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17 年 6 月目 录1 总则 .12 规划分析 .23 论证范围、水平年及基础资料 .34 水资源条件分析 .55 需水合理性分析 .76 水源配置方案论证 .97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分析 .138 规划实施影响分析 .159 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对策措施 .1710 结论和建议 .18附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写提纲 1 1 总 则1.1 为规范规划水资源论证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指导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制定本技术要求。1.2 本技术要求主要适用于自治区以及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下列规划水资源论证:1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工业、农业、能源等领域需要进行重大水资源配置的专项规划或重大产业基地规划;2城市新区类规划;3工业(产业)园区类规划;4涉及大规模用水或者实施后对水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规划。1.3 规划水资源论证主要是在规划制订过程中,通过科学评估规划实施的水资源条件,分析论证规划需水规模、水资源配置以及规划实施对其他行业用水、水资源以及水功能区等影响,综合评估规划实施水资源支撑条件以及规划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要素的合理性,提出规划优化调整以及规划实施有关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建议,为规划和水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1.4 规划水资源论证主要内容包括:1规划分析;2水资源条件分析
3、;3需水合理性分析;4水源配置方案论证;5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分析;6规划实施影响分析;7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对策措施。1.5 规划水资源论证应遵循以下原则:1相符性原则。应充分考虑规划涉及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符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区域总体规划以及水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2协调性原则。应与区域发展的其他规划的水资源需求与保护管理相协调,统筹考虑区域发展各类用水需求的关系,促进规划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3科学性原则。选择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应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和一致性,论证思路应清晰正确,采用的论证方法应科学适用,论证结论应真实可信。4与规划编制同步开展的原则。将水资源条件支撑或限制因素充分融入到规
4、划编制过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1.6 论证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工作准备、工作大纲编制、报告书编制、技术审查等阶段。2 规划分析2.1 规划概述2.1.1 结合规划的特点,简要介绍规划编制的背景和定位、规划范围、规划期、规划各阶段发展目标与规模、结构、实施计划安排等。涉及人口规模以及土地利用类型规模变化的,应详细说明其变化。 3 2.1.2 应简要介绍规划的主要发展指标,规划中没有明确主要发展指标的,应对主要发展指标进行预测。2.1.3 详细说明规划的空间范围和空间布局,明确给出规划范围、空间布局相应的图、表。2.2 规划涉及水资源相关内容识别2.2.1 识别规划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需求、水资源配置
5、方案、重大供水节水目标、退水方案、水资源保护目标与对策措施等。2.2.2 对于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应明确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地点等,以及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等。2.3 规划相符性和协调性分析2.3.1 分析规划目标、布局、规模与相关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的符合性。2.3.2 分析本规划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与流域(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的相符性。2.3.3 分析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的相符性。2.3.4 介绍规划范围内其他规划在水资源配置、开发利用的安排,重点分析本规划产业布局是否有利于水资源高效利用和保护,以及
6、与本区域其它规划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之间的冲突与不协调性。3 论证范围、水平年及基础资料3.1 论证范围 3.1.1 应以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区域为基础,统筹考虑流域与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规划取水、供水、用水、退水及其直接影响区域,综合确定规划水资源论证范围。3.1.2 根据规划取水水源、取水及退水影响等论证对象与内容的不同,可以进一步划分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影响范围和退水影响范围等。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及退水影响范围的确定原则和方法参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SL322-2013) 。3.1.3 应在流域水系图或行政区划图的基础上,绘制规划水资源论证范围图,并在图上标注主要水系
7、、水文站网、主要供水工程、规划的供水水源和取(退)水口位置、主要水功能区区划等。3.2 水平年3.2.1 现状水平年宜与规划现状年一致,并考虑水文情势和资料条件,其水文情势宜选取接近多年平均的情况,避免特枯年和特丰水年。3.2.2 规划水平年主要考虑规划实施的计划安排,原则上应与规划水平年相一致,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或区域水资源规划等有关规划水平年相协调。3.3 基础资料3.3.1 应按照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需要开展资料收集与调查。基础资料不能满足论证要求的,应开展必要的调查和监测工作。基础资料收集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与规划相关的基础资料,包括规划背景、规划报告、专题报告、审批文件及
8、实施方案等。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流 5 域或者区域水资源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规划。 3论证范围的自然地理概况,气候气象、水文地质、河流湖泊、水环境与水生态以及社会经济等资料,水资源评价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资料。4供水工程、水源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包括供水能力、现状和规划用水户及其取水量、实际供水量等资料,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及实施的基本情况等。5水功能区情况,包括城镇生活及工业等点源污染源排放量及入河量等调查统计资料,水功能区水质目标、限制排污量、现状水质、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等资料,地表水水质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分析资料。6水资源管理现状,包括水资源管理的现状、最严
9、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其考核要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水权转换文件等。7相关规划及研究成果,包括水资源工程前期工作及审批情况资料,与水资源有关的相关研究成果、调查报告等。3.3.2 应对基础资料的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进行分析,当资料缺乏或者不能满足论证要求时,需开展补充调查或监测。4 水资源条件分析4.1 基本要求4.1.1 根据已经发布或批复的水资源评价、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水资源综合规划、重大水利工程规划,以及统计年鉴、水资源公报、环境质量公报等,分析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量及时空分布特点、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水功能区水质现状及达标情况,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10、。4.1.2 根据规划所在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管理要求,分析区域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4.2 水资源调查与评价4.2.1 分析水资源论证范围内的自然地理、气象特征、河流水系、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4.2.2 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资源公报等成果,结合调查收集资料,简述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数量、质量及其时空分布特点及变化趋势,分析出入境水量、水资源可利用量和主要水功能区水质现状。4.2.3 根据水功能区区划成果,结合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资料、废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入河量等资料,分析评价论证范围水功能区水质情况。4.2.4 根据地下水可开采量和水质资料,简述论证范围内地下水开发利用和水质状况。如涉及地下水超采区,需分析地下水超采区分布、超采程度及治理状况等。4.3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4.3.1 分析论证范围内的现状各类供水工程情况,包括当地地表水工程、调水工程、地下水工程和其他水源工程。对于重要供水工程情况要进行重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