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个人信贷公证业务的必要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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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刍议个人信贷公证业务的必要性摘 要 个人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时,存在一系列的风险问题,通过公证机构为信贷双方提供信贷公证业务,可以起到不容小觑的风险规避作用。本文从信贷公证的程序、信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个人信贷公证业务的作用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论述了个人信贷公证业务的必要性。 关键词 信贷业务 公证业务 风险规避 作者简介:许小君,福建省泉州市通淮公证处。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1-097-03 为了满足人们的各种资金需求,银行向个人提供了信贷业务。个人可以向银行提交一系列的资料以证明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还款能力,供银行评判其是

2、否具备借款资格。在经过银行的审查、审核、审批程序后,才会向确定具备借款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信贷公证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公证机构向符合规定的信贷公证申请人出具公证书,从法律层面上对信贷行为以及期间涉及的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真实性的证明。信贷公证业务对于规范信贷活动,规避信贷风险发挥了不容小觑的作用。在下文中,将对个人信贷公证业务的必要性进行详细论述。 一、 信贷公证业务流程 (一)申请和受理 申请须由借款关系的各方当事人共同提出,其中包括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等。各方当事人需要提供公证程序规则中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对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规定条件的公证申请可以予以受理。公证

3、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受理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二)审查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根据信贷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在对材料进行审查时,要着重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要确定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是否都为真实合法,避免出现有申请人为了通过贷款申请提供假材料蒙混过关的情况;其二,通过证明材料

4、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其三,要对各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及一些从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重点审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对于之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完整囊括,关注强制执行条款是否缺失,避免出现由于合同内容不齐全,后期客户无法履约时,无法采取相应应对措施的情况。 除了要对合同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公证机构还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通过询问证人核实;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相关情况或者核实、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通过现场勘验核实;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

5、测、翻译。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 、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对于未通过审查的合同,公证机构应当拒绝予以办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 二、信贷业务风险 (一)借款人恶意骗取贷款 社会中有一部分人法制观念不强,信用意识淡薄,时常通过利用一些管理漏洞来满足自己的私利。部分借款人熟悉银行审核程序之后,在明知自己达不到银行规定的借款要求的情况下,选择通过非法手段制造虚假证明以期通过银行的审核,得到银行放款。这其中可能包括虚假的结婚证、房产证、公证书等。如果银行和公证机构由于工作疏忽予以通过其借款申请,骗取贷

6、款的人在得到银行放款之后,便会携款潜逃。借款人潜逃或者失踪之后,银行放出的款项就会无人进行还款。有些担保人提供的抵押,抵押产权不明,或者经过了多次抵押,无法用来偿还贷款,这样一来,就会形成不良贷款,使银行利益大大受损。这种骗取贷款的行为,不仅会损害银行的利益,也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诚信建设。 (二)借款人高估自身还款能力 借款人由于本身拥有的资产、工资收入等资金情况不同,其还款能力也会有所差别。银行和公证机构会根据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判定其还款能力,并进一步决定是否可以向该借款人放款,以及发放多少贷款等问题。有些人对于自己的还款能力评估不准确,所申请的贷款超出了其本身的还款能力,如果银行和

7、公证机构的评估不到位,直接予以放款,就会导致借款人无法在合同签订的期限里归还贷款。如果申请人并未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银行就无法对客户的不还款行为做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三)借款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 有些借款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完全符合银行规定的借款条件,并且其还款能力也经过了银行和公证机构的审核。据此可以判断,该借款人是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进行还款的。但是借款人有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可能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间,借款人出现了资金周转不开,拿不出钱归还贷款的情况,如果其事先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银行还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执行,但是借款人提供的担保如果是无法偿还贷款的抵押物品,依然有成为

8、不良贷款的可能性。 (四)银行信贷人员工作疏漏 银行信贷人员在进行贷款工作时可能会出现一定的疏漏,从而影响后期的还款。可能出现的疏漏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贷款合同中,合同条款不全面,遗漏一些重要内容,以至于在后期出现一些纠纷和问题时,没有相应的合同条款可供参考处理。比如,合同中的强制执行条款缺失或者不完善,这样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时间里,借款人不进行还款时,银行就会出现束手无策的情况;第二,贷款合同中所写的内容出现错误,其错误的地方可能会被利用起来,损害某一方的利益;第三,贷款合同中缺少签字和印章,使合同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就会被抓住漏洞,对银行造成不利影响。银行信贷人员的工作疏漏可能会被借款人利

9、用,以逃避自身的还款责任,从而造成银行的不良贷款。 (五)银行工作人员审查不严 对借款申请人提交上来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一是要审查材料是否完整;二是要审查材料是否真实;三是要审查材料反映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这是银行对于借款人资格的判定,决定了之后借款人的还款情况。但是有些银行工作人员相对来说法律意识较弱,风险观念不强,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时,没有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而只是敷衍了事,就会使得不符合规定的借款人得到银行放款。这样一来就会加大借款人到期无法进行还款的风险,这时就算要申请强制执行,证明材料的不完整、不真实、不规范也会加大强制执行的申请难度,不良贷款出现的概率大

10、大增加。 三、个人信贷公证业务的作用 (一)对借款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恶意骗取贷款的情况出现 公证机构在受理合同各方的公证申请之后,要对借款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恶意骗取贷款的情况出现。对于借款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拒绝其公证申请,并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违法,情节严重者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置。除了对借款人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外,对于保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同样如此。有些保证人法律意识薄弱,不了解作为保证人需要具备的资格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盲目保证,其所提供的担保可能并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对于保证人也要进

11、行严格审查,确保其提交的材料是真实合法的,提供的担保是合规有效的。 案例一:张先生由于资金周转问题,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因此向银行递交了证明材料。张先生打算拿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但是由于这处房产是张先生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银行和公证机关要求张先生与其妻子一同签署贷款合同。一天,张先生带了一位女士前来签署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公证,称其为自己妻子,并且提供了结婚证。经公证机构的审查发现,该名女子并非张先生的妻子,其所提供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均为虚假证件。在审查之后,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驳回了其公证申请,并且对于其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提出了严重警告。 如果不对张先生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发现

12、其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的问题,直接予以放款,就会导致不良贷款的风险。如若张先生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未归还贷款,银行想要申请强制执行,张先生用作担保的房产,由于没有其妻子的证明材料,就无法作为抵押偿还贷款,从而造成不良贷款。 (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进行合理评估,避免到期无法还款的情况出现 借款人可能对于自己的还款能力估量有偏差,出现过高的情况,从而申请了超出自身还款能力的贷款。作为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合理评估,对于还款能力过低、无法满足还款条件的借款人,直接予以拒绝出具公证书。对于还款能力尚可,但其申请款项过高的借款人,告诉其到期无法履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可

13、向其提供建议,降低贷款额,再进行合同签订。 案例二:周女士打算将其经营的女装店扩大经营,向银行提交了贷款申请。并且希望公证机构可以出具相应的公证书。在对周女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之后,发现其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都符合贷款标准,但是其申请的贷款数额同她本身的还款能力相比高了一些。为了有效规避风险,防止到期无法还款的情况出现,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向其建议降低贷款数额,并向其说明了到期无法还款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周女士最终体从建议,降低金额,在公证机构的审查下,同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 要是仅考虑其还款能力,而不与其所申请的贷款相结合,就可能直接给周女士发放贷款。但是由于其自身还款能力达不到其贷款标准

14、,就可能会出现周女士到合同签订的时间却无法归还贷款的情况。所以公证机构要对借款人的借款能力严格审核,降低出现不良贷款的风险。 (三)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有漏洞存在 合同条款是借款各方必须遵循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事项,因此其内容的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十分重要。如果合同中有些条款缺失或者是不完善,就会导致在合同期限内出现一些纠纷和问题时,没有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准则可供遵守,问题就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一个条款就是强制执行条款。只要是贷款都有可能存在到期无法归还的风险,强制执行条款可以在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时,保障银行的利益。而对于合同中的一些细节应当格外注意,比如,应当签字和盖

15、章的地方是否都已经完备齐全,具备了其法律效力;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内容是否存在一些错误,会不会给合同各方带来问题;合同中进行了更改的地方是否已经由各方签字确认,是不是存在漏洞。 案例三:刘女士在银行提交了贷款申请,现向公证机构提交材料,打算进行信贷公证。在公证机构对合同进行审查时发现,合同中存在进行了更改的地方,经过更改的地方已经由银行盖过印章,但是上面缺少刘女士以及保证人的签字。经过公证机构工作人员的提醒,刘女士以及保证人在合同更改过的地方签上了名字。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进行信贷公证,银行通过刘女士的申请后直接进行了放款,到期之后,刘女士需要归还贷款时,抓住了合同更改处没有自己以及保证人

16、的签字这一漏洞,使更改的地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刘女士如果和银行之间出现了纠纷,这一点就对于银行来说十分不利。因此公证机构在进行合同审查时,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要全面、深入地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分析。 (四)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保证银行利益不受损害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证机构在进行贷款公证时,可以为银行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在借款人没有在合同签订的期间进行贷款的归还时,银行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文书,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对于银行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保障。 如果公证机构不具备出具强制执行文书的资格,银行在遭遇到有借款人和保证人在合同签订的到期日不进行还款这一情况,就少了

17、一项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即便是银行和公证机构做到了事前认真审查、事中认真把关、事后认真监督这三点,依然还是会存在借款人到期不予归还贷款的情况出现,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公证机构出具的强制执行文书就可以发挥效用。这种强制执行的机制还有效解决了诉讼时间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有效防止了借款人转移财产等一系列活动。 (五)普及法律知识,规范贷款行为 公证机构在进行贷款公证的过程中,给借款人、保证人等都进行了贷款方面法律知识的普及。对于借款申请流程、公证流程、借款人和保证人到期无法履约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一系列法律知识都进行了普及,对于规范贷款和公证行为发挥了很积极的作用。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看出,个人

18、信贷过程中,由于个人和银行以及公证机构的各方原因,都可能会导致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贷款,引发不良贷款这一问题。个人信贷存在一系列风险,个人信贷公证业务对于这些风险起到了很好的规避作用,保证了贷款关系各方的利益,还规范了贷款和公证的行为。据此我们不难看出,对个人信贷公证业务是十分必要的。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规范法律行为,公证机构也要提高其公证水平和能力,以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面对公证工作。 参考文献: 1杨明玉、叶军.信贷公证防范风险.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12). 2郭岳萍.公证:在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中的作用.中国公证.2012(8). 3王丽.公证在银行信贷中的职能作用.中国科技信息杂志.2008(11). 4李玉平.银行信贷管理机制中公证职能作用的发挥.中国公证.2009(10). 5王志华.办理债权公证防范信贷风险.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1). 6刘文胜、周乃英.谈公证在防范信贷风险中的作用.时代法学.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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