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有效防范养老金冒领问题的分析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养老金冒领现象产生的原因,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具体案例,从管理、制度及社会舆论等多个方面,联系明溪县工作实际进行了全面阐述,提出了防范冒领养老金的措施和手段,希望能够为养老金的管理工作提供借鉴,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和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促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养老金;冒领;对策;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是从根本上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同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减轻企业负担,
2、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规范和完善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 “死人领取养老金”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了社保基金的大量流失,干扰社会保障体制的正常运行,如何有效防范养老金冒领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一、明溪县养老金冒领及追讨现状 明溪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自 2010 年以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在健全养老金防冒领工作机制、追缴冒领养老金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从 2010 至 2013 年,我中心共办理离退休死亡手续 170 例。其中按2规定及时上报退休死亡人员 51 人,逾月上报 119 人。逾月上报退休死亡人员多领取养老保险金总计 23.70 万。采用各
3、种手段我中心追回养老保险金 23.29 万。通过退休人员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的协助,核实退休人员户籍等方法稽核查出共有 9 人冒领,冒领退休费52876.67 元,追回冒领资金 48800.34 元。另有一人逾月申报,多领4076.33 元,逾期未追回 4076.33 元。未追回 1 人的情况为:我县下岗职工朱 X 筹退休时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月养老金 1799.71 元,因子女在厦门工作所以长期居住异地,于 2011 年 10 月在厦门死亡,至2012 年 5 月经举报,其儿子才来办理退休死亡手续。但不管我中心工作人员如何劝说,其儿子拒不愿退还冒领的养老金,并且变更了手机
4、号码,至今无法联系上,我中心将利用法律等手段继续追缴此笔养老金。 二、原因分析 笔者通过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并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冒领养老金这一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养老金由企业发放到社会化发放的转型导致管理脱节 在实行社会化发放之前,养老金的支付由企业负责,由于要管理的人数较少,企业很容易掌握退休职工的状况,养老金的发放也就不容易出现问题。但是实行社会化发放后使离退休人员逐渐由“企业人”转变成“社会人” ,与原单位逐渐脱钩分离,加上有的单位已不复存在,大大淡化了单位的管理责任。由于缺少相应的社会管理机制,形成了管理脱节,再加上离退休人员异地居住造成管理更加困难。而每月
5、应领取的养老金,社保经办机构又必须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这就客3观上为离退休人员亲属冒领养老金提供了条件。 2.离退休人员信息数据的共享渠道不畅通 公安部门、医疗机构、民政部门、殡葬部门等对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掌握得比较清楚,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信息。但是由于与社保经办机构没有固定的信息传递渠道,公安数据库和社会保障系统数据库也没有形成互通,死亡、失踪或劳动教养等信息不能及时上报,导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而且有的地方死亡人员火化与户籍注销并不同步,也会造成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调查的失实。另外,缺少不同地区、不同统筹、不同险种之间人员信息
6、共享数据库,致使跨地区、跨统筹、跨险种重复享受人员信息不灵。以上因素直接导致了部分冒领行为长期不被发现。 3.缺乏经费支持,奖惩机制不健全 目前社保机构的工作重心倾向于扩大社保范围、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上,对于养老金防冒领问题不够重视,更没有专门的经费支持。在实际工作当中,社保机构不管采用何种先进的认证手段,经认证后,只能怀疑离退休人员死亡,要确认是否属实必须到其家中进行核实,异地外调更需要经费;另外要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必须出台相应的有奖举报等措施,也需要部分经费。社保经费的缺乏,导致养老金防冒领问题不能彻底解决。 由于缺少正规有效的知情人举报奖励机制,奖励金额偏低且手续繁多,引不起公众的
7、关注,加上碍于情面或顾虑打击报复,大众举报监督的积极性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44.家属缺乏法律意识,冒领资金追回困难 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利益性,驱使某些人利欲熏心,金钱至上,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冒领骗取养老金;另一方面部分离退休人员亲属法制观念不强,道德观念缺失,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即便事情败露,也不会受到严重的处罚。因此部分家属铤而走险,恶意冒领骗取养老金。三、杜绝养老金冒领现象的对策及建议 1.明晰责任义务,加大处罚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经于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
8、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使得养老金冒领问题的处理开始有法可依,也从立法上明确了各部门的防冒领工作的职责和义务。因此社保机构、司法及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该问题,认真履职,形成合力,加大处罚力度,而不应再消极懈怠。同时利用法律的震慑作用,使企图冒领骗取养老金者,望而却步。 曾经有位住在江苏省的我县退休人员来电告知,他已经半年多没领到退休金了,问是否是社保公司把他漏发了。当我从业务员那里得知这个情况后,仔细查找核对会计明细账,经核实我们每个月都有及时汇去并转入其存折的账号。我首先利用下班时间主动挂了一个电话给这位老先生,从他口中初步了解到了一些信息后,安抚老人不要
9、着急,我会帮忙其查找。然后我主动到银行进行追查,随着调查一步步深入,发现是5对方银行储蓄所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钻银行的空子,冒领了养老金。我为其及时追回了近一年的退休金二万多元,也使得冒领者得到的应有的法律惩罚。这位老先生感激之余,还送来了锦旗。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作为社保机构的工作人员,及时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让冒领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相信,只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职,承担责任,依法办事,养老金冒领问题一定会被遏制。 2.建立社区管理机制,加强群众监督 社区是离退休人员管理的最基层单位,他们能够直接和离退休人员打交道,最清楚哪家发生红白喜事。以离退休人员居住的
10、社区为单位,聘请若干名党性强、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老同志做监管员,当离退休人员情况发生变动时及时上报社保机构,发现冒领问题第一时间举报制止。 社保机构应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信箱,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冒领养老金属实的举报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追回养老金的社保和退管机构工作人员,按追回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机制的形成,必将大大提高群众和工作人员反冒领养老金的积极性。 对于异地居住者认证困难的问题,我县实行异地认证的方式,要求异地居住着按时提交异地居住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对未按要求认证人员实行养老金暂停发放,2010 年以来共暂停发放 145 人
11、,其中仅 2013 年就暂停 54 人,有效减少了异地冒领问题。 3.社保机构应加强与民政殡葬、邮政储蓄、公安户籍管理等部门的6协调和沟通 全省社保机构应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与殡葬部门的配合,准确传输死亡人员信息,勤与医院,医保中心、公安联系,及时掌握数据,可以进行月月比对,发现退休死亡人员,及时采取暂停发放措施。通过实践效果非常好,建议尽快实现全国联网进行信息比对。 4.争取专项经费支持 防止和堵塞养老金冒领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细致的工作,没有专项经费的支持,养老金资格认证、社区管理机制、各部门加强沟通等措施都无从谈起。所以希望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设立专项经费,以便于开展工作。 201
12、1 年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向财政等有关部门争取资金,购得一台电脑提供给我县新建成的殡仪馆火葬场,让其工作人员及时向社保机构提供减员名单,以防止其家属没有及时来办理减员。购得六台电脑给社区居委会,让他们可以利用电脑与社保沟通,帮助社区无从业经历的老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将退休人员减员信息传输给社保,做到月月比对,天天核对。真正达到一举两得,事半功倍。 5.社保机构规范操作,防控业务风险 在社保业务经办过程中我们充分认识社保业务经办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因此要求我中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业务养老保险标准化手册操作规程进行业务管理和操作。在信息平台上严格按照权限设置操作
13、,互相制约,严格审核。另外做好系统维护管理、数据安全备份、系统权限管理、财务与业务衔接等工作,7相互核对纠错,相互制约。通过以上手段,加强内部风险控制。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全面营造讲诚信、守公德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和家属熟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冒领养老金是可耻行为、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随着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进程,社保机构必须构建一个综合性、一体化养老金防冒领预警系统,同时结合各种防冒领手段,形成完善的防冒领机制,定能堵塞养老金冒领黑洞,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和完整。这样不但切实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也必将带来显著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德钢.防止养老金冒领的对策和建议J.财经界,2012(07). 2王美娟.浅析如何解决冒领养老金的问题J.科学时代,2013(5). 3何家亮.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刑法保护D.苏州大学,2009. 4宋样平.养老金社会化管理方面的几点建议J.品牌,2013(4). 5海韵.社会保险法15 个看点J.中国医疗保险,2010(3). 作者简介:汤永洪(1965-) ,男,福建长汀人,本科,经济师,副主任,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