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刑诉法下贿赂犯罪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摘 要 贿赂犯罪是一种权钱交易的刑事犯罪活动,其证据有着特殊性,在新刑诉法实施的背景下,本文试着从贿赂犯罪的证据特点入手,探讨如何依法全面地收集和固定证据。 关键词 贿赂 证据 收集 固定 作者简介:郦元婷,丽水市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117-02 贿赂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贿赂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智商更高,反侦查能力更强,案件的突破难度也随之加大。作为案件灵魂的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对于这类案件而言显得尤为重要。新刑诉法在证据制度方面的完善,对贿赂犯罪案件证据的
2、收集和固定的要求更加严格,侦查人员在实践中应加深对新刑诉法的理解,提高适应新刑诉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贿赂犯罪证据的特点 贿赂犯罪的证据和一般的证据一样,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一般属性,除此之外还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正是由于这些特性,影响着贿赂犯罪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一)单一性 贿赂犯罪定案的依据往往只有受贿人和行贿人的供述即我们通常所谓的口供,证据形式较为单一,这是因为贿赂犯罪本身大多是行贿人和受贿人“一对一”的形式。这种“一对一”性决定了贿赂犯罪不像其他大多数犯罪那样有其他证据来补充和印证,难以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二)易变性 贿赂案件的证据除了受贿人的供述和行贿人的证言外,很多情
3、况下没有其他证据,供述或证言作出的主体是人,容易受到客观因素和主观感受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的阶段,证据的变化较大,存在不稳定的因素,有时甚至出现与之前供述和证言完全相反的情况,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翻供。 (三)互证性 对受贿人而言,其供述和辩解必须是既能够证明自己是否受贿,同时又能够证明对方是否向自己行贿;反之,行贿人亦是如此。否则,就不足以认定贿赂犯罪的事实。 (四)有限性 贿赂犯罪一般只有行贿人和受贿人,既没有被害人,大多也没有直接证人,这样一来,导致证明贿赂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十分有限。 二、贿赂犯罪证据收集和固定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
4、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 对贿赂犯罪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而言,合法原则显得尤为重要。贿赂犯罪证据主要靠人来提供,然而要获取人的口供并非易事。新的刑事诉讼法吸取了“两个证据规定”的内容,第 54 条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和适用结果,刑讯逼供所获得的言词证据将彻底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也应当予以排除。因此,侦查人员要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改变传统的办案观念,刑诉法第 50 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威胁、引诱、欺骗”一定要着
5、力避免。还有就是“其他非法方法” ,也要明晰并避免,从检察实践看,“其他非法方法”通常如“不让睡觉” 、 “背拷” 、 “超时” 、 “打耳光” 、“罚站” 、 “捏造虚假事实(如威胁要抓捕无涉嫌犯罪的家属) ”等等,都属于违法取证,都应该引起警惕。总之,贿赂犯罪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否则会影响审判人员的内心确信甚至会导致证据由于非法而被排除,也会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形象。 (二)全面原则 在贿赂案件证据的收集和固定中要做到全面收集和固定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切证据。既要收集有罪证据也要收集无罪证据,既要收集罪重情节证据,也要收集罪轻情节证据,从而有效地防止先入为主、有罪推定的思维方式,片
6、面地去收集证据,真正地做到宽严相济。同时,既要重视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等直接证据,又要注意发现证明犯罪发生的间接证据。贿赂犯罪中产生的“再生证据”可以定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为掩盖事实真相而进行反侦查行为,所形成的一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它意指侦查人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侦查案件需要,反客为主,主动运用一定侦查谋略和手段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实施反侦查活动,促使某些再生证据的形成。豍所以侦查部门在犯罪嫌疑人到案前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地去搜集或者促成再生证据。通过全面地收集证据,在查明案件全部事实的情况下,获得对案件全面正确的认识,并从证据上推
7、导出唯一的结果,即款物已被受贿人占为己有,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三)客观原则 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但客观存在的证据并不能都被客观地收集和固定。客观原则就要求侦查人员按照证据的本来面目如实地加以收集。刑事诉讼法第 53 条规定,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尤其是一对一的贿赂案件,对言词证据的依赖性很强,而且多有孤立的言词证据现象。因此对供述的事实经过、情节,要有强烈的防翻供意识收集书证、物证,通过搜查,调取证据,询问,辨认等形式搜集辅助证据,突破一对一证据的狭窄性,保证孤证不孤,对证据的客观性进行核实印证。对证据证明的内容以及反映的时间、地点等因素进
8、行核实,使相关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链,保证证据存在的客观性以及证明内容的客观性。 (四)主动高效原则 贿赂犯罪案件,具有隐蔽性强、当事人反侦查能力强、潜伏期长等特点,而且证据的内容往往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如证人证言随着时间推移可能出现记忆误差,书证物证可能出现损毁,账款账物可能被转移。如果再把诉讼时间拉的过长,容易引起案件当事人的心理变化,不利于案件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因此,侦查人员在贿赂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必须保持主动高效的工作态势,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做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趁犯罪嫌疑人尚未建立抵抗防线之际,抓住有利时机,迅速突破案件。 三、贿赂犯罪证据收集和固定应注意的问题 (一)围
9、绕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收集和固定证据 在查办贿赂犯罪中,贿赂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是证据收集的主要证明对象。因此,侦查人员在讯问、询问等过程中,要按照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将其细化为若干证据种类去收集,并迅速予以查实、固定。围绕四个构成要件收集证据,首先能够区分案件的罪与非罪和界定此罪与彼罪,解决好案件的定性问题,其次,围绕四个构成要件收集和固定证据,有利于尽快确定案件的性质,有利于确定案件的下一阶段进展状况,提高办案质量。 (二)重视收集和固定证据的形式和方法 在取证工作中,往往只重视侦查的手段,忽视取证的方法;往往只重视证据的内容,忽视其形式。为了不给犯罪嫌疑人、证人以可乘之机,收集与固定证据要
10、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讯问、询问要做好准备,充分运用侦查谋略。贿赂犯罪的直接证据主要是行、受贿双方的“一对一”的言词证据,而且刑事诉讼法对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间有明确规定,因此,要做好讯问、询问的准备工作,列好提纲,对于要问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而且在讯问、讯问前要全面熟悉案情,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针对这些背景资料,充分运用讯问、询问的技巧。在讯问、询问的内容上,要查清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关键;在讯问、讯问的顺序上,要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在讯问、询问的语言上,要把握好逻辑性和技巧性。 2.全面细致地做好犯罪嫌疑人和证人的笔录。讯问、询问笔录是贿赂犯罪定罪的重要证据。因此,要认真做好讯问、
11、询问笔录,做到迅速、全面、准确。做笔录是“做” ,而不是“记” , “记”则有说必录,有闻必记,而审讯过程中,嫌犯会有反复,有时还语无伦次,我们必须按证据客观性要求,围绕犯罪构成,有重点地审讯,以笔录形式全面固定有罪供述与无罪的辩解。 3.注重细节赌漏洞。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要不厌其烦,要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在审讯的过程中应当将案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甚至作案动机、目的及心理状态,逐一问清,然后在笔录中详细记录。在做笔录的过程中,对贿赂犯罪事实的记载不能过于简单、概括,而应当包括具体细节尤其是涉及到关键细节的明确内容。当大量细节,尤其是重要细节能得到其他证据的印证时,即使能够印证的证据
12、数量不多,但供述笔录的可信度也大大增强。豎同时,侦查人员应根据犯罪嫌疑人日后可能会出现的辩解,在审讯中事先堵住其后路,并详细记录,在审讯中问深问细有关细节,通过犯罪嫌疑人想象以外的大量细节来制服其翻供。 4.发挥同步录音录像的作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 121 条,对同步录音录像做了规定。由于贿赂案件的特殊性,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时,要采取同步录音录像,这也是对言词证据的一种固定。现在,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已成为检察机关收集与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的重要措施。 (三)增强证据审查意识,全面完善证据锁链 侦查人员运用各种方法收集的证据,只有在其确实性、充分性得到确认之后,才能够
13、用于论定案件事实。豏因此,审查证据是侦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在实践中,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对证据的审查意识不强,习惯性地在案件侦结后交由公诉部门审查,有的时候就会出现等公诉部门审查后认为有些证据需要补充收集时,证据却因时过境迁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了办案质量。贿赂案件的侦查过程实际上就是围绕着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审查这两个方面进行循环往复的一个过程,边收集证据边审查证据,在审查中发现证据有收集固定不到位或有问题的,再收集再审查。通过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的循环往复,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最终使所收集到的证据到达定案要求,对证明贿赂犯罪具有确凿的证明力。 注释: 豍陈容钦.浅析职务犯罪侦查中再生证据的运用.法制与社会.旬刊.2010 年. 豎杨彩方.浅谈贿赂案件破案证据的收集.法制与经济.2008 年. 豏田育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硕博学位论文.2011 年. 参考文献: 1叶青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法学出版社.2012 年版. 2樊崇义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 年版. 3谷森.贿赂犯罪证据的特点、收集及固定.检察实践.2001 年 4 月刊. 4林文忠.贿赂案件中“一对一”证据的审查与运用.中国监察.2012(3). 5张翔.如何做好贪污贿赂案件证据收集工作.法制与社会.2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