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农民工违法犯罪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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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青少年农民工违法犯罪研究【摘要】许多青少年农民工是抱着挣钱谋生的念头进入城市,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这值得我们思考。青少年农民工犯罪即具有青少年犯罪的共性,也又具有自身的特点。造成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因素是复杂的,即有其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的因素;即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综合这些因素,我们才能解释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原因,从而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农民工犯罪。 【关键词】青少年农民工;违法犯罪;主观因素;客观因素 近几年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但是主要集中于农民工的权益的维护以及待遇方面,而忽视了农民工中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据统计,2004 年全国农民工中 16-30 岁的占 61%,可

2、以说青少年占了农民工的多数。许多青少年抱着挣钱谋生的美好梦想进入城市,结果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探讨和深思。长春市某公安局处理人犯的数字统计,外来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占了违法犯罪总人数的39.4%。2008 年到 2012 年期间,济南市某分局处理的违法犯罪人员中497 人 26 周岁以下,其中农村青少年 224 人,占总人数的 45%。 一、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动机类型及特点 (一)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动机 1.满足物质欲望型。这类青少年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物质欲望。一是为了自己的物质贪欲,这种类型的违法犯罪人员有暂2时的或稳定的工作,工作的收入不能满足其物质的需求而违

3、法犯罪。大城市繁荣与富庶是来自偏远乡村的青少年农民工无法想象的,而生活的舒适及娱乐生活的多姿多彩,使得不少青少年农民工沉迷其中。当其微薄的收入不能满足其物质上的要求,往往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如王某某盗窃团伙就是这种类型的代表。王某某等人来自偏远乡村,在济南某保安公司作保安工作。到城市后网吧、电子游戏厅、练歌房及其他的在农村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娱乐场所,很快就吸引了他们不能自拔。当他们发现每月一千元的收入根本不够自己消费,便利用工作之便利开始盗窃厂内的废钢铁。从开始工作到走上犯罪道路,工作时间最久的不到一年,最短的才两个多月。另一青少年农民工的开始时犯罪动机使人感到可怜又痛心。他们一时找不到工作,找不

4、到能够在外乡立足的合法途径,而且没有固定的居所和生活来源,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直接面临防饥、防冻、找地睡觉等作为一个人生存中最基本压力的情况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李某某盗窃自行车团伙中的多数人是这种类型的代表。李某某初中毕业后,孤身一人带着家里借的 200 圆钱到济南想打工,由于找不到工作,转眼带来的钱没有了。在面临生存压力的情况下,他开始了他的违法犯罪生涯。 2.对社会不满,报复社会型。中国的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农村的时候,这种差距他们还没有亲身体验到,但是一旦进入到城市,这种差距就立即显现在他们面前。城市居民的冷漠、歧视与优越感使他们同时产生反城市情绪

5、。城市中农民工个体力量薄弱,又没有组织来维护他们的权益,政府部门的冷漠和3不作为,使他们的权益经常受到侵害而无力保护,而产生反社会情绪。青少年心理的不成熟,易冲动的特点,很容易激发这种情绪,当这种情绪爆发,不再受道德法制的约束,会采取极端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报复社会城市居民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上当受骗后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型。在城市多姿多彩的生活背后充满了各式各样的陷阱,来自农村的青少年被多姿多彩的生活所迷惑,看不到背后的危险;淳朴的农村青少年也意识不到人心的险恶,一不小心就坠入各种各样的陷阱之中,从而上当受骗。上当受骗后心理受不了打击,会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这种

6、类型女性占多,许某某卖淫团伙,就是这种类型的代表。许某某初中毕业后到城里的某服装厂打工,因工作比较累而想换一比较轻的岗位而被工头骗奸,因为害怕自己的名誉而没有报案。后来遇到同样在理发店上当受骗后卖淫的同学李某某,看到李某某穿着时髦,出手阔绰,许某某非常羡慕。在李某某的怂恿下,许某某想反正自己已失身无所谓了。于是她们联系自己的同学老乡开始卖淫,人数达到十几人。 (二)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特点 1.从青少年农民工犯罪年龄来看,有向低龄化年轻化发展的特点。由于农村青少年多在初中毕业后就到城里打工,因此青少年农民工犯罪年龄有向低龄化年轻化发展的趋势。如王某某盗窃团伙中,最大的 26 周岁,最小的刚满 1

7、6 周岁。许某某卖淫团伙中最大的 21 周岁,最小的不到 14 周岁。 2.从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组织形式看,具有团伙性特点。青少年农4民工到城里打工,多以同学或街坊一起。青少年农民工违法犯罪也多以团伙出现。 3.从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行为表现方式来看,具有疯狂性、严重性多样性的特点。青少年农民工的法制意识淡薄,所谓无知者无畏,其行为往往不顾后果,多表现为: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暴力抢劫、强奸、等,具有疯狂性、严重性的特点。 4.从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类型看,具有从单一性向多样性发展的特点。由十几年前到城市打工的青少年多是没有文化知识,到今天到城里打工的青少年多是初中高中毕业。青少年农民工犯罪不仅由轻微

8、化向严重化发展,并且由简单化向复杂化发展。并且其犯罪类型也呈现出由单一性向多样性发展的特点。例如,由过去的盗窃逐步向抢劫、诈骗方向发展;由简单的冲动冒险向有组织有预谋方向发展;由非暴力向暴力甚至严重暴力方向发展。甚至有些已经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并采用现代化的一些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 二、影响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因素 (一)青少年农民工犯罪主观因素 1.追求金钱至上的生活方式,把吃喝玩乐当成是人生的唯一目的和最大幸福。许多青少年农民工到城里后被各种各样的娱乐所吸引。许多人玩乐成瘾,并追求迷恋于格调低下的娱乐。一方面使他们的思想意识受到严重污染而引发为需求结构的偏离,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娱乐场所昂贵的

9、费用,引发他们这种玩乐欲望逐步向违法犯罪行为的转化。同时,受到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许多青少年农民工追求金钱至上的生活5方式,把吃喝玩乐当成是人生的唯一目的和最大幸福。为了追求吃香喝辣、穿名牌的高消费生活,从溜门撬锁、偷摸扒拿,发展到拦路抢劫、敲诈勒索、不择手段地掠取财物,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在许某某卖淫团伙中,为了实现买一套高档衣服,一双高档皮鞋,为了一件首饰而卖淫者不在少数。 2.丧失了艰苦朴素的作风,害怕吃苦受累。与第一代进城打工的青少年相比,现在的进城打工的青少年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的,虽然生长在农村,基本没有务农的经历。和上一代青少年农民工相比,他们丧失了艰苦朴素的作风,害怕吃苦

10、受累。 3.法制意识淡薄。在笔者接触到的违法犯罪青少年农民工中,有法律意识的人很少,许多人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也不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某某盗窃抢劫团伙中,年龄最小的李某某在我们抓捕的过程中将我们的一名干警砍伤,在审讯结束后,他竟然对审讯的干警说:“叔叔,我可以走了吧。 ”可见其法律意识淡薄的程度。许某某、李某某卖淫团伙中的许多少女被洗头房的老板强迫时不知道报警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二)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客观因素 1.第一,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社会经济的负面效应是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重要外在因素,城市经济富有和生活的多彩与农村生活的贫瘠和单调相比,使他们不想再回到农村,他们想享

11、受现代生活,融入到城市的生活中,如果经不住诱惑,又想不惜一切手段也要加入城市生活,最终到了山穷水尽时,则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第二,社会对农民工的不公正待遇以及维权的艰难也是青少年农民工因素的原因,进城农民工日6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所受到的歧视,直接地伤害了进城农民工的人格和尊严,因而印象极为深刻,感受极为强烈。歧视到一定程度,被歧视者就无法容忍,会以各种形式表示反抗。而青少年农民工由于心理的不成熟,在情绪冲动之下,往往会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2.家庭因素的影响。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笔者所接触的案件中,生活在以下两种家庭中的青少年农民工

12、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一种是盲目溺爱、放纵型家庭。在这种家庭中,即使家庭很贫苦,父母也会在物质上尽量满足他,不使他受苦。却忽视给他们以良好的精神食粮,以致孩子从小养成好吃懒做、贪图享受、好逸恶劳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坏毛病。另一种是不管不问的家庭。父母对子女不关心,放任不管,他们认为:“树大自然直,人大自然好” 。孩子出来打工后家里也不管不问。 3.农村学校教育弊端对青少年农民工的影响。随着城乡经济差距的拉大,城市和农村教育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拉大,高素质的教育资源向城市集中,从而打击了农村教师的积极性。因此,一些学校管理混乱,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忽视校园治安管理。一些学校单纯以成绩的好坏来划分学生档次

13、,对成绩差的后进生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教育,而是放任不管。这些流失的学生一方面失去教育引导,对生活、学习失去信心,产生自卑心理。另一方面易受社会阴暗面和一些不健康观念、场所、行为的侵蚀,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农村,有相当数量的学校没有把以法制教育摆在一个相应的位置上,甚至就根本没有法制课。所以许多青少年农民工初中或高中毕业后,7对有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根本不懂,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是地地道道的法盲,这是导致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青少年农民工犯罪的预防与对策 (一)加强宣传,增进城市居民与

14、农民工之间的相互理解 农民工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据中国社科院人口经济研究所专家的报告,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已占第二产业的57.6%,商业和餐饮业的 52.6%,加工制造业的 68.2%,建筑业的 79.8%。虽然农民工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这样大的贡献,但是他们在城市中却受到了如前面所述的种种偏见和歧视。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使城市居民了解到农民工对城市发展所作的贡献,媒介的舆论宣传中要增加尊重、重视农民工的内容,引导市民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农民工,善待农民工。要使农民工认识到对他们有歧视与偏见的是城市居民中很少一部分人的态度,而不是广大市民的一般态度。 (二)加强执法,

15、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青年农民工对城市的不满与敌视,在一定难度上与其在城市的权益过度受损而又投诉无门的现状有关。政府部门要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农民工维权保障体系,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够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解决。同时政府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侵犯民工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从而避免青少年农民工在个人权益得不到保障、生存面临危机时,不得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8(三)组织培养技能 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到城市找工作,多是自发的,没有组织,并且只有不到 12%的人受到过行职业技能培训。随着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从“量”的增长转为“质”的要求,没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是很难找到工作的。因此,农民工输出地的政

16、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对青少年农民工培训时,应根据其兴趣和从业情况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同时培训要与农民工市场合作,把培训和向用人单位推荐农民工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定单培训,企业参与”的机制,走“先培训后输出,以培训促输出,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的路子。在培训中适当增加现代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法制意识的培训,增强农民下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四)农村学校教育应改变教育观念 农村学校教育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在义务教育或高中教育的同时尽可能的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使学生在毕业之后不仅有文化知识的基础,同时具有技之长,为青少年农民工在农村劳动和向城市流动打下技能基础。 再

17、次、是加强法制和维权教育。不求他们知道多少法律法规。最低使他们初中毕业后,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了解普通的法律常识,在头脑中形成辨别是非的标准,从而懂法、知法、守法。 (五)加强家庭教育 作为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家长必须认识到父母角色的特殊性与重要性,认识到成长中孩子的心理需求,从而采取合理的管教方式。同时对孩子进行艰苦朴素的教育。 9青少年农民工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样的,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街道、用人单位、司法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积极配合,通过“综合治理” ,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农民工的违法犯罪。 参考文献: 1蔡小娥,陈卉.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月刊,2008, (1):174-177 2刘朝捷.刍议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 (4) 3周振想.青少年犯罪学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8-10 4卫宝弟.需求结构偏颇与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0, (3) 5朱力.群体性偏见与歧视一农民工与市民的磨擦性互动J.江海学刊,2001, (6):48-53 6李强.关于城市农民工的情绪倾向及社会冲突问题J.社会学研究,1995, (4) 7罗大华.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分析M.北京:知识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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