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公民网络政治有序参与的特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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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现阶段公民网络政治有序参与的特点摘要 从质性分析,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呈现以下特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主体广泛但结构失衡,组织化程度趋高但是缺乏科学管理,法律道德规范建设有所加强但规定过于笼统,社会责任心增强但动机带有随意性、盲目性和非理性特征,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规模扩大但平等性欠缺,能够聚合网络民意但长效性和彻底性不足,独立性增强,政府网络信息虽有所公开但程度不高,政府回应度整体提高但缺乏互动机制。因此,现阶段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水平不容乐观,尚处于较低层次,需要公民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使网络成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平台。 关键词 公民,网络政治,政治参与,有序参与,特

2、点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3)03-0052-04 近些年,来势迅猛的互联网重塑了中国传统民主参政形式,对中国原有民主形态形成巨大影响。学界对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影响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了大量讨论。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结合具体国情,对我国公民网络政治有序参与进行质性判定 ,在理论研究和实践观察的基础上,尝试建构一套相对简化的测度指标,以期从各项指标的综合评价中得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程度的大致水平。公民网络政治有序参与的核心是研究公民与政府间的互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2行为的有序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行为的影响,所以质性指标建构从“公民角度

3、”和“政府角度”出发,根据可量化程度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从公民角度看,数量指标有主体结构、组织化程度,质量指标有法治道德意识、动机、平等性、长效性与彻底性及独立性;从政府角度看,数量指标有国家制度供给,主要是指网络立法;质量指标有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回应度。为了行文方便,以下按照具体指标依次进行分析。其中,出于论述的需要,网络立法与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等法治道德意识合并论述。 一、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主体广泛但结构失衡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结构反映公民政治利益表达的广泛性、代表性、平等性和有效性,是“有序”质性判定的宏观和静态指标。参与主体所在阶层、区域、行业等的不同会影响政治参与的形式、内容和秩序

4、。我国是工农业异质性强、城乡区域差异显著、阶层分化明显的发展中大国,若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主体集中分布于中上等阶层、城市和发达地区以及某些行业,而缺少基层公民、农村或边缘地区以及众多行业的参与,那么网络政治参与中政治需求的表达就会严重失衡,政策输出的科学性以及民主的真实性将很难实现。从整体上讲,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行为也很难说是有序的。 根据 2013 年 1 月 15 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 3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以下简称报告 ) ,截至 2012 年底,在城乡网民结构上,城乡居民互联网普及率分别是 60%和 23.7%,城乡显然存在较大差距。在网民年龄结构上,10 岁30

5、 岁、30 岁39 岁、40 岁3以上网民各占 54.4%、25.3%、18%,呈现年轻化态势,与中国互联网应用娱乐化、非理性、冲动等特征有较大相关性。在网民学历结构上,高中和大专以上学历人群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到较高水平,尤其是大专以上学历人群上网比例已接近饱和。一般来讲,受教育水平越高,政治参与期望值越高,政治需求也越大和越难满足。在网民职业结构上,学生占比 25.1%,是最大的职业团体,自由职业者占比 18.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工、失业无业人员占比较少,分别为4.2%、3.1%、3.5%、9.8%,网民职业结构出现失衡。从整体上看,中国网民结构呈现年轻化、知识化、

6、城市化,行业分布不均,这势必影响网络政治参与的方式和内容:年轻化使公民政治参与激情有余但理性不足,知识化使公民参与理想化和期望值高,城乡、行业分布失衡弱化政治利益表达的广泛性、代表性、均等性和民主真实性。 二、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组织化程度趋高但缺乏科学管理 组织作为具有共同利益或兴趣的人的集合体,可以实现利益整合,吸纳公民参政,约束成员参政行为,所以组织化程度是“有序”质性判定的显性指标。一般而言,组织化程度越高,则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程度也越高。我国网络政治参与组织主要是网络社群,包括论坛、聊天室、个人主页、博客、专门类网站等。有学者将网络社群细分为七类团体:公益型、学术型、专业型、政治倾向型

7、、休闲型、联合型、弱势互助型 1 (P110 ) 。虽然网络的隐匿性和离散性特征影响网络社群组织功能发挥,但网络社群在公民政治参与行为引导与规范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4截至 2012 年底,我国博客/个人空间用户达到 3.73 亿,微博用户3.09 亿,社交网站 2.75 亿,论坛/BBS 用户 1.49 亿。随着网民空前壮大,网络社群迅速崛起,其成员借助组织表达政治需求、形成舆论压力,组织引导舆论、实现利益整合,有效促进了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发展。但也应注意,并非所有网络社群都是发挥积极正面影响,所以需要加强网络社群管理。我国 1998 年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但网络社群组织区别

8、于传统组织,管理难度较大。当前我国网络社群只需注册无需缴费,属于“放羊式”和“开放式”管理,缺乏相应约束,所以亟待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管理规范。 三、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法律道德规范建设有所加强但规定过于笼统 法律是对行为的刚性约束,道德规范是内化于人心的自律意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道德伦理规范建设的数量是衡量公民网络政治有序参与成熟度的指标之一。然而法律规范终究是静止的制度,不能自动产生秩序,没有公民法治道德意识和行动作为支撑,所有规约只能流于摆设。正如美国学者英格尔斯所说:完善的现代制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守则本身是一些空的躯壳;如果人民缺乏赋予这些制度以生命力的现代观念、认知和行为方式

9、,那么再完美的制度也仅是废纸一堆。所以,守法规则秩序生,违法规则无序存。 从国家角度来讲,当前我国政府已经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的法规和条例,如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但多数都是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而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权利和义务等尚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对公民5网络政治参与中非法、非理性行为,只能结合民法 刑法或互联网信息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往往是适用法律不当,造成误判等。另外,已经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996) ,有些条文已显陈旧,还有些关于网络行为的认定

10、过于笼统。 从公民角度来讲,伴随着相关法律道德规范的出台,公民的法治道德意识总体上趋于增强,但也有少数公民还存在非理性行为,法治道德意识较为薄弱。 有法可依是守法的前提,网络立法、网络技术立法等制度供给不能满足现实实践制度需求,不利于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发展。 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社会责任心增强但动机带有随意性、盲目性和非理性 动机是激励和维持行动、并使行为导向一定目标以满足个体需要的内部动因。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动机及其强度影响参与的内容和形式,与参与的有序性直接相关。杨光斌教授依据网络参与主体利益诉求不同,将网民划分为参与公共政策讨论、伸张公民权利、张扬民族主义、维护自身利益和网络泄愤五种形态

11、;朱碧波、尹向阳将网络政治参与动机分为三种:经济利益动机、伦理道德动机、归属和成就动机;周姗仪将网络参与动机分为畅所欲言、理论上“人人平等” 、威望的欲求、利他互惠、效能感、释压等 2 。 以学生群体为例,学生是网络参与占比最高的职业群体,有学者对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和动机进行了调查,有 75%的人表示对时事政治“非常关心”或“比较关心” ,有 74%的人表示出较强社会责任感;就参6与动机而言,79.4%是“一吐为快” 、76.6%是“事关个人利益” 、33.5%是“凑个热闹无聊说说” 、38%“心里空虚寻求刺激” 、41.5%“报复他人宣泄怨气” 、31%“心情不好借机发泄” 。大学生是受

12、教育水平较高群体,整体表现出较强社会责任心,但从调查中可以看出该群体网络政治参与动机普遍存在随意性、盲目性和非理性特征。动机直接影响参与行为,不良动机直接导致无序政治参与行为的发生。 五、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主体规模扩大但缺乏平等性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平等性包括参与机会均等和参与能力均等,它与网络政治有序参与的“质”具有正相关关系。这里的“均等”强调,在承认差别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保障所有国民都有机会和基本能力参与网络政治,是一种“底线均等” 。罗尔斯提出“机会平等原则” ,阿马蒂亚森进一步提出“能力平等说” ,说明网络政治参与的机会和能力对参与的有序性影响是显著的:互联网设施分布、参与技能、

13、参与通道和程序不均等,会形成信息富者与贫者、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分野,进而影响网络政治参与的实效。 根据报告的数据,截至 2012 年 12 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 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 42.8%,农村人口 6.57 亿,农村网民 1.56亿,在 7.48 亿非网民中农村人口占 6 亿。在“非网民上网意向与不使用互联网原因”调查中,41.8%的人是因为不懂电脑,14.2%是没有电脑等上网设备,5%是因当地无法连接互联网。然而从网络资源分布上看,京浙鲁粤 IPv4 地址数占全国 45.5%,而宁贵藏青四省仅占全国 0.99%;北上浙粤域名总数占全国 62.3%,网站数量占全 48.6%

14、,而陇宁藏青域名总7数占全国 0.4%,网站数量占全国 0.5%。这些数据显示,我国互联网络资源分布存在城乡、区域严重失衡,非网民中的六成人群也因缺乏网络技能被排斥在网络参政之外,机会和能力不平等直接影响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六、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能够聚合网络民意但长效性和彻底性不足 “有序”是指物质的系统结构或运动是确定的、有规则的, “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应该是有始有终、有程序、有步骤的。在网络条件下,公民政治参与逻辑体现出一种自组织形态,舆论在短时间内汹涌而至形成舆论压力,当议题新鲜感稍有消退,未待事件解决,啸聚的舆论却很快转向其他更具新鲜感的话题。这就好比洛仑兹的“蝴

15、蝶效应” 。诚然,网络舆论短时间聚合民意会引起官方注意,但这种开放式、缺乏反馈和全程监督的政治参与方式,往往会丧失解决问题的良好时机,降低政治参与的效能,也弱化了政治参与的秩序。 笔者虽没有找到这方面的调查数据,但从对网络政治参与实践的观察中可以感觉到,新闻事件每天都在发生,网络民意貌似强大,以排山倒海之势出现却总是很快销声匿迹。 “跨省追捕”案、各种矿难、水质污染、副职扎堆引发豪华编制等,事件被曝光,继而引来“民意围观” ,但有时候官方的一纸声明、一个停职检查、一个“只是传闻”就封住了悠悠之口。追究真相需要一个过程,也许三五天也许两三年甚至是更长时间,然而只有某些媒体、意见领袖能持续关注并推

16、动事件发展,才有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然而现实的问题是多数网民还只是充当“过客” 。网络舆论成了问题“挖掘机”并主动开出药方,但社会弊病却改头换面,8或“暗渡陈仓”或直接被遮盖。有始无终,这是无序政治参与行为的表现。 七、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独立性增强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独立性指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是自主自愿的理性行为,而非盲目从众或受外力操纵的情绪化参与,这也是公民网络政治有序参与的内在要求和质性判定标准之一。政治盲从多是由于焦虑、信息缺失、政治知识不足或海量政治信息轰炸,盲从情绪在网络环境中传染剧烈,容易形成舆论危机和无序参与。对政治盲从产生免疫功能的是政治理性,它是“公民基于自身利益和需要而自觉

17、地以某种形式对政治过程施加影响的参与行为” 3 (P128 ) 。公民的理性政治参与建立在独立思考和判断基础之上,是协商、共识和有序参与的前提。 有学者以天涯论坛中杂谈栏目政治类帖子及其回帖抽样统计为例,抽取 2008 年 2 月 1 日的 73 个帖子及其回帖,调查发现平均每个回帖数量为 26.5 个,其中理性回帖占 86.4%、分析性回帖占 80.8%、争论性回帖占 66%,批评性回帖占 26% 4 。调查发现,尽管存在少数网民的非理性言论和帖子,但多数政治参与者还是能够做到理性表达、独立分析,同时即使有少数非理性发言存在,大部分也是发泄不满或者用词不当,而完全缺乏理性的参与者占比极少。理

18、性是协商、共识的基础,有助于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化。 八、政府网络信息虽有所公开但程度不高影响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质量 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实现知情权的前提,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基础。政府信息公开与否、何时公开以及如何公开均9有可能成为网络民意发酵并产生“相变” 的因素。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越高,越有助于公民掌握政策性信息资源并据此进行一定的理性判断,从而避免过多猜疑、谣言传播和跟风,进而稳定民心;越有助于实现公众情绪疏导和行为引导,同时便于公民进行网络政治监督和民意反馈,这也是公民行使权利、实现政治有序参与的有效形式。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 “2012 中国政府网站

19、绩效评估结果”显示,2012 年我国省部级政府网站链接可用性由 2011 年的 84.5%增至 98.7%,地市级政府网站服务功能、互动功能可用性分别为 93.9%和90.4%,比 2011 年分别增长 32.1%和 30.6%;同时网站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基本民生服务领域专题专栏得到普遍优化等。但政府网站建设也存在诸多问题,如 70%部委网站信息公开不全,60%信息更新不及时,30%留言反馈不及时,10%网站功能不可用,还有 5%无法正常访问;32%的省级、副省级网站尚未公开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信息,79%地市以上政府网站未涉及征地拆迁、补偿补助发放等社会焦点、热点问题。政

20、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有助于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化发展,但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 九、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政府回应度整体提高但缺乏互动机制 回应度包括政府回应的速度与方式。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实质是公众与政府在网络空间的政治互动,表现为政治输入和政治输出过程,所以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效果与政治体系结构和政府行为直接相关,政府回应直接影响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效果和有序性。一般而言,公民“利益表达需求总是产生于利益失衡或利益冲突的时候” , 5 这时如果政10府方面不予以回应或速度过慢,会引发矛盾升级和不满,导致政治参与冷漠和不信任,甚至引发其他极端行为,从而导致政治参与无序。 2009 年 7 月人民网第一次

21、推出“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 ,通过梳理季度“舆论热点事件” ,对“官方响应、信息透明度、地方公信力”三个常规指标,以及“动态反应、官员问责、网络技巧”三个特殊指标进行评估打分。2009 年至 2012 年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显示,各级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回应力因事件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从整体走势上看,政府网络技巧得分有明显提升,政府动态反应有所进步,官方响应和信息透明度得分总体平稳但有下滑,政府公信力得分有下滑趋势。网络技术掌控方面是“民强官弱” ,随着主体性增强和网络技能的提升,公众对政府网络舆情事件处理能力要求越来越高,这是网络时代对政府新的要求。 根据上述测度指标对当前我国公民网络政治

22、有序参与状况的质性分析,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水平不容乐观,尚处于较低层次。具体来讲,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结构年轻化影响网络参政的理性表达,而参与主体城乡区域分布失衡弱化着政治利益诉求的代表性、广泛性、平等性和真实性;法律作为约束公民网络参政行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刚性手段,其缺位和滞后无疑使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化缺乏重要保障。网络空间公民政治参与行为受限较少,使其能保持一定独立性和政治理性;但同样也是因为缺少约束,公民在复杂参与动机下,情绪又容易受到网络舆论的传染和影响,从众、随大流和发泄行为普遍存在,所以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的某些节点上存在理性与情感断裂的现象,网络参政的有序化需要公民政治素质和政治人格的发展与完善。但同时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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