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对省级资质认定管理工作情况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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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1: 二一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 查表 实验室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综合评价 检查情况简要描述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一)提高认识、完善组织、履行职能 1.1 落实 国质检通 2010 184 号文件,下发文件,组织学习和传达,明确整顿的重要意义。 1.2 实验室法律地位明确,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持有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文件。 1.3 资质认定资格公开(证书、证书副表),检测收费标准公开,检测办事程序公开,对客户承诺公开。 1.4 有接待用户的场所及为客户服务的设施。有征求用户意见, 及处理投诉申诉的记录。 1.5 实验室在注册地点检测,如

2、检测地点变更已报资质认定发证机关备案; 未经许可不在异地设立分支、代理机构 1.6 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1.7 检验分包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 则要求及国家认监委的规定。 1.8 不利用客户的设备、环境设施获得资质认定。不擅自使用客户设备设施出具 检测报告。 1.9 在检测报告中依法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识,不超项检验、超期检验,不得无故不使用 CMA 标识。 1.10 所有的检验均经过合同评审 , 客户的要求及双方责任均在合同中明确 , 合同评审的记录妥善保管。 1.11 有防止商业贿赂的规定,进行防止商业贿赂、公正检验培训或教育。 1.12 不从事或不参与推荐、监制、监销等影响检验公正

3、性的活动。 1.13 不利用检验数据和结果牟取不当利益、违规收费或在 检验中徇私舞弊, 不伪造数据,不未经检测出具报告。 1.14 按计划按规定完成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产品定期监督检验、或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 1.15 无借监督检查和发证检验工作之机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等行为,不在承担监督检验工作时泄露检验信息。 (二)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2.1 实验室体系文件覆盖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的 全部要求。 2.2 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技术秘密制度健全 ,有必要的保密技术手段和措施。 2.3 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测制度、环境保护制度、人员考核制度、人员奖惩制度、年终考核制度、检测责任制度、委托检验

4、制度、处理申诉投诉制度,并组织 体系 实施。 2.4 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及部门主管有有效的任命文件。 2.5 内设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有效完成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业务管理职能。 2.6 监督员设置充分,按计划实施监督;对监督结果实施不符合项处理。 2.7 按计划规范开展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2.8 适时进行管理评审,管理评审的输入输出明确,能够评审实验室的制度上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2.9 所采购的供应品及服务经验收确证,满足检测要求。 2.10 所有检测人员 实行全员考核,做到应知应会、持证上岗。 人员技术能力满足检测岗位要求。人员实施绩效管理和考核。 2.11 检测人员在一个机构内执

5、业。 2.12 实验室有进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全员培训记录。 2.13 分析检测人员、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技术技能等情况,对照管 理要求 和岗位职责,检查人员队伍执行力和存在的问题。 2.14 建立健全人员的学习和纪律教育制度,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质量观念和责任意识,提升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 2.15 每年的培训计划,通过计划的实施保证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技能、文 化满足岗位要求。 (三)落实技术标准、规范检测管理 3.1 在用的检测标准正确、有效;有关检测、校准、仪器操作等作业规范齐备、完整。 3.2 按标准正确

6、实施检测,未 经许可不对标准发生偏离作业。 3.3 正确配备和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完好和功能稳定。 3.4 在用的仪器设备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溯源。 3.5 检测设备有使用状态确认标识,由指定的授权人员保管和操作使用。 3.6 有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和记录,通过期间核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3.7 自行校准 (内部自行校准 )的仪器设备有溯源图和校准规程;有校准记录和校准报告;其参考标准按计划实施 了强制检定;参考标准的准确度、校准所在环境、实施自行校准的人员满足校准技术要求。 3.8 检测所要求的温度、湿度、微生物(必要时)等条件

7、得到满足。 3.9 检测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措施有效落实。 3.10 抽样检测的,应有抽样方案、抽样计划、抽样记录,在检测报告中准确描述抽样状况及抽样检测结果。 3.11 样品具有惟一性标识,有接收状态描述和全过程记录。样品的存放应保证样 品不会丢失和损坏。 3.12 检测报告格式正确,信息充分; 检测结论意见用语 正确,并经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字。 3.13 检测的原始记录格式正确;信息充分,能够证明 检验过程符合规定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 3.14 检测项目符合检测合同的约定,如有分包项目应在报告中说明。 3.15 制定检测质量控制方案计划并有效实施,进行必要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比对。 3.16

8、 标准品管理、标准溶液配置规范(适用时) 被检查实验室负责人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2: 二一年对省级资质认定管理工作情况检查 表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综合评价 检查情况简要描述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一)建立行政许可工作制度 1.1 建立组织管理(含岗位职责)、评审员管理、投诉管理、档案管理等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建立行政许可办事程序。 1.2 实行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制度:办事大厅 (政务大厅 )有公开的办事指南 (信息 );网站有公开的办事指南 (信息 );实行收费标准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的结果信息公开。 1.3 有专职 人员负责资质认定的工

9、作,有明确职责;工作人员经资质认定培训合格, 工作能力及思想水平满足行政许可工作需要。 1.4 行政许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面积和办公设施满足工作需要。 1.5 行政许可档案存放地点能保证资质认定档案的完整和防止损坏。 1.6 资质认定档案不缺损,按省局规定保 存规定期限。 1.7 建立了评审员数据库,建立评审员档案以及评审派出记录。 1.8 评审员应经国家认监委或地方省局培训合格,实行评审员的聘用和清退制度、以及评审情况考核制度。 1.9 建立了行政许可的投诉申诉处理机制,有关投诉申诉得到有效处理 1.10 对接受委托实施技术评审的组织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 (二)规范实施资质认定工作 2

10、.1 建立资质认定工作制度管理和工作程序,具有完整完善的资质认定的受理、评审、报批、更改等工作表格。 2.2 已受理的实验室申请材料符合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 2.3 已受理的实验室申请材料能够表征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已有效运行。 2.4 对异地实验室的申请应有效识别和控制。 2.5 对不予受理的资质认定申请下达书面通知。 2.6 对申请书 中提供的依法设立或依法授权证明文件、设备配置满足检测需要的表述, 人员配置满足检测需要表述等,进行有效的审查。 2.7 在规定时限完成资质认定的申请受理工作。 2.8 派出的评审人员的数量能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评审员专业覆盖被评审

11、的领域。 2.9 对申请项目的现场考核、试验项目能够覆盖申请的全部检测能力。 2.10 现场评审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2.11 具有完整的现场评审记录,现场评审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12 评审材料中的检测报告符合评审准则要求。 2.13 评审组按规定的时限将评审材料上报委托其现场评审的发证机关。 2.14 评审组上报的评审材料经初审、审 核、批准后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2.15 评审材料中的申请、评审、整改等材料及评审现场记录齐备并均已经过审核。对经审查不合格的已告知相关人员改正。 2.16 资质认定的技术检测能力准确、科学、规范、真实。 2.17 资质认定证书及其标识符合认监委的规定。

12、2.18 资质认定的审查、发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19 按期向国家认监委报送省级资质认定审批信息。 2.20 资质认定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 建立资 质认定监管机制,实行有效证后监管 3.1 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明确质监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各级管理部门、执法队伍的执法监管能力。 3.2 对各检测机构、检测环节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与质检机构诚信守法状况相适应,避免发生 “ 重发证、轻监管 ” 或 “ 只发证、不监管 ” 的现象发生。 3.3 对资质认定超期实验室均已有效处理,有效处理无证检验、超项检验、和不当使用资质认定标识的行为。 3.4 及时下达监督评审计划,按期进行监督评审。 3.5 组织质检机构的能力验证或 实验室比对。 3.6 落实国家认监委工作部署 ,制定年度专项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本省 (市 /区 )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 ,有年度专项监督检查报告 。 3.7 组织实施对质检机构的不定期监督检查。 3.8 对质检机构发生的质量事故,要深刻分析问题根源,坚决消除检测工作质量隐患 3.9 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违规机构和违纪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10 对违规机构和违纪人员的处理及时通报给国家认监委。 评审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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