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书学期末复习提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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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司法文书学复习题要一、司法文书学的主要内容司法文书学司法文书司法文书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司法文书的概念、涵义、特点、作用、历史沿革司法文书的写作要素司法文书的表述方法司法文书的语言修辞刑事裁判文书公安文书检察文书民事裁判文书司法文书的概念、性质主旨、材料、结构叙事、说理、说明特点、修辞方法其他文书文书立案报告、提请批准逮捕书、通缉令、起诉意见书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书、公诉词、抗诉书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笔录、诉状文书、律师业务文书基础理论文体写作司法文书学二、重点提示第一部分 基础理论(一)司法文书学的概念和性质司法文书学,是以基本的写作理论为

2、指导,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要求,研究各类司法文书的性质、文体特点、作用和写作要领的一门学科。司法文书学是从属与法学的具有法律专业性质的应用写作学。写好司法文书必须具备两方面的知识:一是必须具备系统全面的法律知识,二是必须具备较高的概括能力和写作能力。(二)司法文书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司法文书学的研究对象:1、司法文书的概念、特点、范围和作用;2、司法文书的写作规律;3、司法文书的历史发展状况;4、司法机关司法文书的制作方法和使用情况。司法文书学的研究任务是:揭示司法文书的基本理论和写作规律,为不断提高司法工作者制作司法文书的能力和水平,正确实施法律而服务。(三)提高写作能力和水平的唯一真正有

3、效的途径是:写作总结,再写作再总结,学习写作,培养写作能力是一个“日积月累,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写作能力的培养过程中,以下几点是大家应该注意的:一是先求大而后求精,先放而后收;二是先求规矩而后求巧妙;三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四是要有热情、有毅力;五是要不断总结。(四)司法文书的概念和涵义司法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的专门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与2诉讼有紧密联系的非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司法公文。这一概念,包含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含义:1、司法文书的制作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的专门组织。2、司法文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诉讼案件和与诉讼有紧密联系的非讼案件。3、司法文

4、书必须严格依法制作。4、司法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5、司法文书是专门应用于司法方面的特种公文。(五)司法文书的特点司法文书是专门运用于司法领域的司法公文,它具有一般公文的实用性、技术性、服务性等特点,也有和一般公文相区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内容的客观性;2、制作的合法性;3、效力的稳定性和强制性;4、形式的规范性 5、表述的准确性司法文书的客观性、合法性、稳定性、强制性、规范性、准确性这些特点是相互联系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是为了保证司法文书的客观性和合法性,而客观性和合法性,又保证了司法文书效力的稳定性和强制性,保证司法文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从而实现司法文书实

5、施法律的根本任务。(六)司法文书的作用从根本上说,司法文书作用在于保证法律的具体实施。具体地说,司法文书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司法文书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2、司法文书是进行法制宣传的有力武器;3、司法文书是诉讼活动的忠实记录;4、司法文书是考核司法干部的重要尺度;5、司法文书是国家的重要档案,对立法和执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七)司法文书的历史沿革司法文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发展沿革大致可以分为古代近代当代等几个阶段。我国古代司法文书的发展可以划分为先秦秦汉唐宋明清等几个时期。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早的司法文书,记录在 1975 年陕西出土的一件西周的青铜器“匜”上。上面铸有一

6、篇铭文,共 13 行,157 个字,世称“朕匜铭文” 。秦简封诊式 ,保存了贼死、经死、穴盗等三例勘查笔录,制作水平已达到相当高度。汉代起诉的方式有原告起诉、官员检举、犯人自首等等,相应的司法文书有“帖” (自诉状) 、 “纠举文书” (公诉书) 、 “自白书” (自首书) 。勘验要制作“爰” (勘查笔录) 、 “鞠狱”要对“两辞” (双方当事人的供词)进行记录,称为“供” (法庭审理笔录) , “断狱”要制作“书” (判决书) , “读鞠” (即宣判)又叫“读书” ,交付执行叫做“用法” 。但汉代完整保留下来的司法文书很少。唐朝“以判取仕”的制度,促进 “拟判” (虚拟判决)之风盛行,出现了

7、张啄的龙筋凤髓判和的甲乙判等判词专著。张啄的龙筋凤髓判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判词专著。唐朝的判词深受南北朝骈体文的影响,在体式上讲究“言必骈俪,语必六四” ,词藻华丽,对句工整,用典较多,字有所限。宋代开始有实判的专集问世,如名公书判清明集 ,收录了南宋末期包括朱熹、刘克庄、胡颍等名儒大臣写的判词 116 篇,在判词风格上,大多数是用散体写成的散体判。这种散体判通俗明畅,朴实无华,与骈体判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明、清的科举考试, “第二场有判语,以律条为题,其文亦用四六,而以间当为贵” 。近代的司法文书清朝末年,随着中华法系解体,司法文书也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1、格式规范化。宣统年间,由奕匡、沈

8、家本编纂的考试法官必要 ,第一次对民事、刑事判决书格式作了统一的规定;2、散体判成熟化,基本上都是用散文形式制作司法文书。3、受“五四运3动”提倡白话文写作的影响,语言平实化。当代司法文书的发展,也与我国法制建设的曲折历程相适应,在法制建设取得进展的时期,司法文书也得到发展;在法制建设遭到破坏的时期,司法文书的发展也停滞不前。(八)司法文书的写作要素1、司法文书的主旨司法文书的主旨,是指司法文书的制作目的,即司法文书的制作主体为实现其诉讼目的,根据事实和法律而形成的基本观点。主旨在文章中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主旨是文章的灵魂和统帅。 “主旨是文章的灵魂” ,说的是主旨的价值作用。 “主旨是文章的统

9、帅” ,说的是主旨对材料、结构、语言、表达方式等其他文章要素的统摄作用。提炼司法文书的主旨,必须遵循以下的原则:(1)提炼主旨必须占有客观全面的案情事实材料。 (2)提炼主旨必须以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客观标准。一篇文章,通常对主旨的要求是正确、深刻、集中、新颖。司法文书作为专门适用于司法方面的特种文书,对其主旨就应该有符合司法文书写作规律的特殊要求。这些要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司法文书的主旨必须合法、公正;(2)司法文书的主旨必须单一、集中;(3)司法文书的主旨必须明确、具体。2、司法文书的材料司法文书的材料,是指司法文书的制作主体为了实现其诉讼目的,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讼案件中收集的,用来提

10、炼和表现主旨的事物和观念。司法文书的材料包括:文书的制作主体,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案情事实和相应的证据,适用的法律条款,以及针对案件进行分析论证时所采用的法学理论。司法文书的材料,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材料的性质不同,可以把司法文书的材料分为:刑事诉讼材料,民事诉讼材料,行政诉讼材料。 (2)根据材料的来源不同,可以把司法文书的材料分为:来源于当事人的材料,来源于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其他知情人的材料,来源于司法机关自行收集的材料。 (3)根据材料的形式不同,可以把司法文书的材料划分为:口头材料,书面材料,视听材料,实物材料等。 (4)根据材料与当事人诉讼主张

11、的关系,可以把司法文书的材料划分为:有利于控诉方的材料,有利于被告方的材料等。司法文书的材料与主旨,是紧密结合,相互依存的辩证统一的关系。材料是主旨形成的唯一客观依据,是表达主旨的重要基础。在具体制作司法文书时,主旨又是统领全文的中心,决定着材料的取舍。材料是第一位的,主旨是第二位的。两者缺一不可,共同为实现司法文书实施法律的目的服务。选用司法文书材料的原则:(1)选用绝对客观真实的材料。 (2)选择能够说明主旨的材料。 (3)根据文体的需要,均衡地选用材料。3、司法文书的结构司法文书的结构,是指司法文书的制作者根据表达主旨的需要,对所收集的材料进行的搭配与组合。是对文书材料的组织构造和布局安

12、排。文章的结构一般应该讲求新颖,忌讳千篇一律。但司法文书结构的特点是:高度的程式化。写作时不得随意改动。这一特点,是根据司法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形成的。这样做的意义有三点:一是可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有效性,使其更好地发挥执法作用。二是可以保证文书制作标准的统一,便于文书的起草、审核、定稿,制作正、副本都比较方便。能够提高制作司法文书的效率。三是便于科学管理。便于文书的收文、发文、归类登记、归档保存、检索使用等管理工作的进行,使司法文书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司法文书的结构,从总体上可以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大部分。司法文书的各部分4之间,各部分的具体项目之间,各具体项目的各个要素之间都

13、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制作司法文书时,一定要有全局观念,要瞻前顾后,注意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努力写好每一部分特定的项目和内容。(九)司法文书的表达方法1、司法文书的叙述司法文书的叙述,是指对案件的发生、发展、结局等情况进行客观的文字表述。与其它文体的叙述相比,它具有以下特点:(1)叙述客观真实;(2)叙述要素完备;(3)关键情节具体。所谓关键情节,是指涉及当事人法律责任,决定案件性质,影响问题严重程度的情节。 (4)因果关系明白,在司法文书中必须把“目的行为后果”三者之间的联系交代清楚。 (5)争议焦点突出;(6)主要证据齐全。司法文书常用的叙述方法有以下几种:(1)自然顺序法;(2)突出主罪法(含

14、罪名标题法) ;(3)突出主犯法;(4)综合归纳法;(5)纵横交错法;(6)逻辑顺序法;(7)求重显异法。2、司法文书的说理司法文书的说理,是指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法律上的评断,为处理决定提供依据。理由是司法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文书中起着上承事实,下启结论的重要作用,充分的理由能有效地增强司法文书的说服力,使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认罪伏法,安心改造;使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心服口服,自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使司法文书顺利地得到执行,从而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文书的说理有以下特点:(1)客观公正。 (2)切事而论。 (3)依法说理。 (4)平实简明。 (5)逻辑严密。 (6)必须

15、体现制作者公正无私、不偏不倚的人格魅力。司法文书常见的说理方法有:(1)即事分析论证法。 (2)法理论证法。 (3)正反对比论证法。 (4)论述法理,辅以情理法。以上是司法文书立论的几种重要方法,此外,司法文书还强调立中有驳,论驳兼济。反驳的方法不外乎“反驳论点” , “反驳论据” , “反驳论证方法”等三种。在具体说理的时候,可以先论后驳,也可以先驳后论,根据论述的需要,灵活掌握。3、司法文书的说明司法文书的说明是将事物的性质、特征、形状、构造、成因、关系、功用等解说清楚,或者是把人物的活动、特点等情况介绍明白。司法文书的说明,主要有以下特点:(1)客观、明白。 (2)简要、突出。 (3)清

16、楚、有序。 (4)圆满、周密。说明在司法文书中主要运用于四个方面:(1)对当事人有关情况的说明。 (2)对现场境况的说明。 (3)对尸体检验、物证检验、人身检查、侦查实验等情况的说明。 (4)对其它有关事项的说明。司法文书常用的说明方法:(1)分解说明;(2)数字说明;(3)图表说明。 (十)司法文书的语言1、司法文书语言的特点司法文书的语言属于公文语体,语言风格崇尚朴素平实。概括起来,司法文书的语言具有以下特点:(1)语义单一,排除歧义。第一,要排除歧义,首先必须注意用词的精确,要选用不会产生歧义的精确词语,尽量避免使用模糊词语。第二,要排除歧义,其次还要注意语言文字的结构。(2)风格朴素,

17、语贵平实。第一,不使用艰涩难懂的词语、不使用冷僻的或生造的词5汇,以及别人看不懂的方言土语。第二,不对语言作渲染描绘,更不能夸张虚构。(3)爱憎分明,褒贬适度。使用褒贬词语不仅要确切,同时,还要注意褒贬要适度,要恰如其分。(4)语言庄重、言简意赅。要求司法文书要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准确地使用法律术语,必要时,也使用少量的文言虚字。语言简明扼要,用最少的文字把意思表达清楚。2、司法文书的修辞司法文书的修辞是指调整、修饰司法文书的语言,达到准确、简练、朴实、具体、生动地表达司法文书主旨的效果。司法文书语言庄严简洁、朴素平实的特点,并不意味着司法文书就一定语言干瘪,枯燥乏味,司法文书虽然排斥夸张、婉

18、转等修辞手法,但是,为了增强司法文书的生动性,也常常使用适当的修辞方法,增强司法文书的表达效果。常用的修辞方法有:引用,映衬,层递,对偶,排比,叠用,示现,四字结构等。第二部分 文体分论(一)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1、公安机关司法文书的概念和作用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安机关行使治安管理权力的文书,不属于我们所说的司法文书。公安机关司法文书的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是整个刑事诉讼(司法)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检查院的刑事检察文书和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有紧密联系,共同构成刑事诉讼

19、(司法)文书的有机整体。 (2)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是对公安机关侦查、预审活动的真实记载,对监督公安机关严格执法,总结侦查、预审工作的经验教训,提高办案质量,研究犯罪活动规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制作公安机关司法文书的基本要求 (1)制作迅速及时。这是公安机关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行动迅速是侦查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提高破案效率的关键。 (2)要注意保密。公安机关制作的司法文书,很多是内部文书,机密性较强,如果泄密,就会造成侦查工作的被动,增加工作的困难。要做好保密工作,就必须加强公安机关司法文书的管理工作,不要随便把文书让无关人员看,更不要把文书交给无关人员制作或誊抄,不要把文书随意乱放,收发

20、、保管文书,要由专人负责,并严格进行登记 。(3)要忠于事实真相。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工作,是刑事诉讼的第一道程序,侦查、预审工作的质量,对检察和审判工作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可以说,侦查工作所取得的是第一手材料,必须绝对排除主观猜测和臆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严谨作风,务必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确保侦查工作的质量。为检察和审判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4)要严格遵守程序。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工作,无论是调查取证,还是审讯犯罪嫌疑人,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3、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案侦查,而依法制作的

21、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书面报告。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 86 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62 条第 1 款。6公安机关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应该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是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2)必须有犯罪事实(即犯罪事实已经发生或正在准备犯罪) ,并且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应注意的问题 :(1)掌握立案标准,坚持立案条件。 (2)呈请立案报告书中的现场勘查部分切忌事无巨细,一概收录。要围绕对分析案情有用的线索,从勘查笔录中进行剪取,择要表述。 (3)情况调查部分同样要先进行分析判断,有选择地选取真实的,与案件有关的线索情况,择要写人立案报

22、告,不要把所有调查的材料都罗列进去。 (4)案情分析部分是报告的核心一定要事实求是,合乎逻辑,能分析到什么程度就分析到什么程度,切忌主观臆断。 (5)侦查计划部分的表述要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并且要留有余地,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正。 (应急措施) (6)对于案件的具体情节、作案时间、作案人等情况尚不明确时,可以存疑待查,不必强求一定要明确具体。因为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在初步侦查之后制作的, 可以不一定要明确。4、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需要依法在短期内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时,提请同级人民检查院批准逮捕的文书。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

23、第 60 条第 1 款和第 66 条。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使用说明 :(1)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应严格依照逮捕的条件进行。连同证据材料一起移送人民检查院审查批准。 (2)以案件为单位制作,共同犯罪的案件,可以合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3)对被拘留的人提请逮捕,应该在 3 日以内提出,案情较复杂或交通不便的,可以延长 14 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可以延长 30 日。 (4)人民检查院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7 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在批捕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有违法情况,应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5)公安

24、机关对人民检查院批准逮捕的,应该立即填写逮捕证 ,逮捕犯罪嫌疑人,并立即进行讯问。对人民检查院不批准逮捕的,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人民检查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可在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后,向人民检查院申请复议,复议不被接受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查院申请复核。5、通缉令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依法通缉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其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 123 条。通缉令的使用说明 :(1)发布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直接发有关单位;二是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发布;三是在车站、码头、机场、旅社、广场等公共场所张贴。 (2)

25、通缉令只能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发布。超出管辖范围需要发布通缉令的,要报请有权的机关发布。 (3)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要制作“撤销通缉令通报” ,立即撤销通缉令。6、破案报告破案报告,是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已查清犯罪事实,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书面报告。破案报告的制作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167 条。制作破案报告的注意事项 :(1)破案的依据要充分。掌握好破案的三个标准,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主要犯罪事实已经基本查清;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 (2)破案的依据要充分。包括认定作案对象的依据,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

26、依据和认定犯罪性质的法律依据均要明确、具体。 (3)无论是叙述还是分析,都要持之有据,言之成理。要符合案件侦破的规律,切忌将后觉写成先知。 (4)不要将经验7教训写进破案报告。可另外制作“破案总结” ,阐述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应该吸取的教训。夹杂经验教训,后分散注意力。影响申请破案这一中心的表述。 破案报告的使用说明 :(1)破案报告是公安机关的内部文书,不对外公开。 (2)破案报告制作一式二份,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3)审批之后,随着审批意见一同存入侦查卷案。7、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自己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而依法制作的提

27、请人民检查院审查起诉的文书。起诉意见书的制作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 129 条。制作起诉意见书的注意事项 :(1)起诉意见书认定的事实应客观、全面、准确。注意审查有无漏诉的罪行和犯罪嫌疑人。 (2)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只写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事实。 (3)涉及个人隐私、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污秽细节不要刻画和描写,一笔代过。 (4)引用法律要完整、具体,定性定案由要准确无误。 起诉意见书的使用说明 :(1)起诉意见书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局长批准并署名。(2)起诉意见书应当制作一式三份,一份存预审卷宗,二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查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查院应在 1 个月内

28、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人民检查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查院提请复核。(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文书1、人民检察院司法文书的概念人民检查院的司法文书,是人民检查院为实现其监督、检察职能,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2、批准逮捕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查院批准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法律刑事诉讼法第 67 条和 68 条。提请批准逮捕书为存根、副本、正本、回

29、执四联填空式文书。批准逮捕决定书的使用说明:(1)批准逮捕决定书以一人为单位进行制作,每批准逮捕一名犯罪嫌疑人制作一份四联。 (2)在联单的切缝处,应以大写数字编号,并加盖人民检查院骑缝章。 (3)必须严格掌握批准逮捕的条件。 (4)需要重新逮捕已释放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查决定。3、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查院代表国家指控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提请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而依法制作的文书。其制作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 141 条。起诉书的作用:起诉书是用来控告犯罪的诉讼文书,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对侦查机关来说,是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确认和答复;对检察机关来说,是代表国家追

30、诉被告人,揭露其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也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进行法庭辩论的基础;对人民法院来说,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合法依据;对被告人来说,是告知已将其交付审判的通知,是其进行辩解、辩护的基础。起诉书叙述事实应注意哪些问题:起诉书是以叙事为主的文书,叙述事实应注意以下几点:(1)叙述事实必须客观、准确;必须是经过人民检查院审查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 (2)要围绕犯罪构成要素来叙述事实。突出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类犯罪的构成要件。 (3)叙述共同犯罪的案件事实,要能体现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所取的作用。对共同犯罪案件事实的叙述,要突出主犯的作用,也要通过事实反映出从

31、犯的次8要和辅助作用。对单位犯罪的案件,要突出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作用,也要体现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即犯罪行为是以单位的名义进行的。 (4)叙述事实要注意层次分明,详略得当。第一,叙述时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情节必须具体详细,而与定罪量刑关系不大的情节则应该简略叙述。第二,注意掌握“先重后轻” 、 “先典型后一般” 、 “先具体后归纳”的叙述原则。 (5)叙述事实要注意处理好特殊问题。第一,涉及到国家重大机密的问题,如果非表述不可,要注意保密,尽量笼统表述。第二,涉及当事人的重大商业秘密和为保护当事人的名誉,也要作保密处理。第三,叙述时涉及共同犯罪案件中不起诉或者在逃的共犯时,应用括号注明“

32、另案处理” ,不要如实叙述,以免对被告人产生不良影响。第四,对有伤风化的情节,不要作细节描绘,应作概括抽象的表述。起诉书的使用说明:(1)起诉书以案件为单位制作一式多份。一名被告人向法院送达起诉书 8 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送起诉书 5 份。 (2)人民法院至迟在开庭前 10 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3)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抄送给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副本一份。 (4)起诉书用中文进行制作,可以为涉外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翻译件,但翻译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5)起诉以后,审理以前,如果发现起诉书中的错误或失误,可制作“撤回起诉决定书”向人民法院

33、撤回起诉。4、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又称为公诉词,是指公诉人代表人民检查院出庭支持公诉,在法庭辩论阶段当庭发表的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宣传法制的文书。公诉意见,是公诉人履行其控诉职能,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的总结性意见。它不同于起诉书,从表述方法上看,起诉书侧重于叙事,而公诉意见书侧重于说理。从内容上看,公诉意见书是起诉书的补充文件,应起到一种对起诉书内容的进一步阐明、补充、发挥和完善作用。它不是对起诉书的简单重复,而是在法庭调查查明的案情事实基础上,对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问题进行透彻的论证。起诉书侧重解决的是一个“是什么” 的问题,而公诉意见书侧重解决的是“为什么”的问题。两

34、者有一定的分工,又前后呼应,紧密联系。公诉意见书的作用:(1)履行公诉机关的控诉职能,深刻揭露被告人所犯罪行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以惩戒和教育被告人,促使他认罪伏法。这一方面的职能,反映在语言上应体现一种浩然正气,一种与犯罪势不两立的严正态度,一种代表正义化身的威严气势,体现一种严厉刚正的语言风格。 (2)帮助法庭查清犯罪事实,准确认定犯罪性质,并为法庭正确定罪量刑提供参考意见。在这一方面,公诉人又应当表现出一种克制和冷静,一种全面分析、不偏不倚的理智,一种忠于法律的真实。它往往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适用法律的分析来完成这一目的。 (3)对广大旁听群众联系实际进行法制宣传。这一方面,语言风格上又应体现

35、一种语重心长、诲人不倦的诚恳。既设身处地地从被告人的角度来分析他之所以犯罪,在人格方面、在为人处事方面存在的问题,提示正确的处理问题的途径,寓教于审,促使被告人从根本上认识自己的错误;又从反面提示使旁听群众从中汲取教训,防止上当受骗,也从中受到教益。在制作时,要注意把三种不同风格的语言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语言的冲击力和感染力,很好地实现公诉的职能。公诉意见书的论证方法:(1)揭露细节法。即补充被告人犯罪的一些具体情节,从事实证据上加强论证,揭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 (2)据实说理,先叙后议法。这种方法是事实和法理相结合,通过对相关事实的叙述,结合法理分析来确定被告人的罪行。 (3)对比论证法。通

36、过对比的方法,去分析论证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 (4)具体算账法。在一些经济案件中,通过具体计算,直观、深刻地揭露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制作公诉意见书应该注意的问题:(1)客观全面,有所侧重。公诉意见书首先应当客观全面,既要分析对被告人不利的事实情节,又要指出对被告人有利的材料和意见。但是9公诉意见书的目的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所以其侧重点应放在列举证据证实犯罪,阐明依法定罪量刑的意见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上。 (2)对可能出现争议的地方,要重点论述,主动出击。 (3)对共同犯罪案件,特别是集团犯罪,要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重点揭露主犯的罪行和罪责,抓主要矛盾,带动其他问题。 (4)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37、或者其他有法制宣传意义的案件,应着重分析犯罪原因、思想和社会根源,以便通过法制教育,收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使罪犯悔过自新的效果。 (5)论述必须严谨,切忌信口开河。 (6)公诉意见书应该灵活机动,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及时修改定稿,随机应变。5、抗诉书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纠正而制作的文书。刑事诉讼法对上诉理由没有限制,但对抗诉则要求只有在人民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时,才能提出。 “确有错误”是指:(1)事实不清。包括认定错误,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错误。包括认定罪名错误,此罪当彼罪,一罪当数罪,或数罪当一罪,量刑不当,重罪轻判,

38、轻罪重判,免除、适用缓刑错误等。 (3)违反诉讼程序,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可能正确影响裁判。包括审判组织违法,审判程序违法,法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制作刑事抗诉书应该注意的问题:(1)明确抗诉的范围。即必须是针对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提出抗诉。 (2)抓准抗诉论点。制作之前应该认真分析原裁判的错误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论证。在论证的方法上,可根据情况采取“分段列举法” (抗诉理由较多) 、 “综合分析法” (抗诉理由集中) 、 “分人论述法” (共同犯罪案件中多个被告的抗诉理由各不相同)等方法来阐述抗诉理由。 (3)依理依法,逻辑严谨。阐述抗诉理由,要依照法律规定,摆事实,讲道理。同时注意论点之

39、间、论点与论据之间的统一。不要互相矛盾。 (4)突出重点,切中要害。抓住关键问题和主要错误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避免罗列现象,泛泛而论或者头绪纠葛,眉目不清。 (5)注意语言朴实。作到概念准确、用词恰当,防止使用华而不实,指责讥讽的语言。.(6)严格遵守抗诉期限。 (7)以案件为单位制作一式多份,正本送达人民法院,副本经人民法院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附检察内卷 1 份,抄送上级检察院 1 份。(三)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1、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2、制作刑事裁判文书的基本要求(1)叙事清楚,

40、证据有力。(2)说理充分,适用法律准确。(3)结论明确,量刑适当。(4)格式规范,事项内容齐全。(5)文字通顺,语言精练,标点符号正确。3、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依法确定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科以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的制作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 162 条第 164 条。在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为什么首先要概括控辩双方的意见?一是突出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便于法院在认定事实、分析证据、阐述判决理由时更具有针对性;二是体现法院对控辩双方诉讼权利的尊重,防止偏听偏信,既维护了当事人

41、的诉讼权利,又反映法院的公10正立场;三是增强了判决书的透明性和公开度,有利于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四是控辩式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成果。刑事判决书的理由应该着重阐明哪些内容?(1)针对案件事实、性质、情节,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对被告人的行为性质作出法律上的评断;(2)根据具体案情,阐明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理由;(3)共同犯罪案件中,还要注意分清各被告人的罪责;(4)对控辩双方的意见和理由进行评断,据理表明是否采纳的意见;(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怎样规范地引用法律条款?(1)要按照条、款、项的顺序引用;(2)需要同时引用总则和分则条文的,应按先分则,后总则的顺序引用;(3)使用全国人大

42、常委会有关决定处理案件的,也应按照先定罪,后量刑,先分则,后决定的顺序引用;(4)适用刑法分则“援引法定刑”形式的条文,应先引用本条文,再按照本条文的规定,援引相应的条文;(5)在判决援引的法律依据中,既有法律规定,又有司法解释的,应先引用法律规定,再引用司法解释条款;(6)同时适用修订前、后的刑法的,对修订前的刑法,一律称为197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修订后的刑法,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不直接引用国际条约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4、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判决进行

43、重新审理后进行改判而作出的书面决定。制作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应该注意的问题:(1)称谓要准确,前后要统一。忽而用一审称谓,忽而用二审称谓,这是写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毛病。 (2)要富有针对性,不要脱离上(抗)诉理由叙事说理。无论叙事说理都要针对一审判决的错误以及上(抗)诉理由进行,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3)理由一定要明确,不能含混不清。什么地方对,什么地方错,一定要在理由中体现出来,不能说原判有原判的道理,上诉人有上诉人的理由。(4)掌握好详与略的关系。对各方意见分歧的地方要详写,没有异议的地方可一带而过;对原判正确的地方可略写,对原判错误的地方则要详细分析。5、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

44、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的刑事案件,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并案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问题所作出的书面决定。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 77 条和第 78 条。制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应该注意的问题:(1)叙述事实和阐述理由应注意构成犯罪的事实与民事赔偿责任的联系,不要各说各的;(2)双方当事人就经济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单独就民事赔偿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就刑事部分制作刑事判决书 。(3)不服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的上诉期限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4)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得收取诉讼费。 (5)刑事部分先判决,民事部分后处理的,刑事部分制作刑事判决书,民事部分制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并使用同一案号。(四)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1、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制作民事裁判文书的基本要求:(1)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靠。 (2)说理合法,是非责任分明。 (3)思想工作细致,处理合情合理。 (4)结论明确,便于执行。2、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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