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模式*县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党建引领助推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积极整合各种力量,探索多种联动模式,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光伏项目带动。通过整合涉农资金、扶贫专项资金、招商引资等形式,多方争取资金 480 万元,于 2016 年在太石镇三益村等 10 个村建成了总装机容量 600 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目前 10 个电站已并网发电 69.75 万度,平均每个电站实现集体收益 2.08 万元。依托国家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在全县 144 个贫困村建成 11个分布式联村光伏电站,其
2、中覆盖 75 个贫困村的第一批6 个联村光伏电站将于 2018 年底建成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每村可实现年收益 5 万元以上,辐射带动 5200 多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财政扶持拉动。统筹利用 1000 万省级财政扶持资金,推进 6 个村级光伏电站项目、4 个村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3 个旅游资源开发项目、6 个农业产业开发及服务项目等 19 个省级财政经济扶持试点项目,年底按照不低于财政资金 8%的比例实现分红收益,平均每个村可实现收益 2 万元以上。依托各类扶持项目,采取强村带弱村的模式,带动空壳村薄弱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如新添镇梁家村将 120 万元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作为梁家、潘家坡、驹山
3、 3 个村的本金,入股到新添镇现代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每年每村可获得保底收益 1280 元、盈利分红 1000 元以上,有效破解了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无平台难题。 三变改革促动。以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水面等资源和房屋、场地、设备等资产以及品牌、商标、专利等非物质资源,进行全面排摸清理,将可经营的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评估折价注入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年底分别按照不低于股金的 8%比例进行分红。目前通过企业、合作社带动和折股量化,实现 123 个村村级集体收益 114.6 万元,平均每村 0.93万元,带动 2127 户贫困户户均增收 0.9 万元,125 个村2280 户
4、群众实现了由农民向股民的转变。 产业资金撬动。有效整合农业、林业、畜牧、水保、农机等财政涉农资金 3000 多万元,按照每村 30 万元的标准,以财政奖补资金的形式投入到 1-2 个具有法人资格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其中奖补资金总额的 20%用于支持合作社、企业发展,30%量化为村集体股权,50%折股量化为贫困户股权,年底按照不低于入股资金 8%的比例进行分红,平均每个村可实现集体收益 0.72 万元,三年后根据产业发展情况,由乡镇收回村集体和贫困户所持股金,纳入村集体用于该村产业滚动发展,持续增加村集体收入。 资源整合驱动。充分盘活村级集体资源,分类引导有集体资产的村对现有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土地、办公用房、厂房、校舍、水面、滩涂等集体资产,通过资产发包、租赁、出让等方式取得经营收入,已经盘活的持续扩大规模,形成资源叠加效应,提高资产资源利用效率。如玉井镇白塔村利用 220 亩集体滩涂和闲置土地,通过出租的形式,每年可获得收益 8.04 万元;洮阳镇南街村,依托区位优势,建成了辐射南部乡镇的南苑蔬菜、水果、鲜肉综合批发市场,通过收取承包费、铺面出租费,年可实现村级集体收入 1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