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沧 州 市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文 件沧安办 201689 号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现将沧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 规划(以下 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十三五” 发展规 划,抓紧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资到位、监管到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力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强化督促
2、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十三五” 规划目标的实现。附件:沧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 规划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 12 月 16 日1沧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十三五” (2016 年-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建成环渤海地区重要沿海开放城市的战略机遇时期。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十三五”规划的总体布局和要求,着眼于服务和保障“五城”建设,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从时间和空间上对沧州市“十三五”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科学规划和部署,对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3、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一)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大力实施安全标准化创建工程,深入推进安全承诺制、模板化监管、专家查隐患、执法监察、应急救援五项机制建设,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在社会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全市
4、各类事故起数从 2011 年的 9012起下降到 2015 年的 795 起,死亡人数从 2011 年的 291 人下降到 2015 年的 250 人,亿元 GDP 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从 0.11、0.45、2.55 分别下降到 0.083、0.43、1.77,五年间下降幅度为25.55、4.44、27.06,呈逐年下降趋势。 “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之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石化行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连续 5 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图 1:2011-2015 全市事
5、故起数及死亡人数统计图0200400600800100012002011 2012 2013 2014 2015历 年 事 故 起 数事 故 死 亡 人 数图 2:2011-2015 全市较大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统计图302468101214162011 2012 2013 2014 2015历 年 事 故 起 数事 故 死 亡 人 数图 3:2011-2015 全市三类事故死亡率统计图00.511.522.532011 2012 2013 2014 2015亿 元 GDP死 亡 率十 万 从 业 人 员 死 亡 率万 车 死 亡 率(二) “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诱发安全生产事故
6、的各类因素依旧纷繁复杂,全市“十三五”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过程中,我市将主动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非首都功能疏解,充分发挥沿海优势,全力打造五个产业之城(石油化工城、汽车城、管道装备城、生物医药城、核能产业城) ,大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产业。工业经济规模的不断发展扩大,使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随之增加;二是石油化工、冶金等传统高危行4业和涉危企业仍然较多,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大量存在。三是未来五年将是沧州建设百万人口城市的关键时期,交通等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日趋明显,机动车数量剧增与道路交通安
7、全的矛盾日益凸显,同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管网施工,特种设备运行与管理等新老问题聚集交织,安全生产保障难度加大。四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仍然存在重发展、重效益、轻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打非治违任务任重而道远等问题。五是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健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础较弱,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刚刚起步,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之间、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分工不明、交叉执法、漏管缺位等问题依然突出;六是安全监管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高,特别是基层执法能力偏
8、弱,依靠行政管制、人盯死守的传统监管方式和手段矛盾突出,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七是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滞后,专业机构人员缺乏,装备设施、物资储备不足,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高;八是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还不完善,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不深入,全社会安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违法成本仍然较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依然突出。5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9、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眼沧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防范职业危害,以健全“三大体系” 、完善“六项机制”为主线,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构建长效机制,提升防控能力,到 2020 年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环渤海地区重要沿海开放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规划目标到 2020 年末,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和监管执法、技术保障和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公众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安全生
10、产工作实现从防范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安全和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转变。主要指标任务如下:1.全市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 2015 年下降 25%以上,控制在 0.059 以内;62.工矿商贸就业人员 10 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 2015年下降 4.5%以上,控制在 0.41 以内;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 2015 年下降 27以上,控制在 1.3以内;4.工矿商贸、建筑施工等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5.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三、主要任务和措施(一)着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
11、度,按照沧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强化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 “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等各级各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四级五覆盖”落实到位。科学界定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分工,促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议事协调、挂牌督
12、办、考核奖惩、履职点评和“一票否决”等机制,加强7督促检查和跟踪考核,保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不留盲区,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依法强化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各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
13、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激励约束。各级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关心爱护长期在基层、重点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工作的干部,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8管监察岗位津贴制度,加强安
14、全执法人员的安全防护保护,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励约束工作机制,将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建设有机统一,在行政许可、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信贷、证券融资、保险费率、评优评先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激励约束。综合采用行政、刑事、经济和民事等手段,使企业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保障义务。4.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事故查处协作机制,综合运用提级调查、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联合约谈等方
15、式,提高事故调查的严肃性、公正性、规范性、时效性。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督查机制,各级安委办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对事故责任追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擅自变更责任追究决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将事故单位列入“黑名单”管理。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制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以事故教训增强责任意识,促进风险预防。9(二)着力健全安全事故防控体系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把企业安全生
16、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一大工程”来抓,健全完善“政府组织实施、部门指导推动、安办综合协调、企业落实创建”工作机制,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常态化、信息化。着力解决企业“重评审、轻运行”问题,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包括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 ,推动企业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员工劳动保护等重点环节,在生产经管各环节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切实做到 “岗位达标、业务达标、企业达标” 。到 2020 年底,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实现标准化全覆盖,企业达标等级结构由目前 88.6%为三级企业,提高至二级以上企业数量占全部达标企业的 60%以上;驻沧央属、省属大型企业全部达到一级标准化水平。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推动、企业自主负责”的原则和“总体规划、属地管理、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以隐患排查标准体系为依据、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企业自查自报和行业部门共同监管为基本方式,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日常管理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6 年底前,完成试点建设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