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钢贸行业危机的起因及反思摘 要:钢贸行业在不到五年的时间内经历了一场从巅峰到低谷的转变。目前,虽然钢贸行业危机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但与其类似的大宗商品贸易仍然存在着同样危机的可能。本文对钢贸行业的运作方式、危机爆发原因、应反思的问题进行了相关梳理,希望能在其他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中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钢贸;危机;反思 一、正常的钢贸行业运作流程 一般市场上钢材的常规销售模式是钢厂卖给钢材贸易商(简称钢贸商) ,钢贸商再卖给下级分销商或是终端用户。而钢贸商从钢厂拿货一般是按年与钢厂签订供销协议,并交付给钢厂一定保证金。协议规定每个月固定拿货量,价格是月初预估的,等到月底再综合市场该品种
2、的价格走势定一个结算价。一般来说这个价格钢厂给钢贸商是有优势的,让钢贸商有钱可赚。但这里面钢贸商完全没有话语权,每个月要做的就是月初就得把全款付给钢厂,然后求钢厂赶快发货。由于钢材价格高决定了钢贸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同时由于钢贸商预付货款和实际销售回款之间存在较大的时间差,因此这种模式对钢贸商资金要求较大。有时做一单产品的货至少需要两套资金,多则四、五套。这样一放大资金需求,钢贸商压力就很大了,这时候钢贸商很自然就想到银行。 商业银行与钢贸商的合作刚开始确实也设计了一套看起来风险很可2控的模式,主要为“厂商银”或是“商商银”模式。大致运作模式如下:银行、钢贸商、钢厂三方签订一个协议,规定
3、钢贸商签订采购协议后,由银行出具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钢厂发货后,该货物所有权归银行所有或发货仓单质押给银行。货物入库后,钢贸商想要在市场上销售该批货物,只需要将出货吨位对应的钱打到银行指定账户,然后银行出一个放货手续到仓库就可以了。钢贸商在寻求银行信用支持的同时,也渐渐把目光投向了一些闲置资金充裕的大型国企。国企的操作模式与银行差不多,同样可以为钢贸商提供融资和承兑,所以在钢贸商最头疼的资金支持这块,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由国企和银行一起主导,国企在这里实际充当了“影子银行”的角色,后期又有一些典当行等机构加入,充当了同样的角色。 二、漏洞和危机 前面介绍过钢厂、钢贸商、银行(或影子银行)之间的三方
4、合作方式。除此外,由于业务的不断发展,钢贸商不满足资金直接付给钢厂,希望自己能有权力支配这些资金,于是又增加了现货质押模式。 不管是三方合作还是现货质押,要确保这种商业合作模式没有漏洞,起码要涉及以下主体都是按规矩办事:钢贸商、钢厂、集港码头、承运的物流单位、货物入库后长时间存放的仓库、银行(影子银行)自身。而其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银行(影子银行)能否真正控制住货权。当然,如果银行(影子银行)真的能严格控制住货权,按回款资金放货的话,那钢贸商也无法套取更多的资金,也不会出现资金挪用的风险。但现实是由于各种原因,银行(影子银行)无法做到真正控制货权,最大的漏3洞在于码头、物流和仓库环节。钢贸商利用
5、各种手段,轻而易举地将本该属于银行(影子银行)的货权进行出售或重复质押,多次获得资金。由于钢贸商都手握巨额资金,逐步的演变之后,钢贸商把钢材作为依托,做起了资本运作。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高利贷等其他行业。如果仅是自有资金,商业转变那无可厚非,但如果是银行的短期贷款被长投到房地产等行业,那从转变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后来的悲剧。 钢贸行业危机大面积爆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联贷联保造成的。联贷联保最初在钢贸商融资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正面作用,也客观上降低了部分银行贷款风险。随着规模越来越大,钢贸商便成立商会,成立担保公司,为一些不符合贷款资质的钢贸商提供担保。事实上,在各种担保行为中,往往出现业主
6、之间互相担保、互通资金,融资方、担保方、交易方之间内部关联。甚至还有虚假注册公司“自体”互保联保,从而成为银行“合格”贷款者的现象。正是利用这些手段,某些钢贸企业后来已经成了套出银行贷款的“空壳” 。形势从 2011 年急转直下,彼时钢价大跌,钢材滞销,银行迫于风险紧急抽贷。钢贸商资金大部分都被挪用投入了房地产、高利贷等行业,一时造成资金链断裂,联贷联保更加强了“滚雪球”效应。针对钢贸商的“逼债”风潮一波接着一波,到2012 年 12 月 20 日,根据钢贸商会的不完全统计,还不出利息的企业已超过七成。钢贸商跳楼、跑路的报道不时出现。钢贸行业危机终于大面积爆发了。 三、教训与反思 反思起来,造
7、成这场危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1)钢贸行业从业者的素质。虽然我们不能把问题的原因完全归结于从业者素质上面,但不可否认的是钢贸行业从业者素质确实良莠不齐。我国从事钢贸行业的绝大部分都是福建周宁人,这些人尝到钢贸的甜头,于是亲戚传亲戚,朋友拉朋友,大家都来到这个行业圈子。由于钢贸是个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很多人并不真正的懂这个行业就参与其中,资金难免会出问题。同时,大量的亲戚朋友掺杂在一起,形成了说不清理还乱的关联关系,甚至互相造假,虚构交易,给银行贷款审查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同时,部分钢贸商在用各种手段套取到大量资金后,为了追逐高额收益,将资金盲目的投向房地产、高利贷等其
8、他高风险行业,为风险的爆发埋下了重大隐患。 (2)部分国企充当了影子银行作用,放大了钢贸行业的资金风险。国有企业由于闲置资金较多或者容易从银行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在钢贸行业初期的繁荣局面下也将大量资金投入到了钢贸行业之中,后来逐步演变成为国企凭借着自身的信用和招牌,拿着银行的贷款,以货物销售的名义,为下游企业进行融资,自己从中赚取差价。这样变相为钢贸行业扩大了资金流通量,甚至超过了这个行业的资金实际需求量,造成大量资金又投入到了其他高风险行业。 (3)银行对钢贸行业风险把控存在漏洞。钢贸行业资金量大、客户集中,对银行来说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信贷对象,然而在钢贸行业规模越来越大时,部分银行为了追求
9、利益,在风险管控上也出现了漏洞,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1)对客户资质审查不严。钢贸商良莠不齐,关联关系错综复杂,为了满足银行评级和授信条件,钢贸商有的会粉饰报表甚5至造假,还有更高级经营时间长点的钢贸商会多注册几个公司,互相产生关联交易,虚构交易量和利润,为的是报表好看。部分银行在对钢贸商授信时没有深入审查客户真实经营情况和关联关系,仅凭好看的报表进行授信,放松了对钢贸商资质的审查。2)过于依赖钢贸商互联互保,忽略了对货权的管控。对一些资质不好的钢贸商,部分银行要求提供担保、联保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后也进行了授信。而且随着钢贸商规模的逐步扩大,银行对于合作方式中关键的“控制货权”措施也无法落实,导致
10、了“重担保,轻质押”的做法。3)对贷后资金用途监管不到位。一般银行承兑开出后,期限为 6 个月,在这 6 个月内,即使钢贸商资金已经回笼,银行一般也不会要求钢贸商结清,反正只要到期时结清就行了。对于大量的银行承兑,银行确实也无法做到和钢贸商销售回款一一对应,这样时间越来越长,慢慢就会给钢贸商资金停留时间,钢贸商手握大量资金,自然就会寻找更高的收益了。 钢贸行业的繁荣和危机,是我国多个大宗商品交易行业的一个缩影。目前在我国还有其他类似的行业也存在着同样的风险隐患,只是不如钢贸行业这么集中和明显。因此,深刻反思钢贸行业这场危机的形成,对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安全应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