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集体合同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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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惠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印 二 0 一四年十二月- 2 -目 录1.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解读.42.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文本.24- 3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促进企业集体协商走向法治化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解读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 2014 年 9月 25 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自 2015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10 月 23 日,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依法治国决定),结合学习贯彻依法治国决定,组织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有利于更好更深刻认

2、识和理解条例的立法目的和宗旨、立法原则、立法的功能作用,正确把握集体协商的原则、内容、程序,正确运用集体协商机制依法维护权益和依法协商处理争议。一、 条例的立法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 条例具体完善了企业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求的重要举措。(二)坚持问题为导向,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近年来部分企业职工因要求增加工资等经济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 4 -性争议事件,究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可操作性强的工资集体协商的法规依据,导致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政府和工会难以依法处理。企业往往因此损失很大

3、。为此, 条例修订的重点在工资集体协商和双方协商行为规范,旨在构建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平台,健全依法维权和依法处理争议的法治轨道,预防和避免企业和职工采取非理性行为。 (三)坚持“两个维护 ”的立法宗旨,注重 协调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利益关系。始终坚持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维护企业合法经营的立法宗旨。立法中,注重统筹兼顾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发挥立法平衡、调整双方利益、规范双方行为的功能作用。(四)坚持立法协商,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省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企业及企业代表组织、工会和职工代表、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意见;就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具体条文的修改与香港有关商会进行协商;并就立法中几个难

4、点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汇报,就香港商会反映的意见与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进行了沟通协商。(五)坚持人大主导,注重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觉贯彻省委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加强立法统筹协调。反复做好“两个维护”立法宗旨的宣传引导,同时,为 保证有更充分的时间,协调各方意见,取得社会各界更多的共识,慎重决定条例修订草案需经三次审议后提交表决;发挥法规起草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在立法协商和修改中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多次进行立法公开征求意- 5 -见,组织召开论证会和评估会,发挥立法咨询专家等社会各界人士的聪明才智。二、 条例主要内容条例共六章、四十六条,分别是总则、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争

5、议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对立法目的宗旨、协商原则、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集体协商内容和程序、协商行为规范、集体协商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做出具体规范。(一)条例的功能作用。 条例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社会立法,具有什么功能作用?依法治国决定明确了法治的总体功能作用:“更好地统 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 。“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 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条例 在确定立法目的和宗旨、集体协商原则、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协商行为规范、争议处理原则及方式等立法内容中,都极为注重平衡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合

6、理调节双方关系、依法规范双方行为,建立健全依法、公平、平等自愿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法规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增强法规规范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二)明确了立法目的宗旨。 条例第一条明确了立法目的和宗旨:“ 规 范集体 协商行 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是我省通过加强企业集体- 6 -协商地方立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

7、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应“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这是党中央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要求而提出的重要措施,也是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特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客观需要。我国经济新常态特征主要表现:1.进入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续的中高速增长阶段。2.迫切要求加快优化经济结构,包括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将第三产业发展成为产业主体;优化需求结构,逐步将消费需求发展成为需求主体;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经济新常态,加快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增加就业

8、、均衡收入、完善社保、稳定物价、平稳增长。近年来,我省在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方面开展了有益的尝试,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进展。由工会代表或指导职工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的模式逐渐规范化,职工与企业通过集体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也逐渐为大部分企业及职工所认可,企业集体合同的覆盖率不断上升。实践证明,这些成熟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有必要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条例的立法目的就是进一步“ 规范集体协商行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是我省适 应我国经济 新常态特征,加快优化经济- 7 -结构需要,是切实贯彻党中央“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的重要举措。企业方面也要尽快

9、适应中国经济新常态,适应优化需求结构、优化收入结构的趋势,共同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权威,尊重职工集体协商权利。(三)扩大了条例的调整范围,新设“集体协商” 一章。1996年颁布实施的条例,主要是调整集体合同关系。在推动我省集体合同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2010 年以来,我省部分职工因要求加薪等经济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争议事件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劳动关系的总体稳定。 劳动法、 工会法、 劳动合同法明确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表述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1996 年条例缺少对集体协商制度的明确

10、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的一些内容也相对滞后、可操作性差。由于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规定,实践中存在部分企业漠视职工合理诉求和部分职工停工怠工无序化并存的现象,对双方权益都造成损害。为更好地实施国家法律规定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修订条例扩大调整范围,将集体协商作为立法重要内容,增设一章“集体协商” 。(四)明确了集体协商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对集体协商原则的规定,结合我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实际需要, 条例第四条规定了集体协商原则。- 8 -1.合法原则。合法是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有效开展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集体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集体合同的形式

11、要合法;其次,集体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集体协商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将公平原则作为集体协商的原则,可以防止集体协商当事人尤其是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劳动者的权利,有利于平衡集体协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平等原则,二是自愿原则。所谓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集体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主从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只有地位平等,双方才能自由表达真实的

12、意思。这里讲的平等,是法律上的平等,形式上的平等,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多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实际上做不到平等。但用人单位不得于用优势地位,在订立集体合同时附加不平等的条件。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在订立集体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仔细研究合同的每项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达成一致意见。只有体现双方真实意志的劳动合同,才能使双方忠实地按照合同履行约定。- 9 -5.诚实信用原则。就是在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诚实信用是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一项社会道德原则。(五)明确政府及有关

13、部门的职责。据了解,各国政府在企业集体协商中都发挥重要作用,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作为协商法律规则的制定者、法律执行的监督者、协商争议的调解者,也就是从社会公正立场出发,为集体协商立规则、建平台、造氛围、促协商、化争议、抓监督。条例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及时研究解决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组织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六)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三方协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平等

14、对话的机制。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组织三方的职能不能替代,各有侧重且相互独立,组织间相互没有隶属关系。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协调双方利益关系,企业组织代表企业的利益,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1.三方机制的组成。 (1)政府代表。 工会法中明确规定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代表。此外,我国参加国际劳工大会的政府代表也一直是劳动行政部门。由此可以看出,在劳动关系三方代表中- 10 -政府代表应该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担任。 (2)企业组织代表。目前,在中央层面,仍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作为企业方代表。我省作为企业方代表的是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 (3)职工代表。由于三方机制协商的是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超出了具体企

15、业的范围。因此,代表职工参加三方机制的是各级总工会。2.发挥三方机制协调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作用。根据工会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三方机制解决的是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如劳动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等。实行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实现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但是,仅在企业范围内推行集体协商和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是不够的。从协调劳动关系的整个社会化发展要求来看,还需要建立起能够促进劳动关系协调与稳定发展的三方机制,用三方协商机制来体现更高层次上的劳动关系协调作用,促进各方利益主体的相对一致性,以达到三方共同利益和目标。建立三方协商机制不仅不会取代和削弱企业劳动关系双方通过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的主体地位,更不会破坏企业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反之,当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发挥出来的时候,它会积极引导双方更好地实现其签订的集体合同和协议,会指导帮助企业双方更好地通过协调机制来达到双方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七)工会职责及其作用。 条例第六条规定:“地方总工会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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