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TO 有关协议对云南烟草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建议(下)4反补贴措施如果发生禁止性补贴和可诉讼补贴,WTO 成员可要求和采用这项补贴的成员进行磋商。如果在 60 天内不能解决问题,即可发起反补贴调查或者启用争端解决程序。协议对不同调查阶段的具体要求和期限作了规定,包括证据的收集,各利害关系方的权利、接受补贴者获益的计算、损害的确认、可能的救济措施以及对所做决定进行司法复审的途径等。WTO 守则第六部分“组织机构”中除“补贴与反补贴委员会”外,设置了一个由精通贸易与补贴的资深独立专家组成的“常设专家组” (PGE) ,专门对补贴与反补贴问题进行裁定。5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在补贴与反补贴方面的优惠(1
2、)如果反补贴调查发现,原产于发展中国家的受调查产品所得到的补贴不及于该产品单位价值的 2%(发达国家的相应数字为 1%,最不发达国家为 3%) ,或者受补贴产品进口值不到进口国同内产品进口总值的4%,且所有不到 4%的发展中国家的合计进口量不及进口国同类产品进口总值的 9%,则应立即取消反补贴调查。(2)最不发达国家和人均国民收入不到 1000 美元的发展中国家不必取消禁止使用的出口补贴,其他发展中国家则可在 8 年时间内逐步取消此类补贴。(3)对于那些在 8 年期满之前已取销出口补贴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最不发达国家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到 1000 美元的发展中国家,若它们对产品的补贴不及该产品
3、单位价值的 3%,则也应立即取消反补贴调查,这项规定截止到 2003 年年底。(4)发展中国家达到出口竞争性标准的产品(即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 ,在 2 年内逐步取消补贴,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足 1000 美元的发展中国家,可以 8 年内逐步取消。出口竞争性标准是指该产品连续 2 年在世界贸易中占 3.25%以及以上的份额。(5)对于依国内产品使用情况而定的补贴,其禁令在 5 年内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为 8 年。目前我国烟草业的出口补贴采用两种形式:1.出口贴息。在全国范围内对出口的奖励为:每出口一美元奖励3 分人民币;另外,各省可按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贴息率,
4、云南省1999 年 9 月的规定是,每出口一美元奖励 6 分人民币。这部分出口补贴由财政支付,直接补贴给出口企业。这也是对所有行业的出口都有的出口补贴。2.出口退税。这是只针对烟草行业的税收补贴政策。对出口的卷烟,实行“免征免税,不征不退”的优惠政策;对出口的烤烟,实行先征后退的优惠政策,征 17%,退 13%;对出口原烟,也实行“先征后退”的优惠政策,先征 13%,后退 5%。由上可知,云南对烟草业的出口补贴不多,而且即使是在存在出口补贴的情况下,云南的烟草产品也都不具有价格竞争优势。例如,万宝路不含税进口价是 158 美元/件,红塔山的出口价是 200 美元/件;C3F(上等烟)巴西的 F
5、OB 价为 4200 美元/吨,我省以 6000 美元/吨出口才有微利。由此可见,进入 WTO 后,即使现有的出口补贴保持不变,云南的卷烟和烟叶在国际市场上都不具有价格竞争优势,因此,不太可能会对几大烟草进出口国国内烟草行业造成损害,这样,对我国的烟草产品提出反补贴调查的可能性也不太,所以,我们在一些方面还可以加强对烟草业的补贴。加入 WTO 后烟草业面临的挑战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烟草在世界烟草业已拥有了重要的地位,但进入 WTO 之后面临的形势是十分严峻的。以云南烟草为例,分析表明,云南烟草企业在劳动力成本、国内营销渠道和经验、低档烟价格、中国文化环境、区域优势、短期内消费者偏好等方面具有
6、较强的优势,在物质资本、品牌及创新、中高档价格品牌、原料等方面同外国烟企相近,但在信息、国际营销渠道和经验、避险意识和方法、人力资本、技术开发创新、管理能力、谈判技巧、跨国经营能力和经验、规模经营能力、多元化经营能力和体制优势方面就处于竞争的劣势。同国际上的大烟草跨国公司相比,进一步发展壮大将遇到以下困难是显而易见的:中国烟草业缺乏一般市场意义上的经营机制,企业所有权的地方分割不利于跨省兼并和按市场法则重组产权。在专卖专营管理制度下的市场化进程中,既不存在较发达完善的市场机制,也不存在严重的市场失效,市场作用不能完全发挥,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又难以完全到位。在实际运行中,体制和政策既难分开,又难
7、联动。行业制定的宏观政策改变了,但体制并未改革,直接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专卖专营管理的到位,以致产生因财税体制制约,地方政府干预企业行为合理、合法化、产销衔接、以销定产、以市场为导向困难重重、矛盾突出,粗放经营,难以培育市场,卷烟市场低水平运行等等。当前,卷烟税率档次相差过大,有利于小烟厂低档烟的生产和销售,在生产环节的征税是很多地方盲目发展计划外烟厂,任意突破国家生产配额,保护地方市场的重要原因。烟草生产许可证制度执行的不严格,严重淡化了国家的计划管理,加剧了供求矛盾,卷烟生产配额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竞争,造成扶劣限优。卷烟流通环节多,增加了产品的流通成本,并导致产销税节。烟叶出口
8、先征后退且退税率小于征税率的政策抑制了烟农种植出口烟和进出口公司组织出口的积极性。拥有烟草经营特种许可证的企业缺乏对外独立的谈判权和合同制定权。我国原有烟厂 180 多家,近几年通过关停转化有 156 家,所产 50万箱以上的烟厂仅有 14 家,企业的散乱小导致了卷烟产品的散乱小,全国 1200 多个卷烟牌号中年产量在 50 万箱以上的不到 10 个,在 100 万箱以上的是空白,全国知名牌红塔山年产量仅 80 万箱,而万宝路年产量是290 万箱,红塔山在全国的市场份额仅占 2.3%。全国计划内烟厂每年生产卷烟约 3400 万箱,但 1999 年假私超非四种烟约为 380 万箱,挤占我国 1/
9、10 的市场。受全国市场疲软、经济不景气的影响,99 年全国计划内130 家直属卷烟企业,有 26 家亏损,占 20%,加上 26 家计划内地方烟厂中的 14 家亏损企业,总亏损面高达 25%,占企业总数的 1/4。若按省市统计,全国有 10 个省市总体亏损占 31 个考核单位的 32%,国内企业间争夺市场的竞争已经白热化。PM 公司烟厂的设备的有效作业率为 80%,劳动生产率已达 1000 箱/人年,占有全球烟草市场份额的 49%,估计市值 800 亿美元,净价值645 亿美元。英美烟草公司兼并美国烟草公司和乐富门烟草公司后,卷烟产销量高达 1800 万箱,占世界卷烟市场份额 16%,日本烟
10、草公司收购雷诺兹的海外烟草企业,卷烟产销量达 920 万箱占世界卷烟市场份额 8%左右,这三大世界烟草跨国公司具有强大的国际竞争力。产品结构较单一,不能有效地满足多层次的市场需求,尤其对高品质的混合型卷烟,国内产品明显供给不足。据分析,1985 年到 1990年,世界混合型卷烟消费每年增长 1.43%,美式混合型卷烟产量每年以 3%的速度增长,在国际市场,混合型卷烟市场已占有 20%以上的市场份额。96年我国吸食混合型卷烟人口已占吸烟总人口的 14.3%,2000 年为 12%左右,部分省区混合型卷烟销售比例已超过 20%,我国生产的混合型卷烟主要处于中低价位,市场潜力巨大,而国外企业有绝对优
11、势。中国烟企在市场营销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特别是在人才拥有量及员工素质上有极大差距。雷诺兹公司招聘的工人,其学历都要求念过 2 年以上的大学(相当于国内的大专学历) ,各学员进厂都必须经过一至三级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而我国烟草企业的员工平均水平远未达到这种水平。总之,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使中国烟草业不能形成整体合力,难以统一行动的发挥世界烟草第一大国的整体优势。而国外大公司却早已投入大量准备抢夺中国市场。在中国加入 WTO 的双边谈判中,欧盟方面对要求允许外国卷烟直接进入零售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要价;美方把要求中国取消对美达 11 年的烟叶禁运作为谈判的重要条件之一,美国总统克
12、林顿在国会投票审议给予中国永久性最惠国待遇问题前,专门就烟草问题听取并采纳了美烟草大州北卡罗来纳州等州议员的意见;在中美双边谈判结束不久,美国佐治亚洲农业总署代表团即派出农业专员率领代表团赴中国推销美产烟叶,诸如等等都明确地表明了面对日益缩小的发达国家的烟草市场份额,中国宠大的烟草消费市场早已是各大烟草跨国公司的竞争重点。国际大型烟草跨国公司在开拓全球市场时采取的通常做法,一是采取并购和收缩战略,实现规模经营,减少竞争对手,扩展营销网络。二是通过多元强大的促销手段,组建全球销售网络。三是在发展中国家建立研究开发机构,通过烟草科研、技术、生产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打开市场。四是利用各种名牌系列化和高科
13、技领先的优势,抢占市场。五是动用政府的力量保护本国烟草并迫使发展中国家开放烟草市场。六是国际合作打击走私或暗中支持走私。各种战略措施的综合运用,使得跨国烟草集团在挤占国际市场方面获得了相当的成功。以日本和台湾市场为例:在 1977 年至 1985 年日本保持专卖制度期间,外烟占日本卷烟市场的占有率仅稳定保持在 1.02.4%之间,受美国政治及经济压力,日本于 1985 年 4 月 1 日取消专卖制度,外烟在 87 年即增到 9.8%,1987 年4 月 1 日取消进口关税,1989 年外烟即增到 12.1%,进而按每年的 1 个多百分点的速度迅速上升,日本于 1989 年设 3%的消费税,19
14、97 年又将消费税提高为 5%,并于 1998 年实施香烟特别税(一支烟一日圆) ,但均未能阻止外烟上升的速率,至 1999 年,外烟占日本烟草的市场占有率已达24.7%。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是在拥有了较为严密完备的销售配送网络的情况下开放市场的,十五年间总消费量的增长仅为 6.9%,外烟市场份额却由 2.4%迅速上升为 24.7%。我国台湾省于 1976 年 1 月起开放卷烟民间进口,自 1980 年到1988 年 8 年间,进口卷烟量即由 8%左右迅速扩大到 21%,由此可见烟草跨国公司在挤占国际市场份额方面取得的成效。90 年代后世界烟草跨国公司抢占东欧,前苏联等国家 20%左右的市场份额
15、仅用了 5 年时间。加入 WTO 后,如果外烟占有我国 20%的市场份额,将达到 680 万箱左右,这将进一步加剧供过于求的局面,国内将有更多的卷烟厂亏损及至倒闭。在烟机制造方面,西方烟机制造商在中国设有办事机构及零部件仓库,并且建有良好的服务体系,他们看到,将来进入中国烟机市场的门票是与中国同行建立合资企业,以期在八五期间购买的烟机使用 10 年后中国烟机市场再次兴旺时有利可图。对策建议一、加速推进烟草大集团战略的实施,政企分开,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制度创新。中国加入 WTO 对烟草业的整合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利的契机,烟草行业要抓住机遇,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改革力度。要深入研究在世界
16、范围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突飞猛进、跨国公司的影响日益增大的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下,烟草行业的战略重组问题。在体制、制度的创新中要扶优扶强,抓大灭小,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逐步在全国形成 35 个烟草企业集团。为此,必须加大对烟草计划流通、价格、税收、体制、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的综合配套改革的研究及推进力度。云南省应加快形成一个烟草集团的步伐。二、改革现行烟草专卖的“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国家对专卖管理的有效控制。建议将烟草专卖的各级管理机构按行政区域设置的格局改为按烟草区域市场(大区)来设置,同时辅之以其他果断措施打破“专卖地方”或“地方封锁”的状况。中长期目标应定位于按照市场经济的
17、规律以及世贸组织的规则改革专卖制度,创造一个有利于烟草产业健康发展的公平的制度环境。三、从生产制造战略向生产服务战略转变。未来企业竞争的重点已从产品制造转向客户服务。烟草公司要顺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推动烟草企业在组织调整、业务重组及管理改革的过程中,拓展使客户满意的概念,成为提供烟草产品和服务,以客户为中心的公司。在突出有竞争力的主营业务时,要特别注重发展公司内服务业。要使企业经营决策更加贴近市场,对市场变化反应更灵活,使企业经营重点从制造向销售、服务转移,从硬件产品向系统产品转移。更加大全国市场的统一营销网络或区域(非行政区划区域)市场的统一营销网络的建设力度。同时,积极探索代理
18、商制度,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的营销服务形式。建议各管理部门及企业设专人综合管理指导电子商务在烟草的运用。省公司应在全省烟草统一规划建设相关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要鼓励管理人员和职工攻读市场营销学学位,向国内外研究机构、相关组织、大学派出研修人员,专攻行业发展急需的特殊技能。要成立地区研究会,研究交往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与商业惯例,制定适合各地情况的市场营销战略、战术。四、要建立一种烟草与其他行业结合及退出的灵活机制。90 年代以来,国际大烟草公司根据东欧剧变后出现的市场空间、东南亚金融风暴带来的市场影响、世界反吸烟运动空前高涨以及在非烟产业投入产出比不甚理想的客观现实,已将非烟产业逐步收缩,集中精力加强
19、主业,并在烟草主业上采取了一系列合并及减员措施,进一步加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云南烟草应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减员增效的方针政策,加大科学管理的力度。同时,根据目前我们发展改革的特殊性,积极探索和拓展烟草企业在资本运营方面的新途径和空间,在发展新项目时,应充分考虑产业间投资组合的退出机制,使烟草企业有限的资金能够合理灵活地流动。五、要在全行业广泛进行 WTO 有关机遇与挑战的宣传教育。让全体员工都了解加入世贸和大家的关系,从而充分地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及提高投身改革的自觉性。六、要加大对科技教育的投入力度。市场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科技实力的竞争。进入 WTO 后,国外大烟草公司将会在中国大量地寻找人才,按
20、国际人才市场的价格来吸引优秀人才,人才将成为进入 WTO 之后的一个竞争的热点。烟草业如不能够真正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将会面临优秀人才流失的重大挑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要体现在明确的制度上。烟草行业必须加大官产学研联合的力度,通过建立有效的、灵活的运行机制使各类人才为我所用。建议创造条件同相关科教机构合作,在烟草科学研究院、红塔集团设立相应的博士点或博士后流动站。建议云南烟草要加大参加云南省省院省校合作项目的合作范围及工作力度,以充分利用云南省优惠政策。要加快人才的培养,特别是适应国际竞争的管理、科技、法律人才的培养,鼓励在职人员通过不脱岗加强学习,申请国家同等学力学位。要树立云南烟草科技的学术权威地位,培育和推荐云南烟草的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