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外资公司如何更好利用出口退税政策【摘要】自 2002 年我国对生产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以来,该政策作为大力度优惠政策一直为各生产性出口企业所关注,尤其是以出口为主的部分外资企业,在面对招商引资时更是把这一政策作为投资估算的一大项目来核算,同时随着此项政策的深入实施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漏洞与弊端也在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那么作为外资企业如何利用自身的出口优势在最大限度内合法的利用好出口退税这一优惠政策呢?如何规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常见问题呢?本文就以此为论点加以深入浅出的探讨,希望能抛砖引玉。 【关键词】出口退税 外资公司 退税额度 退税率 出口退税
2、的原意是国家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国内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从而增强国内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达到扩大出品创汇的目的。其主要贸易方式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而外资企业一般情况下以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更多一些,尤其是一些产品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一般都从境外母公司直接购入原材料,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可以免除进口关税。 一、现状 外资企业对出口退税来说有着与生俱来的优势,因为外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是贸易加工型企业,产品加工完成后仍然要出口到母公司或母公司原来固有的国外客户公司去,因此出口比率相对较高。 自国家大力推行招商引资后,一些国外实力集团
3、企业就奔着出口退税、所得税减免等大幅度优惠政策以及相对比较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进入国内市场。而近几年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不断增加、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的结束使得出口退税政策成为外资企业节约成本、增加竞争力的主要法码。而另一方面在国家对出口退税政策不断大力支持下,一些外资企业的产品即使不直接出口也可以通过走保税区等其他方法可以实现出口退税。同时,出口退税期限也从原来的 6 个月内退税到帐到目前的申报次月到帐等一系列政策改进,使得企业在资金流动方面也助益良多。因此,绝大部分外资企业都是尽可能利用出口退税这一政策,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增加企业利润,可以说出口退税政策在外资企业中利用率相当
4、普及。 二、常见问题点 (一)可退税额不足 所谓出口退税其实是对已纳税款的退还,而且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货物。而一些进料加工企业大部分原材料是通过手册免税进口,只有少量消耗品及费用等发生时才会产生可用于退税的进项税额。因此虽然出口额很大,应退税额很高,但实际能给予退税的税款很少,甚至一些企业有于退税率没达到 17%而产生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即使应退税额再高实际给予退税的税额却为零。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体现不了出口退税的优势,无法给企业带来优惠。 (二)报关单退单不及时 应退税额的计算不是以当月出口额计算,而是以拿到海关退回报关单、出口操作手续完全结束后的出口额为基
5、数进行核算。那么就会产生一些委托代理报关公司报关的企业在不能及时拿到报关单回单的情况下无法申报出口退税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 24 号文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 月 30 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抵退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也就是说企业对于当年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次年3 月 31 日前必须收齐,否则这部分出口货物的退税额度就全部予以作废。2014 年 4 月和 2015
6、年 4 月就在相当多的一些企业是这个环节上造成非常大的损失。 (三)商品编码选择不当,造成退税损失 企业在出口报关前必须先根据自己企业出口产品的性质、材料品质、用途等一系列指标在税则上找出适合该产品的商品编码,该编码经海关审核通过后使用于该出口商品,而退税率就是根据商品编码进行核定的。增值税退税率从零到最高 17%退划分为多种不同级别的退税率,报关人员需要根据自身企业生产产品的相关指标来确定商品编码,而实际操作过程中,相关人员因对自己企业生产产品不是非常了解,特别是外资企业一些高技术含量产品,市场上没有可比商品,再加上外文与中文之间对材料性质翻译的误差很容易选择错误。比如明明可以选择 17%退
7、税率商品因产品性质判断错误而选择了 13%退税率的商品编码,从而对企业造成出口退税方面的损失。 (四)退税政策调整跟进不及时,利用率不足 出口退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更新与完善,作为企业也及时跟进并充分理解更新点,以更新后退税方法为依据为公司尽量多的争取退税额。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论是公司原因还是退税操作人员原因,总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例如:2013 年 10 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该文中明确规定了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核算方法由原来的通过办理免税证明核定抵减额更改为以出口销售额按核定比例计算。也就是说当月国外进口原材料的多
8、少与次月申报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脱离了关系,再加上 2012 年第 24 号文规定的报关单收齐不按月申报,而是统一按次年 4 月前收齐为准,那么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就是可以规避出口退税额额度浪费的问题。 三、改进对策 (一)推行“内置化”采购模式,解决可退税额不足问题 1.调整国内外采购比例 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生根发展,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可以不断开拓国内市场。虽然一开始可能因为国内市场材料达不到企业生产精度要不得不从国外原有供应商处采购,但可以考虑先从一些技术含量低的辅助原材料开始慢慢发掘国内市场。这不但可以节约相当大的运输费,而且对采购原材料的销后服务也可以大幅更进。最主要是出口退税方
9、面可以通过取得的进项税额申请退税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比如原来100%原材料进出口的企业把进口比例调整为 80%国外进口、20%国内采购。那么按月销售额 1000 万原材料采购 700 万来计算,调整以后可用于退税的进项税额就可以增加 13.8 万元。 2.向国内原材料供应不达标厂商派遣技术人员 企业可以在国内市场挑选与自己公司要求比较接近的供应厂家,然后通过向该供应单位派遣技术监督人员来解决原材料品质要求问题,或者通过签定保密合同等约束条件来进行技术指导,使其成为符合自己公司要求的原材料供应商。从而进一步实施原材料采购从国外转入国内,获得的进项税额通过出口退税返还后达到降低成本的目标。 3
10、.吸收合并同类供应厂商,加以技术改造更新 对于一些高技术含量企业,国内供应商生产的产品精度无论如何也达不到要求时,可以考虑吸收合并,然后根据自身需要进行改造更新。例如一些生产高技术含量机电产品的外资公司,该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五金制品。而中国国内市场拥有大量中小型五金厂,但普遍都属于初中级加工程度,远远达不到高精度要求,而且五金制品也因客户要求差异相当大。如果派遣技术员的话,首先这些厂商的生产设备达不到要求,其次技术机密外泄机率非常大,另外操作员工的技术水平也达不到要求。但这类厂商的合并成本相对比较低,公司可以通过吸收合并使其成为专为自己公司提供原材料的下属子公司,即使进行设备更新投入也
11、增加本公司资本投入,更没有技术外泄一说,从而达到材料内置于化目标。 (二)培养出口退税专业人员 一般企业出口退税工作由财务会计人员兼任,但实际上出口退税工作涉及到贸易和财务税务二方面内容,无论是贸易人员兼任还是财务人员兼任都达不到全面掌握出口退税要求。因此最好的办法是成立出口退税专业小组,组织培养相关专业工作人员。 (三)跟报关代理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报关单退单速度慢问题 一部分报关单退单慢的原因是由于代理报关公司业务量太大操作速度慢,或是由于代理报关公司人员疏忽怠慢使报关单退单不能以最快速度退回到企业。那么企业可以通过更换代理报关公司或和报关公司签定约束条件等手段,迫使代理报关公司加紧催促
12、海关退单和加快退单操作手续。最大程度改善由于退单慢而造成的退税损失。 四、结语 各个企业对出口退税的理解各不一样,而出口退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各不相同,本文只是从经常发生的几个大点问题上对出口退税针对外资企业方面进行一些粗浅的分析探讨,不能覆盖全部问题点。言而总之,出口退税政策是根据国家和市场的要求在不断变化与更新的,企业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跟进才能使出口退税政策针对自身企业特点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分析政策更新后的利弊点,以及对自身公司的影响点后修改企业税务推行着手点,利用政策优惠性为企业获取更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61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3郁慕湛.解读“外贸稳增长意见” 新京报 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