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亲属之间的盗窃行为摘 要 亲属相盗犯罪是普通盗窃犯罪中的一种特殊情形。亲属相盗犯罪与普通盗窃案件相比,其社会危害性及社会影响力都较小,被盗财物的亲属关系往往也并不清晰,同时大多数受害人也不希望自己的亲属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中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对亲属相盗区别对待。我国现行刑法并未明确规定此种犯罪,仅是在司法解释中有所提及,但并不具体。这导致了不同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对司法解释的适用产生了混乱,有的按普通盗窃罪从宽处理;有的按民事案件处理;有的按治安处罚处理;甚至有的对此不予处理,认为是家庭内部纠纷等等。 关键词 亲属相盗 盗窃罪 亲告罪 作者简介:翟金,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3 级宪法学与行政
2、法学专业硕士。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7-070-02 一、亲属之间盗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亲属之间的盗窃犯罪,顾名思义是指发生在亲人之间的盗窃犯罪,结合盗窃罪的定义,亲属相盗行为属于盗窃罪中的一种特殊情形,与普通盗窃罪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犯罪主体上的限制亲属身份 亲属之间的盗窃行为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亲属这一特定身份,若犯罪行为人不具有此种特殊身份则只构成普通盗窃罪。 (二)犯罪客体之盗窃对象的限制亲属的财产 认定某一盗窃行为的性质是普通盗窃罪还是亲盗罪的关键在于其侵犯的客体,即窃者所窃之物是不特定人还是“特定人”所有的,这里
3、的“特定人”即指上文中的具有亲属身份的人。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上的限制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若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就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四)该罪在定罪量刑上的限制应与社会作案有所区别 请特别注意,司法解释在这里用的是“应当与社会上的作案有所区别”而不是“可以” 。由此处便可看出该条件的重要性。 二、亲属之间盗窃行为的基本理论 (一)对亲属相盗行为做特殊处理的原因分析 亲属之间的盗窃犯罪不同于普通盗窃罪的原因有以下几点:其一,亲属相盗犯罪是一种身份犯,亲属关系只存在于特定的人之间,而不是广泛存在与全社会之间,所以当受害人在得知犯罪行为人是自己的亲人时,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理念,以及顾
4、念着家人亲分而通常不愿意起诉,更愿意作为家庭内部矛盾来处理。其二,亲属相盗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极小,其侵犯的法益只是亲属个人的财产或家庭的共同财产,犯罪行为人并没有危害社会的心理。更有甚者,许多犯该罪的行为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构成犯罪。其三,将亲属之间的盗窃犯罪区别于普通盗窃罪,既尊重了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又有利于维护家庭的团结和睦,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家庭之间、亲人之间的面子尊严。笔者认为,其实把亲属之间的盗窃行为交给家庭内部处理有时会得到比交给司法机关处理更好的,我们更希望看到的结果。 (二)亲属相盗行为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有的学者认为,把亲属相盗犯罪与普通盗窃罪相
5、区别违反了该原则。但笔者持相反意见,笔者认为把亲属相盗犯罪与普通盗窃罪相区别,并没有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原因有二:一是亲属相盗犯罪是一种身份犯,虽然亲属关系只存在于特定的人之间,而不是广泛存在于全社会之间,但该规定却适用于社会上所有存在亲属关系的情况,没有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二是在各种情况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亲属之间盗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盗窃行为要小的多,社会危害性小,定罪量刑自然要轻。 (三)对亲属范围及其财产范围的界定 1.亲属范围的界定。显而易见, “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都被一致的认为是近亲属,理所当然的应被纳入亲属盗窃犯罪的行为主体的范围中。而对于我们日常
6、生活中所说的“爷爷” 、 “奶奶”等人是否可以被纳入亲属盗窃犯罪行为主体的范围中就成为需要我们为之讨论的对象了。从中国古代传统伦理观念和家族观念出发,笔者认为,亲属是指配偶、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在丧偶的情况下形成赡养关系的晚辈直系姻亲以及其他同居共财的亲属;如果三代以外的直系血亲、两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与当事人关系亲密并具有一定的人身权利义务,也可视为法律上亲属;因此,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毫无疑问理应被纳入亲属盗窃犯罪的行为主体的范围中,甚至应包括叔、伯、姑、侄子(女) 、姨、舅、外甥(女) 、表(堂)兄弟姐妹、女婿与岳父母、妯娌、连襟等亲属。但须注意一个前
7、提条件即需当事人告诉才处理,即使亲属关系较远,若当事人顾忌家庭关系、亲属面子以及“家丑不外扬”等原因而不告诉的,检察院应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提起公诉;若关系很近,但当事人仍坚持起诉的,应按犯罪处理但需从宽处罚,毕竟亲属相盗犯罪不同于故意杀人、放火等罪,其社会危害性极轻。 2.亲属财产范围的界定。在界定亲属财产范围时,我们都知道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个人所有并持有的财产以及共同所有并持有的财产肯定是属于亲属财产的范围,但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我们往往还会碰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该财产属于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所有却由他人持有,或者是他人所有的财产由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持有。此时如发生盗窃行为,该如何处理?是按普通盗窃罪定罪量刑还是适用亲属盗窃犯罪?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盗窃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所持有的他人所有的财产的,应按亲属相盗犯罪处理,因为这些财产属于自己人控制;盗窃他人持有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所有的财产,需按普通盗窃罪处理,因为这些财产是由他人所控制。笔者认为,因为犯罪行为人从亲属手里盗窃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