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 所有员工,要按照食品卫生“五四制”的要求操作,并将卫生“五四制度”挂在操作间内。2,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安排所有人员到当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办理个人卫生合格证方能上岗,不合格者,调离岗位。3, 建立食品操作人员体检结果管理档案。附:食品卫生五四制度一、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买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 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 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 营业人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 二、成品(食品)存放、售货实行“四隔离”“一分开” :生与熟的成品隔离。 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 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售货时货款分开。 三、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 :洗 刷 冲 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设备)四、环境卫生采取“四定”的方法: 定人 定物 定时间 定质量,划块分工,包干责任。五、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六不” :四勤勤洗手、剪指甲。 勤洗头、理发。 勤洗衣服、被褥。 勤换工作服。 六不售饭时不用手拿食品。 工作时间不吸烟。 不随地吐痰。 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 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 不穿工作服上厕所。