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遴选考试资料.doc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3064781 上传时间:2019-05-19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干部遴选考试资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干部遴选考试资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干部遴选考试资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干部遴选考试资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干部遴选考试资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干部遴选考试部分热点分析一、辽宁拆迁枪案1、题目背景2 日晚,盘锦市发布官方消息称,9 月 21 日晨,盘锦市兴隆台区二十里村发生一起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事件。官方消息称,当时二十里村村民王树杰一家 4 口阻止施工人员占他家的稻田修路,其间王树杰及其家人手持凶器胁迫施工人员。110 接警后,兴隆台分局渤海派出所张研带一民警赶赴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王树杰一家 4 人追砍施工人员和民警张研,向张研身上泼洒汽油,用斧头、镰刀等袭击民警。张研在口头警告及使用胡椒喷剂进行制止无效的情况下鸣枪示警,同时又调来了 3 名民警。王树杰之父王再元手持镰刀砍向张研,致张研左手掌、左腕部多处受重伤。张研继

2、续鸣枪示警,王再元非但没有后退,反而伸手夺枪,撕扯过程中致枪击发,伤王再元左腿。此时,王树杰将自己衣服点着火扑向张研。由于身上被浇汽油,生命受到威胁,张研开枪制止,王树杰中弹倒地,经 120 急救中心现场确认死亡。 ”盘锦官方表示,事件发生后,盘锦迅速成立了调查组。经检察机关认定,民警张研等属正常执行公务活动,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起因拆迁现场民警开枪21 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发生一起占地纠纷。当地村民称,村民王树杰与家人阻挠前来铲平庄稼地的拆迁人员,与现场一民警发生激烈冲突。盘锦当地调查组通报称,民警在生命受到威胁之后开枪,王树杰当场死亡。当地村民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冲突发生后该村出现

3、了众多警察和城管,目前当地政府正在和死者家属进行谈判,具体赔偿数额还未有进一步说法。昨日,盘锦市成立调查组并发布消息称,民警开枪是因 为村民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经鉴定,开枪民警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9 月 23 日新京报)调查事发地点有点模糊不清“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21 日,当地某农场队长带着近百人,开着挖掘机,来到王家的庄稼地,欲强行铲平地上的水稻。因为双方还未谈拢补偿价格,王家上前阻挠。双方发生激烈冲突。 ”而当地官方的调查结果是, “9 月 21 日早 8 时许,市政公司 5名工作人员驾驶两台挖掘机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二十里村,通往保障性住房、回迁楼建设工地大约 5

4、 公里长的街路上进行施工。王树杰及家人对距道路红线外 304 米处的一处住宅提出高价补偿的要求,因未得到满足,王树杰一家 4 人阻挠施工,双方僵持。 ” 结论开枪合法民警张研开枪是因为村民暴力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经鉴定,开枪民警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民警不得介入地方的强征强拆事务,即使在双方发生纠纷并报警后,派出所应该到场平息纠纷,并且站在绝对中立的立场,可行的方式是通过劝阻、隔离等措施避免矛盾激化,或者要求双方全部撤离,然后由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王树杰和拆迁单位有矛盾,但为什么又把矛头指向了民警,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赔偿400 万元盘锦警察枪击案新进展,据新京报记者李大超透露,死

5、者王树杰亲戚称,被杀村民王树杰尸体已经火化,赔偿 400 万元。死者家属被控制,现场目击证人被约谈话,李大超本人也被跟踪。全村被布控,死者家门有 12 个人把守,无法进入。生命无价,尊严无价,任何理由都不能压倒生命,压垮尊严。2、涉及相关知识点(1)如何看待征地拆迁中的“权大于法” 。答题参考:最近一个时期,征迁矛盾引发冲突不时见诸报端。每一案例因果细节不同,但一大共同特点就是,征地拆迁“权大于法”现象突出。一些地方政府罔顾中央三令五申,违反基本法律程序,滥用权力干预经济活动,侵犯农民财产权利,几乎是所有征迁冲突的实质。由于传统的发展模式,一些地方常常在三季度蜂拥而起,抢项目、赶工期,为此绕开

6、土地利用管理的法律法规程序。正因为此,每年从三季度一直延续到所谓“金九银十” ,是项目落地、工程动工的高峰,往往也是一些地方政府违法用地、征地拆迁冲突集中反弹阶段。为此,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反复警告: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成为我国土地违法的主体。国土资源部每一季度的土地违法情况通报,无一例外地都有地方政府违法用地,县市党政负责同志亲自挂帅“项目办” ,滥发红头文件推动征地拆迁的案例。今年月中旬,国土资源部在评估下半年土地违法形势时,再次强调了地方政府集中上项目、动工程造成的巨大不确定性。失法必然无度,抛开法律准绳,引发、激化矛盾,是必然的结局。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等基本法律,都明确规定政府为公

7、共利益才能征地。滥征乱迁激化矛盾的地方,不仅激化干群矛盾,影响社会稳定,而且行政权力直接介入土地征用、工程招标、项目施工等经济过程,短期也许可以迅速拉动增长,改善政绩,但违背市场规律,造成资源浪费,不仅逆转我国土地集约利用进程,而且不透明的非市场化运作,为腐败滋生提供了土壤。这些做法,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今年是物权法实施周年。 物权法高度重视农民权益保护,首次将与农民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明确规定为物权。 物权法实施时,公检法司及有关部委均就物权法实施进行部署。国土资源部在贯彻实施物权法的通知中明确强调:土地资源属于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物” ;规定土地权利的基本原

8、则是物权法最主要内容之一;是否做到以排他性的物权约束限制权力,是检验和衡量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否的重要标准。由于有了宪法 、 物权法 、 土地管理法 、 村民组织法等法律,在土地利用、征地拆迁上,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一整套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法治国家遏制土地违法、禁止乱征滥迁的最重要防火墙。现在,关键是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从而遏制征迁过程中的滥权违法现象,让土地开发利用在法制轨道上得以顺利进行。(2 )刑法中涉及相关罪名 抗拒拆迁是否应定性妨害公务? 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罪的基本类型即刑法第 277 条第 1 款规定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问题关

9、键就在于:暴力是否包含对自身的暴力?威胁是否包含以自伤、自残、甚至自焚为威胁?妨害公务罪也不应该成为例外,其暴力,是指针对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威胁,是指以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产生恐惧心理为目的,以恶害相通告,迫使其放弃职务行为。过于宽泛的理解暴力与胁迫,是积极的入罪思维驱动的结果。从另一角度看,上述的暴力、胁迫、威胁,其本质都是违法或犯罪行为,但自杀本身并非违法犯罪,虽然帮助自杀可能构成犯罪。把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为做同样的评价,也是不妥的。对于自焚或以极端方式相威胁的抗拒拆迁者,有暴力、有威胁,也有基于这样的极端事件而致使职务行为被迫无法进行的事实,但对于妨害公务罪中暴力与威胁的

10、准确理解,仍可彻底否定其构成犯罪。生命无价,但具体到个体情景,有时命价甚为明确。 潜规则一书的作者吴思先生早有精妙分析,亡命徒也大都做过成本效益比较。刑法的适用很难震慑频发的强制拆迁恶性事件,平息争端的关键还应在分享地价(城市居民是以房产体现的 )升值,利益公开并均沾。二、 “表哥”落马 论舆论监督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1、题目背景8 月 26 日凌晨 3 时许,陕西延安,一辆卧铺客车在与一辆运送甲醇的大货车追尾碰撞后起火,造成 36 人罹难、仅 3 人逃生。据新闻报道描述,现场极其惨烈。事故报告很快就被送到了陕西省安监局长杨达才手里。这样的重大事故该如何处理,对于在官场摸爬滚打长达 30 年、担

11、任安监局长也有一年有余的杨达才来说,显然不是一个难题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无非是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于是,杨达才立即带着相关人员连夜从西安乘车出发。上午 11 时,作为主管官员的他出现在了事故现场。两车追尾事故,在中国实在是再平常不过了。它既不像火车追尾那样牵扯面广,也不像矿难那样容易让人联想到监管的问题。作为主管官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基本可算做到位了。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杨达才甚至已经做得很出色了反应快速、行动力强、有责任心。这样的词语,用在这个安监局长身上,并不过分。当然,前提是没有后续的事情发生。后续是,他在事故现场,一不留神,笑了!那张不知被谁无意中捕捉到的模

12、糊照片,却清晰可辨地记录下了一个背着手、体态膘肥腆着大肚子的官员在现场悠然自在的微笑。在照片中,杨达才同志发型整洁,气定神闲,与现场工作人员谈笑风生,看不到作为一个责任领导“心急火燎”的神情。因为这个微笑,一个“官员积极指挥事故救援”的主旋律剧情,瞬间转化成了“冷漠官爷笑对惨祸”的尖锐话题。在舞台上, “笑场”是一种“舞台事故” 。此时,杨达才的“笑场” ,同样堪称“事故” 。就像白岩松在主持央视新闻 1+1时提及的演播室摄像所说的那句经典评论, “这小子也面对了他人生的车祸” 。因为这一笑,人们瞬间意识到,他之前所有的积极表现,无非是在为了头顶的“乌纱”走一个过场,演一场戏给老百姓和他的上司

13、们看。其体态,不禁令人产生“面目可憎”之感,其表情,更让人产生“其心可诛”之恨。观众的愤怒油然而生,领导曾给他的“实践经验丰富,工作有魄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的好评也因这一笑,瞬间灰飞烟灭。事后,杨达才想必肠子都悔青了,或者如外界普遍调侃的那样,自觉“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呢!” 。他曾努力解释,说当时是因为工作人员一着急说了一句地方方言(一满烧光球了) ,自己忍不住笑了一下,并“诚恳”地为自己不合时宜的一笑而道歉。然而,无论他说的是真还是假,都无法平息势如潮水般的讨伐之声了,因为除了那微笑,网友和媒体在他身上又有了一系列重大发现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鉴于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

14、局长杨达才在“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笑脸”的不当行为和佩戴多块名表等问题,陕西省纪委高度关注,及时进行了认真调查。 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 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对调查中发现的杨达才的其他违纪线索,省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2、相关知识点 (1)舆论监督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性 答题参考 :观点一:近年来,随着“网络曝光”将多位贪官,如周久耕等拉下马、杨达才被撤职,再一次说明了网络反腐已经越来越为公众所熟悉,对于网络反腐并不缺乏群众的热情参与。而这至少说明两点,一是网络反腐普通人

15、容易参与;二是网络反腐效果较好。一方面,网络为人们开辟了新的民意表达渠道,成为一条民众参政议政的快捷通道。网络反腐作为现实反腐的有力补充,其强大的参与性、扩散性、传播度等是传统的举报方式等所无法比拟的。近年来众多的官员被网络撂倒,至少传达了一种积极的讯号,越来越多的网民积极参与到了网络反腐中来,也给网民提了气和鼓足劲,也是网民的集体胜利,因为反腐本身就是一场包括广大网民在内的人民战争。另一方面,网络反腐进一步增加了民主政治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高了公众的全民意识,激发了群众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广大网民通过网络积极提供线索、开展调查、追踪事态发展、监督处理情况,形成一股强大的群众反腐力量,有利

16、于腐败现象的遏制和查处。我们一定要善于通过网络舆论监督了解民情、听取民意、汲取民智、借助民力,扎实有效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于我们党和政府来说,重视网络的反腐败作用,可以有效的防治腐败,形成一种强大的反腐败力量。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网络是一把“双刃剑” 。网络反腐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的一种方式,但也很有可能出现诬告和诽谤等不好的现象,如果网民错用了权力,也会造成负面影响。网络监督只是补充性、非常态的,而反腐败却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反腐败要依靠网络,但是却不能依赖网络。观点二:舆论监督、微博反腐,已经成为反腐大业中重要“正能量” 。面对这一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公权机构必须探索

17、建立通畅的渠道和积极的响应模式,在民间与体制之间形成制度化的反腐合力。从周久耕到杨达才,舆论监督、微博反腐,已经成为反腐大业中重要“正能量” 。面对这一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公权机构必须探索建立通畅的渠道和积极的响应模式,在民间与体制之间形成制度化的反腐合力。正视舆论监督的有效,公开回应舆论的质疑,承认舆论监督与体制反腐的互动,都是形成合力的重要途径。这样的合力一旦形成,一方面可以有效推进反腐事业,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回应来自民间的反腐诉求,疏解公众对腐败现象的愤怒和不应有的绝望。譬如,微博监督的视线已经越来越集中到官员的财产状况,从周久耕到杨达才,也屡次证明这种监督确实有效。针对这一趋势,公权机

18、构有必要建立制度化的回应机制。实际上,让公众更多了解普通官员的财产状况,有利于公众对大多数廉洁官员的了解和信任。实际情况却是,官员财产总在落马后才公开,于是公众对官员财产的认知便总是来自贪官,动辄千万、万万。按心理学原理,如此长时间的关联认知,会让公众形成错误但牢固的成见:凡是官员,都有万贯家财。这种成见反而不利于公众形成对干部队伍的正确认识和对反腐事业的信心。观点三:网络反腐虽然强劲,但它不是万能的,有所幸也有所不幸。所幸的是,杨达才在舆论监督下撤职,有人不放弃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公开其工资,从而试图揭晓更多内幕。所不幸的是,网络舆论鱼龙混杂,容易人为制造,然后误导舆论方向,转移民众注意力,让人

19、难以猜测端倪。天价香烟周久耕,天价名表杨达才,为何此等现象屡见不鲜,频频发生?除了官员本身素质教育,缺乏有效监管机制才是最为关键的东西,但我们更要思考舆论监督背后利益要害,依靠什么来建立、维稳、推进和完善。靠法度,靠社会契约,靠文化与心灵的教化。值得注意的是,杨达才事件完全可以说是一个随机事件,是网友的意外收获。假如没有当日事故发生,或杨达才不在现场,没有佩戴名表,没有笑场。那么他就侥幸躲过一劫。披着乌纱继续风花雪月,灯红酒绿,金屋藏娇。所以说,网络反腐具有偶然性,而当这种巧合被媒体聚焦,才会成为社会话题,而那些没有碰见的就意味着逍遥法外,可能会有更多皮鞋局长,腰带局长,眼镜局长。笔者担忧,微

20、笑局长之后,网络反腐虽然会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也在某种程度上打草惊蛇,引发一连串效应:贪者就此变得低调了,收敛了,聪明了,不再在公共场合抽天价烟,喝天价酒,戴名表了,也不再在公共场所抛头露脸,刻意避人耳目。这时候,网络反腐,单靠网络言论猜想,根本就不能进行,也不允许长期进行。可以说,这次网络反腐只是一次偶然事件,欲杜绝贪污贿赂,还须让权力受到有效制约,建立全民监督机制,让人民有权监督,有力监督,监督有效,这才是庶民最后的胜利!(2 )刑法中相关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受贿罪 等。 。 。陕西安监局长杨达才撤职后被双规,并传查出名表至少 83 块;双规期间,纪委在杨达才个人账户发现存款超过 90

21、0 万元,在杨家中和私人场所发现现金至少 700 万元。共超1600 万元,而这还是打折后的保守估计。(3)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来自 正义网)顶层设计到底难在哪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推进已经绕不开顶层设计。那么,这项制度的顶层设计难在哪?早在 1994 年,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收入申报法 正式列入立法规划,但其未能实际进入立法程序,至今没有出炉。1995 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县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2010 年, 修订后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把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还将收入申报制度与有关

22、事项报告制度合并,吸收了之前收入申报的规定的有关内容。在庄德水看来,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只是向组织( 人事)部门进行的内部报告,不是财产申报制度,也不向社会公开, “报告信息通常锁在相关部门的铁柜子里” 。林喆也表示,严格地说, 我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只有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即便是如此简单的制度,也未能得到认真的执行。官员向组织部门申报收入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不向社会公布。这项制度解决不了虚报和谎报的问题,因为很少被审核。如果向社会公布, 老百姓就能去看这个官员到底有多少财产。”姜明安说。如果要对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进行顶层设计,在很多专家看来,首先面临的阻力是“官

23、员的认识问题” 。吕品认为,官员对“隐私权”认识不足是制约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推行的原因之一。“官员作为公民个人而言,自然有隐私权, 应当受到保护。但要谈官员的隐私权,就离不开公众的知政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知道国家活动、了解国家事务的权利。任何人出任公职,都必须部分地放弃其作为普通公民所应享受的某些权利,尤其是和其任职、廉洁密切相关的隐私, 就不能再受到隐私权的保护。 ”吕品说, “官员财产申报范围和公开的范围与渠道取决于公众的知政权,要考虑实现隐私权和知政权的平衡。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涉及制度设计者和执行者本身的利益。 “如果确实有贪腐问题的官员,是不愿意申报和公开其财产的。这些人会反对和施

24、压。 ”姜明安说。“一旦将官员财产向社会公开,如果官员和老百姓的收入差距过大,是否会带来负面影响,引起社会不稳定?”姜明安表示 ,高层领导在考虑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项制度时, 会担心社会风险问题。同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需要社会诚信体系、信息统计体系、实名制财政体系、预防资金外逃等制度和技术条件。2011 年 6 月 22 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对于财产申报制度,我们感到有两个方面的条件是欠缺的:一是要建立起社会的诚信体系,二是信息统计体系。没有这两个体系的建立,我想, 这项制度实行起来是比较难的。 ”“拟提拔官员”能否成为改革突破口尽管基层政府无法承载官员财产公开制

25、度的全部重量,但是基层探索仍然值得鼓励和期待,这是公众和专家的一致声音。“这项制度试点覆盖面广,从西部偏远地区到东南沿海发达省份,从县级市到省会城市,都有所突破,这说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吕品说。基层探索也是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试错”的过程。在姜明安看来,“这种探索可以发现问题和困难,哪怕失败了, 还可以总结教训。 ”吕品也表示,降低制度风险的最好方法, 就是先在局部范围内进行试验,“给这项反腐制度培育及规则的生成提供必需的时间从目前官员财产公开实践来看,申报对象大多集中在科级以及县处级干部。因而,有观点认为, 申报对象“起点不高”, 基层政府的改革价值并不大。然而,一些

26、专家则表示 ,在一个县市区 ,把科级干部纳入财产公示的范围很有必要。 “因为对老百姓而言,科级干部已经是很大的官了。他们不一定能见到部长,却能发现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 ”姜明安说。他还提出,官员财产公开的对象, 不能一刀切。 “比如说,在中央或者省里, 一个处级单位,加上处级干部就两三个人,那就没必要直接向社会公开了。但是在县市区,处级干部就是很大的官员,而且掌握着很大权力, 那就应该在公开范围之内。 ”一些基层政府初次试水官员财产申报公开,选择将拟提拔官员作为公开对象,如湖南浏阳、江苏淮安等地。在一些研究者看来,“拟提拔官员”是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突破口。“先通过增量改革来发展和完善新制度,随

27、着增量改革的积累,为存量的最终改革创造条件。 新提拔干部是增量,从增量改革更易于起步,避免了对旧体制核心的直接冲击,从而极大减少了改革成本, 最大限度地挖掘体制内部的积极因素,也更容易实现突破。 ”吕品说。今年 5 月,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就曾提出,要进行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试点。广东省纪委的表态,引发公众和专家期待:广东省此次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探索,是否不再局限于县市级试点,而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 力求实现上层的设计与推动,突破制度瓶颈。姜明安表示,相比于县市区, 在省级范围内试验,才可以发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究竟需要什么条件,“现在总说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条件不成熟,那么就应该看什么

28、条件不成熟,还是说不成熟只是托词。如果不这样,有可能过了 10 年甚至 20 年, 还是会说条件不成熟。”同时,广东省还提出了出台地方性法规的改革诉求。有时政评论者认为,在全国性立法陷入僵局的情况下,省级法规如能生效, 无疑具有开创性意义。姜明安还提出,除了可以在省级范围内探索, 也可以选择在一些部委试点,“比如, 可以让纪委或者检察院、法院等系统率先试点财产申报公开制度。 ”“我们不应该等条件百分之百成熟了,再去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而是应该在探索中逐渐去成熟条件。这就像一个人学游泳,站在岸上都要废掉了,还是担心条件不成熟,不愿下水。只有在水里扑腾几下,才能学会游泳。 ”姜明安说。(4)

29、 “表哥”被扳倒,只因“爱”微笑? (摘自 中国法院网)媒体报道,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鉴于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达才在“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笑脸”的不当行为和佩戴多块名表等问题,陕西省纪委高度关注,及时进行了认真调查。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对调查中发现的杨达才的其他违纪线索,省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连日来, “微笑哥” 、 “表哥” 、 “眼镜哥”杨达才算是倒了“大霉”了,他从“名表门”未能自拔,现又陷入“眼镜门” ,杨达才真是浑身是宝啊?媒体报

30、道称,陕西延安“8?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因为微笑和手表被众多网友质疑的陕西安监局局长杨达才 9 月 5 日再次成了网友微博监督的火力点,陕西省纪委刚表示要严查杨达才的名表问题,其“手镯”和眼镜乃至皮带又被网友用图一一呈现,某知情网友称,杨达才的眼镜疑似价值 13 万以上,而腰带则暂时未见 “报价” 。杨达才真是浑身是宝啊?因为慈祥和蔼的一笑,陕西安监局长杨达才真的成为网络名人了,他被众多网友给惦记上了。真是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原来杨达才除了有很多价值不菲的名表外,还有“身家”不低的眼镜、手镯、皮带等。杨达才这个官场上的“大活宝” ,身上到底“藏”有多少“宝物”?现在还没有最终答案,这

31、样要看网友的搜索功底了。仅凭杨达才的个人合法收入,身上要“藏”这么多“宝物”几乎是不可能的。那这些东西从何而来,这个问题很重要。作为一个曾主政过很多地方的权倾一方的官员,想收名表、名眼镜、名皮带等等,纯属小菜一碟。假如杨达才真的收了这些东西,那还有什么其他东西不敢收的呢?所以,网友高度关注杨达才身上的 “宝物” ,其实是关注他究竟有无腐败行为。自从网友扳倒南京“天价烟”周久耕后,许多网民马不停蹄, “人肉”搜索,很多官员开始警惕起来,生怕有一天成为“网络红人” 。其实,杨达才在公开场合这般高调的官员,时下还有不少。他们喜欢名牌、追逐名牌、穿戴名牌、炫耀名牌,早已将共产党人的勤俭节约精神抛之脑后

32、,十足的“款爷儿” ,在公众眼里,他们与那些明星大款没什么两样!官员捧的的确是金饭碗,但合法收入绝不可能让他们如此张扬。 “表哥”杨达才的情况不仅对公务员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来说是一种警示,同时,更让公务员队伍在各种透明的制约机制、舆论监督、法规法制的约束力量下,变得更加健康,经得起考验、质疑。从杨达才的个案中不难看到新媒体监督功能。现如今,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以网络为载体反映民意、表达民声的现象日益增多。当一起起事件在互联网上“爆料” 、引发网络热议,进而形成网络监督,并在网络监督的强势推动下,政府相关部门迅速解决问题。可以说,网络监督发挥了促进政府执政理念发生转变的作用。然而,任何事物都

33、是一分为二的,不可能完美无缺。它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同样被人们屡屡提及,加之有不迷真相的网民大加喧染,其危害如洪水猛兽,将现有的公平、正义、理性、秩序荡涤殆尽。因此,政府在加强对网络媒体引导的同时,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那些虚假信息、不负责任的言论要加强管理。另外,社会公众不仅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网络写手更要提高社会责任感。正如从事舆情研究的祝华新所说:“互联网平台上,网民的权利与义务经常不对称,鼠标轻点就可能伤害到一个无辜者。虚拟空间的匿名发言,缺少了现实世界的自律和他律,容易剑走偏锋,网络暴力也能血流遍地。 ”三、小孩肛门被打气导致肠穿孔 看如何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明确法律红线1

34、、题目背景日前,在德州夏津县一家修车店学徒的 13 岁男孩杜传旺,被店内两人用高压气泵充气“取乐” ,造成大肠出现七八个窟窿,小肠上 27 个窟窿,性命危在旦夕 在病情持续恶化的情况下,12 日,小传旺转到北京接受治疗。据了解,小传旺身上出现的罕见细菌感染,医生表示病情严重,不容乐观,但是治愈的希望非常大。被气泵充气“肝肠寸断”今年 13 岁的小传旺在夏津县一家汽修店当学徒。6 月 30 日上午 9 点多,杜传旺被店里的两个师傅摁倒在地,用高压气泵朝其肛门处“打气” ,强大的气压瞬间击穿了孩子稚嫩的身体,小传旺随即痛苦倒地,阴囊处瞬间鼓成气球大小见此状况,两名肇事者中年龄小些的那个吓瘫在地上,

35、另一个也吓得满身都是汗。事发后,小传旺赶紧被送到当地医院救治,经诊断,杜传旺的大小肠出现了 30 多处破损、穿孔,多个内脏器官严重受伤,出现胃出血、肝功能减弱等症状,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据当时第一时间参与救治的医生介绍,孩子刚送进医院时,胳膊、腿都是鼓的,青紫青紫,孩子身体里被充进了八个大气压的压力,相当于一辆斯太尔汽车轮胎。医生紧急放气的时候,孩子身体嘶嘶的响。“当时孩子处于休克状态,心率非常快,最快达到 190 次/分,转氨酶达到 3600u/L,而正常人不超过 40u/L,情况非常危险。 ”参与救治的医生称,经过之后的详细检查,发现小传旺的伤势比预想的还严重肝脏损害、肾脏损害、心肌损害、脑

36、损害,一度昏迷了 8 天没有任何意识。得知儿子遭受如此痛苦后,父亲杜忠厚当场埋头痛哭。据了解,小传旺是个苦命的娃,7 岁时母亲病故。今年春天,为了掌握一技之长帮父亲养家,十三岁的小传旺退学给一个汽修店当学徒。病情恶化已转院北京小传旺在当地医院接受救治期间,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一直戴着输液管,由于肠道受损严重,至今未能恢复,所以还是不能吃饭。而最近几天,小传旺病情持续恶化。12 日,他被转到北京八一儿童医院接受治疗。该医院医生介绍,孩子病情非常严重,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再做全面的医学评估,确定下一步治疗方案,整个过程需要 3 到 4 天,届时会有较完整的信息发布。据悉,小传旺入院后体

37、温持续在 39 度以上,有消化道活动性出血。目前初步评估存在肝肾功能不全和感染以及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具体结果需要进一步的检查确诊。治愈希望很大据了解,小传旺到达北京后,见到他的医生对小传旺的遭遇感到震惊。“这种残害病例是第一次看到!”北京急救中心医生张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小传旺当下救治难度主要是感染,治愈的希望非常大,不过孩子的内脏器官已经严重损伤。张磊表示,目前来看主要是肠道损伤,可以截取修复,但不可能恢复到以前,胃肠功能上会出现吸收营养差的问题,还会有疤痕。小传旺现在的伤情除了肠穿孔,还有很严重的面部感染坏死。由于小传旺体内被充进高压气体后阴囊受损严重,是否影响生育还需要专家进一步检

38、查治疗后认定。现在医生最担心的是细菌感染,希望不要再蔓延了,否则后果可能很严重,据了解,小传旺的治疗需要经过抗感染、修复、整形几个阶段,至少需要半年时间。两嫌疑人被批捕 警方披露二人原想闹着玩不知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昨天下午两点半,夏津当地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案件的调查进展,伤害小传旺的两名男子已经被当地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捕。夏津警方通报称, “6 月 30 日 20 时许,夏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杜传旺家人报称:杜传旺被人用充气泵喷伤。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并及时将嫌疑人赵某、陈某控制。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场,夏津警方介绍了案件的一些具体细节 6 月 30 日上午 9 时许,13 岁

39、的小传旺正在店里干活,而他的“师傅”赵某在旁边用充气泵连接的风炮给汽车卸螺丝。当时,年幼的小传旺捏着气管逗师傅赵某玩,赵某开玩笑对小传旺说, “你热啊,我给你凉快凉快吧。 ”于是便用气管对着小传旺的身上吹,这时在旁边看热闹的陈某也过来凑热闹,几个人越闹越欢,最终两个人摁住孩子,一起用喷气管对着小传旺屁股喷了约数秒,当时小传旺就痛苦倒地。据警方介绍,其实这两人和小传旺之间平时关系都不错,由于小传旺年纪小,大家都拿他当“小兄弟”看待,平时总是闹着玩,只是没想到这次“玩大了” 。事发后,两名嫌疑人赶紧回家给小传旺凑来了万余元治疗费,其中一人还在医院整整照料了小传旺一个通宵。有个细节是,当警方传唤二人

40、,当时他们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以为赔点钱就行了,当警方给他们戴上手铐要求坐到审讯用的铁椅子上时,他们都不愿意坐,认为一旦坐上去就成了“犯人” ,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犯罪。在随后的日子里,二人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逐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情绪也发生了急剧的变化,经常在审讯时痛哭不已说不出话来,二人的家人也因为社会舆论压力很大,极力躲避着前来采访的记者。7 月 8 日,警方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报夏津县人民检察院呈请逮捕。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答题参照:谈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培养一、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既有年轻人的朝气,又有年轻人的稚气。他们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所抬头,这与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培养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就指出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意识的培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精品笔记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