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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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摘要:文章在分析工程建设领域各环节诚信缺失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缺失的原因,并提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工程建设;诚信;缺失 完善的诚信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但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诚信缺失现象,扰乱了市场秩序,为社会增添了不和谐因素。可以说,工程建设领域正面临着一场诚信危机,亟需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防范和惩治失信行为,使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一、 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缺失的现状 1. 工程项目决策环节诚信缺失。有研究表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决策阶段的累计投入,只占项目总投入的 10%

2、左右,却决定了 90%的总投入。因此,民主、法定、科学的项目建设决策程序,是工程建设的一个至关重要环节。但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违背民主、法定、科学的决策程序,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普遍存在“三边工程” (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和“四拍工程” (拍脑袋决策、拍胸口保证、拍大腿后悔、拍屁股走人) ,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导致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频繁出现。 22. 工程招投标环节诚信缺失。一是招标投标暗箱操作。比如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有的肢解工程,化大为小;有的表明倾向,度身招标;有

3、的将工程定为“献礼工程” ,以工期紧而指定施工单位;有的施工单位利用多种手段,虚假中标,或收买相关人员合谋中标,或组成临时联盟围标串标,甚至中标后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二是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部分专家评标不公正。如针对某一投标人的特点,采取“量体裁衣”等手法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或提前透露评标专家信息,让“意中人”提前与评标负责人“勾兑” ,确保评标过程的顺利通过等。 3. 工程施工环节诚信缺失。一是工程项目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一些中标单位由于种种原因,往往对工程进行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导致那些专业化程度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劳务用工不规范、诚信意识薄弱和短期行为明显的施工单位开展工程项目施工,一

4、定程度上会影响了工程项目质量和建设进度。二是在施工中不按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为获取最大收益,往往出现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现象,采用劣质低价材料、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劣充优,降低工程及设备材料质量等级,使得工程质量下降,建成了许多“豆腐渣”工程。 4. 工程验收环节诚信缺失。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检测、把关的最后一道“门槛” ,如果一项工程通过了这一环节,工程就可交付使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就基本上完成了建设使命。因此,在工程验收环节中,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往往会一起联合起来,甚至在发包方、参加工程验收的建设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在工程竣工资料上互相“帮助” ,

5、或通过贿赂验收人员或者通过各种渠道给验收人员施加压力3或影响,让工程竣工验收顺利过关。 5. 工程结算环节诚信缺失。一是过量计算工程款。承包商、分包商、劳务队、材料商以及设计、监理单位等相互之间串通,在工程计算上弄虚作假,多计工程量、劳务量、材料数量等,多算工程款,使其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损害了国家利益。甚至还出现“钓鱼”工程,即申报项目时故意降低投资总额,待开工后再不断追加投资。二是拖欠工程款。地方政府由于投资项目多,加上地方财政紧张和筹资渠道的约束,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采取“工程先上马,资金后筹措”的手段,要求承包商提供担保或垫资施工,一旦承包商进入施工则陷入“资金空洞”的泥潭,即便工程竣

6、工若干年也难以拿到工程款,更甚者若是政府领导人的更替和政府部门的重组而使工程款成为呆坏账。 二、 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缺失的原因 1. 信息公开缺位严重。信息公开是政府诚信的重要内容,但当前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不规范、不透明、不全面的现象。工程建设项目绝大多数是由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因而无论是工程项目信息,还是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都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都需公开。但在目前的工程建设市场上,这些信息都没有全部、公平的公开,或者公开的不全面、不规范。尤其是对工程建设

7、领域内失信企业较少曝光,警示力度不够,社会惩戒效果不明显。这是由于信息公开的缺位,使得工程业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互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4缺乏了解对方诚信状况,从而造成工程招标阶段的逆向选择风险和工程建设中的道德风险。 2. 失信惩戒力度较弱。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现行法律法规存在“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禁止规定多、配套罚则少,部门规定多、适用规范少” ,导致对工程建设领域失信行为及程度难以界定。而且,由于工程建设管理涉及的部门多,在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和管理衔接不明确,甚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行政法规之间仍存在相互冲突的情况下,政出多门,以部门文件、会议纪要或领导

8、批示代替法律法规逃避监管的问题仍然存在,造成工程建设管理无法可依。二是失信成本很低。如刑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失信行为被认定不是特别严重的,以罚代刑,处罚力度太轻,使得惩治没有震慑作用,工程建设领域频频出现失信行为。一些单位在这个领域被取消招投标资格后,换个名头换个领域,照样可以参加招投标等,没有因失信行为而受到限制。 3. 市场监管机制扭曲。由于工程建设市场上没有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一些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质、资格审批中,故意设置或人为抬高门槛,不执行市场准入标准,违规发放资

9、质资格证书,使得一些没有资质的设计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充斥市场,导致工程建设市场上云龙混杂,施工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同时,由于市场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为负责监管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务人员5尤其是领导干部提供了寻租的机会,导致他们在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由于思想信念不坚定,价值观念扭曲,道德底线失守,频繁出现以权谋私甚至索贿受贿的现象,加剧扭曲了市场监管机制。在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 20 起典型案件中,涉及地(厅)级官员 57 人。 4. 企业诚信意识淡薄。虽然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我国社

10、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价值观紊乱的背景下,社会道德滑坡,企业诚信意识淡薄,尤其是企业家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淡薄,把追逐企业利益最大化和诚信传统道德相对立,从而催生出种种不讲诚信的动机和行为。有调查表明,当前我国相当多的企业和经营管理者对企业诚信问题知之甚少,而且疑虑重重,普遍存在担心自己讲诚信而别人不讲诚信,自己反而吃亏,因而对诚信经营抱有等待、观望的态度,甚至认为失信的代价太小,主动进行失信行为。 三、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1. 加大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信息不对称是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缺失的重要因素。国家应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同时,统筹建设工程建设领域诚信数据库,包括项目信息

11、数据库、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中央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建立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工程建设项目为中心,以流程为主线,从项目立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到最后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整个过程的审批建设管理信息实现集中公开;以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为对象,集中公开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项目业绩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6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 加快诚信政府建设。政府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核心作用,要提高工程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多征询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克服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

12、减少和避免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政府各有关部门不能以破坏法律制度规定为代价弄虚作假要资金、争项目、抢进度,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强化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规范政府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为。要避免人情执法,加大失信惩戒机制的力度,尤其是对严重失信者进行严格有效的惩戒,才能对其本人和后来者产生威慑和警示作用。 3. 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首先要结合目前工程建设市场的管理环境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现有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当前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的需要,可从国家、地方多层次在法规的调整范围、监督管理体制、工程承发包、拖欠工程款、工程风险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修改与完善,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并细化实

13、施细则,做到有法可依。政府管理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实施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拨付财政性补贴资金、评优评先等行政工作中,共享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惩戒措施,建立健全行政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市场主体的失信成本。如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等工作中,将从业单位或从业个人的信用状况作为必备手续之一。鼓励社会各界充分利用有关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市场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记录好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7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给予严格限制。 4. 强化诚信宣传教育。要将工程建设领域诚

14、信体系建设纳入到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诚信宣传教育也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与建设“文化强国”结合起来,以诚信宣传为手段,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全方位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图书、报刊、网络等传播工具,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生动活泼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对工程建设领域及其相关的所有人员包括工程建设行业管理部门的公务人员,全方位宣传诚信文化,普及诚信知识,提升诚信意识。尤其是对设计工程建设领域的有关人员,还要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其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 参考文献: 1. 王凯,刘会师,赵胜君.以工程建设领域政府网站评估推动建立透明、诚信、健康的工程建设市场.电子政务,2011, (1). 2. 刘建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涵、模式与路径选择.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 (3). 作者简介:李家勋,江苏省信息中心高级经济师。 收稿日期:201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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