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继、突变与适调:明初政治变动中的政治文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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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承继、突变与适调:明初政治变动中的政治文化摘 要:明初政治变动以前的体制基本是承袭前元,但基于唐宋以来君权不断强化的趋势以及对前元中枢政治变动的反动,明初政治因君相间对中枢决策权的争夺出现了突变,以至以废相这种极端的方式并以祖制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既规定了整个明代中枢政治发展的方向,也使得明代政治体制呈现出一定的稳定性和封闭性,但明初政治变动中的君权实现了集权,却平衡不了集权与效率的矛盾,这又不得不让后世的嗣君在解决集权与效率的平衡时,对明代中枢决策体制进行适当的调整。 关键词:明初;集权;效率;政治文化 作者简介:王剑,男,吉林大学文学院历史系、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明

2、清史研究;李文玉,女,吉林大学文学院历史系博士研究生,从事明清史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结构失缺与晚明辽东社会控制” ,项目编号:11BZS028;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构失缺与晚明辽东社会控制” ,项目编号:2011B021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3)06-0148-09 从制度层面研究明初政治变动中的废除丞相以及内阁制产生等,已是学术界老生常谈的问题,尽管张显清和方志远等先生的相关成果将这个问题的研究向前大大地推进了一步 1,但这些制度层面的研究并未解决2诸如明初政治变动的动因、政治变动的逻辑路径,以及它反映了什么

3、样的政治文化等困惑。 明初政治变动中的废相和内阁制产生的实质是中枢决策权的演变与集中问题。决策权的表达向皇权集中是唐宋以来除前元之外中枢政治变动中一以贯之的趋势。应该说,明初的政治变动既是承袭唐宋以来已然的趋势,又是基于元代政治的一种反动。不过,明初集权的趋势与对元代政治的反动却并不一定要以废相这种极端的方式体现出来,事实上在明初朱元璋实现了空前的集权之后,却不能很好地解决集权与效率的矛盾。可以说,明初的政治变动大体是由两个阶段构成的,废相前的政治变革一直是围绕着如何实现决策体制的集权,废相后的政治变动则一直致力于如何平衡集权与效率的矛盾,而这两者均是基于明初对前元政治体制的承继,其变动的关节

4、为承继、突变与适调。 明初政治体制中各种常制的构建,基本是从前元那里继承过来的。这主要是由于明朝的建立源于元末农民战争,且处于割据状态的朱元璋政权起初又服从于韩林儿的龙凤政权,直到至正二十四年正月,朱元璋称吴王,设置百官,建中书省,在政治体制上仍完全是遵循前元旧制,洪武元年建国之时的体制设置也没有太多的变化。这是明初战争时期的一种自然选择,这种选择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明初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 明初所承的前元旧制,于中央设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三大府。按朱元璋之意是:“国家新立,惟三大府总天下之政,中书政之本,都督府掌军旅,御史台纠察百司,朝廷纲纪尽系于此。 ”1(卷 21,吴元3年十月壬子)

5、都督府掌军旅之事,御史台纠察天下,在参与和影响皇帝决策方面,其作用和地位自然不能与中书省相提并论。1 元代中书省和唐宋时期的中书省同名而实异,元代的中书省权势太大,总领了唐宋时期中书省的参与决策和尚书省的行政两方面的双重职责。 就唐宋至元代中枢政治的发展趋势来说,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分权原则是中枢决策与行政权的制衡,这个过程承继着隋代三省制创制后三省职权的不明朗,而中唐以后独重“政事堂”的政治格局,其实已经使皇权从隋代到唐代前期常常作为三省职权不明而产生矛盾的调和者角色,转而成为对“政事堂”决策的依赖者和仲裁者。晚唐时,皇权因朝中朋党、内侍专权和地方藩镇割据而日渐式微,并因此影响到整个朝廷权威的发

6、挥,这在影响皇权决策方面很显然是个变态而非常态。五代之乱政实是晚唐历史的延续,君权所受到的挑战更是空前的, “五代自梁开平讫周显德,凡十三帝,不得其死者七,天下视改号建国,如置弈棋,更戍长。而君臣之纪 矣”2(卷 39,朱愚庵读五代史 ) 。君权在唐代建立起来的对相权及整个官僚体系的至上权威此时又受到相反方向的冲击。至宋朝建立以后,宋人鉴唐末五代之弊,进一步细分宰相之权并收之于皇帝,皇权在决策中的作用和地位已然空前。2 可以说,从唐到宋,皇权在决策方面的绝对权威已然建立,在宋代没有出现任何一个可以对抗皇权的权相就能说明此问题。陈登原先生以宋代宰相有无设座论及唐宋政制之异时说, “盖君主专制之局

7、,秦固为一局面,宋亦为一局面,但在宋时,尚有圣旨钧旨之似,不比明清五跪九叩,臣更低低于下,君更高高于上也”3(P89) 。因此,唐宋时期君权在决策体制上的关联是一致的,4其趋势也是呈渐次强化的,即分权而制衡,决策权越发向君权集中,但还远没有达到绝对专制的程度,这为后来明清时期君权的发展预留了空间。 在政治上,如果元朝君主权威没有因其体制原因而备受挑战的话,那么,明初政治体制的变革远法唐宋,近鉴旧元的体制,就不会有参照的标本,也可能不会出现明初那种更加专制的皇权结构。元代中书省的丞相不仅参与中枢决策,而且还节制其他行政部门,正所谓“诸大小机务,必由中书,惟枢密院、御史台、徽政、宣政诸院许自言所职

8、,其余不由中书而辄上闻,既上闻而又不由中书径下所司行之者,以违制论。所司亦不禀白而辄受以行之者,从监察御史、廉访司纠之”4(卷102,刑法志一, 职制上 ) 。在中书省行使权力时,更是把握了自下而上所有的信息, “奏事不许隔越中书” ,亦即奏事须关白中书,早已是处理日常政务中的惯例,甚至在臣僚给皇帝上密疏时,中书省臣也可以在皇帝亲览密疏之前,检视密疏,这是中国历史上皇帝与大臣在处理密疏时权力颠倒的唯一朝代。这种情况直至元英宗时期才有所改变。元英宗时,丞相铁木迭儿、拜住等向英宗提请:“比者,诏内外言得失,今上封事者或直进御前,乞令臣等开视乃入奏闻。 ”英宗回以“言事者直至朕前可也,如细民辄诉讼者

9、则禁之”而拒绝。4(卷 27, 英宗纪 )需注意,英宗的回答口吻中充满无奈,他没有斩钉截铁地用“言事者直到朕前可也”直接加以拒绝。到了元末之际,中书省在皇帝之先开拆密疏的做法更是不断地受到朝臣们的质疑。元顺帝至正年间,监察御史李稷奏请:“御史封事,须至御前开拆,以防壅蔽之患。 ”实际上,这是要求顺5帝夺中书省先阅密疏之权。但直至终元之世,元统治者也没能理顺元代皇权和中书省在决策上存在的矛盾。这种中书省凌驾于诸司百官之上、架空皇权的体制,尽管是蒙古社会的习惯与传统,是忽必烈废止忽里勒台制后蒙古上层贵族依蒙古法而对皇权的一种合法的侵夺,然而,它对于自唐宋以来的中枢政治变革中不断削弱宰相之权而集权于

10、皇帝的趋势来说,实属于一种倒退,是对君权申张的一种妨碍。明初所承的旧元体制中的这个矛盾,虽然因朱元璋废止了由皇太子兼中书令之制而得到些许缓解,但中书省与皇权间的权力关系仍是新建政权的一般体制,其本质并未改变。这个没有改变的本质既是明初君权与相权发生矛盾的根源,也是后来明太祖政治变革的靶向。 深刻理解明初集权与中书省的角力,需注意一个这样的逻辑前提。明初皇权与中书省的关系是从旧体制中衍生过来的,其间有限的变化只是明朝政治体制建构时的因时制宜,如朱元璋不让皇太子朱标兼领中书令。在朱元璋废除中书省丞相制之前,明初政治体制中存有的一切相对于皇权专制的合理和不合理因素,都是合法的。其中,合理和不合理都是

11、相对于专制皇权而存在的,合理即是与皇权专制的要求相一致,不合理即是与皇权专制的要求相背离。无疑在明初政治体制进行彻底变革以前,这两种因素都是广泛存在的。而合法则是相对于明朝国家体制中已有的法权体系,在进行国家政权结构和法权模式调整之前,各个机构间正常运作,其权力关系甚至包括君权与相权的责权分配,都是符合国家政权机构运转原则的。但合理未必合法,合法也未必符合朱元璋的“理” 。这就是朱元璋通过废相来改组明初皇权与百官权力结构的内在原因。 6朱元璋对明初中枢政治体制的改革,早已是学术界研究相当深入的课题,其过程已成为常识,但他对中书省中枢决策权的“侵夺”还是值得关注的。1 朱元璋对从旧元承袭的中书省

12、掌览天下章奏之权的革夺,大体上起于洪武三年二月。是月,朝廷“置察言司受四方章奏”1(卷 50,太祖洪武三年三月是月条) 。尽管察言司仍在中书省的节制之下,此时为相的李善长也还没有专擅到朱元璋不能容忍的程度,但这表明朱元璋对中书省掌章奏所造成的上下蒙蔽是有清楚认识的。察言司接受四方章奏后,出现了诸司章奏隔越中书省而直呈御前的情况,为此同年年底儒士严礼上书论治国之策时,就强调诸司“不得隔越中书省奏事” 。针对严礼的奏请,朱元璋认为, “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此正元之大弊,人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今创业之初,正当使下情通达于上,而犹欲效之,可乎?”1(卷 59,洪武三年十二月己巳)朱元璋之

13、论答,既表明了他对中书省可能专权的担心,也表明了他改革中书省专权的着手点。李善长致仕后,汪广洋、杨宪短暂为相,他们在中书省时并无过多的专擅,唯有胡惟庸“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5(卷 308, 胡惟庸传 ) 。 为此,朱元璋加大了对中书省通览章奏权的剥夺。洪武十年六月,朱元璋下令臣民言事者实封者直达御前;同年七月,设置通政司以受内外章奏,于早朝汇达御前。洪武十一年三月,令六部“奏事勿关白中书省” 。朱元璋的这套组合拳,基本破除了中书省把持朝臣章奏的权力,实现了他本人对诸司章奏信息的掌控。不过,在雄猜的朱元璋废相之前,7中书省在处理朝章上从“

14、关白”到“隔越”的改变所体现出来的矛盾,仍是体制内的矛盾。要想解决这种体制内的矛盾,对体制的彻底改革才是他实现集权并使其永久巩固下来的关键。正是基于此,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完成对机构的改组以后,皇权才在对前朝体制的承继中实现了绝对意义上的高度集中。 朱元璋因中书省的丞相专权而进行的大刀阔斧的改革,使得明初的政治体制很快又回到了唐宋以来皇权与相权关系发展演变的轨道上来,亦即皇权凌驾于相权之上,并废止丞相制。本来,一个机构的组建或裁撤,在中国古代君权社会中是司空见惯的,其影响或大或小,对后世的影响也有大有小。但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实在是一个千古的变局,相对于自唐宋以来君相关系格局的演变,以及经历从元到

15、明的政治体制的承继,实在是一个突变。不过,雄猜的朱元璋与“弄权害政”的丞相制之间,恐怕没有什么更为妥当的办法来解决这个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已然不可解的矛盾。因此,丞相制的废除充其量也只是一个机构的裁撤和原相权的部分职能与权力的分化和转移,即将原相权中决策的成分提升归于皇权,而将原相权中的行政权以及对行政权的监督下放给相应的行政部门(如六部)等。这样的结局,恐怕永远不能彻底解决这个职位失缺后的功能需求,皇权与朝臣的从属关系,也没有因此而发生改变,相反而是越发强化。 丞相废止后将原相权分流,实际蕴含着两个方面的政治诉求与前提。其一是对皇帝制度的绝对自信,其二是对官僚体制的绝对信任与依赖。对于前者皇权

16、独揽决策,就要求皇帝必须聪睿英明,否则就可能在8决策中出现失误;同时,还要求皇帝必须勤政,否则就有可能贻误政事。尽管朱元璋在废相后是事必躬亲、亲力亲为,但他无法保证以后的嗣君也能如此,即便以后的嗣君也能如他般勤政,也不能保证这些嗣君在决策方面不会刚愎自用。这两点,皇帝制度事实上不能保证也不可能保证。对于后者对官僚体制的依赖,朱元璋在废相之时已经面临着诸多困境,并对诸行政衙门寄以更大的期许:“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则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 ”经过十五年的实践后,朱元璋曾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

17、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1(卷 239,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己丑)明太祖此言是其对明初政治体制改革定下的最重要原则和基调。这个原则就是他对新官僚体制的绝对信任与依赖的体现。有学者将此视为是“权力结构的设计并定型” 。1 但是,这其中仍有不十分清楚的地方。固然国家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和大理寺等衙门,由它们分理天下庶务,让它们彼此颉颃,不敢相压,能保证小人不能乱政专权,但“事皆朝廷总之

18、”的说法就不十分明朗。 “朝廷”在废相后的所指是何者机构和个人?抑或就是他没有说出口的“事皆朕总之”?话里话外,字里行间,就是指各衙门各司其职,国家的大事小事俱由“朕”亲领之。事实也是如此。明太祖朱元璋9在废相后就是以超乎寻常的勤政,不分昼夜,夜以继日地处理国政。以至有大臣不胜其劳而写出“四鼓冬冬起著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2 的诗句。而且更重要的是,明初朱元璋废相后对中枢决策权的分配,尤其是把原中书省丞相辅佐决策的权力提升归于皇权,使得皇权在统揽决策的同时,将事实上有时属于事务性的决策也揽在自己手中,按照这样的逻辑和体制安排,无疑越是勤政的皇帝,越会沦为一个事无巨

19、细、大包大揽的事务性政务官。即便如此,明初朱元璋的政治设计是否真的达到他所预期的集权专制的目的呢?很显然,表面上他好像达到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一是朱元璋在废相后对四辅官和殿阁学士制的不断尝试及其失败;二是后人的认识也证明了这一点。乾隆皇帝的言论最具代表,也因其特殊地位而更有影响。乾隆皇帝在命修历代职官表时有言:“明洪武因胡惟庸之故改丞相为大学士,其实官员虽异,职守无殊,惟在人主太阿不移,简用得人,则虽名丞相,不过承命奉行,即改大学士而所任非人,窃弄威福,严嵩之流,非仍大学士者乎?盖有是君,方有是臣,惟后克艰厥后,庶臣克艰厥臣。昔人言天下之安危系乎宰相,其言实似是而非也。 ”6(卷 1115,

20、乾隆四十五年九月壬辰)纪昀在历代职官表中也阐述了与乾隆皇帝相类似的说法:“钧衡近地,职参密勿,其事权之属与不属,原不系乎宰相之名,而惟视乎人主之威柄以为操纵。 ”7(卷 2, 内阁上 )因此,建立在以皇帝个人勤政而不是机构或机制变革基础上的政治保障是不成熟的。 不过,朱元璋的废相举措却为明初政治体制的变革提供了空间,并指引了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亦即在中枢决策方面继续进行可能的变革与调10整。 二、集权与效率:明初政治变动中难求的平衡 应该说,从朱元璋废相起,明初的政治体制变革就一直在进行,只不过学界多将朱元璋自己对废相后的四辅官和殿阁学士制的尝试与永乐以后内阁制的出现和发展分开来看,其实,这两

21、个阶段应是明初政治变革的起点和延续,而且它们在政治变革的方向和目标上也是一致的,即都是在围绕着如何理顺中枢政治在决策体制上的集权与效率的问题。朱元璋的政治变革解决了集权体制但牺牲了效率,而后来的内阁制解决了效率却弱化了集权的体制与方式。 朱元璋在废相后对四辅官的设置,既是一种姿态,也是一种无奈,是集权与效率矛盾交织下的政治尝试。废相后的无相体制,对于千余年的政治传统、政治文化和当时的政治体制来说,无疑是不适应的。其不适应性首先表现在无相体制之下君权在决策时“密勿论思”的缺失,它既不能让君王在大政决断上得到相关机构的智力支持,也不能在君王沉于冗务(指事无巨细的朝廷政务)时得到他人的体力上的分担。至少在经历了废相后几个月无尽的繁劳后 1,朱元璋不得不诏天下举贤才:“念密勿论思不可无人,乃建四辅官,以四时为号,诏天下举贤才。 ”5(卷 137, 安然传 ) 值得注意的是,太祖所诏告举荐的人才是因为“密勿论思”的无人,而不是助其处理日常政务的无人,所举荐之人的作用是助其“密勿论思” ,此次要求臣僚于天下举贤才,而不是于当朝中举荐贤能之人,这是有深意的,也注定其失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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