启示 (一)必须进一步深化

18、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9国有企业市场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中,产权的界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将产权制度改革提升到了战略的高度,可见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针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中的既有弊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推动改革: 首先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促进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在进一步完善关于产权界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推进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合理安排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千方百计减少治理结构不完善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丰富股份制的实现途径,完善股份制过程中的监管体系,解决普遍存在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 其次

19、调整国有企业行业分布和比重。对于包括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等具有特殊性的重要企业,仍然坚持国家绝对控股。这类企业应以建立现代的经理人治理结构为重点的改革, 再次建立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就国有企业的现状来看,可以建立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首先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层次,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体系。应该把过去分散在政府各个部门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离出来专门交由一个部门去行使,经全国人大授权,代为管理国有资产。其次是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层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国有资产以授权或委托的方式交由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公司专营。最后就是投资层次,各类国有资产经营机构运用其经营的资产,对

20、继承运营企业惊醒投资,可采取全额、控股等方式进行投资。 最后同步完善和建立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配套机制。产权制度改革10是一项系统工程,仅凭单方面的改革政策使无法取得应有的改革效果,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中必须兼顾配套机制的改革。这些配套机制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经理人才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以及法治环境和政治体制的改革等。 (二)必须更加科学地推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进程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对于激发企业活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有着重要的意义。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国有企业运营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

21、、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 从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对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并探索建立和完善各类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中央企业中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占 70%以上,多批大型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可以说,股份制改革大大的推动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是具有实质性改革作用的措施。在推动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应着力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要推进作为国有经济支柱的中央企业的公司股份制改革,我国现在的 50 多家中央企业,大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尚未建立公司制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并没有引进非国有资本,仍为国有独资。重点推动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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