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河道生态修复与保护作业标准摘要:在过去近几十年,由于人口的增加和工业、商业、居民区的发展加重了对河道系统的需求, 严重破坏了河道系统动态均衡和自我修复能力,导致河道水系富营养化、藻类大量繁殖、水质变黑发臭、蓄水能力降低、鱼类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丧失、景观和旅游价值损坏, 甚至丧失等。为改善民生,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各地政府纷纷就此加大了环境生态修复的投入,特别是对城市河道、滨水绿地生态修复投入了数万亿元资金。但由于政府相关部门没有系统性“流域生态”的理念;参与整治的企业在规划设计、施工、后期管养上,未能有效理解、落实“生态优先”的理念,且没有统一、科学的规范和标准可依,以至于城市河道、滨水绿地
2、生态修复人工化迹象明显,盲目套用针对性极强的“生化技术”更是引起了二次污染。所谓的“生态修复”工程二三年后,大多回复到先前的状态,根本就没法达到河道自我生态修复的功能。为了科学、系统地开展城市河道、滨水绿地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提高生态修复的质量,达到河道生态自我修复的目的,我司科技人员在近八年的实践中,总结出了一整套科学的规划设计、施工、养管规范和标准。本文介绍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的组成内容和程序, 包括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确定解决方案、实施方案的预测与评价、生态修复规划、设计、施工、管养监测和生态修复的后评估七个相互联系的组成部分。为今后政府和相关企业河道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作业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3、【关键词】城市河道 ;生态修复与保护;程序和内容 ;企业标准 中图分类号: TU986 文献标识码: A 目 录 1.总则 2.术语 2.1 城市河道、滨水绿带 2.2 截污纳管 2.3 河道疏浚 2.4 河道治理 2.5 驳岸工程 2.6 生态驳岸 2.7 自然驳岸 2.8 自然人工驳岸 2.9 刚性驳岸 2.10 植物群落 2.11 水湿生植物 2.12 慢行系统 2.13 水生生境 3.用词解释 4.修复与保护的基本原则 4.1 一般规定 4.2 具体规定 5.河道生态修复的目标 5.1 一般规定 5.2 具体规定 6.生态系统修复的程序与前期准备 6.1 一般规定 6.2 具体规定 6
4、.2.1 确定生态修复目标值 6.2.2 现场调查 6.2.3 调查资料分析、确定解决方案 6.2.4 实施方案的预测与评价 7.河道生态修复规划 7.1 一般规定 7.2 具体规定 7.2.1 水环境现状分析 7.2.2 提出修复与保护规划意见 8.河道生态修复设计 8.1 一般规定 8.2 具体规定 8.2.1 设计文本方案阶段应编制的深度 8.2.2 设计文本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的深度 8.2.3 设计文本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编制的深度 9.水环境设计 9.1 一般规定 9.2 具体规定 9.2.1 河道截污及清淤 9.2.2 水质改善以及水生态系统构建 9.2.3 水生生态系统管理与维护 1
5、0.河道滨水绿带景观设计 10.1 一般规定 10.2 具体规定 10.2.1 软质景观设计 10.2.2 水生植物设计 10.2.3 湿生植物设计 10.2.4 本标准准荐的几种水湿生植物 11.河道生态修复施工 11.1 一般规定 11.2 具体规定 11.2.1 河道清淤 11.2.2 生态护岸构建 11.2.3 河道绿地施工 11.2.4 重力式驳岸基础施工 11.2.5 水环境施工 12.管养监测和生态修复的后评估 12.1 一般规定 12.2 具体规定 12.2.1 水文、水质观测 12.2.2 生物监测 1.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有关美丽中国“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6、宜居、繁荣”的指导方针,统一和规范城市河道、滨水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全面指导和提高我司规划设计、施工、养管监测和生态修复后评估的科技含量,确保滨水生态修复工程的质量,做到现场调查全面、详实,设计理念先进、科学,施工程序规范、合理,养护过程及时细致,修复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特制定城市河道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作业标准。 1.2 本作业标准适用于城市河道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工程的现场调查、资料分析、规划设计、施工、养管监测和生态修复后评估。 1.3 本作业标准是结合杭州市滨水地区综保工程多年实践经验,并考虑杭州市江、河、湖泊、湿地具体情况编制而成,同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
7、设计、施工规程和规范要求。本标准中未包括内容,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执行。 1.4 城市河道治理以区段河道为单元,结合当地河道、滨水绿地实际情况,通过工程技术措施、生物生态修复措施和园林艺术措施,全面做好流域内河道、滨水绿地治理、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以河道水资源、沿岸滨水绿地、生物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调整人为活动为重点,依次建设“生态治理、生态修复、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立面源污染控制、植被水土保持等管理制度,加强相关监测评价,将城市河道建设成“水清、岸绿、景美“的水土保持生态系统。 1.5 河道治理工作,首要的工作是小流域内河道截留纳管、清淤工程;河道水系的自然
8、流动;河床、驳岸生物栖息地的营建;河岸水湿生、中生、旱生植物群落营建;河道水系中有毒有害的有机、无机物的及时监测和清理。 2. 术语 2.1 城市河道、滨水绿带 杭州市所辖 13 个县市区内的公共河道、河道两侧绿线范围内的滨水绿地及其附属设施。 2.2 截污纳管 截污纳管是一项水污染处理工程,就是通过建设和改造位于河道两侧的工厂、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宾馆、餐饮、居住小区等污水产生单位内部的污水管道(简称三级管网),并将其就近接入敷设在城镇道路下的污水管道系统中(简称二级管网),并转输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简言之,即污染源单位把污水截流纳人污水截污收集管系统进行集中处理。 2.3 河道
9、疏浚 河道疏浚是按规定范围和深度挖掘河道或航道水域的底泥、沙、石等并加以处理的工程,通常疏浚的方法是直接用吸污泵、挖泥机和淤泥装运车配合作业,将其送到农村或垃圾填埋场作为肥料或者露天堆放和填埋。河道疏浚是开发、改善和维护河道或航道的主要手段之一。 2.4 河道治理 河道治理常用的方法有物理、化学和生态-生物等方法。物理方法主要是指疏挖底泥、机械除藻、引水冲淤和调水等。化学方法如混凝沉淀、加入化学药剂杀藻、加入铁盐促进磷的沉淀、加入石灰脱氮等方法。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对浊度、COD、SS、TP 去除效果较好,对 TN、重金属等也有一定的去除效果,日药剂用量较少。但该方法非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操作,计量
10、控制不准极易造成二次污染。生态一生物法主要包括河道曝气复氧、生物膜法、生物修复法、水生植物净化法及浮石作为生态河道基底材料+人工曝气复氧+高效微生物投放、天然卵石接触床+功能性植物等综合性生态一生物治理法等。 2.5 驳岸工程 为防止水流冲刷引起塌岸及保持河岸稳定而建造的挡土护土构筑物(也称河道两侧边坡工程、河坎工程) 。是一种具有保护河岸线的安全、控制河道走势变化、营造河道两岸自然景观所实施的工程措施。 2.6 生态驳岸 指护岸具有“可渗透性、生态性” ,是一种能提供有利于湿生、水生植物为主体的岸栖生物共生环境的护岸。是以土、石、植物等天然材料为主要载体的护岸,是各种具有生态型特征的护岸的总
11、称。 2.7 自然驳岸 指采用种植植被保护河岸、保持岸栖生物丰富和水陆交错带生态功能健全稳定的护岸。 2.8 自然人工驳岸 指在自然护岸的基础上,水面线下采用松木桩、树根桩、活体扦插、干砌块石等材料,确保抗洪能力,水面线以上采用种植植被尽量强化绿化生态效果的护岸。 2.9 刚性驳岸 指需满足防洪抗洪要求,但确实无法采用生态护岸、自然人工护岸等而采用刚性材料砌筑的护岸形式,如浆砌块石、现浇混凝土等形式的护岸。 (一般用于主行洪区或水流较为湍急的区域) 2.10 植物群落 在环境相对均一的地段内,有规律地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各种稳定的植物种类的组合。例如一片森林、一个生有水草或藻类的水塘等。每一相对稳
12、定的植物群落都有一定的种类组成和结构。 2.11 水湿生植物 水湿生植物是指在水分过剩环境中(包括水中、沼泽或岸边潮湿地带等)能够正常生长的草木本植物,具有种类资源丰富、生态功能多样、景观效果突出等特点。 2.12 慢行系统 沿河绿化带内以休闲、健身为主,兼顾城市交通功能的连续性的园路。园路在满足步行需求外有条件的,应考虑自行车通行并贯穿。慢行系统遇到桥梁时,应尽可能在在桥下修建可供人或自行车通行的构筑物,保持园路连续性。 2.13 水生生境 本作业标准所指水生生境为适合生物生存的水生态地理环境,包括水系、驳岸、地形、植被、土壤以及光照、湿度等。 3 用词解释 3.1 执行本作业标准条文时,对
13、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执行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 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执行的用词: 正面采用“应”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执行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 反面词采用“不宜” 。 3.2 作业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 4.修复与保护的基本原则 4.1 一般规定 河道生态环境综保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管养监测,应以“水清、流畅、岸
14、绿、景美、宜居、繁荣”的十二字方针为指导,以“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为目标。 4.2 具体规定 1)恢复、再创生态系统的规划设计,首先应明确最终目标,要描绘出实现最终目标的详尽过程,必须要有详尽、科学的规划设计文本。 2)规划设计应防止作为生物生息的环境地被分割、干扰,应减少易引起生态环境恶化的各类设施。 3)有条件的河道岸线应尽可能规划设计成缓变、弯曲,靠近河岸宜规划多空隙空间。 4)河岸尽量形成缓坡,水深富于变化,形成平缓而稳定的空间。河底起伏而有变化。 5)河岸宜形成自然植物群落,有绿荫。河岸缓坡至浅水区种植水湿生、中生观赏植物。多利用传统水利工艺,形成跌水、石笼丁坝群,保持有浅滩、深潭等。 5.河道生态修复的目标 5.1 一般规定 1)河道生态系统修复是使河道生态系统恢复到与未被破坏前的近似状态,且能够自我维持动态均衡的复杂过程。生态恢复的行动包括被动修复和主动修复,被动修复是指去掉或减缓长期的人类扰动活动,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恢复到原来的结构状态和功能。主动修复,是指人类参与安装设施,采取工程、生态、生物等技术措施修复河道结构,以使河道恢复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