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深化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几点认识当前,市场上出现了不尽人意的假冒伪劣现象,从日常生活用品、消费品到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领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涉及消费者的衣、食、住、行、用等多个环节,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对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极大阻碍。 一、当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 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定会有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制假售假案件的发生,存在多方面的原因,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利益的驱动,使制假者和售假者铤而走险。从查办的案件来看大多数制假者和售假者都知道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违法行为,但由于制假和售假带来的高额
2、利润使他们失去了理智和道德底线铤而走险。因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原料价格便宜,制作加工程序简单,加工成本较低,从而使成品的销售价格低,在市场上有较大竞争力,也使制假者获得高额利润。售假者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同等条件下也愿意购进价格较低的假冒伪劣产品,再以合法正规产品的价格出售获得较高利润。 (二)市场需求量造成该类犯罪的快速发展。目前广大群众的消费水平有限,不少人对低价位商品的有着青睐和需求,这使得假冒伪劣产品广泛存,并为它们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尽管正规产品与冒牌产品2之间的质量差别很大,但使用效果无异,同时很多群众即使上当受骗只要不危及到人身安全,都持容忍的态度,这也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
3、分子创造了条件。 (三)生产成本低,获利高,风险小,回报快是刺激此类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与正常的生产经常活动相比利润更大但投资更少。尤其是一些日常市场畅销商品,其利润往往更加惊人。因此利益驱动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四)各执法单位之间的配合不够,难以充分发挥执法合力。打击假冒伪劣犯罪活动是公安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共同职责,需要通过双方切实有效的协作配合,从而形成打击的合力,但目前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工作机制还有许多不健全之处,相关单位存在各自为战的局面,有关单位在获取线索后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先期在自己内部消化,如消化不了才向公安机关移送,错过了
4、打击处理的最佳时机,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也不能发挥到极致。同时公安机关存在就案论案,不深入细致扩大战果的现象,存在“诉得出” 、 “判得了”即万事大吉的思想。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思考,致打击犯罪不彻底。 (五)漏管失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源头管控十分重要,因为产品一旦流入市场,再进行查处打击,只能是亡羊补牢。但一些职能部门由于权限交叉、管辖界定不明等因素,对部分涉假行为不管或者漏管。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制假售假犯罪违法行为提供了生存空间,使公众对政府部门的行政公信力质疑。公安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中,由于涉及到办3案成本、跨区办案等困难,也存在就案论案,只打环节,不斩链条的问题,这也
5、导致犯罪链条依然完整、犯罪网络没有被彻底摧毁,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二、当前打击假冒伪劣犯罪活动的主要困难 (一)随着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工作的深入,制假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也在增强,对制假地点和仓储点的选择更为谨慎,作案的手段和方法更加先进,经常变换运输路线常,并时常选择夜间作案,同时智能型团伙犯罪增多,造成对制假售假案件的情报搜集困难加大。 (二)广大群众的举报意识比较淡薄。目前大部分群众对打击制假售假犯罪的危害认识不够深入,对制假售假行为的举报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特别是认为制假售假与自己的利益没有关联,举报是得罪人的事,很少有群众举报来的线索。 (三)许多制假售假案件之所以长期得
6、不到有效处理,最终导致案件流失,往往与行政执法机关人员证据收集与保全能力不强有直接联系。制售假冒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不同,其一般是先由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后再移送公安机关,如果行政执法人员不能正确收集与保全证据,同进在案件发生后又及时移送到公安机关处理,就会造成证据的毁灭和遗失,进而导致案件无果。 (四)犯罪手段由传统的交易方法向利用现代的通讯、物流方式实施犯罪转变。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为更好地逃避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打击,不少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电视电话购物等现代方式对受害者进行欺诈行为,并借助快递物流完成犯罪活动。由于这种犯罪方式的4欺骗性强,渗透力大,且不易被发现,使得该类犯罪活动日益壮大。
7、 三、对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立法,为更好地打击侵权犯罪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国法律中涉及打假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滞后、处罚力度较弱等问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要想从根本上遏制侵权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必须修订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案件侦办操作情况,调整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和打处程度,增强打击制假售假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和针对性,保障公安机关在侦办制假售假案件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加大打击处理的效力和震慑力。 (二)加强宣传,拓宽线索来源。加大对社会宣传力度,努力拓宽信访举报方式,挖掘方便而且能保护举报人的方式方法,让侵权犯罪如过街之鼠,人人诛之。充分发挥报刊杂志
8、,远程教育、广播电视、网网络技术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等作用,利用文字、声音、图像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侵权行为对国家、集体、个人造成的潜在危害,纠正错误观念,树立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和企业文化,使市场主体自觉遵纪守法,抵制侵权产品,从而形成反对侵权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技术和网络技术,完善举报机制,提高举报效果,增强举报人的信心,打消举报人的顾虑。 (三)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不给非法生产、经营留死角。行政执法机关要分工负责,共同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及时从源头上发现和捣毁制假的窝点,不让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市场主管部门要经常对各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进
9、行检查指导,及时发5现和查处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迅速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增强公安、工商、卫生、质检、药检、物流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各成员单位间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制假、售假犯罪的合力。对管辖范围内的市场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对货物来源渠道进行监控,不定期对市场进行检查清理,同时加强与物流行业的联系,规范物流公司、快递公司、货运部等运输企业经营,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库。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跨地区流窜作案较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协同作战能力强、传递信息快的优势,加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信息的交流。社会各职能机构在各个环节各司其职,有效防范、打击此类犯罪
10、。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随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隐蔽性不断增强,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触手,其在打击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显得愈发重要。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基层派出所要严格按照队所联动机制要求,全面落实派出所经侦业务规范运转,切实将经侦业务融入到派出所日常警务工作中。要加快熟悉辖区内经济犯罪情况,加强对公共场所、重点区域、物流行业等阵地的控制,及时发现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的线索,抓好经济犯罪重点人口、经嫌对象的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早、控得住。要充分发挥地域人员优势,通过公秘结合,建立覆盖社会面的经侦情报网络,同时加强和辖区工商、税务、海关、质监、金融、房产、盐务、行业协会等相关经济管理部门沟通,对其所掌握的实名制信息进行规范采集,为经济犯罪案件动态研判提供依据。 (作者单位: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