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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辩陈词:各位评委、对方辩友,现场的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良好师德的形成主要靠自律” 。良好师德需要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缺一不可。但两者相较,我方认为,良好师德的形成主要靠自律。 理由如下: 第一,何谓自律?自律,即自我约束,自我调控。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良好的师德是教师职业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良好的师德是各级教育行政领导和全体教学人员必备的品格,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起码要求。俗话说:道德是自律,法律是他律。良好师德的形成属于思想道德建设,主要靠自律。 第二,自律重于他律。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不同,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对

2、于良好师德的形成来说,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引用“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的中国古代名言,强调了自律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要形成良好的师德,内因比外因更重要,治本比治标更有效,因而良好师德的形成主要靠自律。 第三,从自律和他律的关系看,自律重于他律。自律具有主动性,他律具有被动性。自律是他律的前提和基础,他律是自律的监督和保证。同他律的滞后性相比,自律更具有超前性,可以将不好的思想遏制于萌芽状态。 我们主张良好师德的形成主要靠自律,并不否认他律的重要。纪律约束、法律惩治、制度监督、群众举报都很重要,但这些外部约束必须通过行为主体的自律

3、才能完成和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良好师德的形成主要靠自律。2 寄希望于成克杰、胡长清之流“良心发现”,结局如何同样不言而喻。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某 2005 年第一次受贿 1 万美元时,连续几天寝食难安,自我感觉受贿数额巨大。反复考虑后,他给自己规定了一个受贿上限,即不超过 10 万元人民币。这位王副局长所奉行的“每次受贿不超过 10 万元”的自律信条,最终导致其以受贿总额折合人民币 170 万元而坐上了被告席。 作为道德他律的异体监督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有效。据国际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的调查,反腐败最重的、排在第一位的是新闻舆论等道德他律的监督。 至此,

4、廉洁从教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难道正方辩友还看不出来? 正方二辩( 3 分钟) 刚才对方辩友滔滔不绝、大谈特谈反腐败领域的自律和他律谁更重要,其实是偏离了“廉洁从教”的主题,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教师群体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有知识,有思想,对人格尊严比较敏感。用对付行政官员的手段对付教学人员,用管理车间的办法来管理校园,未免失之粗疏草率。而另一方面,执教不廉现象在少数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个别教师身上又确实存在。但绝大部分教师是无辜的,他们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教师的自律意识来自于“传道授业”的神圣使命感、教书育人的高度责

5、任感,“亲其师,信其道”,“其身正,不令而行”,“言传身教”,正是教师自律精神的体现。只有自律,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对待教师群体,不是不要他律,而是要慎用、善用他律。蔡元培先生当年在北大推行的办学宗旨是:兼容并包,思想自由。若是从他律出发实施管理,北大后来的星汉灿烂是不可想象的。即使当年陈独秀有冶游癖,物议蜂起,蔡先生也只是婉言劝告,而不曾疾言厉色,着眼点还是相信陈独秀的自知之明。 廉洁从教,理应主要靠自律。 四、质辩阶段(共 8 分钟) 正方三辩: 1.请问反方 1 号辩友:绝大部分教师在没有任何外在监督的情况下仍能廉洁从教,这种现象如何解释呢? 反

6、方一辩: 这不正好说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颁布以来已逐步深入人心、取得预期效果了吗?少数教师执教不廉,正说明此类法律法规的制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反之,若无纪律制度的约束和保障,会有更多的教师行为失范,后果不堪设想。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正方三辩: 2.请问反方 2 号辩友:既然廉洁从教主要靠他律,那么他律能否对那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贪污腐败现象防患于未然呢?请从正面回答,谢谢! 反方二辩: 我方只讲“主要”靠他律,而没讲“完全”靠他律。和自律一样,他律也不是万能的。对贪污腐败防患未然主要靠当事人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但他律具有客观性、直接性、强制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在廉政建设中的不可替代性。

7、 正方三辩: 3. 请问反方4 号辩友:他律能像监控录像一样一天 24 小时、甚至一年 360 天地全程跟踪,防止每一位教师行为失范吗?我的问话完毕,谢谢! 反方四辩: 当然可以做到,现在的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就是他律最直接的表现。正是有了这些制度 3 的约束,我们才生活在这样一个和谐的社会之中,我们才会有一份安稳的工作和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反方三辩: 1 请问正方 1 号辩友:教师自律的标准及其来源是什么? 正方 1 辩: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上不是写得一清二楚吗?反方辩友何必明知故问!可是规章制度颁布后,还得靠人去自觉遵守执行,否则只能是一纸空文,是不是? (正确答案

8、:就起源来说,他律规定自律,为自律提供标准;自律是他律的内化。) 反方三辩: 2. 请问正方 2 号辩友:有偿家教等为何屡禁不止? 正方二辩: 一是收入分配不公,二是有偿家教难以界定,三是从事有偿家教的人平时不注重政治学习,不能严于律己,师德有问题,后者才是主要原因。这正好证明了我方“廉洁从教,主要靠自律”的观点,而和贵方论点好像没什么直接联系吧。 3.请问正方 4 号辩友:我们今天来参加辩论赛,如果没有比赛规则的制约,单凭个人的所谓“自律”,能够秩序井然吗?我的提问完毕,谢谢! 正方四辩: 这和“廉洁从教”没有直接联系吧?反方辩友再次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诚然,非但是辩论赛,所有的游戏

9、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游戏规则,但如果没有参赛选手对比赛规则的自觉遵守,再完美的规则,也只能是空话一句。您的提问只能说明对于行为主体,自律和他律是有机统一的,而不能证明“主要靠他律”的观点。 五、质辩小结(共 3 分钟) 正方三辩: 我方从不排斥他律在廉洁从教中的作用。但与自律相比,他律是低层次的,具有外在强制性;且受时空的限制,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只能事后追究,消耗公共资源,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他律只有转化为教师自律才能发挥最佳功能。他律治标不治本。他律的特点及其固有的局限性,足以说明对待教师这个特定群体,要慎用或善用他律,廉洁从教,主要靠自律。 反方三辩: 自律具有零散性、不稳定性,必须要在

10、他律的保障下进行。当前,在教育部门,为师不廉、贪污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少数领导干部,大搞权钱交易,简直到了利令智昏、胆大包天、无法无天的地步,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他律不严。过分相信这些贪官的自觉性,寄希望于他们的“良心发现”,要求他们“自律”,无异于痴人说梦! 六、自由辩论阶段(共 10 分钟) 正方: 去年 10 月,原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副局长蒋某 37 次收受他人钱财 54 万元,被判刑六年。蒋某不可谓不知法、不懂法,但终因以权谋私,锒铛入狱。请问对方辩友对此有何感想? 反方: 这不正好说明自律是软弱无力的、廉洁从教主要靠他律的我方观点吗? 正方: 从 2004 年底至 2013 年 1 月,被

11、告人曾先后 37 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物,请问对方辩友:在这 8 年之间,他律的作用又体现在哪里呢? 反方: 我方一辩早在立论阶段就已明确指出:为师不廉屡禁不止主要是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无能为力,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8 年时间的他律失控,不正从反面证明他律对廉洁从教的必不可少吗? 正方: 8 年失控,只能说明他律的软弱无力。反之,在这 8 年中间,如果蒋某能够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严于律己,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又何至于蜕化变质、落得如此下场!当然,权力缺少监督必然滋生腐败,廉洁从教,必须自律他律并举,缺一不可! 反方: 请问正方辩友:党员干部和普通教师如何通过“自律”廉洁从教呢?请讲具体些,谢谢

12、! 正方: 如何通过自律廉洁从教,必须在一个“慎”字上下功夫。 1.慎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该收的分文不取,不该喝的滴酒不沾,不该去的概不涉足。 2.慎独。培根说过: “一个人行事应当做到,即使面对上帝也不感到亏心,如此方能获得灵魂的安宁。”对于我们而言,这个“上帝”就是党的教育事业,就是广大黎民百姓。 3.慎权。权力是把 “双刃剑”:为民造福,成就事业;以权谋私,身败名裂。 4.慎欲。要像子罕那样以“不贪为宝”,要像吴隐之那样饮贪泉之水而“终不易心”,要像林则徐那样“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做到这四慎,才能心如止水,守身如玉,才能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美色所迷,不为人情所扰,

13、不为权势所屈。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反方: 精彩!不过仍有纸上谈兵之嫌,要想真正做到“四慎”,谈何容易!某位学生家长在教师节前夕,硬要塞给你红包,某位教辅资料推销商,硬要塞给你回扣,当时又无第三者在场,请问善于“自律”的正方辩友,你到底要不要、拿不拿、接受不接受呢? 正方: 不要、不拿、不受,宁可双方面红耳赤,不欢而散。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啊。 反方: 当然不能要。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七条: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权谋求私利。 短短的几句条文,如何让指导规定教师决定行动取舍!假使相关部门能够在这些方面作出明文规定,那有多好! 正方:

14、 事实上,许多学校在收受家长钱物、订购教辅资料的问题上已经或正在制定相应细则。但规章制度如果只是贴在墙上,而不能深入人心,内化为教师的行动指南、行为准则,仍然是一纸空文。因而我方认为,在当前社会气候下,对待教师这一特定群体,制定相关细则,加强舆论监督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加强师德建设,注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提高。一句话:自律他律双管齐下,廉洁从教主要靠自律! 七、总结陈词阶段(共 6 分钟) 反方四辩: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校园不再是一方神圣的净土,教师也不能置身世外桃源。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廉洁从教机制,加强群众舆论监督,乃大势所趋、刻不容缓。 2.认为自律是内因

15、,他律是外因,自律决定他律,只是对唯物辩证法内外因原理的简单的、片面的理解。他律在特定时期对于廉洁从教有着不容替代的重要性。 3.寄希望于贪官污吏道德自觉、良心发现在严峻的现实面前只能是一厢情愿的空洞说 5 辞,纸上谈兵,苍白无力,无异于痴人说梦。 4.自律失之过软,具有零散性、不稳定性,而他律具有外在强制性、切实可行性,能在廉洁从教问题上立竿见影,收到明显成效。他律是自律的来源,又是自律的最终保障。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廉洁从教,主要靠他律! 正方四辩: 1.教师是富有知识思想、自尊敏感的特殊群体,廉洁从教应慎用、善用他律。 2.他律具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其被动性、滞后性使其难以防

16、微杜渐、防患未然,只能在事后追究责任。 3.他律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规章制度再完善,法律条文再具体,最终还是要靠教师去自觉遵守、执行,否则只能是一纸空文。他律只有内化为自律,才能发挥其仅有的功能。他律受时空限制,难以对所有教师每时每刻发生作用。 4.我方强调自律为主,并不排斥法律法规、舆论监督的辅助作用。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廉洁从教,主要靠自律! 刚才对方辩友口若悬河、言辞凿凿,讲理论,举例子,咋听之下貌似颇有道理,仔细推敲却发现只是一味地在强调“他律”的重要性和作用。在此,我想提醒对方辩友的是,你们严重忽视了我们今天辩题的核心对象“师德”的特殊性和独特内涵,自作主张将辩题偏离和简化为:他律

17、与自律的孰重孰轻的关系。鉴于对方辩友的理解偏差,首先,我觉得有必要先向对方辩友阐述下我们今天辩题的核心对象-“师德”。说到师德,我不由地想到了我国师资教育的最高学府 北京师范大学广为世人传诵的校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简言之,为师者,学识当较学生广博深厚,言行当为世人榜样典范。前句是对我们老师的学识要求,后句则是对我们老师师德核心精神的简明概括。我想,对方辩友,也是我所尊重的同行,也不至于否认我方的这个观点:“师德”是绝不不等同于普通的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要求的。因为它是世人,对它的主体: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老师的道德期望。很显然,我们所应达到的师德是应明显高于对方辩友所自我设定的普通职业道

18、德和公民道德要求的。在此,为了形象说明师德的特殊性和与普通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区别,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个在我们每个老师身上都很可能发生的场景:同为老师的对方辩友,出于责任心为了了解班上最近几位学生思想波动、学习退步的原因,在期末考试前,冒着炎炎裂日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去学生家家访。从最后一位学生家出来的时候,已经非常疲惫,挤上最后一班公交车,并坐上了最后一个座位,隔窗与学生挥手告别的时候,恰又上来了一位抱着小孩的年轻母亲走到你的座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对方辩友是微笑着主动站起身来给年轻的妈妈让座还是迅速闭目养神装作视而不见在目送的学生脑海中留下愕然、茫然和一个大大的问号。我想,同为人民老师、我所

19、尊重的对方辩友,你们会自发地、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因为我们内心知道,我们是人民教师,我们是道德和价值观正在形成中的孩子和学生眼中的榜样和典范,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对他们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尤其是对我们小学老师来说。很显然,对方辩友在此情况下并未受到你们所一直在强调的他律的硬性约束,因为,上至教育部下至学校均未明文规定人民老师应该在此情况下应该主动让座,否则将受到何种惩罚。如果以对方辩友:师德主要靠他律的观点,那是不是我们应该上书教育部在新的老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加上应主动让座这一条呢?之所以出现上面这种滑稽的推论,那是因为对于师德修养和建设来说,对方辩友一味强调的他律有以下局限性:一、他律,在规定的

20、言行内容及所要求的水准上不符合师德的内在要求。他律,仅仅是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最起码最基本的言行规范,显然远低于师德的内在言行要求。以对方辩友的观点,为人师的对方辩友主要依靠“他律”种种法规制度的条条来作为自我言行约束的主要方式和自我师德认可的标准,那么就真的需要教育部规定应主动让座这一条,因为无规定就可遵循也可不遵循。那么教育部得把多少言行细致规定都写进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们每位老师都如此作为言行标准,自然“泯然众人矣”,如何能“行为世范”?所以,以对方辩友强调的主要依靠他律,无论从他律规定的内容和所要求的水准这显然远不能满足师德建设的内在要求。二、在师德修养和建设上,他律总有失效失

21、控的时候,而自律的作用是永久的。对方辩友一再强调他律很有效,是的,那是因为他律作用的有效性是来自违反它的反作用力惩罚性。“他律”总有“不在服务区”的地方和时候 独自一人,无人所见的时候,谁来帮我们“他律”?!是不是作为人民老师的我们就可以此时此地言语出格行为出位?如果主要靠他律,我们是否能真正达到言行一致这样最起码的师德要求?但是相对于被迫式的“他律”,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形成的“自律”,可以做到 7 乘 24 小时“全网覆盖”,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随时随地和我们在一起的良好品质和习惯,在此基础上才可以言行“为人师表”,才有可能“行为世范”。三、相对于外因,内因才是决定事物发展的根本因素

22、,这是一再被证明的真理。显然,对于师德修养,他律是外因,自律为内因。丰子恺先生曾说:“老师无小节,处处是楷模”。在学生心目中,我们老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言行的楷模。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老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即使“万世师表”的孔子,也还要“吾日三省吾身”,坚持自律。“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师德的高要求需要我们每位教师都应真正从内心认识到“修师身、养师德”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自觉规范言行,自警自律,方能不断保持和提高师德修养。显然,自律才是真正提高师德修养的根本和决定性因素。综上所述,他律无论在其

23、规定的内容和水准上都与“行为世范”的师德内在要求相去甚远,更无法与自律在保持和提高师德修养的根本性和决定性的影响相比。因此,我方更坚定认为师德修养主要靠自律。p师德,应该就是指为人师的品德吧,所谓的自律和他律其实是比较难以下定义的,既然你选择的是自律,那就不得不注意的几点问题:一、对于自律相对于他律最大的缺点在于没有具体的监督机制,同时有没有办法衡量成效和业绩,举个例子,日本国内是没有盗版光碟的,自然本土人也就不购买,但是日本人到了中国之后却“入乡随俗”大肆地购买光碟,甚至带回国,这就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是简简单单地靠自律就可以解决的二、自律的成效形成周期相对很漫长,众所周知,我们一种习惯的

24、养成(好习惯)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行为主体很容易受到各方面的影响,所以就比较麻烦,对方可能会认为等到依靠自律形成的师德后,黄花菜都凉了,以此攻击你们,你们必须提醒对方的是,他律的机制不可能时时刻刻地跟随着我们的行为主体吧所以从长远来看,还是自律的作用更大,这就是主体的作用了三、作为自律这一方,很可能会被对方问道,如果自制力不行或者本身品德不行的话,如何自律,对此你们可以明确地告诉对方,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成为教师的,因为目前的教师任用制度,要求必须进行考试,而且要有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知识基础并且各方面的品德必须优良,暂且说这么多吧 (很有可能被他律一方问到:既然教育局聘用教师条件比较严

25、格,而且教师们每年必须进行师德培训,为什么还会出现诸如范跑跑、郭撕撕事件?这时候必须除了解答这一问题,还要出具一些极有利的正面的案例才行,手头要有些优秀教师的资料。)我的辩论思路是:不能否定他律的作用,只是说自律重要他律,他律只是起着辅助作用。他律是外因,自律是内因。首先,师德是老师行为道德规范的简称。从名称上我们不难看出,师德,从属于道德规范。大家都知道,法律所规定的即为必须做或是必定不能做的事情,而道德规范规定的则是应当做或不应当做的事情,从这个层面上讲道德规范取决于个人的道德觉悟,也即是非客观强制性意愿。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地区,大家明知道随地吐痰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事情,照样有人照做不

26、误。同理,师德是老师行为道德规范,因此很多老师明知收受学生家长礼物是违反师德的行为,还是照做不误,甚至成为了一些地方的潜规则。其次道德规范多为特定人群行为的总结,多数是大家认可,一般不需要成文规定。即使有成文规定,也不太具备对违反规定人员的统一处理意见(比如个校的规定是个管个的,违反处理各不相同)也不具备强制的他律条件。综上师德主要靠自律。自律:师德建设的重中之重 教师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关系到 21 世纪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多年的教育实践表明,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要靠教育者的教学行为和道德行为相结合才能达到目的,因为教师的理想信念、敬业态度、为人处世、道德

27、情操、文化知识等都会对学生产生直接或潜移默化的影响。“为人师表”要求教师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包括日常言传身教的一切行为。教师的言行必须高度自律,即使细微之处也应表现出“为人师表”的风范。 培养人才是个系统工程,是综合性劳动的成果,不是哪个老师的个人功劳,学生的成才是由各级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培养的。出了人才,也没有劳动成果的独享性,不可能像出本书那样有个人的版权,能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因此,教师应该具备比常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当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加强师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代高等教育的任务不仅仅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更应培养能够建设、推动社会进步的创新人才。教师要把优秀

28、的传统文化和当前世界发展的前沿科技知识传授给学生,更要用自身完美的行为感染学生、影响学生。所以,既然选择了教育事业,教师就应该努力加强个人修养,不断完善自己,以高尚的道德为人师表。 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而在师德建设中,严格自律是重中之重。 教师是师德建设的主体,应自觉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 作为一名教师,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教人,即所谓“明德”。这是中国教育的优秀传统。儒家的经典著作大学开宗明义就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所谓“明明德”,便是要发明受教育者自身所具有的“明德”,也就是以道德教人的意思。当然,对于“大学”的含义,古今会有不同的理解。儒家认为“大学”是

29、教人高尚道德的学问,而近代则有人认为“大学”就是有大师之学,如原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在西南联大的一次演讲中说过:“所谓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其实这两者并不矛盾,所谓大师,不但学问要大,道德也应是高尚的,他们在以学问教人的同时,也往往以其高尚的道德在感化着学生。应树立为国家、为民族培育英才的思想,而不是为了谋求个人的利益。 教师要“为人师表”,就要严格“自律” 教师处于教书育人的岗位上,是先于学生学习了大量的社会、政治、经济的理论和丰富的科技知识,而后成为教师的;教师教育的对象,相对地是一些年纪轻,阅历少,知识欠缺的人。因此,教师的作用在于“教育”学生,引导学生学会生存、生活、做

30、人和与人合作。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优秀道德观念,经过现代转换,都是可以用来教学生的。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思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人生进取精神,“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博大胸怀,“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高尚气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品格,以及信、义、诚、达、礼等一些优秀的人格层面, 这是做人的根本。正如明清之际的思想家孙奇逄所说,教人读书,首先要使受教育者“为端人,为正士,在家则家重,在国则国重,所谓添一个丧元气进士,不如添一个守本分平民”。 教师自身须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而且既要言教,又要身教,身教重于言教。这无疑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

31、求。教师要“为人师表”,核心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特别强调教师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强,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要学生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学生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行动上为学生做出表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为人师表。 首先,教师要成为追求真才实学的榜样。教师不能满足于先学于学生,而且要坚持继续学习,坚持终身受教育。随着形势的发展,高科技突飞猛进,让人感觉到一停止学习,就会落伍。当今的时代,人们只有具备了学习的能力,具备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能获得生存的社会位置。教师不但要自身保持一种勤奋学习的能力,还要把这种学习能力无私地传授给自己的学生。 再则,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

32、。教师要善于继承、汲取民族精华,并赋予时代精神,吸收古今中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文化,善于“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体现中国特色,显示我们“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优势。教育学生敢于思考,敢于创新,既要打好人文基础,又要打好科技素质基础。 第三,教师要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时代和国情特色要求教师不但自身懂法,还应教育学生守法。因此,教师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现行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条文,强化法制观念,在学法的同时,要懂法、守法、护法,以身作则;在学生中宣传政策和法律条文时,就会受到双重的教育效应。教师要教育学生懂得当代社交的一般常识,讲究精神文明和社会公德,注意礼貌,平等待人,首先自己要做出表率。教师在职业道德修养上还应处理好几个关系:道德认识与行为的关系,义务与权利的关系: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当今时代,人们特别强调培养人才的合作精神,教师更应该在这方面为学生做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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