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探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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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探析【摘要】本文以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兴化为研究对象,从城市规划专业角度,剖析了兴化历史文化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策略和保护的内容。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 兴化 保护 探析 中图分类号:JO 文献标识码:A 1.对兴化历史文化资源的认识 1.1 丰富的历史遗存 兴化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自古儒学文化昌盛,名人辈出,涌现出郑板桥、施耐庵、刘熙载、宗臣等一大批文人贤士,城区金东门和北门两处历史街区,历史遗存丰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特征显著,蕴藏着厚重的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市域范围内各级文保单位共 76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9

2、处。兴化市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 66 项,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传统技艺等各个方面,其中 2 项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2 项列入江苏省“非遗”保护名录、有 29 项列入泰州市“非遗”保护名录。 1.2 兴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存在的问题 1.2.1 市域历史文化资源急需系统性保护与展示 市域内历史文化资源点散落分布,散布在中心城区以外的历史文化资源急需系统性的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门类大都分布在市域各乡镇,传习和展示的载体空间缺乏系统性,需加强整合以保证文化传承和展示文化魅力。 1.2.2 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内涵彰显不足 历史城区范围内部分新建建筑在建筑风格上与历史城区整体风貌未能得

3、到很好的协调,城市建设与古城保护、旅游保护开发未形成合理联动,建设中历史文化内涵彰显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的潜在优势。 1.2.3 历史文化街区面临物质环境和功能衰退的双重压力 历史文化街区由于受现代交通方式的冲击,丧失了原有支持传统商业发展的空间载体,街区内基础设施长期欠账,历史建筑亟待修缮,人口密度大,街区灾害隐患极为严重,社会问题逐日上升,面临物质环境的衰退和居住、商业功能衰退的双重压力。 1.2.4 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艰巨 由于保护力度不够以及资金难以到位等诸多因素,兴化市的不少文物古迹仍旧面临着自然和人为的双重破坏,保护工作艰巨。不少文物古迹已经变为危房,一些文物古迹虽已经划定

4、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但是周边无协调空间可言。如刘熙载故居、城隍庙等文保单位周边紧贴建设了现代风格建筑。此外,不少文物被拆旧建新,文物保护的真实性没有在保护中得到体现。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策略 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更新协调机制,实现历史文化资源利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提高城市的综合效益。 2.1 动态保护 为了追求城市发展的历史延续,基于动态保护的观念,除对古城格局和整体风貌需严格控制、保持历史延续外,应重点对重要的文物建筑、控保建筑、历史街区、历史地段及其他们的周围环境实施保护,要最大限度地保留其真实的历史遗存和客观的历史记忆,对大量的一般地区和一般建筑,均不应沉溺于保留和改造的数量之

5、争,也不必拘泥于“原汁原味”的重复,而应在满足现代功能要求、延续城市格局和传统风貌的前提下,能保则保,需拆则拆,重在体现兴化的形象特征,提高居民生活的环境质量,留给后人一个经过我们传承、留有当代记录的城市。 2.2 可持续的保护 兴化现代复杂的城市功能已非古城原有的城市结构和形态所能适应:一方面,兴化古城旧建筑的结构性和功能性衰退严重,大量危旧房迫切需要更新和改造,市政基础设施亟待建设和完善,完全原样的保留或修缮不仅技术上有困难,全面推行在经济上也不现实;另一方面,现代城市功能与生活方式与古城物质形态存在明显矛盾,完全保持原来的空间尺度和形式,既难以满足现代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要求,也不符

6、合消防等基本规范。基于可持续的保护理念,提倡古城“新陈代谢” ,在新时期下要打上新历史条件下的现代文明烙印,摈弃复古思想桎梏,强化与时俱进的保护,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古城的方法和途径。 2.3 与城市更新相结合 兴化的历史保护必须与城市更新相结合,政府既应致力于创造良好的、公平的投资环境,为开发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也应加大规划控制管理力度、广度、深度,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规划和管理,提高历史保护更新的品味。政府与开发者的合作,通过一定经济利益的激励,找到各自利益的共同点,最终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 兴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包括域历史文化资源、历史城

7、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存五个方面。 3.1 市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市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自然环境保护,主要为李中水上森林、得胜湖、大纵湖等八个蕴含着丰富历史文化的自然风景保护地区,禁止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保护各自然风景保护地区的水面、自然植被以及动物等不受城市建设的影响。二是人工环境保护,主要为郑板桥墓、施耐庵墓、南荡遗址等古遗址体系以及中共兴化县委成立遗址等近现代历史遗迹体系。三是历史文化镇村保护,主要为沙沟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 。 3.2 历史城区保护 3.2.1 历史城区整体格局保护。 依据兴化历史城区的发展格局,对兴化历史城区的发展脉络、历史

8、遗迹进行梳理,构建“一环、一轴、二片、四点”的整体格局保护。 “一环” ,即为“十水汇城”的历史城区周边水系格局,保护水体、沿岸历史人文景观及古树名木,通过沿河绿化带以及游憩空间建设,加强上官河、海池河、车路河等历史河道与历史城区的空间联系,塑造滨河特色景观风貌。 “一轴” ,即为牌楼路历史景观轴,以历史文脉为主线,呈现传统景观风貌,是兴化历史城区内历史文化展示的重要通道。 “二片”金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和北门历史文化街区 ,力求保护传统的社会空间网络及原有的街巷格局,保留原自然、舒展有机的布局体系,并对保护民居和内部环境进行整治,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旅游需求。 “四点” ,即为四个历史文化要

9、素集中点,即拱极台公园、城隍庙古建筑、李园古建筑群、宗臣故居古建筑群四个节点,构建兴化城市历史文化展现与延续的核心空间载体。 3.2.2 传统街巷保护 加强对东城外大街、北城外北大街、家舒巷等主要街巷格局的保护,根据道路功能,形成与历史风貌协调的特色街道景观。保持各传统街巷的现有名称和走向,两侧新建建筑景观与街巷传统风貌保持协调。保持原有的尺度和比例关系,街巷宽度与两侧建筑高度不得轻易改变。 3.2.3 传统风貌延续 对于规划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带带内的建筑,其风格应以本地传统建筑风格为主,延续“青砖黛瓦、粗材优质、典雅朴素”的整体风格。重点保护街区内的文物古

10、迹、街巷肌理等,全面保护与控制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完整体现古色古香的传统风貌。建筑色彩控制上以黑、青灰、白为主色调,以红、褐为补充色调。其它地区的建筑应传承兴化当地传统建筑的要素,建筑色彩不宜过于鲜艳,应以简洁、朴素为主,并具有一定地方特色,保持传统风貌。 3.3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3.3.1 金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保护金东门历史文化街区鱼骨状的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保持街、巷、建筑的空间关系;保护上池斋、赵海仙洋楼、家舒巷古建筑群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其他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与街区历史风貌有密切关系的古井、古树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护街区内商业氛围以及居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民风民俗。

11、 3.3.2 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保护北城外典当巷和北城外北大街等历史街巷空间格局,保护延续历史文化街区内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以万兴大典、王府大院为核心的古建筑群,延续北门地段内良好的邻里氛围。 3.4 文物古迹保护 3.4.1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严格保护市域范围内不得拆除,并建立相关保护标志和保护档案,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及时公布名录,明确保护措施。 3.4.2 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范围,保证树木的生长条件和生长空间。明确保护责任主体,进行定期的养护。对普查在册古树名木严禁砍伐,城市建设不得破环古树名木及其周边环境。 3.4.3 古桥和古井保护 保护市域范围内多处古桥和古井。保护古

12、桥与河道格局关系,整治古桥周边环境,采用传统石料和式样整修桥梁,定期维护,不得拆除、破坏。清理并修复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古井。 3.5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健全已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逐步建立和形成兴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制度。保护、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定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庆和竞赛活动,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4.历史文化资源综合利用 4.1 历史城区的保护与利用 在历史城区内构建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体系,

13、包括现存历史文化资源、各类博物馆、小品等标志物以及开放空间,对历史城区的历史文化风貌进行展示与利用,并与旅游的发展相结合。历史城区内重视主要历史节点、历史轴线的景观塑造和公共服务功能的强化,注重环境品质的提升和历史文化特色的体现,使历史城区成为城市文化形象的空间精髓与精神象征。整治历史城区周边河道,展示“十水汇城”的历史格局,开辟水上游览系统,展示兴化古城风貌。加强历史城区周边滨水景观带的建设,加强景观功能与休闲文化功能,增加历史城区内开敞空间,塑造城市景观形象。 4.2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利用 金东门、北门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在保持街巷肌理与居住功能为主体的前提下,加强文化功能,恢复商业功能,

14、充分展示其历史文化内涵。对传统民居的利用和展示,应坚持古民居的生活原真性,对民居加以修缮整治,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原居民外迁。 4.3 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 通过多种途径的展示手段,体现文物古迹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并坚持不破坏原物、原貌、原址的原则。对于需要修复或重建的文物古迹,需经过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并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结合文物古迹的利用,宣扬民族精神和地方文化传统,并利用其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 4.4 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 结合郑板桥故居、中原才子坊,采用图像、多媒体和现场表演等多种方式展示和发扬板桥文化及名人文化。结合上池斋药店及赵海仙洋楼的保护,保护并发扬兴化传统的中医

15、药文化。注重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的文化空间和场所的营造。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产业在历史城区中发展,鼓励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提供场所和载体,形成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互动的氛围。 5.结语 兴化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由单纯物质文化保护到与非物质文化保护并重,由古建筑群落保护到城市风貌保护,由重点文物保护到历史文化内涵保护 , 由少数职能部门研究保护到政府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保护。要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挖掘兴化历史文化内涵,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传承历史文化精髓,同时,改善历史街区环境、完善设施配套,展示历史风貌,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展示历史文化内涵和价值。 【参考文献】 1李骊明.关于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战略思考J.人文地理, 2002 , (5) :25 28. 2阮仪三, 王景慧, 王林.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上海: 同济大学出版社, 1999. 8. 3王景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及方法J.城市规划,1996(1):27-28. 4董鉴泓.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研究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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