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三次市值配售的比较分析及建议摘要:A 股市值配售制度一共实行过三次,但是前两次均以叫停失败而告终,自 2012 年 11 月 IPO 停摆至 2014 年 1 月开闸,市值配售制度又一次启动,结合大盘走势和 IPO 的多次变化情况,本文对比了三次市值配售背景、做法、利弊竞合即对 IPO 的影响及结局。据此,本文进一步提出了对本次市值配售制度和办法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市值配售 新股申购 IPO 二级市场 所谓市值配售,就是针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流通市值进行的新股发行方式,上交所每 10000 元的股票市值可获得 1000 股的认购权,深交所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申购数量分别应
2、当为 1000 股或者 500 股的整数倍,再通过参与委托及摇奖中签的方式确认是否中签,如果配号与中签号一致,且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则在扣款时,会在帐户中扣除中签金额,直到上市前一天晚上中签股票会进入帐户中。 市值配售的最大特点是取消了投资者获得直接从一级市场申购新股的资格,明确新股只向持有二级市场股票的投资者配售,能够起到鼓励投资者进入二级市场,持有股票的作用。市值配售也有其局限性,市场争议较大。 一、三次市值配售的比较 1、背景比较 (1)第一次市值配售(2000 年 2 月 13 日) 21999 年 5 月-2000 年 8 月上证指数 k 线图 1999 年以网络科技股为龙头的 519
3、 行情是政策行情,目的是利用股市推进国企改革,为国企解困。1999 年 6 月 30 日,受行情影响,上证股指涨到了 1756 点。但行情过后股指走势仍旧低迷,投资者参与热情不高,使得新股发行较为困难,影响到股市的政策目标。为此,证监会修改新股发行办法,于 2000 年 2 月 13 日推出市值配售制度,鼓励投资者持股。本次市值配售后因技术性原因于 2001 年 7 月暂停。 (2)第二次市值配售(2002 年 5 月 22 日) 2001 年 6 月 14 日,上证综指在创出 2245 点高点以后转入熊市,到2002 年 1 月 29 日,上证指数盘中跌至 1339.2 点,下跌凶猛,熊市严
4、峻,投资者规避,股市人气散淡,严重影响国企在股市上市融资。为保障新股发行和提振投资者信心,证监会于 2002 年 5 月 22 日重启新股市值配售制度,并下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率。 本次市值配售后因未能解决同一只股票在两个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问题于 2006 年再次暂停。 (3)第三次市值配售(2014 年 1 月 8 日) 2012 年 11 月份因股市走势低迷,新股发行不得不暂停。在此期间,有将近 600 家企业申请挂牌上市并提交 IPO 申请文书,新股将募集吸引巨额的“打新”资金,这对 A 股资金面构成较大压力。为提振股市信心和重启新股发行,证监会于 2014 年 1 月 8 日再次推出市值配
5、售制度。 2、三次市值配售办法比较 3(1)第一次市值配售 投资者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 10000 元限申购新股 1000 股,申购新股的数量应为 1000 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0000 元的部分,不赋予申购权;每一股票帐户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司公开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但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比例为向证券投资基金优先配售后所余发行量的 50%,投资者同时持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分别计算市值;各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只根据持有本所上市流
6、通证券的市值配售新股。 (2)第二次市值配售 投资者每持有 1 万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可申购 1 千股新股,深市投资者同一账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计入新股市值配售方式的金融品种范围仅限于上市流通的 A 股股票市值,排除了 B 股、封闭式基金、可转换债券等证券流通品种。申购新股的中签率相对于 2000 年下降,新股市值配售比例浮动 50%到 100%之间,使发行人实施新股配售具有更大的弹性。 (3)第三次市值配售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
7、单位4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 9999.9 万股。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用资金参与网上申购,并且每位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不能超过申购上限。 纳入计算的市值指的是投资者持有的深圳市场(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包括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和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不包括 B 股股份、基金、债券或其他限售 A 股股份的市值。 (4)对比分析 纳入计算的市值 2
8、002 年和 2013 年的市值配售只有 A 股市值可参与新股配售, 这意味着持有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不能参与配售。 新股配售价格与比例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确定 2000 年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比例定为 50%,2002 年则由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共同决定,2013 年则采用浮动比例 50%100%。 证券投资基金是否能参与配售 2000 年证券投资基金所持的股票市值不能参与配售,而 2002 年制度则允许证券投资基金用所持有股票的市值参与配售。而且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股票上限大大放宽。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购买股票的市值可全部用来参与新股市值配售,但累计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
9、购的总额。 5沪深两交易所市值是否合并计算 2000 年的市值配售制度规定投资者同时持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分别计算市值;各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只根据持有本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配售新股,2002 年则规定可以合并计算,时至去年,规定又重返,两市分别计算市值。 是否用预缴股款 2000 年和 2002 年的市值配售制度规定,均不需要预先缴纳股款,然而,在新颁布的规定中则增加了这一款项。 配售方式 2014 年 IPO 改革没有完全放弃网下配售,公司股本 4 亿元以下和超过 4 亿元的 IPO,网下配售比例分别不低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60%、70%,较之前有很大差别。 3、三次市
10、值配售对促进 IPO 效果的比较 (1)市值配售是一把双刃剑 市值配售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将一级市场的抽血功能降低到最小、鼓励投资者进入二级市场并持有股票的作用,减少了“打新专业户”为了投机而谋利的存在,理论上更加尊重中小投资者的意愿。但实际上市值配售的影响力是有限的。一是收益低,由于市值配售的中签率很低,在实践中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消费者持有新股的积极性,2000 年新股上网定价发行的平均中签率水平为 0.2852%,向二级市场配售新股的实际平均中签率水平为 0.1089%,因此有人认为配售的收益完全靠运气;二是市值配售一般是熊市“拉郎配” ,投资者买到新股所带来的收益往往难以弥补6在二级市场上所
11、遭受的损失,甚至出现新股上市跌破发行价导致打新亏损。三是,证监会于 2013 年推出的改革方案中明确说明股市要走市场化改革方向,有人认为市值配售与市场化背道而驰。 (2)三次市值配售后 IPO 总量和二级市场新股收益率对比 2000 年 2 月第一次 2002 年 5 月第二次 2014 年 1 月第三次 当年 IPO 数量(只) 137 69 34 新股申购收益率(每只平均) 0.31% 0.221% 0.669% IPO 总额(亿元) 999.56 675.88 272 从表中看出,前两次市值配售对 IPO 的效果欠佳,这导致各界对本次市值配售对 IPO 预期效果的怀疑,并且,各界对本次市
12、值配售的公平性、能持续多久、是否需要改进配售办法等问题争议不休。 4、结局比较 前两次市值配售的结局是都被叫停。两次停止的原因不尽相同。 2000 年第一次市值配售制度施行后,由于技术原因,沪深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技术系统没有及时的改造升级,使深交所的股票无法实行市值配售而暂停。 2002 年第二次市值配售制度于 2006 年叫停,原因比较复杂,有技术性原因,更重要的是形势原因,牛市不需要市值配售制度。 二、结论和建议 对于本次市值配售制度,应首先在 A 股注册制改革成功后,停止本次市值配售制度;二是为注册制改革和本次市值配售制度设立明确的时间目标;三是根据形势变化和针对实际问题,不断修
13、正和完善本次市值7配售办法。对于本次市值配售办法,应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力促机构与散户的相对公平,保证散户的利益。保证预缴股款一视同仁,取消网下配售,网下配售的机构和中小散户均必须持有非限售股。 二是在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上,充分发挥参与的市场各方的作用,形成市场约束。比如对类似 QFII、基金之类的机构投资者,由于其具有长期投资及专业投资的特点,应将其作为累计投标询价的主要对象,从而得到有效的价格反馈,形成反映市场需求的市场价格。在初步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可以根据认购情况在不同类别投资者之间进行双向调整,允许增加对以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的配售等。 三是市场化定价,路演推介或者借鉴可售
14、回股票。用这种方式形成的股票价格能够客观反映投资者在当时市场条件下的需求状况,有利于发行人获得一个被市场认同的发行价格。同时通过路演推介,投资者还可以对发行公司的生产项目、产业前景、管理层等各个方面有直接的了解,便于加强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维护二级市场股价。 四是基金也可以算作市值,参与配售。许多中小散户在 2007 年牛市的时候买入大量的基金,到现在依然套牢,基金的操纵者绝大多数拥有大量的股票,也算是非限制股,应当计入市值。 五是场化股票首日交易规则,避免政策市、行政市。IPO 后,新股上市很快便涨停;再次打开,新股涨幅几乎能到到 40%,停牌一天,在停盘最后三分钟才放开。涨停板也可以交易,然而如今涨停后不能交易的做法毫无法律依据。其中必有行政因素的干预,这样可使股票在上市首日8丧失流动性,大大降低是市场配置的效率,和当初我们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初衷相背离,让“打新专业户”反而有利可乘。 三、结语 通过对比三次市值配售,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市值配售有众多的缺点和不公平,但是投资者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是能够真正获益的,市值配售的前景比较明朗。相信通过正确的引导加上市场自发的调节作用,市值配售下本次 IPO 的发行将会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何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