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议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瓶颈与出路摘要: 近年来各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较为迅速,对小微企业及个人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受制于资金、监管等条件约束,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仍不充分。本文在分析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瓶颈基础上,给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瓶颈;政策建议 近年来,各地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 )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机构数量持续快速增长,资金实力不断提升,对民间资金借贷的阳光化和规范化,以及改善社会薄弱环节与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体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在沿着职能定位发展的过程中, “小贷公司”面临诸如资金困境、盈利缩窄、外部监管滞后等一些现实问题,
2、又直接制约了其可持续发展。笔者试图以湖南省某地级市“小贷公司”2012 年的经营发展情况为样本进行分析,来探讨破解“小贷公司”发展瓶颈之路径。 一、样本点“小贷公司”的基本运营情况 (一)机构数量和资金实力持续快速扩张 全年新审批“小贷公司”4 家,其中已开办业务的 8 家,机构总数为12 家。机构设置在区域分布上实现了县(市、区)和城区经济园区的全覆盖。12 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合计 7.7 亿元,同比增长 67.39%,资本金实力的快速扩大,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2(二)贷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2 年, “小贷公司”全年累计发放贷款 30.69 亿元,同比增
3、长43.68%;期末贷款余额 7.19 亿元,同比增长 34.39%,增幅高于该市银行机构平均水平 8.59 个百分点。其贷款支持的对象绝大部分为小微企业以及私营业主,在当地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拾遗补缺”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贷款利率随经济周期下行而呈震荡回落趋势 2012 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央行两度降息的宏观背景下,该市“小贷公司”的贷款定价随之明显回落。年末“小贷公司”贷款平均定价为 13.7%,同比下降 212 个基点。为落实支农扶弱的政策取向,多数“小贷公司”均单独设有针对农户贷款的优惠利率。 二、当前“小贷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问
4、题和风险 (一)资金短缺成为制约业务发展的共同难题 “小贷公司”的设立初衷在于为民间资本寻找新的突破口,帮助解决弱势群体的融资难题。从市场前景看,随着近年来小微企业的迅速成长壮大,以及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多样化需求, “小贷公司”的现实和潜在市场前景都十分广阔。然而,由于被定位于“只贷不存” ,不能拆借和委托,银行融资难、资金短缺已经成为“小贷公司”所普遍面临的不解难题,由此也导致了“小贷公司”的资金回笼慢,信贷供给紧张。从样本点数据看,该市“小贷公司”全部以自有资金处于“满仓”运营状态,年末贷款余额占到注册资本的 93.38%,其中 5 家公司占比超过100%。 3(二)利差缩窄使盈利的可持
5、续性受到挑战 作为仍处于发展初期的新型金融机构, “小贷公司”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还不成熟,抗风险能力薄弱。置身于优胜劣汰的同业竞争环境下, “小贷公司”相对粗放的利率定价模式,容易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冲击。2012 年,在银行机构贷款利率整体下行的大环境下,该市“小贷公司”的价格优势逐渐缩小,与当地法人机构的利差同比下降 1.04 个百分点。从资金回报来看,该市“小贷公司”平均资本利润率为 5.76%,普遍低于行业预期的 10%,低于当地法人机构平均水平 4.07 个百分点。 (三)机构快速扩张与外部监管之间存在时滞 近年来,随着“小贷公司”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各地“小贷公司”的机构数量开始迅速扩
6、张,但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的外部监管却难以及时跟进。不断增加的工作量和复杂的监管内容使得地方政府部门在对于“小贷公司”的监管上无法做到全面深入。由此,外部监管滞后的负面效应直接体现为给“小贷公司”的违规操作留下空间, “小贷公司”与银行内部员工、民间借贷之间的灰色联系异常复杂,由于信息不透明,外部监管部门难以真实掌握“小贷公司”的实际业务开展情况。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加速破解融资掣肘 良好的资金流动机制是“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从试点实践来看,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资金来源也是“小贷公司”突破瓶颈制约的现实之需。一是要积极促进银行机构与 “小贷公司”的合作,切实发挥外源性融资的补充作用,
7、使“小贷4公司”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增加对低端客户的服务面。二是鼓励发展较好的机构适当进行增资扩股,可以考虑引入私募股权基金等战略投资者,助推“小贷公司”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三是试点让“小贷公司”进行融资创新,允许其进入金融市场,进行联合发债或者参与同业拆借,破除其从事金融业务而又游离于金融体系之外的尴尬。 (二)不断夯实稳健经营基础 由于目前“小贷公司”仍处于发展初期,稳健经营的实现,既需要其自身不断探索优化小贷产品的经营模式,同时也离不开外部政策的帮扶。一是加快小额信贷产品和定价机制创新,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自身业务结构,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灵活设计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和利率定价等级
8、,以满足不同层面的市场需求,在与银行机构的差异化竞争中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由于“小贷公司”的客户群体主要面向低端群体,其贷款的管理成本和风险成本相对较高,建议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或风险补助,并简化其贷款抵押、担保、评估和公证等程序,适当降低或免除相关费用。 (三)切实强化审慎监管实效 当前“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集中于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交叉感染。因此,对于“小贷公司”的监管也应该把握合规性监管原则,重点防范非法吸存、非法集资等群体性事件,避免风险向正规金融的传导。地方政府部门应进一步理顺监管体系,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抓好对“小贷公司”各项业务运行情况的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促进信息共享,提高监管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