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索对所有者权益的重新定义摘要:目前普遍使用的所有者权益概念定义不准、含义不清。由于其名不正,造成与其相关的内容言不顺,给会计实务及教学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笔者通过本文探索对其重新定义后,定义准确、含义清楚,相关内容变得直观明白。 关键词:所有者权益;重新;定义 会计要素是会计原理的基础。正因为有了会计要素,才有了会计要素之关系式,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而这一会计等式正是会计原理的核心。因为正是这一会计等式的产生,才引出了复式记账和设置账户等一系列会计核算方法,才形成了比较完善和成熟的财务会计。而作为财务会计基础的会计要素所有者权益,由于其定义不准、含义不清,使得与其相关的内容说不
2、清、道不明,给会计实务及教学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一、现行所有者权益定义的不足 现行所有者权益使用的定义,如我国 2006 年颁布并使用至今的会计准则之基本准则第五章定义所有者权益为:“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另外,在 2001 年颁布并使用至今的企业会计制度第四章定义所有者权益为:“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会计方面的其他资料如会计教材中也都是使用类似的定义:“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资产-负债)的索偿权” 。笔者认为以上定义有以下不足: (一).由上面的定义看不出所有者权益到底是什么,什么属于所有者权益或什么不属
3、于所有者权益,没有具体标准。只是给出了所有者权益的计算方法: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 (二).前面说过,会计要素是会计原理(财务会计)的基础。只有先有会计要素,才会后有会计要素之关系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而在定义会计要素所有者权益的概念中直接引用后有的会计等式,这在先后顺序上或逻辑上是不合理的。特别是在目前的财务会计教材中普遍使用这样的定义尤显不合理。因为在会计教材中都是先定义六个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然后再论述会计要素之关系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成立。这样就形成先引用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来定义会计要素所有者权益,然后再利用所有者权益来论述会
4、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成立。这种由 A 成立来证明 B 成立,再由 B 成立反过来证明 A 成立的做法,在逻辑上陷入了循环推论的怪圈。 二、所有者权益的重新定义 了解了现有定义的不足,下面探索对其重新定义。 先定义权益:是企业参与主体因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对企业资产的索偿权。 因权益拥有人与企业的关系不同,权益分为债主权益和所有者权益。(一) 、债主权益债权人因交易或事项(专指企业通过负责取得资产或通过负责发生费用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对企业资产的索偿权。 比如,1.因商品交易形成的应付账款等;2.因劳务交易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等;3.因借款交易形成的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5、应付利息等。这些都是企业因交易形成的负债,对债主来说,就形成对企业资产的索偿权,即债主权益。 除了因交易使企业形成负债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使企业形成负债,即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企业征收的各种税收,也使企业形成负债-应交税费,对国家而言也属于债主权益。 债主权益的拥有人债权人与企业是债权债务关系。 (二)所有者权益企业所有者对企业不通过负债取得的资产的索偿权。 因企业的所有权属企业所有者,所以,凡属于企业的资产也就属于企业所有者所有。也就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不通过负债取得的资产拥有索偿权。这种索偿权就叫所有者权益或业主权益。 由此,对所有者权益重新定义为:企业所有者对企业不通过负债取得的资产的索偿权
6、。 三、新定义避免了老定义的不足 (一)与老定义相比,新定义表面上没有什么变化,但实质上新定义含义清楚而准确。哪些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权益属于所有者权益或不属于所有者权益,标准很明确:凡不通过负债取得资产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权益均属于所有者权益。 (二)新定义中没有引用会计等式,避免了循环推论的怪圈。 四、在新定义下相关内容的论述、论证变得直观明白 (一)所有者权益内容的论述、论证。 所有者权益的形成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者投入资本,2.各种情况形成的资本公积, 3.企业的经营成果。 由新定义很容易看出,通过上面这些交易或事项取得的资产未形成负债,所以由这些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权益都属于所有者权益
7、。但由老定义看不出这些内容为什么属于所有者权益。 上面 1、2 两种情况属于所有者权益很明确,不再叙述。为了将第 3种情况看的更清楚,详细说明如下: 企业的经营成果利润=收入费用 收入是指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入等在内的广义收入。费用是指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投资损失、期间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在内的广义费用。 (1)当收入等于费用时,企业的经营成果为零。这相当于企业用成本 100 元的商品卖了 100 元。这时企业不通过负债取得的资产为零,所以这时企业的资产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在金额上均不变。 (2)当收入大于费用时,企业盈利。这相当于企业用成本 100 元的商品卖
8、了 120 元。这时,企业不通过负债取得 20 元的资产,由新定义得出所有者权益增加 20 元。增加的 20 元所有者权益就是由 20 元的经营成果形成的。 (3)当收入小于费用时,企业亏损。这相当于企业用成本 100 元的商品卖了 70 元。这时,企业不通过负债取得-30 元的资产,由新定义得出所有者权益减少 30 元。减少的 30 元所有者权益就是由-30 元的经营成果形成的。 (二)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立的论述、论证企业所有资产的取得不外乎两种情况:通过负债取得的;不通过负债取得的。故有等式:企业资产=通过负债取得的资产+不通过负债取得的资产而通过负债取得的资产与形成的负债在
9、金额上是相等的,负债与债主权益在金额上是相等的。 而不通过负债取得的资产在新定义下与所有者权益在金额上是相等的。 这样上面的等式就变换成: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债主权益+所有者权益=权益 或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净资产 由上面证明过程可以看出,在所有者权益新定义下,会计等式的证明既简单又严谨。而在老定义下就没有如此简单严谨的证明,都是用语言在道理上来说明或论述等式的成立。以致于使得作为会计原理核心的会计等式的成立显得不明不白,直接影响对会计原理的理解与掌握。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所有者权益新定义下,并不需要对企业的资产区分清哪些是通过负债取得的,哪些是不通过负债取得的。只需要明确,通过负债取得的资产,在未偿还负债前,债主就对企业同等金额(价值)的资产拥有索偿权。而不通过负债取得的资产,企业所有者就对企业同等金额(价值)的资产拥有索偿权。 (作者单位:1.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 新乡市红旗区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