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危机下的绿色超越绿色公司-通过打造良性生态赢得可持续竞争力的公司。 2009 年 4 月 22 日,世界迎来第 40 个地球日,中国绿色公司项目也将迎来两周岁的生日。自 2007 年 5 月起,作为道农研究院的首个公益性研究课题,我们陆续开展了两次年度标杆企业评选。关于项目的缘起和背景,在企业价值新标杆-首批中国绿色公司案例报告中已具文陈述;现在看起来,其前提和假设依然是牢固的,在实践层面也出现了一些更加具体的事实和数据可作支撑。 目前全球经济正处于低谷,中国经济有待重新启动,但是新一波绿色潮流依然向我们展现了其不可抗拒的力量。继奥巴马宣布绿色新政之后,欧盟宣布了 2013 年前投资千亿欧元
2、的宏大计划;据测算,我国 4 万亿内需刺激规划中直接用于环保产业的资金达到 3500 亿元人民币。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路甬祥在中科院 2009 年度工作会议上预言,人类的第四次科技革命已在世界金融危机中酝酿,新能源将是这场革命的关键突破口。而按照“十一五“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规划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主要在能源、环境、资源等领域开展四项重大产业技术的开发,其中包括节能、新能源及环境保护的关键技术。 2据清科报告显示,2006 至 2008 年,中国清洁技术市场的 VC/PE 年投资额从 4.67 亿美元增至 13.00 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 67.0%;自 2006 年以
3、来清洁技术行业共有 28 家中国企业在海内外市场上市。事实上,自 2008 年10 月以来,英特尔、高盛、汇丰等的在华投资机构纷纷逆势扩张,相继注资于国内的新能源产业。国际金融公司(IFC)去年 11 月宣布对新奥集团旗下的新奥太阳能公司进行 1500 万美元的股权投资,还将提供 4500 万美元自有资金贷款和 7600 万美元的银团贷款,该笔融资将帮助新奥太阳能建设中国第一条大型薄膜太阳能模块生产线,预计今年第二季度投产。而就在 3 月 20 日,正泰集团旗下的正泰太阳能科技成功募集到 5000 万美元的 PE 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新奥还是正泰,原先的主业分别是公用事业和电气设备,而
4、非纯粹的环保产业。当我们在讨论一场产业潮流是否发生时,从技术、市场和资本等三个层面的观察形成的整体判断应该是相对可信的。两个相关概念 客观地说,“绿色公司“(green company)在世界范围里也是一个全新的词汇。“绿色“很少作为一种限制语或修饰语出现在“企业“之前。“绿色3公司“这个词的内涵有两点需要界定:其一,带有过于鲜明的环境色彩,在大众的常识中差不多是等同于环保类公司;其二,没有一个确定的参照系,它不是一组概念中一部分,比如白与黑、明与暗之类;因此绿色与非绿色之间有很多中间地带需要界定。这是个横空出世的概念,但也有着诸多的思想源头与脉络,特别是当它被用于考察企业实践的时候,会出现诸
5、多似是而非、似非实是的疑惑。 首先一个疑难是,“绿色公司“与近年来在国内大行其道的“社会责任“、“企业公民“等概念的关系。纵观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西方学界关于社会责任的各种定义和解释,最具解释力的两大观点分别是,一、利益相关方分析框架,如波士顿学院的 7 大利益相关方,美国商业伦理杂志和国内媒体的企业公民评选均以此为依归。二、责任层次理论,如美国学者卡罗尔提出的“社会责任金字塔“,把企业的应担责任按重要性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并认为经济责任是所有责任的根基。总结起来,由于是从外部期待与压力的角度出发,社会责任论者往往对企业提出某种超经济的责任要求,过于强调企业处于“社
6、会契约“的约束之中,而没有切实地去关注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市场条件,以及是否实际上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社会责任论的盲点在于,忽视了企业只是整个社会生态网络中的节点之一,除了经济资源之外,企业对社会资源的调动和支配可能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特别是在不同的国情、体制之下会有天壤之别。事实上,有作4为的政府、负责任的消费者和建设性的非政府组织,这些外部“基础设施“是否运转良好,对企业的责任意愿、行为会起到极大的促进或抑制作用。正如柳传志所言,在更加湿润的环境下,企业更能承担较大的社会责任。相当一批企业家也表示,守法经营、多纳税、多招工本身就是承担了相当大的社会责任,因为其他利益相关方一定程度上是
7、处在功能缺位状态,企业对此也力所不及。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现阶段为刺激内需而提出的一些政策建议,适当减轻税负、改善创业环境、积极财政补贴和开放公益准入等如能实行,将可能极大地解放整个企业家群体的“责任生产力“。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 AIG 高管的奖金事件,正反映了政府、企业及公众三者在责任与自由上的复杂制衡与博弈关系。 在一个自由市场尚未成形、理性法律尚不健全、公民社会尚不发达的国度,社会责任论更易流于道德说教和民粹工具,在操作层面上引发很大的困惑与恐慌。在去年大地震兴起的全民义举带动下,国内很多企业的责任意识确实提升了不少,但是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迹象。官方热衷公布企业捐款数字、
8、媒体热炒万科捐款门等事件、央视举办现场直播的捐款晚会等等,这些事件很快被转化为一种以捐款论英雄的群体性狂热,企业或迫于压力而捐款,或打破既定规划而捐款。现在,在大地震一周年快到来的时候,并没有多少人来重新审视过去的一年哪些企业对灾区的重建实际上做了什么。 5更关键的是,如何把外部的公众压力转化为企业自身的发展动力?社会责任论者对此没有什么好办法。尽管不断有学者试图在社会责任行为与公司财务表现之间寻找某种总体上的相关性,但是目前尚无可靠的确证。在迈克尔?波特看来,这是习惯于把企业与社会相对立的二分法思维的结果,企业如何把社会责任纳入竞争战略,将是内外双向互动过程的产物。因此,如果忽视客观的商业逻
9、辑,一味从外而内地提出所谓道德诉求,将会在企业运作的实际环境中举步维艰。任何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行为,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投资回报率的规律,这样才能可持续,并且因为存在经济上的可行性而得到普遍的响应。 另一个与“绿色公司“相关联的概念是“可持续发展“。自上世纪 70 年代联合国首次提出“可持续“的经典定义以来,“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人类的基本价值取向。但是可持续发展的外延过于广泛,从联合国制定的“千年发展目标“来看,涉及减贫、疾病、环境、两性平等和教育等多个领域;内涵上也偏于各国的宏观政策层面。因此,“可持续发展“这个概念不宜作泛泛之论,需要进一步加以降解,才能用于指导企业的具体
10、实践。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所涉及的全社会乃至全球性的公共挑战与危机,多数还是与企业经营有一定距离的外部因素,如何内化到商业的运作过程,也是一个待解的难题。 再从概念的严谨性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可持续发展“,其实都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缩写。而后面这两个表6述,重心都不在“企业“本身,而是“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这就不免让人会产生这样的疑问:除了企业之外,其他的机构或人有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呢?显然,这种困惑不利于企业把责任与可持续视为自身发展的要素,更不利于真正构建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事实上这些因素乃是企业长期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因素。“绿色公司“的全称则是“绿色的公司“,其主体是公司本身,绿色只是一种限定,这个概念直指企业的新本质,揭示出企业长期存在与持续发展的根本规律,是对公司在质的规定性上的全新界定。同时,这个概念更是聚焦于公司本身,从而在观念上把企业家个人的慈善行为与其企业是否在负责任地运作,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范畴加以清晰区分。正如盖茨基金会的慈善行为不能等同于微软公司本身,我们也不能因为曹德旺捐出了 38 亿就对福耀玻璃公司大加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