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副词光的语法化机制与动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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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試論副詞“光”的語法化機制與動因内容提要:本文討論限定副詞“光”語法化的機制和動因。本文認為,謂語前表限定的副詞“光”的語法化機制是重新分析和類推。限定副詞“光”的語法化語用動因主要是交際互動、語用推理、主觀化。直接參與詞義泛化、抽象化和重新分析的,是含語素“光”的雙音節形容詞。副詞“光”的句法限制和感情色彩,與“光”語法化早期的語用意義有關。關鍵字:限定副詞“光” 語法化 機制 动因現代漢語限定副詞“光”主要有兩種用法。一種位於動詞/形容词性謂語(簡稱“動謂”)前,一種位於體詞性謂語(簡稱“體謂” )前。 (呂叔湘 1980)太田辰夫(20031958:261)初步假設表示“只有”的限定副

2、詞“光”源於“光滑”義形容詞“光” 。王靜(2010)認為限定副詞“光”源於“裸露”義動詞“光” 。本文基於太田辰夫和王靜的研究,對限定副詞“光”語法化的過程、機制和動因作進一步探索。一、限定副詞“光”語法化過程“光”本義是“光線” 。又有形容詞、動詞用法。有反光的物體表面光滑乾淨。於是“光”可引申指“光滑” 、 “乾淨” 。如: (1)樹下有十二方石,地甚光潔。 (水經注卷四十)例(1)的“光”雖有“光滑、光潔”義,卻沒有明顯的“只有”的意思。本文發現,同時隱含有“只有”義的“光滑、光潔”之“光” ,文獻中最早在南宋,形容無發的頭。如:(2)忽一光頭小兒自靈幄走出。 (洪邁夷堅支志己卷九 )

3、“光頭”在南宋之前應該已產生並慣用了,因為南宋時“光頭”已可以比喻一種形似光頭的農作物。如:(3)稻:大青矮、青光頭、青黃散秈、馬觜紅、金珠之類是也。 (嘉定)赤城志卷三十六)“光頭”的“光”的意象可為:ac (圖一)b其中,a 表示物體外部、表面(如頭髮) ,b 表示物體内部(如頭蓋骨、腦漿) ,c 表示内外交面(如頭皮) 。 “光”向 a 方向可突顯“在 c 外面沒有附加物” ,向 b 方向可突顯“只有裏面的乾淨的 c”。 “光”語義擴展或抽象化後,依然反映這種基本意象。而 b 方向突顯的“只有”義可看作限定副詞“光”的認知語義來源。元代開始,B 方向的突顯可以擴展形容更多事物,多義性極大

4、增強。 “某一形式增加多義性的過程”正是語法化前的特徵之一“泛化(generalization) ”的一個特點(Hopper & Traugott 20052003:101) 。該突顯主要以非單音節的含“光”形容詞來實現。如:(4)梳個頭兒光光地。 (清平山堂話本 快嘴李翠蓮記 )(5)婆婆哎你覷那光塌塌的墳墓前。 (元曲選散家財天賜老生兒雜劇 )(6)放起火來,把山寨燒做光地。 (李卓吾先生批評忠義水滸傳卷三十五)(7)到了光骨頭的田地,那些小鬼們走近前。 (三寶太監西洋記卷十八)2(8)四匹馬只有兩匹有鞍轡,兩匹是光馬。 (李寶嘉文明小史第四回)例(4)-(8)都是圖一的具體表現;含“光”

5、形容词的使用功能極大地擴展了, “只有”義牢牢固定在該詞中;但擴展的語義仍是具體的。隨著搭配擴展, “光”的語義自然也隨語境而抽象化。這種語境主要有兩類:身體和房屋。元代以後, “光”所修飾的身體範圍由“外無雜質或頭飾、只有光滑乾淨的頭髮”的髮型(例 4)擴展到“外無附加衣服、只有裏面的皮膚”的裸體(例 9) 。如:(9)又見婦人脫的光赤條條。 (金瓶梅卷三)錢是身外之物,所以, “裸體”可抽象比喻“捉襟見肘”的經濟狀況。 “光身子”就是表示這個比喻用法的習語。太田辰夫(20031958:261)認為“光身子”即 “裸體” 。實際上,文獻中全是比喻義。該習語詞典未收。元代就有。如:(10 )你

6、要私休,將一應家財房廊屋舍帶孩兒都與了我。只把這個光身子走出門去。(元曲選包待制智賺灰闌記雜劇 )非習語也具有了這種比喻義。如:(11 )少不得弄到赤腳精光也,剩不得半文錢抽身跑。 (掛枝兒詠部八 )語素“光”還可修飾“受災(一般火災)後,外面沒有任何裝璜、只有裏面的骨架”的房屋。如:(12 )眼見一家兒燒的光光兒了也,教俺怎生過活咱?(元曲選相國寺公孫合汗衫雜劇 )房屋可比喻家業、家財。於是,語素“光”可抽象化而比喻經歷某事件(通常不吉利)後的家徒四壁的經濟狀況。如:(13 )自從把家私分開了,好似那湯潑瑞雪。風捲殘雲。都使的光光蕩蕩了。 (元曲選崔府君斷寃家債主雜劇 )抽象義的含“光”形容

7、詞有可能孕育出限定副詞“光” 。據呂叔湘(1980) ,現代漢語限定副詞“光”主要有兩種用法。一種位於動謂前,一種位於體謂前。本文分開討論其語法化过程。明代中後期,動謂前的含“光”形容詞既可看成修飾賓語的形容詞,又可重新分析為修飾動詞謂語的副詞。如:(14 )蒼頭的性命也不知死活。舟中一應行李,盡被劫去,光光剩個身子。 (馮夢龍古今小說卷九)明代後期,副詞“光光”發生語音縮減,產生出單音節形式。如:(15 )今日他爹不在家,家裡無人,光丟着些丫頭們,我不放心。 (金瓶梅卷三)明清之際,副詞“光”與否定副詞“不” 、限定副詞“止”等連用,說明副詞“光”的句法功能進一步成熟,詞性範疇更加典型。如:

8、(16)況且又不光止打罵那妾,畢竟也還把自己丈夫牽扯在裏頭。 (醒世姻緣傳第四十四回)清代中期以前,動謂前的副詞“光”進一步虛化為“總是”義頻率副詞,並有埋怨語氣。如:(17 )你這個小亡八羔子,光惹的我生氣!(白雪遺音卷二)同在明代中後期,出現在體謂前的含“光”形容詞既能看成修飾名詞的形容詞,又能重新分析為修飾整個體謂的副詞。如:(18 )精光一個老鼠。 (三寶太監西洋記卷十五)同期,副詞“精光”已縮減,單音節副詞“光”已出現。如:(19 )光一個老鴉,卻沒有了身上的火,船上就不妨礙。 (同上)同期, “光”能與同類限定副詞連用,共同修飾體謂。如:3(20 )又問:“你媳婦沒子女?”那人道:

9、“只光兩口兒。 ”(金瓶梅卷十五)清代後期, “光”可與“不”黏合成詞,放在體謂前。如:(21 )因為別人見不着的很多,並不光我一個。 (官場現形記卷三十三)二、 “光”語法化的機制近年來,國際語法化界(如 Himmelmann 2004、Traugott 2008、Traugott 2009 等)和漢語語法史界注重結構式在詞項語法化過程中的重要性。吳福祥(2005)認為,某些詞彙項的語法化“總是發生在一個特定的結構式裏,總是需要特定結構式的句法結構和語義關係作為其語法化過程發生的語用、語義和句法條件” 。本文認為,動謂和體謂前的“光”的語法化主要機制很可能都是在隱含“只有”義的特定句法環境中

10、經“重新分析” “驅動(drive) ”(Hopper & Traugott 20052003:69)的。此外,類推也是重要機制。2.1 動謂前的限定副詞“光”語法化的機制。隱涵“只有”義的“含光形容詞+V+N”的句法環境會造成重新分析。該句式的最初形態是南宋佛教語境中的“光剃頭” 。如:(22 )不害光鬀頭淨洗缽也。 (黃庭堅山谷老人刀筆卷十七)(23 )光薙頭淨洗缽,頭頭拈起頭頭活。 (陸游渭南文集卷二十二)(24 )光剃頭,淨洗缽。 (五燈會元卷十一、十五、十六)(25 )師雲:“光剃頭,淨洗缽。 ”(古尊宿語錄卷六、十、四十二)“剃頭”是南北朝已經產生的用法。如:(26)太子不剃頭,使

11、人落髮。 (釋僧佑弘明集卷八)(27 )我剃頭沙門,本出家求道。 (釋慧皎高僧傳卷八)“光剃頭”應是產生在南北朝“剃頭”和南宋“光頭”之後的結構式。正常語序應是“剃頭使光” 、 “洗缽使淨” 。 “光剃頭”突出了“剃”的結果。這裏, “光”是做状语的形容词,語義仍具體,語義指向仍是受事“頭”而非動詞“剃” 。元代起,可在“梳”前做狀語的含“光”詞項也是形容詞。如:(28 )我光梳了頭,淨洗了臉,開了這茶房,看有甚麼人來。 (元曲選東堂老勸破家子弟雜劇 )(29 )帶冠梳硬挺着麄脖項,恰掌記光舒着黑指頭。(朝野新聲太平樂府卷九)(30 )燕靑除了頭巾,光光的梳着箇角兒。(李卓吾先生批評忠義水滸傳

12、卷七十四)明代語境又有拓展。如:(31 )只見仙師騎着一匹黃馬,鬃尾都是紅的,卻是光騎着,並無鞍轡。 (丁耀亢續金瓶梅第五十二回)例(31)的“光”也是做狀語的形容詞,形容“外無鞍轡,只有裏面赤裸軀體”的馬,見例(8) 。總之,以上這些“含光形容詞+V+N”中,含“光”形容詞雖有“只有”義,但沒可能重新分析為修飾動詞的副詞。因為整個句法環境沒有“只有”義。雖然如此,這一結構還是為重新分析創造了契機。做状语的含“光”形容詞只有出現在隱含“只有”義的該句法結構中時,才能受句法壓制而“被語法化” 。早期重新分析的例子在明代,如例(14) 。賓語本是習語“光身子” ,比喻捉襟見肘,如例(10) 。試對

13、比:(32 )今日剩得個光身子,怎好來擾得你!(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十六)例(32)是正常語序,例(14)突出了結果“沒有錢” ,句法隱含“只有”義(這個“只有”4義不是“剩”所含的,而是句法結構的) 。這樣,受句法壓制, “光光”就可重新分析成修飾“剩”的更抽象的“只有”義限定副詞。例(14)涉及構成成分、層次結構、範疇標注和黏著性的重新分析(見 Hopper & Traugott 20052003:51) 。構成成分上,可重新括號分析:(33 )a.光光剩個 身子b.光光剩個身子從例(33a)到例(33b)的過程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多個更細小步驟的結果。 “光光”在例(33a)中與“身子”相搭

14、配,修飾“身子” ;重新分析為例(33b)後, “光光”與鄰近的“剩”相配,修飾“剩” 。層次結構上,例(33a)中, “光光”從屬於賓語“身子”的層次;重新分析為例(33b)後, “光光”從屬於謂語“剩個” ,同位於謂語層次中。範疇標注上,例(33a)的“光光”是狀語位置的形容詞,例(33b)的“光光”可看成修飾動詞的副詞。例(33a)到例(33b)的“光光”的範疇變化是非範疇化(decategorialization)的過程。黏著性上,從例(30)到例(14)到例(15)能說明這種變化。例(30)中, “光光”與“梳”仍有助詞“的”為界。例(14)中, “光光”與“剩”之間的邊界已消失,黏

15、著性加強。但“光光”仍是獨立的韻律詞,與“剩個”之間仍有停頓(“光光/剩個/身子” )。 (15)是目前能找到的最早的動謂前的副詞“光” 。例(15)的“光”已縮減為單音節,只能與動詞“丟著”融合為三音節韻律詞, “光”與“丟著”間無停頓(“光丟著些/丫頭們” ) ,黏著度更高。所以,黏著度變化可以表示為:(34 ) “光光(的) ”(adj.) “光光” (adj./adv. ) “光” (adv.)總之,當含“光”形容詞出現在含“只有”義的這一句法結構中時,就有可能被重新分析為“含光副詞+V+N” 。例(15)說明了動謂前的副詞“光”在明代中後期已出現了語音減縮。但是,它還限於這一特定的句

16、法環境;“光”的“只有”義還隱約指向賓語“丫頭們” ,留有“身外沒有防禦能力,只有自己柔弱的身軀”的形容詞義。是類推機制將副詞“光”擴展到其他同構項和句法環境中,使得它不再被分析為形容詞,並進一步發展更抽象的句法功能。不含形容詞性的用例最早在 1630 年前後。如:(35 )光陪禮,也不濟事。若是觸犯魏爺,咱們還可帶你去陪個禮。 (檮杌閑評卷三十四)當“光”的搭配動詞類推擴展到例(35)時, “光”不能再被分析為指向賓語“禮”的形容詞,只能分析為修飾動詞“陪”的副詞。同一時期,副詞“光”類推至不及物動詞前, “光”也不能分析為語義指向名詞賓語的形容詞,只能分析為副詞。如:(36 )叫腳夫挑了貨

17、物光走。 (陳忱水滸後傳第四回)明清之際,副詞“光”擴展到與否定副詞“不” 、限定副詞“止” 、 “一味”等連用,句法功能進一步成熟,詞性範疇更加典型。如例(16) 。又如:(37 )你行頭不怎麼,光一味好撇。 (金瓶梅卷十四)(38 )你這罪過犯的較重大些,光止念經拜懺當不的甚麼事。 (醒世姻緣傳第六十四回)此後,句法環境由表空間擴展到更抽象的表時間,成為“總是”義頻率副詞,並有埋怨色彩。清代中期前已出現。如例(17) 。又如:(39 )我見人家抱著孩子,我就光眼熱。 (白雪遺音卷二)(40 )想郎想的俺光睡覺。 (白雪遺音卷三九)總之, “光”重新分析後,鞏固和強化其語法功能和抽象語義的機

18、制主要是類推。2.2 體謂前的副詞“光”語法化的機制。其关键機制也是“只有”義結構式的重新分析。5我們發現,當出現“含光形容詞+一+量詞+N”的這種隱含“只有”義的結構式時,做狀語的含“光”形容詞不可避免地受句法壓制而被語法化。該結構式就能重新分析為“含光副詞+一+量詞+N” 。1597 年成書的三寶太監西洋記的連續語篇中有語法化早期階段的例子。如:(41 )a.精光 1 的一個老鴉。(引詩)光一個老鴉,却沒有了身上的火,船上就不妨礙。b.精光 2 一個老鼠。(引詩)光一個老鼠,却也沒有身上的火,船上也不妨礙。c.精光 1 的一條大蛇。(引詩)光只是一條大蛇,却也沒有了身上的火,箬篷兒又不妨礙

19、。d.精光 2 一個靈龜。(引詩) 光只是一個靈龜,也却沒有了身上的火,船艙裏又得穩便。 (三寶太監西洋記卷十五)Hopper & Traugott(20052003:125)認為:“在任何一種語言的某一範圍裏,總是存在相當多的共時的多樣性。最顯著的一些例子是,某一個完全形式與一個縮減形式共存,它們有相關的形式和最低程度的功能差異” 。例(41)的共時系統中的 3 個含“光”詞項“精光 1”、 “精光 2”以及缩减形式“光”也遵循這規律。可以將它們的語法化連續統作一邏輯假設:(42 )a.“ 精光 1”(adj.) b.“精光 2”(adj./adv.) c.“光” (adv.)“精光 1”是

20、形容詞,形容火燒後體表無毛的老鼠,是例(12)的固定語境意義的擴展。“精光 2”處於重新分析階段,它連貫了形容詞“精光 1”和副詞“光” ,使得排比和雙關的修辭手法得以施展。語義上,它既可以分析為形容詞,形容火燒後動物體表無毛,又可以重新分析為副詞,限定谓语範圍,顯得“老鼠”微不足道。語法上,它的構成成分變化可分析為:(43 )a.精光 一個 老鼠b.精光一個老鼠例(43a)中, “精光”與“老鼠”相配,修飾“老鼠” ,句法結構可還原為“一個精光(的)老鼠” ;重新分析為例(43b)後, “精光”與整個體謂相配,修飾整個謂語。從層次結構上說,例(43a)中, “精光”從屬於名詞“老鼠” ;重新

21、分析為例(43b)後, “精光”從屬於謂語“一個老鼠” ,與“一個老鼠”同屬於謂語層次。從範疇標注上說,例(43a)的“精光”是修飾“老鼠”的形容詞,例(43b)的“精光” “非範疇化”為修飾整個體謂的副詞。從黏著性上說, “精光”比“精光的”少了助詞界限,但還留有韻律邊界。而例(42c)的“光”在韻律上已經與鄰近成分融合為一個韻律單位。例(41c) (41d)中, “光”還與副詞“只”連用,並且出現了係詞“是” ,突出了“光”的副詞角色,與謂語成分進一步融合。但是,例(41)的“光”還隱約指向謂語中的名詞成分,還留有“動物火燒後外無毛髮或保護層,只有裏面赤裸的肉體”的形容詞義。是類推機制擴展

22、了同構項和句法環境,其副詞性得以穩定下來。明代後期就有,如例(20) 。同構項由例(41)的“動物”擴展到例(20)的“人” , “光”也已不限於“光+一+量詞+N”的句法環境,而置於其他體謂前;類推使“光”不再被分析為修飾名詞的外表(不是形容“兩口兒”的身體)而只分析為限定體謂的範圍(限定謂語為“兩口兒”而不包括“子女” ) ,即不可再被分析成形容詞。清代後期, “光”與副詞“不”組成新副詞放在體謂前,同構項也由例(20)的“人”擴展到例(21)的更抽象的第一人稱“我” 。三、 “光”語法化的動因6學科不同,關注動因的側重點不同。語法化學者尤感於“交際環境中說話者與聽話者協商意義時的作用”

23、(Hopper & Traugott 20052003: 71) ,常在交際的語用環境中找語法化動因。本文認為, “光”語法化的語用動因主要體現在三方面:1.交際互動;2.語用推理;3.主觀化。3.1 交際互動。語法化受“說話人-聽話人互相作用和交際策略” “激發(motivate) ”(Hopper & Traugott 20052003:73) 。交際互動的動因常包括說話人要求的經濟性(簡單性) 、效率性、慣例化(習語化) ,以及聽話人的信息性、明晰性、表達性。 (Hopper & Traugott 20052003:71-74)說話人和聽話人策略互異,相互競爭。3.1.1 說話人角度的交

24、際互動。說話人希望簡化、合併有微小區別的形式,以求經濟性(economy)和效率(efficiency) 。這可能誘導語法化。因為形式簡化後,意義就可能模糊、歧義或缺失。聽話人不好理解,就用語用推理推測說話人的“言外之意” (語用義) ,進而誘發表層結構重新分析。如,動謂前的雙音節含“光”形容詞一般帶助詞“的” ,如例(30) 。而例(14)的說話人可能認為形式“光光”與“光光的”區別度很小,可以等價換用,所以,為圖快捷省力,省略“的” (也可能是語音弱化,而書面文字沒有記錄) 。但是,聽話人可能對不加“的”的“光光”不能理解,於是尋求用語境推理“光光”的意思。由於語境含“只有”義,聽話人就推

25、理“光光”含抽象語境義,從而誘發重新分析。又如例(41)的“精光 2”。說話人將它與帶助詞“的”的“精光 1”放在排比段的同一位置,顯然認為“精光 2”和帶“的”的“精光 1”形式區別很小,意義無別。而聽話人卻可能認為兩個“精光”有別,就嘗試用語境義推理“精光 2”。據 3.2 的分析,聽話人對無“的”形式“光光” 、 “精光 2”的推理的動因主要是轉喻。說話人還傾向於讓表達式“慣例化(routinization) ”,即“習語化(idomatization) ”,以使符號“簡單化(simplification) ”。即,說話人常重複聽話人聽過的表達式。重複的表達式頻繁使用而成為固定結構式。慣

26、例化對語法化有重要推動。試舉五點:第一,頻率促進“光”語義的“漂白” (bleaching) 。第二,一些含“光”構式慣例化為習語,促進了能重新分析的含“光”構式的生成。如:(44 )不然,你光梳頭淨洗面的躲在家裏,不出去回拜人,豈不叫人嗔怪?(醒世姻緣傳第四回)(45 )每日替他光梳淨洗,穿著了上蓋衣裳。 (醒世姻緣傳第五十六回)兩例是例(28) “光梳了頭,淨洗了臉”的慣例化結果。例(28)的“光”雖不能重新分析,但慣例化後,能牽引含“光”形容詞在“只有”義句法環境中也提至謂語前,使結構獲得重新分析。第三,副詞“光”剛產生後,頻繁使用對鞏固成果和進一步類推很有幫助。第四,頻率使得副詞“光光

27、” 、 “精光”出現了語音形式的縮減和韻律詞邊界的消失,與謂語黏合為一個韻律單位。第五,慣例化把語法化早期的語用義凝固到詞彙義中,讓詞彙義“滯留”(persistence)在副詞“光”字上,从而制約副詞“光”的句法功能和語體分佈。 “滯留”指, “當一個形式經歷從詞彙項到語法項的語法化時,它原來的一些詞彙意義痕跡(traces)往往會黏附著它,它的詞彙歷史上的具體細節會反映在對它的語法功能的制約上” (Hopper & Traugott 20052003:96) 。周剛(1999 )注意到現代漢語的“光” 不同於“只” 、 “僅” ,常用於口語,基本不用於書面語;用於祈使句時只能是否定語氣的,

28、如,不能說“光玩遊戲”而能說“別光玩遊戲” ;常用於表消極不如意或中性場合。王靜7(2010)從漢語史角度予以認同。本文認為,元代開始的用例,能體現“光”語法化之前的消極語用義。如:(46 )我這光頭不賭他罷。省的你叫不利市。 (元曲選梁山泊李逵負荆雜劇 )當時“光”已產生家境敗落、貧困的比喻義,所以,從例(46)來看,人們有種避免接觸到和尚、尼姑的趨勢。和尚、尼姑的“光頭”的某些語境常含“不利市” 、不如意、交厄運的會話隱涵義。隨著慣例化,形容詞的這種消極的語用色彩被凝固了,最終制約著虛詞的句法、語體分佈。3.1.2 聽話人角度的交際互動。聽話人要求說話人提供足夠和清晰的信息,追求信息性(i

29、nformativeness)和明晰性(clarity) ,促進了語法化。如,例(14)的說話人省略了“光光”後的“的” 。從信息性出發,聽話人直覺地會認為新形式提供了新信息。在明晰性推動下,聽話人會盡量推測新形式的明確意圖。這誘發聽話人結合語境義去重新分析“光光” 。聽話人還鼓勵會話中的新奇表達式,追求豐富的語言表達性(expressivity) 。這激勵說話人主動創造新表達方式來加強語言表達能力,同樣能推動語法化。如,據用例和3.1.1 的討論,副詞“光”帶有鮮明的“晦氣”和“俗氣” ,其句法、情感、語體特徵是同類“只、僅、單”等所不能匹敵的,具有獨特性。 “光”得以在語法系統中站穩腳跟,

30、豐富了漢語的表達方式。又如,類推一開始總是新奇的。聽話人鼓勵、理解、接受和傳播這些創新,驅動“光”的語法化機制。3.2 語用推理。語言使用者會結合語境進行推理,來表達或理解新形式的意義,以求獲得交際雙方的平衡。Hopper & Traugott(20052003 )認為語法化的語用推理主要有隱喻和轉喻。3.2.1 隱喻動因。語法化前和語法化後期,主要動因是隱喻。Heine 等(1991)將人類認識世界的認知域映射(mapping)次序列成一個由自身到外部、由具體到抽象的等級:(引自趙豔芳2001:163)(47 )人 物 事 空間 時間 性質“光”語法化前,形容詞義的引申和抽象化遵循這一規律。

31、宋代“光”可以形容人(例 2) ,並能隱喻而比喻一種類似光頭的農作物(例 3) 。進而,在元、明可以形容墳墓(例 5) 、地(例 6) 、骨頭(例 7)等物,進而可以比喻經濟狀況窘迫之事態(例 10、11、13) 。發生重新分析後,同類項類型、句法、語義-語用環境的類推擴展主要也是隱喻動因在發生作用,遵循上述映射次序。副詞“光”首先在表空間的認知域中(例 15) 。例(15)表示在整個抽象的物理空間裏,只有丫頭而沒有家人。繼而,語境義映射到時間域(例17) 。例(17)表示時間上出現的頻率高,幾乎只出現惹說話人生氣的事。進而,到清代前中期,語義映射到表性質、狀態的認知域中,如王靜(2010)所

32、舉:(48 )大兒子、二兒子也都死了,光留下這個死的兒子叫張三,今年二十三歲,還沒有娶女人呢。 (紅樓夢第八十六回)例(48)的“光”就限定一種性質,限定了只有張三一個孩子的狀態。一開始的隱喻創新不是遵循語用準則的,而是言語個體的“新奇”用法,但某些時候會被聽者領會和接受,並可能因此在言語社團内傳播擴散開去。以這種時空漸進方式, “光”的隱喻最終合法化,並可能繼續隱喻下去。3.2.2 轉喻動因。語法化早期的重新分析階段,主要的動因是轉喻。轉喻是“用一個相關的概念來指稱了一個概念” (沈家煊 2001a),是在同一認知域内的映射,主要通過聯想和重新分析發生作用。8(49 )轉喻的認知模型:(参见

33、沈家煊 1999)1.在某個語境中,為了某種目的,需要指稱一個“目標”概念 B。2.概念 A 指代 B,A 和 B 須同在一個“認知框架”内。3.在同一“認知框架”内,A 和 B 密切相關,由於 A 的啟動,B(一般只有 B)會被附帶啟動。4.A 附帶啟動 B,A 在認知上的“顯著度”必定高於 B。在含“只有”義的語境中, “光光” 、 “精光” (概念 A)因“只有”義的語境而發生聯想,轉喻句法結構的抽象“只有”義(“目標”概念 B) 。以“光光”為例。如:(50 ) “光光”轉喻的認知模型:1.例(14)的語境上含有“經歷劫難後只剩下不值錢的東西”這一抽象的語用義。在這種語境中,作者想要強

34、調這語用義,即需要指稱句法結構中抽象、消極的“只有”義(“目標”概念 B) 。2.用“光光” (概念 A)轉喻句法結構的“只有”義(“目標”概念 B), “光光”的語義和該句法結構的構式義同在“部分和整體”這個認知框架内:“光光”是整個句法結構的一個組成部分。3. A 和 B 密切相關, “光光”在(圖一)b 方向上的“只有”義受“只有”義語境的聯想被啟動,會附帶啟動隱涵在句法結構中的抽象的“只有”義。4.詞彙形式在認知上比句法結構的意義顯著:形式具體,句式意義抽象。具體的比抽象的顯著,這是一般的認知規律。這種語法化現象前人已觀察到,正如 Dahl(1985:11)所說:(51 )如果在某範疇

35、使用時某些條件頻繁出現,并且和範疇之間有密切的聯繫,那麼该條件就会成为範疇意義的一部分。例(51)的“範疇”在本文中能理解為詞彙形式“光光” “精光” ,而“條件”應能被理解為“特定的語用、句法環境義含只有義” 。我們進一步肯定這一現象主要是轉喻作用。轉喻還作用在重新分析後形式的語音縮減中:用單音節“光” (概念 A)轉喻雙音節“光光” 、 “精光” (“目標”概念 B) 。這也是部分轉喻整體。和隱喻一樣,轉喻一開始也是個體行為,在隨後的交際中被慣例化,最終成為規則,並可能繼續轉喻。隱喻和轉喻實際上貫穿“光”語法化過程始終,並且,總是互補而共同作用的。如,在重新分析中,如果沒有隱喻,形容詞“光

36、光” 、 “精光”就不可能映射到更抽象的認知域中去,就無法轉喻句式意義,也就無法被重新分析為副詞;在類推中,如果沒有轉喻,屬於時間域的句式義就不能被形式“光”借代, “光”的副詞性就得不到鞏固和強化,也就阻礙了隱喻類推。3.3 主觀化。主觀性指一種語言交際特性, “說話人在說出一段話的同時表明自己對這段話的立場、態度和感情” (沈家煊 2001b) ,Traugott 認為,主觀化是“一種語義-語用的演變,即意義變得越來越依賴於說話人對命題内容的主觀信念和態度” (引自沈家煊 2001b) 。主觀化與語法化存在密切聯繫(Traugott 2009:258) 。主觀性和主觀化是“光”語法化的重要

37、語用動因。詞項語義泛化(generalization)背後,主觀化發揮了重要作用。實詞意義被逐漸“漂白” ,語用意義逐漸加強,這也是一個客觀意義逐漸減弱、主觀意義逐漸加強的主觀化過程。如,對比例(28) (15) (17) 。例(28)說得像例行公事,主觀意義幾乎未體現;(28)的“光”表示梳頭的結果,主要是對物的描述,是形容詞。例(15)主觀上不安的情緒比例(28)主觀;而這時“光”的實詞意義幾乎已完全丟失,比例(28)抽象虛無,已語法化為副詞。例(17) “光”的埋怨、憤怒情緒比例(15)的不安情緒又更主觀了;而9這時“光”已從空間域進一步虛化到時間域,語義更抽象,成為“總是”義頻率副詞。

38、這樣,依時間先後和程度高低,主觀性、語義泛化及語法化斜坡均可示為:(28)(15)(17) 。總之, “光”語義的泛化顯得越來越依賴說話人的主觀情感,句法功能也越來越抽象。這是主觀化發生作用的結果。主觀化伴隨語法化,相互作用。重新分析中,主觀化動因也發生了重要作用。 “語言成分主觀化之後越來越傾向於用在外圍位置,最典型的是動賓語言中的左移現象和賓動語言中的右移現象” (Traugott 2009:261) ,這使得含“光”形容詞左移到謂語左邊,得以與謂語更靠近,從而誘發重新分析。如,對比(32) (14) 。例(32)的“光”是形容詞,除實義外,帶有說話人主觀上無奈、失落、不安的情緒。主觀化使

39、含“光”形容詞左移到句子外圍,即核心動詞左邊。如例(14) 。這使“光光”與核心謂語動詞相鄰。在句式義壓制下, “光光”與鄰近核心動詞發生重新分析。又如,将例(18)与(52)對比,如:(52 )貧僧一個光葫蘆頭,怎禁得這一刀,却不分做了兩個瓢哩!(三寶太監西洋記卷十一)兩例“光”都在體謂句中。例(52)的“光”是形容詞,在数量名短语的里面。例(18)帶有說話人主觀上不屑、蔑視的情緒。主觀化使“精光”左移到句子外圍,即體謂左邊。“精光”就被重新分析為修飾整個體謂的副詞。“從自由形式變為黏著形式”的變化也是主觀化的表現(Traugott 1995,引自沈家煊 2001b) 。 “光”在近代漢語後

40、期的形容詞以雙音節形式出現,是獨立韻律單位;虛化為副詞後,語音上縮減為單音節,韻律上失去獨立韻律詞地位而只能黏合其他韻律詞出現。“光”的語音形式從比較自由變為比較黏著,部分可歸於主觀化。四、結論1.擴展、抽象後的含“光”形容詞含“只有”義,可看成是副詞“光”語法化的來源。2.限定副詞“光”在隱涵“只有”義的句法結構和語境中受句法壓制發生重新分析,開始語法化。示意如下:(53 )a.動詞性謂語前的副詞“光”的重新分析:“含光形容詞+V+N” “含 光副詞+V+N” “光(adv.)+V+N”(明代) 重新分析 類推(擴展) 、縮減 (明代)b.體詞性謂語前的副詞“光” 的重新分析:“含光形容詞+

41、一+量詞+N” “含光副詞+ 一+量詞+N” “光(adv.)+N”(明代) 重新分析 類推(擴展) 、縮減 (明代)重新分析產生新語法規則。 “光”又在多次類推中進一步語法化。3.直接參與詞義抽象化和重新分析的是含“光”雙音節形容詞。 “光”是語法化的語音縮減形式。4.“光”語法化的語用動因主要包括:1.交際互動;2.語用推理(主要包括隱喻和轉喻) ;3.主觀化。5.元代,形容詞“光”的消極語用義隨語境凝固在含“光”形容詞的詞彙意義中,最終“滯留”在副詞“光”中,使其限於特定的句法環境(不用於肯定語氣祈使句)和感情色彩(消極或中性) 。參考文獻1高秀雪. 語法化及其語用動因J. 廣西社會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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