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碳经济的法律解读摘要当前在发达国家大力推进 “低碳革命” ,着力发展“低碳技术” ,并对产业、能源、技术、贸易等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形势下, “低碳经济”一词在不同专业领域、不同语境之下有着丰富的解读。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全球意识形态和国际主流价值观,以其独特的优势和巨大的市场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热点。低碳经济在本质上应该是规则经济和标准经济。从法律视角对低碳经济的本质及内涵进行分析与梳理,有助于探讨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保障路径。 关键词低碳经济;规则经济;标准经济 中图分类号F0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7-0093-03 一、低碳经济产生的背景及内涵 “低碳经济”
2、一词最早正式出现在 2003 年英国政府公布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并很快在联合国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即“巴厘路线图”中得到进一步肯定。2006 年英国政府在从经济角度看气候变化报告中再次强调“低碳经济” ,提出“全球应该致力于低碳经济发展而且从成本上来说是可以控制的,但如何使用低碳技术,由各个国家自己决定。 ”之后“低碳经济”发展理念在 2007 年达沃斯论坛和 2008 年“八国峰会”上得到许多国家的认同。2008 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当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1。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欧美发达国家大力推进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
3、革命” ,着力发展“低碳技术” ,并对产业、能源、技术、贸易等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抢占先机和产业制高点。对于低碳经济的法律保障相对完善,标准制定严格,涉及碳排放的各个领域。如2000 年德国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 ;2008 年英国公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气候变化法案草案; 2009 年 3 月德国通过了新取暖法 ,把扶植重点逐渐向新能源下游产业转移;美国先后颁布了国家节能政策法规 国家家用电器节能法案 清洁水法 清洁空气法 固体废弃物处置法等法规,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7 年 7 月美国参议院提出的低碳经济法案以及 2009 年 6 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规划了美国低碳
4、经济的发展途径和具体措施。 然而究竟什么是低碳经济,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形成一个严格统一的定义,世界各国提出的概念也不尽相同,这充分反映出各国基于自身国情来发展低碳经济的诉求。被广泛引用的是英国环境专家鲁宾斯德的阐述:低碳经济是一种正在兴起的经济模式,其核心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创新,推动提高能效技术、节约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朝向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型2。 气候组织(2007)认为低碳经济是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为主要关注点,以建立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体系和低碳产业结构为基础,以低排放、高能效、高效率为发展特
5、征,其核心内容包括制定低碳政策,开发利用低碳技术和产品,以及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 总体上看,低碳经济是一种以能源的清洁与高效利用为基础,以温室气体低排放为基本经济特征,顺应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要求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其外延包括调整产业结构、节约能源、提高工业生产和能源转化效率、加大非化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减少高能耗和高排放、鼓励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等3。 二、低碳经济反映出人类建设生态文明的诉求 生态文明是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的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它的产生基于人类对于长期
6、以来主导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的反思,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物质财富的有限性,人类必须从追求物质财富的单一性中解脱出来,追求精神生活的丰富,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无疑将使人类社会形态发生根本转变,是人类文明形态和文明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 严酷的现实告诉我们,人与自然都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不存在统治与被统治、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是存在相互依存、和谐共处、共同促进的关系。人类的发展应该是人与社会、人与环境、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协调发展。人类的发展不仅要讲究代内公平,而且要讲究代际之间的公平,即不能以当代人的利益为中心,甚至为了当代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后代人的利益
7、,必须牢固树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观。 生态文明包括多层含义:在文化价值上,树立符合自然规律的价值需求、规范和目标,使生态意识、生态道德、生态文化成为具有广泛基础的文化意识;在生活方式上,以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他人需求为目标,践行可持续消费;在社会结构上,生态化渗入到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的各个方面,追求人与自然的良性循环4。 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诱因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不止是烟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的危害,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也已被确认为不争的事实。在此背景下, “碳足迹” “低碳经济” “低碳技术” “低碳发展” “低碳生活方式”
8、“低碳社会” “低碳城市” “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及其新政策应运而生。而能源与经济以至价值观实行大变革的结果,可能将为逐步迈向生态文明开拓出一条新路,即摒弃 20 世纪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直接应用新世纪的创新技术与创新机制,通过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的发展,使经济贸易、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各国纷纷发展低碳经济,以促进保护生态环境并形成绿色消费观。低碳经济的发展是有利于人类更合理、更有序地交换生产成果的有效国家经济发展模式,是经济发展文明的标志之一。 三、低碳经济是国际合作中以谋发展为原则的本质需求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所
9、产生的日益突出的全球性问题,如生态环境危机、资源危机等,以及战争与恐怖主义对人类的威胁,使得国际社会愈益认识到要协调各国的行动,以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特别是当前世界各国不同程度卷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潮,各国经济的相互关联性与互动因素不断强化。在这种情形的强有力的推动下,法律发展跨越了主权国家的疆界而愈益显现出国际化的强劲势头。 人类居住的世界无疑存在着许多相同的特质,尽管表现形式有差别,不同民族或国度的人们都会遇到一些共性的自然与社会问题,而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生活在不同国度的社会主体创造出相应的调整规则,积累了有价值的经验。这无疑体现了人类法律实践普遍性的历史规则,以及人类的智慧和对理性的追求
10、。正是这一点,构成了法律文化交流以及法律发展国际化的基础和前提5。 各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制度蕴涵着世界基本法律准则,使各国的法律制度在某些方面彼此接近乃至融合,进而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的国际性法律发展趋势。 20 世纪 70、80 年代,随着各种全球性问题的加剧以及能源危机的冲击,在世界范围内开始了关于“增长的极限”的讨论,各种环保运动逐渐兴起。在这种情况下,1972 年 6 月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人类与环境会议” ,讨论并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 ,从而揭开了全人类共同保护环境的序幕,也意味着环保运动由群众性活动上升到了政府行为。伴随着人们对公平(代际公平与代内公平)
11、作为社会发展目标认识的加深以及对一系列全球性环境问题达成共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随之形成。1983 年 11 月,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 年该委员会在其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 世纪议程 ,更是高度凝结了当代人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认识。由此可知,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 国际合作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首先是联合国宪章明确将“促成国际合作”列为其宗旨之一。1970 年国际法原则宣言的全称为“关于各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 ,足
12、见国际社会对国际合作的重视。该宣言宣称国际合作“构成国际法之基本原则” ,并“对于国际和平及安全之维护及联合国其他宗旨之实现至关重要” 。开展国际合作共谋发展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各国都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利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尊重各国的主权,不附带任何有损他国主权的条件。 环境问题本身是一个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环境问题单纯依靠各国自身的努力是无法成功解决的,只有通过世界各国的不断协商、谈判和交易来达成共识,即借助国际合作才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 四、低碳经济体现公正、平等的法律价值追求 全球环境的不断恶化早已不
13、是个别国家面临的问题,无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最不发达国家都面临同样的问题,开发新型生物能源,降低碳排放是各国共同的追求。在国际合作的前提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携手发展低碳经济,目前已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如碳关税、碳排放交易市场等。 公正平等是法律的价值追求之一,在低碳经济领域则体现为各主权国家一律平等的承担维护人类环境的义务,积极承担降低碳排放的责任,但是不能仅停留在形式公平的层次上,而应该注重实质公平,即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应有适当的差别安排。围绕温室气体减排指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斗争十分激烈,发达国家当前所承诺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不仅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要求,而且还向发
14、展中国家转嫁减排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发达国家在过去 200 多年工业化的进程中毫无节制地排放温室气体,是造成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而发展中国家是气候变化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发达国家一方面要通过落实具体的减排指标来大幅度减少其温室气体排放;另一方面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支持,帮助他们应对气候变化。因为发达国家在早期发展过程中很多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才造成当前的污染后果,而发展中国家正值发展之际,如果和发达国家承担一样的减排义务则会造成实质上的不公平。 在所有国家都同等面临必须逐步降低碳排放量的压力之下,公平原则不仅需要有横向的考量(所有国家之间平等) ,纵向的考量(
15、历史上曾经大量碳排放的国家和当前需要发展的国家之间)也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建设将会背负难以负荷的重担,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 五、低碳经济是规则经济和标准经济 总体来说,当前世界低碳经济发展趋势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低碳经济的国际、国内立法日益完善。随着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进程的推进,各国都会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将不断加强国际合作共同降低碳排放量,签署相关国际协定。虽然困难重重,但是各国依然在努力合作。 2.进一步凸显碳排放交易等市场手段。碳排放交易可以降低排放成本,已成为引导能效提高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市场手段之一。目前欧盟已完成
16、了第一阶段的碳排放贸易,在第二阶段将实施更为严格的总量限制。美国除了开展自愿性的碳排放交易外,强制性的交易也在倡议之中。新西兰和韩国已经发布了强制性排放贸易的法律框架,日本、澳大利亚和南非等国也在研究和制定强制性碳排放贸易政策。 3.通过征收碳税,构建绿色财税体系。目前英国、德国、荷兰、丹麦、瑞典和挪威等欧盟国家已经开征碳税,同时对整个税收结构体系进行调整,降低收入相关的税收,上述税收政策的调整不仅可以推动提高能效和发展可再生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且还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4.鼓励提高能效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效等监管标准。欧盟提出到 2020 年将能效提高 20%,同时将可再生能
17、源比重提高 3 倍,达到 20%的水平。美国有 37 个州政府设定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许多国家已经出台或正在研究可再生能源发展以及提高能效的目标。美国规定到 2020年将新出售的轿车和轻型卡车的燃油经济性提高 31%。欧盟则要求到2012 年轿车的 CO2 排放降低至 120g/km。日本在很多产品的能效监管方面则采用“领跑者”计划,将本期最高能效定位为下期的基准能效,鼓励提高能效。 5.纵观世界各国在低碳经济的建设过程中,无一例外都不断完善法律框架以及与之配套的技术标准。立法的增强、碳税的征收、强制或非强制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等都体现了低碳经济就是规则经济。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现在
18、国际公约与协定、国内法律规范两个部分。国际公约与协定主要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国内法律规范主要是各国相关的法律,如我国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及其他法规。 6.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是科学技术水平。 电力法 煤炭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 节约能源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 可再生能源法等法规的最后支撑是与之相配套的技术法规与标准,因此低碳经济也可以说是标准经济,因此在低碳经济法律保障方面突出的是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的日益完善。 六、结语 法律是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的相关立法值得我们借鉴。应抓紧开展低碳经济发
19、展相关的立法研究工作,做好发展低碳经济的相关政府规划,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明确提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和主要任务,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发布有关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国低碳经济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美平.我国应对气候变暖的低碳策略J.社会科学研究,2010(5):7. 2卞相珊.从国际气候谈判看中国低碳经济转型J.政法论丛,2011(3):19. 3马翠梅.世界低碳经济发展态势及对我国的启示J.团结,2010(1):36。 4陈瑞清.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J.北方经济,2007(7):4. 5公丕祥.法理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565. (责任编辑:乔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