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中国成立初期叶剑英促进民族和谐的实践与启示【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面临清匪反霸、恢复生产、巩固边防等艰巨繁重的任务,主政华南的叶剑英虽然工作千头万绪,日理万机,但对少数民族工作极为重视。在促进民族和谐的实践中。发展生产、改善民生,为少数民族排忧解难;推进民族区域自治,使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培养民族干部、发展文化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素质。从而,为缩小民族差距、消除民族隔闵、实现民族平等、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重大贡献,对新时期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和谐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叶剑英;民族和谐理论;实践与启示 【作者简介】谢基昌,广东嘉应学院社科部副教授,法学硕士,
2、广东梅州 514015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5-0108-05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省面临清匪反霸、安定秩序、恢复生产、稳定物价、解放海岛、巩固边防等艰巨繁重的任务。叶剑英担任中共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兼广州市市长等职。虽然工作千头万绪,日理万机,但对少数民族工作极为重视。在促进民族和谐的实践中,发展生产、改善民生,为少数民族排忧解难;推进民族区域自治,使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培养民族干部、发展文化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整2体素质。从而,为缩小民族差距,消除民族隔阂,实现民族平等,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重大贡献,对新时期做好民族
3、工作、促进民族和谐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叶剑英对促进民族和谐的实践 随着 1949 年 10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成立和 12 月广东全省大陆的解放,标志着广东国民党统治的崩溃和广东人民的新生,但形势错综复杂,面临着许多重大的困难和紧迫的问题。在政治上,广东基本解放,但战争尚未结束,国民党军队仍盘踞在海南岛、南澳岛及万山群岛等岛屿负隅顽抗。已解放的地区,国民党残余势力与地方恶霸勾结作垂死挣扎。在安全上,广东处在海防的最前线,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在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威胁着国家主权和安全。在经济上,生产萎缩,物价飞涨,市场混乱,失业众多。民生困苦。广东同时又是个多民族的省份,当
4、时,广东的辖区包括现在的海南省和广西的北海、钦州等地。少数民族遍布于海南、钦州、北部湾、粤北、粤东等边远山区、海岛及广州市,民族问题也十分突出。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没有完全解放。已解放的地区,新政权大都没有建立,已建立的政权也不巩固,社会秩序混乱,少数民族对新生政权心存疑虑。另一方面,由于历代统治者实行民族压迫政策,致使民族隔阂很深,民族对立严重。同时,民族地区多种落后的经济社会制度同时并存,不仅与我国即将建立的社会制度不相适应,而且严重束缚少数民族自身的进步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当时的形势和背景下,能否恢复生产、改善民生、安定秩序、消除疑虑,建立新的社会制度,成为事关人心向背、政权巩固、民族团
5、结和海3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叶剑英在促进民族和谐的实践中,把发展生产、改善民生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 (一)发展生产、改善民生。为少数民族排忧解难 广东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新中国成立初期聚居有黎、苗、瑶、回、畲、壮、满等少数民族,遍布 28 个县份及广州市,人口约 30 万。叶剑英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虚心听取少数民族的呼声,解决少数民族同胞的实际困难。 1.重视发展生产。着力改善生活。广东的少数民族,世代以农耕为业,聚居于崇山峻岭,耕作方式原始粗放,生活条件艰苦,生活水平低下。解放前长期受反动统治者的歧视盘剥,生活贫困,处境艰难。解放后
6、,叶剑英十分关心少数民族同胞的生产和生活状况,想方设法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1951 年 9 月,叶剑英在提及少数民族工作时指出。本省黎、苗、瑶等少数民族,人口约 30 万。过去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国民党反动派实行民族压迫及民族分裂政策的结果,使他们长期处于贫穷、病弱和落后状态。为此,广东省人民政府“坚决执行共同纲领关于民族平等、互助、团结的政策。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让少数民族同胞同样过上好日子” 。在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工作中,叶剑英尤其强调要“帮助少数民族做好生产、交通、贸易、防疫及其他福利事业”这些事关少数民族同胞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叶剑英
7、的重视和关心下。各级政府除了拨给大批粮、款等生活方面的救济外,还为少数民族同胞购置铁制农具、耕牛等,改善生产条件。据统计,从 1951 年 1 月8 月。广东省各级人民政4府“发放黎、苗区救济款 2 亿元(旧币,下同) ,瑶区救济粮和农贷粮37.13 万斤,种子贷款 1 亿元,救济款 8000 万元” 。并在上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了医疗、防疫、贸易及土特产购销工作,促进商品流通,增加少数民族同胞收入,改善少数民族人民生活。同时,还向他们转达了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同胞的关怀,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澄清模糊认识和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安定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秩序,初步消除汉族与少数民族间的历史隔阂。为民族地区
8、经济发展和区域自治创造了有利条件。 2.虚心倾听民声,切实解决困难。叶剑英对少数民族地区反映的意见,虚心听取,调查研究,制订措施,落实解决。1951 年 9 月,广东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期间, “海南代表对贸易公司统销海盐。不许私商经营,使山区少数民族没有盐吃,售价每斤高到万余元(旧币)有些不满意” 。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北江代表反映:过去贸易公司收买少数民族的杉木,五寸尾二丈长,一条只约七千元(旧币) ,连工钱都不够。这里反映财经业务部门没有注意民族政策” 。叶剑英认真听取了以上代表的意见后认为,这些意见基本精神都是对的。在会议的总结报告中表示,对于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有
9、关部门应当在工作中力求实现,如一时难以兑现的也“应当按需要和可能,分缓急先后,做好满意的答复” 。解放初期,百废待兴,资金缺乏,经济困难。叶剑英严格要求各级机关、团体必须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但“惟对于优抚、灾区、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边疆、救济和华侨七个方面的支出,还需要做必要的和适当的增加” 。由此足见叶剑英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视和支持。叶剑英对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视,5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使民族间经济发展差距有所缩小,更重要的是使少数民族同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对消除民族隔阂,增进民族团结产生重要的作用。 (二)推进民族区域自治。使少数民
10、族当家作主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 ,提出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1951 年 12 月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提出在 1952 年内完成广东省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区域自治和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 共同纲领的精神和中央的指示是新中国成立后开展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叶剑英认真贯彻共同纲领和中央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对省内少数民族地区的区
11、域自治建政工作,为促进民族和谐提供了政治保证。 1.吸收民族领袖,选拔民族干部。在依靠少数民族劳动人民的基础上,吸收他们中的代表人物加入人民政权,争取同少数民族上层建立统一战线。争取他们对于反蒋斗争的支持,是我党在解放战争时期曾多次强调的重要方针。这不仅有利于孤立国民党反动派,而且也有利于争取他们影响下层群众。解放初。叶剑英继续贯彻这一重要方针,并按共同纲领的精神,选拔、吸收民族领袖和民族干部到党政机关工作。一是通过调查走访,召开人民代表会和座谈会。发现和选拔少数民族中有威望、有能力、有远见的代表人物;二是大胆吸收少数民族领袖和少数6民族干部。信任放手安排他们到政府机关工作。1951 年 9
12、月在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的报告中就提及:“省府为坚决执行共同纲领关于民族平等、互助、团结的政策,建立了代表他们利益的县、区、乡各级人民政府,召开了乐东、白沙、保亭、连南各县人民代表会和各种座谈会。吸收和培养了当地干部参加政府工作。如海南的白(沙) 、保(亭) 、乐(东)三县所属各区及 176 个乡的政权工作,大多是由当地干部担任:连南县亦有 31 个瑶族干部参加县区工作。 ”这些民族领袖和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自治建政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2.组建民主联合政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海南和粤北的民族区域自治,叶剑英指出:“加强少数民族区域工作,切实贯彻民族团结、平
13、等、互助的政策。在海南和粤北分别实行区域自治和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在叶剑英的指导下,在宣传发动、民主协商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和组织,1952 年 4 月 26 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筹备委员会成立,推选出由王国兴(黎族) 、陈斯德(苗族) 、赵光炬等 35 人为筹备委员会委员,并通过了关于成立黎族、苗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筹备工作草案。此后,华南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民族工作队深入到各少数民族地区,实地协调指导自治建政工作。1952 年 7 月1 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政府正式宣告成立,主席王国兴。副主席陈斯德、赵光炬。随后该自治区下属的白沙、乐东、琼中、保亭、东方
14、5 县,也都成立了少数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至 1952 年 8 月,海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建政工作全部完成。与此同时。粤北的连南、连山、乳源瑶族7地区的区域自治建政工作也在进行。至 1953 年 3 月。共建立了连南瑶族自治区(县一级政权) ,以及连县的三水、三联、瑶安 3 个瑶族自治乡人民政府。还在曲江县改造了 3 个瑶族乡级政权。为此,粤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自治建政工作也宣告全部完成。 新中国成立初期,叶剑英领导下的广东省人民政府按共同纲领的精神,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发扬民主,谨慎选拔,大胆吸收,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成立了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体现少数民族民意、代表少数民族
15、利益的各级人民政府,有力快速推进民族区域自治,为民族地区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治保证。 (三)培养民族干部、发展文化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素质 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加强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所在;发展文化教育不仅是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素质的重要途径,而且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民族间发展差距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根本出路。新中国成立初期叶剑英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文化教育的发展。为促进民族和谐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1.培养民族干部。在本民族土生土长的民族干部具有独特的优势。他们通晓本民族的语言和习俗,了解本民族人民的思想和心理,熟悉本民族和本地区
16、的情况和特点。通过民族干部,一方面有利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另一方面有利于客观、全面地了解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毛泽东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 ”广东解放初期,8有文化、懂政策、有能力的少数民族干部极为缺乏。为做好民族工作。叶剑英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改变民族地区现状、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促进民族地区社会进步的一项重大战略来抓。其特别强调要创造各种条件,采取各种措施“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 (1)重视教育培训,提高民族干部的理论水平。一是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到全日制学校脱产学习。广东解放后,华南分局和广东省政府要求
17、少数民族地区的党委和政府。分期分批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去学习深造。在叶剑英担任校长的南方大学以及在海南创办的南方大学海南分校,也分别设立了民族班,以培养和训练少数民族干部。据统计,1950 年1952 年,被选送到中央民族学院学习深造的黎、苗、瑶族青年和干部有 26 人。选送到北京大学医学院学习的有 1人,选送到中南民族学院学习的有 49 人。在这三年间,南方大学民族班也办了两期,另还开办民族工作短期训练班一期,共培养了少数民族干部 300 多人。二是对不同行业的民族干部进行不同类型的专业培训。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广东省政府和广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还先后举办了各种夜校、专业
18、训练班。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如举办少数民族民主建政工作人员训练班、卫生工作人员训练班、贸易人员训练班、水利干部培训班和小学教师进修班、轮训班等。这些专业训练班也培养了大批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 (2)注重实践锻炼,培养民族干部工作能力。一是通过实际工作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锻炼。在叶剑英的领导下,对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少数民族干部,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据不完全统计,广东新中国成立初期的9三年间,海南黎族、苗族干部被提拔担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的有 17 人,担任正、副县长和县府委员的约 50 人,正、副区长和区府委员的约 40人,正、副乡长和乡府委员的约 85 人
19、。另外,连南瑶族自治县的瑶族同胞担任县、区领导职务的也有 140 余人。通过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实际工作的锻炼,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均得到明显的提高。从而保证了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通过参观考察,帮助民族干部拓宽视野,增长见识。1951 年 11 月,叶剑英提倡举办的华南土特产品展览会在广州开幕,广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了连南瑶族代表 30 余人的参观团到会参观。除了重点参观展览会,还参观了广州市的工厂、医院、学校和农场等,有关部门对参观考察-进行了精心策划:参观前动员介绍。参观时现场讲解,参观后座谈总结。使代表们看前有问题,看时有思考,看后有收获。通过实地参观考察,使
20、少数民族干部大开眼界,深受启发。 叶剑英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既有教育培训又有实践锻炼;既提高了理论水平又培养了工作能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成效显著;使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迅速成长。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为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2.发展文化教育。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比较落后,严重制约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文化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是今天,更是明天。少数民族要摆脱贫穷,就必须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叶剑英极为关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1)创办学校,培训师资。解放初期,叶剑英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10投入,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学校,培训师资
21、,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的文化水平。广东解放后的最初三年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广东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学生逐年增加,基础教育迅速发展。1951 年 9 月 15 日,叶剑英谈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状况时指出:“至于少数民族教育。截至今年六月为止,全省已有少数民族学校八百六十二所。工农教育与少数民族教育比过去已有相当的发展。 ” (2)开展成人教育,重视文化建设。在发展基础教育的同时,成人教育也有很大发展。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开办民众教育、夜校、识字班等,据统计,截至 1952 年上半年,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就办有农民业余夜校 258 间,学生 16296 人,其中海南黎族
22、苗族自治区所属的五县(乐东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东方县)有夜校学生 7478 人。与此同时。全省各地少数民族地区的党委和人民政府对文化建设也极为重视,相继办起了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站、宣传栏等,对广大少数民族同胞进行宣传和教育。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总之,在叶剑英领导下,发展教育与文化建设兼顾,基础教育与成人教育并重,极大地改变了广东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的落后面貌。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和谐提供了智力支持。 二、叶剑英对促进民族和谐实践的启示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叶剑英主政华南,1950 年,在其兼任部长的华南分局统战部独设民族科,专门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叶剑英亲任统战部长在当时的地方首长中是罕见的。足见其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在他的领导和重视之下,广东少数民族地区迅速建立新生政权,稳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