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余市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8 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下,我市集中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市运行、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冶金、特种设备这十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迅速行动,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呈现出“ 高位推动、整治到位、措施有力、声势空前”的特点,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同时,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中也暴露出我市隐患排查整治有待进一步深入,企业行动缓慢存在“政热企冷 ”的现象,打非治违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地区与行业间工作进展不平衡等
2、问题。2019 年,根据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 20193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市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 规范、精准、提升” 工作思路,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及
3、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提升“ 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安全生 产水平,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为新余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整治范围及内容深化整治的范围: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十大行业领域。深化整治的内容: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辨识风险、全面评估等级、全面制定管控措施;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
4、革,从严淘汰落后产能,彻底消除隐患;着力整治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以及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巩固2018 年整治成果,规范管理措施,精准施策发力,大力提升各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十大行业领域具体整治内容如下:(一)煤矿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 、采用严令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重点整治水害因素未查明或者在已查明水害严重的区域组织生产作业、“一通三防” 管理混乱、瓦斯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其它主要生产系统已查明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组织生产、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按规定设置瓦斯传
5、感器、井下采用木支护或规程规范明令禁止的支护方式等问题;重点整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全,作业规程照搬照抄,矿领导带班下井、人员入井检身、机电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劳动用工管理和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重点防范瓦斯爆炸、透水、提升运输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突出设备及淘汰落后工艺,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一个山头多个开采主体、非法制造及使用民爆物品、破坏生态环境、非法使用林地、违规外包或转包采掘工程项目等问题和强化地下矿山大型采空区及提升运输系统、“头顶库” 、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等重大风险管控。突出停产停建、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监管,重
6、点防范冒顶片帮、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93 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 201797 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切实把住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并不得在禁燃区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下店上宅” 、“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一律不予许可。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运输、
7、储存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打击禁燃区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和禁燃宣传,营造浓厚安全生产和禁燃氛围。(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大力推动、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 三重一高” 安全许 可,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检查执法,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承诺公告落实不到位、员工培训不到位、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不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自动化控制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不符合要求、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企业未批先建许可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重点防范液氯、液氨、氟化氢等储存环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发
8、生。(五)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两客一危” 运输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校” 重点 车辆 非法运 输,以及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重点防范“ 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六)城市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城市桥梁隧道、管线管廊、供水供气、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渣土受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和轨道交通(含站场)等安全问题,以及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安全隐患。重点防范挖断燃气、地埋电力电缆、供水管道引发的安全事故。(七)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低
9、大化” 高危 单位、人员密集、工业园区、“ 三合一 ”“城中村”、城乡结 合部等场所区域,易燃可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突出问题,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抓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行“ 回头看” ;督促教育、民政、商务、卫健、文广新旅、住建、房管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物业等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 创建活动。重点防范住宅和宿舍火灾,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八)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
10、实,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动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随意压缩工期、非法分包、转包行为;重点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九)工贸行业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煤气等危险性作业,以及涉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氨制冷等危险性作业所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十)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
11、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重点防范电梯关人事故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爆炸。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作出部署安排。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三、整治步骤从 2019 年 1 月到 12 月,分四个阶段推进。(一)大动员阶段(2019 年 1 月至 3 月)。1.巩固成果。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各企业要全面总结2018 年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查找整治中存在的差距,为今年深化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2.安排部署。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各企业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尤其要分析 2018 年度事故情况,
12、确定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问题,明确重点防范的典型事故类别,仔细谋划、精心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安排合理、科学、有针对性,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3.营造氛围。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4.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各企业要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18 40 号)要求,根据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尤其要报告 2018 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要按照“ 双随机一
13、公开 ”原则,对履职报 告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经抽查发现 2018 年整治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列为整治的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二)大排查阶段(2019 年 4 月至 6 月)。1.规范整治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力度,根据行业领域特点,规范风险辨识管控工作流程,编制风险辨识管控实施指南;要规范隐患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2.深化开展“五个一”活动。各企业要全面深化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 集中行动),深
14、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3.强化危险源管理。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要对专项整治范围内企业进行再梳理,确保无遗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档案资料;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分布图,重大隐患消除前监督企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处于受控状态。4.借力信息化技术。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要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本行业领域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要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督促企业全面注册并严格按照
15、“两个 15 天”要求登记隐患排查 治理信息。2019 年,全市各重点行业领域纳入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要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三)大整治阶段(2019 年 7 月至 10 月)。1. 精准管控和整治。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对排查的风险进行评估,明确等级,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 图 、一牌、三清 单 ”,实现有效管控。各地、 专委会、各企业排查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确定等级,建立台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实行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必须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记录,按照“ 两个 15 天” 要求 纳入动态管理。2. 突出
16、重点管控和整治。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督促企业集中精力,整治前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3.加强监察执法。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各责任单位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按期限整改、整改不到位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 (对非法生 产经营 建设和经停产整 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和“五个一
17、批 ”(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 单” 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措施;对未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未上线管理的,要纳入诚信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四)大提升阶段(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1.推进“双千示范”。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要持续推进“双千示范” 工程建 设,兑现 表彰奖励、政策优 惠等措施,提高“ 双千示范” 企 业荣誉感、 获 得感,发挥示范引领 作用,带动全地区、全行业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以达标创建促隐患整改,促管理水平提高。2.全面组织“回头看”。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要对前
18、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 ,突出 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要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3.加强监督指导。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专委会要充分发挥“ 靠近一线” 的优势,精准发力,特别要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帮扶和监管力度,指导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切实抓好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事故防范工作。4.强化责任落实。全市各县区、各专委会要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部门、单位,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凡是被列为重点防范事故
19、类型,发生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上限处罚,严格追究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者的责任。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委办指导协调、专委会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本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落实,每个阶段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地集中行动工作。(二)强化教育培训。各县区、各专委会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